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個人房屋贈與合同(通用3篇)
民間個人房屋贈與合同 篇1
甲方(贈與方):_____(姓名)
乙方(受贈方):_____(姓名)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物的狀況 (包括贈與物的名稱、質量、數量、所在地等)
2.甲方對贈與物應承擔如下責任、義務_____ (明確甲方的權利擔保,瑕疵擔保義務及相關的責任)
3.甲方享有_____的權利 (明確甲方的撤銷權及其他權利)
4.乙方為接受贈與應履行下述義務 (甲、乙雙方應對所附義務有明確約定,乙方應按約定履行義務)
5.其它
甲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電話:_____
乙方:_____姓名:_____住址:_____電話:_____
簽字:_____蓋章:_____
民間個人房屋贈與合同 篇2
贈與人:
受贈人:
贈與人與受贈人系母子關系。
一、贈與房屋基本情況
1997年贈與人自行出資在四隊修建房屋一層為南北朝向,后于1999年在該房屋一層基礎上增修第二層,2-2層建筑面積約為340平方米。20xx年其子在贈與人2-2屋房屋基礎上籌款修建第四屋。贈與人贈與的房屋地理位置東臨其子的三層自建房,西臨其子三層自建房,北正對面為自建房。
二、贈與人贈與財產范圍
贈與人自愿將上述私有房屋2-2層(面積340平方米)的產權房贈與受贈人,該受贈房屋不涉及第三層房屋(因第三層屬于其子)的自建房。
三、贈與人與受贈人自愿簽訂本贈與合同。
四、贈與目的
贈與人因受贈人無力獨自生活,由受贈人照顧,為受贈人今后更好的生活,更好的對贈與人履行應盡的贍養義務及共同生活,贈與人特將本房屋附義務條款贈與受贈人。
五、受贈人的權利
5.1.贈與人與受贈人對該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權、使用權;
5.2.受贈人對該房屋沒有出讓權、轉賣權,該房屋永遠不能作為受贈人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5.3.受贈人無須向贈與人交付任何關于該房屋的費用;
5.4.受贈人應當自覺履行贍養贈與人的義務;
5.5.如贈與人逝世,該房屋可作為遺產由受贈人獨自繼承。
六、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十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八、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本贈與合同系雙方自愿申請,為其進行見證,并系自愿簽訂。本合同一式六份,由贈與雙方與見證人各執一份。本合同有任何涂抹均系無效。如有糾紛,雙方可在簽訂合同管轄地起訴違約方。
贈與人(簽字捺印):
受贈人(簽字捺。:
見證人 (身份證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20xx 年2月 日
(后附照片兩張、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土地使用證復印件)
民間個人房屋贈與合同 篇3
贈與人(甲方):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受贈人(乙方):
住所:
有效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扶養贈與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贈與標的物
甲方將自己擁有的位于,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房屋自愿贈與給乙方。
第二條乙方應按約定履行扶養甲方的義務,否則不動產所有權不發生轉移。
第三條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則甲方可以撤銷贈與。
第四條甲方對不動產負瑕疵擔保責任,若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證無瑕疵,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條合同成立后,贈與人應將贈與的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登記與乙方。
第六條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負擔與不動產標的有關的一切費用。
第七條本合同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贈與合同范文
親屬間房屋贈與稅征收方式
一、直系親屬間的贈與:只需要繳納3%的契稅和雙方各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二、非直系親屬間的贈與:契稅3%,印花稅雙方各萬分之五,個稅贈與所得的20%,房產不滿五年的按照房產的全額征收5%的營業稅,滿五年的普通住宅免收營業稅,滿五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差額征收5%的營業稅,有增值但不符合免稅條件的0.5%的土地增值稅。
房屋贈與合同范本
甲方(贈與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寫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
甲方自愿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房產贈與乙方。
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_____,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因甲方_____,此房產所購的所有房款和稅費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購該房產并取得該房產房產所有權證。
經協商一致甲方愿將該房屋贈與乙方,并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時積極協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后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具體狀況完整,并保證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條:甲方沒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產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
如因上述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贈與房產的,甲方應如數補償或退還乙方代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稅費。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本合同在雙方簽訂經公證處公正后不可撤銷。
第六條:在乙方能辦理該房屋過戶手續時,甲方應按約定積極協助乙方轉移辦理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定于_____時正式辦理過戶該房屋,雙方定于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到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
其中甲方留執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份,為公正留執公證處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贈與人(甲方):____________
受贈人(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