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規(guī)章制度(通用3篇)
門窗規(guī)章制度 篇1
為了創(chuàng)造一支以單位利益至高無上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工作隊伍、更好的服務于客戶、特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
一、考勤制度
1、遲到在10分鐘內按每分鐘1元計算,如超過10分鐘,視情節(jié)進行處理;如早退5分鐘內按每分鐘5元計算,如超過5分鐘,視情節(jié)論處。
2、職工請假必須經廠領導同意批準、禁止電話請假或代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二、工資待遇
1、員工入廠工作期滿2個月單位統一發(fā)放第一個月工資(第一個月工資為保證金按30天計算)
2、職工入廠不滿一個月自動離職不予發(fā)放工資、工作滿一個月的根據情節(jié)領導批準方可付與予、
3、員工出滿勤無遲到、早退可享受每月100元的全勤獎(不出滿勤無獎勵)
4、不請假、礦工超過3日按自動離職處理、(自動離職扣除上一個月工資)
5、廠方根據員工工作表現和技術能力適當調整工資
三、辭職規(guī)定
1、提出辭職的員工經廠領導同意批準、單位可在一個月內招聘替補人員方可離職、(未滿一個月擅自離職的扣除上一個月的工資)
四、處罰條例(每次至少處以20元以上罰款)
1、工作或午休時間飲酒、
2、消極怠工、不服從管理及領導安排、辱罵威脅管理人員的
3、上班時間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辦私事的、
4、工作效益達不到廠方基本要求的、
5、工作疏忽大意照成輕微損失的、
6、工作時間閑聊天、挑撥是非、亂傳閑話、影響團結的、
7、工作時間接打電話發(fā)短信不應超過2分鐘(管理人員除外)
8、有意破壞本廠財物、機械設備等其他工具的(除罰款還需照價賠償)
9、不許用單位材料做私活、一經發(fā)現加倍賠償(領導安排除外)
注:本條例一旦有人被處罰、所有罰金將在發(fā)放工資時一并扣除、包括礦工及觸犯本廠調理的各項處罰、任何人不得有任何異議、
門窗規(guī)章制度 篇2
考勤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公司的考勤管理,維護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公司所有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吵架、打架、打牌、玩手機等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外出辦理相關業(yè)務須報請本部門負責人同意,違者每次扣發(fā)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員工月工作日27日,管理人員加班按基本工資補發(fā);輪休由各部門負責人安排。夏天作休息時間:8時一12時,14時一19時;冬天作休息時間:8時30分一12時,14時一18時;門店員工中午要保證二人看店銷售)。
二、公司員工休息及夜間加班。由尤總統一安排調度指揮,員工必須服從指揮,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崗加班的`,違者按曠工處理,并扣發(fā)目標考核管理獎2分(門窗生產車間加班工資,由公司按計件工資核發(fā));
三、嚴格執(zhí)行請銷假制度。公司員工因事請假1天(含1天)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批準,部門負責人、員工請假2天(含2天)由尤總批準,月請假超過3天的,每天扣發(fā)年終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未經批準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每天扣發(fā)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婚、喪、產假,由尤總特批不作該請假范圍內).
四、公司每十天召天一次部門負責人工作生產調度會議,通報勞動紀律、生產、業(yè)務等相關工作情況,每位部門負責人對前期工作簡要總結和下一步的工作計劃打算;部門負責人未經尤總批準請假的不得缺會,違者一律按無故缺會處理,每次扣發(fā)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開會時間:10、20、30日晚7時,地點:鋁合金生產加工廠)。
五、員工考核考勤原則上由各部門負責監(jiān)督考核,部門負責人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嚴格履行“一崗雙責”管理制。如弄虛作假,包痹袒護本部門員工早退、曠工、遲到、工作時玩手機等問題的,一經查實,一律按員工違規(guī)負同等責任扣發(fā)度目標考核管理獎分;
材料、營銷、生產、安裝、貨款回收工作責任制
一、倉庫保管材料員。對出入庫的材料名稱、規(guī)格、數量、金額驗收確認無誤后,方可簽發(fā)三聯單據辦理出入庫手續(xù)。平時要掌握各種材料性質及用途,每月對出入庫的材料進行盤點,做到帳、物、票一至,對損壞的材料要填報三聯單據報生產廠長、尤總審定簽發(fā)后方可入帳,材料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每次扣發(fā)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
二、技術總監(jiān)、后勤部長負責甲方門窗尺寸規(guī)格草圖制作,交設計員制圖后再呈報技術總監(jiān)、后勤部長審核,三人簽名,將設計圖紙交門店長下單到生產車間保管員安排加工的原材料及設計圖交生產廠長、生產隊長安排員工進行樣品下料制作,再經技術總監(jiān)、后勤部長、生產廠長審核,確保樣品制作無誤后,生產車間方可大批量按合同生產加工,對未按該規(guī)定制作審核把關造成加工材料損失的,由上述相關責任人承擔損失,并扣發(fā)目標考核管理獎2分;
三、設計員未按技術總監(jiān)、后勤部長負責甲方門窗尺寸規(guī)格草圖制作及甲方提出的要求制圖,并擅自改變制圖規(guī)格形狀后,未經技術總監(jiān)、后勤部長審核簽名交門店長下單加工的,每次扣發(fā)設計員目標考核管理獎2分;
四、安裝隊從生產車間領出的加工材料。必須經倉庫保管員,生產廠長清點開出三聯單據簽名,方可領料出庫安裝,安裝人員在運輸、下料安裝過程要妥善愛護加工好的材料,因工作失誤損壞的加工材料,扣發(fā)責任人目標考核管理獎2分、隊長1分。
五、公司員工有責任和義務對貨款的回收。對單位和個人加工安裝的門窗一律簽定合同,并電話跟蹤服務回訪,督促甲方按合同履行付款義務,對未按合同要求付清貨款的,業(yè)務員應跟蹤在一個月內將貨款回收,未收回貨款的每戶每月扣發(fā)業(yè)務員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收回貨款后,報請尤總批準可恢復被扣分值)。
六、生產車間工作人員必須要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規(guī)上線作業(yè),嚴禁穿拖鞋、玻璃操作工不戴工作手套進入生產車間作業(yè),嚴禁將非工作人員帶入生產車間,違者每次扣發(fā)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
衛(wèi)生、食堂、車輛、財務工作責任制
一、每天早上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員工對責任區(qū)進行打掃。生產車間按各自生產線進行清理打掃,對臟、亂、差的部門,扣發(fā)部門負責人目標管理獎1分、員工0.5分。
二、食堂工作人員要保持食堂清潔衛(wèi)生、整潔。對食物的采購要精打細算,力行勤儉節(jié)約,適時安排每天的用餐,嚴格實行員工實名報餐制,每天每位就餐員工餐費成本控制在10元內,超額部分由食堂工作人員承擔,按時用餐,如發(fā)現食堂衛(wèi)生臟、亂、差,每次扣發(fā)食堂工作人員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員工家屬到食堂用餐按每人每餐5元收費;用餐時間:冬季早餐8時至8.30分、中餐12時至12.30分、晚餐18時至18:30分;夏季早餐7:30分至8時、中餐12時至12:30分、晚餐19時至19:30分)。
三、公司工程車輛必須用于工作。駕駛員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規(guī)”,安全行駛,愛護、維護、保養(yǎng)好工程車輛的安全性能,嚴禁公車私用,未經尤總批準將車輛用于非工作,一律追交油費100元,并扣發(fā)目標考核管理獎1分;
四、公司財務嚴格實行尤總一支筆審批。公司管理人員確因工作需要支出工作經費的,經報請尤總同意,憑發(fā)票經尤總審核,方可到財務報賬。
附:
1、公司管理制度如存在不宜事項待以后工作中完善;
2、本管理制度只限于本公司員工;
3、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董事長;
4、本管理制度自宣布之日起執(zhí)行。
門窗規(guī)章制度 篇3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guī)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企業(yè)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yè)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jiān)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企業(yè)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guī)程。實施安全生產監(jiān)督檢查,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本單位的領導提任,并按規(guī)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企業(yè)安全生產專職管理人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yè)培訓。
6、根據有關規(guī)定,發(fā)放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jiān)督正確佩戴和使用。
