路燈工程承包合同(精選3篇)
路燈工程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由于建設時間較長,兩側路燈電纜已老化,部分燈具嚴重損壞。為提升愛和村亮化工程,滿足人民生活的需要。經招標程序現將愛和村路燈維修工程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路燈維修承包范圍:
愛和村橋頭至大埔小組埕
舊村部至前山組
墘頭至紅堯組
村部至后埔元新厝
墘頭至宮前順民厝
二、承包內容、形式
維修范圍內容包括路燈更換電纜線路和被損,更換材料則由愛和村村委會承擔,如遇特殊因素(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應及時維修,否則甲方有權扣除工資。 發現村民有亂拉亂接電線的現象乙方必須將其剪短,在處理該問題上如遇特殊問題乙方必須上報愛和村村委會,由村委會作出決定。
三、管理時間
自簽訂合同協議書起,期限為 _ 年,即20 _ 年 _ 月 _ 日至20 _ 年 _ 月 _ 日止。
四、工資結算方式
工資:經村委會研究討論決定,每月工資為400元 ,當月結算。
五、安全責任
乙方維修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因乙方施工不當造成的漏電、傾倒等安全問題造成第三方損失的,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六、合同方式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愛和村村委會一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燈工程承包合同 篇2
蔣洪芹 (以下簡稱“甲方”)
羅禮平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方對乙方承包資格的考核,甲方同意將黔東新城川黔工業港建設工程項目26米進港大道路路燈安裝工程分包給乙方來完成,F為明確甲、乙雙方在該工程中的權利義務,以利于雙方配合協作,保質保進度完成路燈安裝工程,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過充分協商,雙方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黔東新城川黔工業港建設工程項目26米進港大道路路燈安裝工程
二、工程地點:貴州鎮遠縣
三、工程內容:按照總承包工程招標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實施。主要內容為:新安裝7米高單挑路燈、新澆注路燈基礎、開挖和回填電纜溝、拆除和恢復人行道、破除和恢復車行道、新安裝電纜管、對發包方提供的電纜進行敷設;新燈桿、燈具、電器設備、光源材料、電纜管、配件、路燈基礎、輔材的采購、運輸、施工安裝并亮燈運行等。
第二條 工程實施
一、工程定于20xx年8月20日開工, 20xx年11月20日竣工,工期15個月。
二、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認可,工期相應順延。 1、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提供施工必備條件。
3、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
三、甲方對該工程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監督并做好協調工作。
四、甲方指定乙方現場施工用水、電接口地點和臨設布置位置,乙方承擔現場施工用水、用電發生的費用和臨時設施的相關費用。
五、在施工期間,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負看守.圍欄和警衛。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完工后成品的保護。
六、乙方每日完工后負責及時清理現場,并將自己施工生產的建渣或垃圾外運出場。
七、乙方負責竣工移交前工程范圍的施工安全,期間發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工程與其他分項工程交叉施工及其他因素等產生的費用,乙方在保證施工質量的前提下,上述費用自理。
九、乙方未經甲方允許夜間不得施工。
十、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損害的各種線路和公共設施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 合同總價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總價為:大寫:人民幣伍佰壹拾陸萬元整(小寫:¥5160000.00元)。
二、付款方式:
工程安裝完成亮燈并驗收合格后,甲方在7日內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總價款的95%工程款即49020xx.00元(大寫:人民幣肆佰兀玖拾萬貳仟元整)。余下的本合同總價的5%工程款即258000.00元(大寫:人民幣貳拾伍萬捌元整)作為此路燈安裝工程的質量保證金,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一年期滿后7日內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效果達到甲方的圖紙要求。
二、乙方所供產品和工程質量應符合總承包工程招標文件和甲方要求。應提供相應的質量合格證明文件,符合相應的國家或行業規范標準的要求等。
第五條 售后服務
一、該工程的質量保證期為壹年,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二、質保期出現問題的處理辦法:乙方在到甲方的通知后,應在24小時內到現場解決相應的問題。
三、若乙方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及時派人到現場或不能及時解決問題,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所產生的費用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工程竣工及驗收
一、工程驗收執行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行業規范、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
二、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由甲方負責組織驗收。
甲方應在收到竣工報告十五日內批復:若已具備驗收條件,則應在十五日內組織驗收;若還不具備驗收條件,則應在十五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十五日后未批復,則視為已具備驗收條件,該工程自動驗收。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竣工報告中應包括詳實、準確的竣工圖和竣工資料各一式四套。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因自身原因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在合同工期15個月內未完成本工程的,按合同總價的5‰/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因乙方原因無故拖延工期達半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權利。
