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柚苗購銷合同(精選3篇)
蜜柚苗購銷合同 篇1
蜜柚苗購銷合同
購貨: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所需苗木的品種、規格、單價和數量表品種單價/株數量(株)金額合計(元)備注合計人民幣金額: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交貨規定
1、送貨地點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預付款_____________元,要求苗木到達交貨地點后,經甲方指定人員初步檢驗,甲方在檢驗符合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數量、規格后付清余款_____________元。
第五條乙方保證苗木質量,品種純正。交貨苗木高度從嫁接口起高度在_____________cm以上。
第六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七條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購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簽章)供貨(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蜜柚苗購銷合同 篇2
購銷合同
合同編號:BZ- (20xx)085 甲方:濱州市楓盛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濱州市荷塘漁村餐飲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共同發展,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責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部門的質量要求,否則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如果出現質量問題假一賠十,并承擔給乙方和顧客造成的`危害和法律責任,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2、在乙方訂貨后,甲方必須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到貨,特殊情況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3、如甲方擅自漲價,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并承擔一切后果。
4、甲方給乙方的產品價格如有調整,甲方需提前一周向乙方聲明。乙方有權決定是否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則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協議,乙方選擇終止本協議,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指定的地點,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
按照雙方協商的結算方式在合同期內結算貨款。
二、購貨清單及結算方式
酒水購貨明細表
金額單位:元
1、 合同貨物的付款方式采用 銀行電匯 方式。
2、 乙方必須于到貨三十 日內付清貨款。
三、損耗殘次品處理
1、甲方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乙方應及時以甲方開出的出庫單為憑據對賬,如出現過期,由甲方負責調換。
四、合同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限20xx年08月 25 日至20xx年08月25 日止,協議期滿壹個月內,甲乙雙方協商是否續約,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履約,須提前壹周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五、違約責任
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權中途終止協議,如有違約,履約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損失,賠償損失不得低于合同總貨款的5%。
六、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甲乙雙方如有糾紛,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供貨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受理。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合同簽定地點:濱州荷塘漁村餐飲有限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甲方: 乙方:
經辦人:經辦人:
戶名:濱州市楓盛商貿有限公司 戶名:濱州市荷塘漁村餐飲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濱州分行黃河二路分理處開戶銀行:興業銀行濱州分行營業部
銀行賬戶:銀行帳號:
日期:20xx年08月25日日期:20xx年08月25日
蜜柚苗購銷合同 篇3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友好合作、協商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采購辦公用品及耗材事宜達成協議,自愿簽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購買辦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選擇訂單或傳真訂購方式,乙方應向甲方免費提供產品的送貨及售后退換等服務。
二、價格條款
1、乙方應根據報價單(標書)價格提供產品給甲方,按照報價單中所提出的達到一定采購量后享受優惠價格執行。
2、每個月結束前個工作日內,乙方可對采購清單根據市場情況進行一次價格更新,個別產品價格調整浮動時即可進行更新(包括誤報的錯誤價格)以書面方式通知,預期通知將計為下一個月(個別產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價格調整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給予最終確認(以書面確認單為準),如在規定時間內未接到確認單將視為已確認,更新價格確認即日起執行新的價格。
4、本合同貨款單價已包括貨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稅費。
三、支付方式
1、貨到甲方指定地點,甲、乙雙方共同進行驗收,每個月結束前 五個工作日內,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產品對帳清單及發票,經甲方核實后,按實際貨款付清。
2、甲方可選擇用現金、支票或轉帳的方式來支付乙方的貨款,乙方結算人員需持加蓋乙方公章的結算委托書進行結算,甲方在未確認上門收款人員身份之前可拒絕付款。
四、交貨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貨時間為兩個工作日或以訂單甲方要求時間為準,如遇采購方有急用商品訂單,則當日以最短時間針對甲方所訂貨物送到指定地點(特殊商品除外)
2、貨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貨單內容收貨,確認產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月末結款時以驗收單上產品數量價格為準,對于更換的產品需在驗收單上注明,對于增加產品或價格有變動的產品,需另外填寫驗收單。
3、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產品為報價單中所規定之原廠產品,質量要符合報價單中規定的標準,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售產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換貨。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且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付款,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總貨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但總計不超過總價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規定送貨,甲方有權退貨。
六、合同附則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到期后若雙方未書面提出終止則合同順延,繼續生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甲、乙雙方如有任何爭議,應由雙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員會給予解決。
甲方公司名稱: 乙方公司名稱: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精選版購銷合同范本(二)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天津某設備廠
住所:天津市河東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天津市某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東區路號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天津開發區某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開發區第二大街捷達路號門
法定代表人:
鑒于:甲方已經進行了企業改制,原國有投資全部退出,為盤活有效資產,甲方決定將擁有產權的坐落于天津市河東區路號大樓0-5層房屋(總建筑面積6320.52平方米,房屋結構為框架,詳見本協議附件1《房屋產權證書》)依法轉讓給乙方;乙方為公司業務拓展的需要,有意購買甲方擁有產權的上述房屋;丙方為甲方的實際控制人及大股東,就甲乙雙方前述房屋買賣行為,愿意作為甲方的保證人,向買受人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于20xx年12月 日于中國天津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1.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天津市河東區路號的大樓0-5層房屋,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測定的建筑面積為6320.52平方米。房屋結構為鋼混。詳見本協議附件1。
2. 該房屋所有權證號為房權證河東字第號。土地使用權方式為劃撥,土地使用權證號為東單國用(20xx)自第號,土地使用權面積為849平方米。
3. 該房屋四至界限: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4. 隨該房屋一并轉讓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筑設計、裝飾及施工圖等資料(見本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