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包車客運合同(通用3篇)
旅游包車客運合同 篇1
甲方(承運方):___________旅游客運公司
乙方(包租方):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友好協商一致,雙方訂立旅游包車合同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客車,車號____________________,《道路運輸證》號_______________,載客數_______________(不含駕駛員、導游)。
駕駛員姓名,移動電話,從業資格證號,駕駛員姓名,移動電話,從業資格證號,用車時間: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從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途經_______________(附詳行程)。
二、包車價:____________元(不含票稅),不含燃油費、過路費、過橋費、過渡費、停車費,駕駛員食宿,由此產生的費用以實際發生額由乙方現付給甲方。
三、甲方聲明所提供車輛持有合法有效的《道路運輸證》,并已辦理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持有合法有效的從業資格證。
四、在行使途中,因車輛故障一時無法修復,甲方應當盡快更換相應車輛,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在行駛過程中,乙方及隨車人員應配合甲方駕駛員工作,行程應符合安全行車條件,不得隨意變更,如臨時調整需經甲方同意,確保行車安全。乙方如是旅游企業應有旅行社責任險,并為旅游者辦理旅游意外險。
六、甲方駕駛員應按規定路線行駛,提供安全、舒適、準時服務。
七、費用結算方式:預付定金_______________元,
①行程結束現付,
②行程結束_____日內匯至甲方賬戶。
八、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及蓋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放本運次旅游包車標志牌的運管機構一份,駕駛員隨車攜帶一份備查。
甲方(代表):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開戶:____________銀行
姓名:____________
旅游包車客運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遼 寧 省 交 通 廳
遼 寧 省 旅 游 局 印制
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由遼寧省交通廳、遼寧省旅游局和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雙方簽訂合同時使用,簽訂前請仔細閱讀。
2.本合同適用于遼寧省范圍內旅行社和旅游包車客運企業之間租車時使用,倡導其他用車單位和旅游包車客運企業使用本合同文本。
3.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確保雙方權利義務的有效憑證。簽訂合同時,雙方應當結合具體情況和實際需求,選擇本合同中的協議條款如實填寫。合同簽訂后,雙方應妥善保存合同文本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票據、證明等相關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4.本合同中有關條款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對雙方不予約定的空白行,應當劃“×”以示沒有特別約定。
5.本合同條款前有“□”符號的,甲乙雙方應當協商選定。雙方選定的條款,應當在“□”中劃“√”以示選定;雙方不選的條款,應當在“□”中劃“×”以示刪除。
6.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對本示范文本內容予以變更或補充。變更或補充的內容,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承擔的責任。
7.本合同自20__年4月1日起使用。合同條款由遼寧省交通廳、遼寧省旅游局和遼寧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構成
(一)本合同由正本和附件(即包車確認單)構成,附件為甲、乙雙方在正本有效期內就單個包車事宜達成的具體合同,可以變更正本的個別條款,在每次包車前經雙方簽字確認,自簽訂起發生效力。
(二)甲、乙雙方可根據包車數量、特別約定等內容的多少,參照合同附件制定包車確認單。包車確認單應詳細寫明各項用車要求,包括車輛型號、服務要求、用車數量、用車地點、具體時間、行程安排、用車費用、結算方式和確認期限要求等。
第三條 合同標的
本合同標的為乙方提供的車輛、駕駛員及服務,具體見包車確認單。
第四條 費用結算
(一)租車費用包括:
1.車輛租用費;
2.過路、過橋費;
3.高速公路費;
4.停車費;
5.其他費用。
駕駛員食宿由甲方安排。車輛故障修理費、駕駛員違規罰款由乙方承擔。租車費用由雙方在包車確認單中予以約定,經雙方確認后,即作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據。
(二)付款方式及時間(選擇一種)
1.□________月結算一次,結算月的最后一天為結算截止日期;
2.□每團結算一次,團隊行程結束后_______日內進行結算;
3.□合同有效期截止時一次性結算。
乙方在結算時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發票;乙方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各自保存包車確認單和發票。
第五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相關經營資質,包括《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資金信用證明》和旅行社責任險等。
2.甲方必須提前____日以傳真等書面形式向乙方預定租車計劃,以雙方書面形式確認為準。如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使用車輛,____月至_____月應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其他月份應提前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必須如實、詳細填寫行程中途徑地點和租車時間。
3.未經甲方授權同意,乙方與甲方單位個人簽訂租車協議的,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審查乙方提供車輛、駕駛員的資質證照、車輛保險等相關資料,如企業、車輛、駕駛員不符合約定,或因乙方的原因導致行程延誤超過______小時的,可以要求乙方調換車輛或駕駛員。
5.甲方在使用車輛過程中,有責任和義務向游客宣傳愛護車輛設施設備,如有人為因素損壞應照價賠償;有權拒絕支付合同之外相關費用(如駕駛員小費、駕駛員景點參觀費用等)。
6.車輛行駛過程中,應尊重乙方駕駛員的工作,不能影響駕駛員的安全行駛,不能強迫駕駛員改變行程,保證駕駛員的休息時間等,否則,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擔。
7.團隊結束行程,甲方應在約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租車費用。
8.因乙方違約有權要求賠償。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向甲方提供相關經營資質,包括:企業營業執照、《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機動車行駛證》和《道路運輸證》,機動車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保單,駕駛員的《從業資格證》和《機動車駕駛證》等。
2.接到甲方包車預訂單后,應當積極保證甲方用車,及時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應提前通知甲方,______月至______月提前_____日,其他月份提前_____日。
3.未經乙方授權簽訂租車協議,甲方向乙方單位個人訂車的,乙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4.審查甲方提供為合法旅行社、保險等資信證明材料;拒絕甲方超過車輛核定限額安排人員、要求駕駛員超時駕駛等影響行車安全的要求,拒絕甲方超出約定的行程安排。
5.乙方委托的駕駛員應符合:一是取得與準駕車型相符合的《機動車駕駛證》和《從業資格證》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客運駕駛人應當具備的條件。二是保證儀容整潔、儀表大方、舉止文雅、精神飽滿,三是恪守職業道德,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四是不得侵犯旅游者人身和財產權益。五是按照約定的行程安全行駛。
乙方提供的車輛應當具備的條件:一是依法取得與每運次經營范圍相符的《道路運輸證》。二是經公安、交通部門檢測合格。三是足額投保了機動車交強險和承運人責任險等法定保險。四是取得交通部門核發的包車客運標志牌。五是行車前具備安全行車的要求。六是符合行業標準或包車確認單約定的標準。