二、乙方每日完工后將自己施工產生的建渣或垃圾外運出場,未及時清理現場的;甲方有權按照每日200元標準予以扣罰。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要求驗收和支付工程款項的,按合同總價的5‰/日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補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不能解決的,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三、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加蓋公章并且自法定代表人或經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路燈工程承包合同 篇3
工程名稱:安得
簽訂日期: 合 同 書 -城市之都年 月 樓 日
訂立合同單位
甲方:重慶泰誠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得〃城市之都3#項目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至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廣安安得〃城市之都3#樓工程
(二)工程地點: 廣安區龍馬商業廣場
二、 合同約定事項
本合同主要約定事項有:防水工程施工; 工程造價;材料供應;工程施工質量標準;開竣工日期;安全事故責任; 付款方式; 工程結算; 工程保修違約責任等。
三、 材料供應
1、嚴格按甲方指定的3mm厚SBS防水卷材合格品牌防水材料供貨。
2、材料名稱及規格型號:屋面采用 SBS防水卷材 ,廚衛采用 水泥基防水1.2mm厚 。
四、防水施工總面積按實際的施工面積為準,包括附加層施工面積。
五、工程造價:按實際施工面積結算為準。
1、車庫屋面及主樓面采用SBS卷材3mm厚 ,單價 元/㎡(此單價包含附加層及分格逢的綜合單價)。
2、廚衛、陽臺采用 水泥基防水 ,單價 元/㎡。
六、防水工程質量要求:嚴格按照相關防水施工技術規范執行。
七、工期要求
1、 車庫屋面 防水工程 10 天內完成(以基層驗收合格后計算,如遇雨天等特殊情況工期順延)。
2、 廚衛、陽臺 防水工程 30 天內完成(以基層驗收合格后計算,如遇雨天等特殊情況工期順延)。
3、 坡屋面 防水工程 15 天內完成(以基層驗收合格后計算,如遇雨天等特殊情況工期順延)。
4、若工期延誤一天,處罰人民幣1000元/天,此款甲方有權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以此類推。
八、付款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施工進度支付進度款,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支付給乙方,支付時間為次月20日。其余款項在工程竣工驗收(綜合驗收)后十五日內支付至竣工結算的95%余5%作為保修金。 (必須按公司合同賬號付款,否則本公司不承擔一切責任)。
九、乙方進場時甲方提供: 水、電、臨時宿舍(但宿舍內的工人設施由乙方提供) 。
十、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中由乙方造成的大小故事,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驗收標準:竣工后,經甲、乙雙方及有關單位按國家有關規范驗收。要求一次性交驗合格,超過一次以上的驗收,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十二、工程保修
1、自竣工之日起,乙方施工的防水工程,在 五 年之內如有漏水現象及其它質量事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小時內到甲方現場進行補修。若乙方不按時或拒絕修補,則甲方可派專業隊伍進行修補工作,就發生的一切補修的材料、工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從保修金中扣除(并不退還剩余保修金)。如因甲方人為損壞,或因基層破裂、變形,乙方負責整改至合格,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2、保修金退還:乙方在完成保修,質量保修到期扣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維修而甲方派人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后,余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十三、工程結算
防水工程完工后,經有關部門和甲方驗收合格,相關資料移交完畢,由甲乙雙方組織現場收方人員對所施工的防水工程面積進行核實和收方,并填寫收方(工程量)清單,乙方應在7日內將收方清單呈報甲方簽認后以利辦理工程結算事宜。
十四、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方造成的爆炸、火災、風、雨、洪、震等自然災害。
2、 發生不可抗力導致的費用及延誤工期按照有關的法律、法規執行。
十五、 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信守,嚴格執行,如一方違約,按工程總造價 5% 處以違約金。
十六、工程所有款項必須打入乙方指定賬戶。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向乙方員工支付任何款項,否則視為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款項。
十七、合同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其它
1、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 本合同工作內容包含項目的全部防水工作內容(包含其它管道堵洞,沉降縫處理,工完場清等全部工作),因甲方原因所產生二次堵洞甲方按5元/個給乙方補償。
3、 乙方中途退場,甲方按乙方已完工程的60%給予結算,且不退還質量保證金。
4、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質量保證金壹萬人民幣,此質量保證金待防水班組進場后十五日內退還給乙方。
十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二十、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副本兩份,正、副本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重慶市泰誠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桂湖防水保溫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賬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