7、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第八條本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jiān)督工作。
第九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干部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zhí)行。
3、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yè)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項目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項目經理貫徹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規(guī)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項目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jiān)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項目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yǎng)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zhí)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fā)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電氣、焊接、車輛駕駛、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施工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yè),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八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五、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guī)定。
第二十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fā)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jiān)護下進行。
六、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yè)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二十一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fā)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項目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二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wèi)生監(jiān)測,對超過國家衛(wèi)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yè)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wèi)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guī)定發(fā)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yè)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二十三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yè)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yè)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yè)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yǎng)的決定。
第二十四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yè)。
七、檢查和整改
第二十五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項目每周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施工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二十六條發(fā)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項目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公司統一安排整改。
八、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七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八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zhí)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guī),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zhí)行各項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xù)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二十九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第三十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三十一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fā)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zhí)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況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yè)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準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4、職業(yè)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fā)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于企業(yè)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三十二條職工因發(fā)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后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低于國標105日,但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于重傷事故范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總和超過國際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三十三條發(fā)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三十四條發(fā)生事故的項目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jiān)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以事故有責任的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三十五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六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zhí)行有關規(guī)章制度、條例、規(guī)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jiān)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yè)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guī)程冒險作業(yè)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yè)漫不經心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yè)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yè)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第三十八條各項目可根據本規(guī)定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第三十九條本規(guī)定由公司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文之日起執(zhí)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guī)定等如與本規(guī)定有抵觸的,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