6.在車輛運行途中,不得擅自終止合同,拒載游客。車輛發生事故,應及時組織參與救援;不承擔甲方及甲方乘車人員的財物保管義務。
7.按照合同約定,要求甲方支付租車費用;
8.因甲方違約有權要求賠償。
(三)乙方委派的駕駛員與甲方隨團人員應當密切合作,共同維護游客的利益,確保行程的順利進行。如發生爭議或特殊情況,應盡可能在行程結束后解決,單方擅自終止或延誤行程,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車輛,又不及時在約定日期前通知乙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___%的違約金;
2.甲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使用車輛,不使用的車輛視為不能按照約定時間使用,應當按本款第一條支付相應違約金;
3.因甲方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使用車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行程延誤,超出約定租車期限的,甲方應當支付超時部分的用車費用,費用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5.因甲方導致車輛損壞或造成安全事故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車輛,又不及時在約定日期前通知甲方的,應當支付約定車費____%的違約金;
2.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數量提供車輛,缺少的車輛視為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提供,應當按本款第一條支付相應違約金;
3.乙方如不能按照約定時間、數量、車型提供車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4.乙方提供的車輛標準低于約定標準的,乙方應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確實無法改正的,乙方應當減少或退還約定價款與所提供車輛租用價款的差額,并支付約定價款____%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團延誤行程或誤機(車、船)的,乙方應當支付約定車費____%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按照約定賠償經濟損失;
6.乙方應當對行車過程中團隊游客和導游人員(含乙方人員)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因游客、導游人員自身健康原因或者是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7.乙方過錯造成游客隨車物品丟失、損壞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賠償數額按有關規定或協商解決;若因車輛或駕駛員的原因引起團隊游客投訴,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或信譽損失;
8.駕駛員侵犯游客的人身和財產權益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免責規定
(一)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12個小時內通知對方,并提供不能履約的充分證據。
(二)如遇塌方、路阻、冰雪、大霧、堵車、非本車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延誤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后續事宜。
(三)損失是由一方自身過錯造成的,對方不承擔責任。
(四)一方違約的,對方應積極采取適當措施阻止損失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部分的損失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阻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可能擴大的數額為限。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之規定執行,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包車確認單
附件
包車確認單
合同編號:
旅游包車客運合同 篇3
包車客運承運協議書范本
甲方(承運方):
乙方(托運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包車協議書: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乙方提供 座客車 部,從河北省廊坊市 承運 人到 省 市 縣 鄉(鎮),本次包車業務中, 部為往返運輸,運價為 元/部,小計 元, 另 部為單程運輸,運價為 元/部,小計 元;運費全額為 元。每部車預交定金 元,定金交款日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前運費全額交清。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權利
(1) 按約定的時間和金額收取定金和全額運費,如無乙方違約情況發生,定金沖減運費總額,如發生乙方未按約定時間和金額足額交清運費,甲方有權拒絕退還定金。
(2) 如發生乙方責任造成的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數、或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違約的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議追加運費,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繼續運行。
(3)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人員、車輛、財務在卸載地點(包括往返運輸的回程起運點)的絕對安全。如發生在上述地點的甲方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務損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甲方有權拒絕繼續運行,并要求乙方立即協助調查事件,承擔相應經濟賠償責任,情形嚴重的,甲方有權請求司法保護。
2、義務
(1) 甲方在按約定收取全部運費后,必須按約定的時間、起運點、車型、車數提供完好的車輛,并安全運行。
(2) 一旦發生甲方責任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的情況,必須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積極搶救傷員,按交通事故處理機關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 在按約定交清全部運費后,有要求甲方按約定將乙方乘客安全運輸的權利。
(2) 一旦發生甲方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乙方乘客傷亡和滯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積極搶救傷員和繼續安全疏運被滯留的乘客,并嚴格按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和規定,以及交通事故的載定,及時對乙方乘客進行經濟賠償。
2、義務
(1) 按約定及時足額交清定金和全額運費。
(2) 嚴格按約定的時間、地點組織乘客上、下車,維護好發車現場秩序,如發生超過約定起止點、或超過約定人數、或超過約定的單程運輸車輛、或造成甲方車輛等人時間過長等乙方責任的違約情況,乙方應積極與甲方協商,并按國家規定或雙方協商及時追加運費。
(3) 乙方必須保證甲方人員、車輛、財務在卸載地點(包括往返運輸的回程起運點)的絕對安全。如發生在上述地點的甲方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財務損失(甲方自身原因除外),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調查處理事件,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情形嚴重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具體包車的時間和車次安排
以起運前兩天雙方協議的運輸計劃為準,此運輸計劃文字和表格形式作為本協議書附件。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涉及的相關經濟內容履行終結為止。
六、本協議壹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壹份,甲方報公司備案壹份。
附件:1、包車計劃壹份。
2、乙方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壹份。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