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上訴狀勞務合同(精選3篇)
民事上訴狀勞務合同 篇1
上訴人(一審原告):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一審被告):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銷售服務(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勞動合同糾紛一案,不服無錫市※※區人民法院于20__年1月9日作出的(20__)※※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現提起上訴。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1、請求依法撤銷(20__)※※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對本案予以改判;
2、請求判決被上訴人支付拖欠的工資6萬元、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5.4萬元、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賠償金1.2萬元、支付上訴人工作期間業務發展費用報銷款9107.53元,合計:_________________¥135107.53元
3、本案訴訟費由被上訴人承擔。
上訴理由:_________________
一、關于《※※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審計工作底稿》、《20__年預算表-管理營運費用》認定錯誤。
一審中查明:_________________蔡※※為被上訴人的高管,職務為市場總監兼業務管理部負責人;王※※系被上訴人工作聯系人,公司的多份文件中皆列明其身份。
被上訴人一審提交的關于與蔡※※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書》載明:_________________雙方勞動關系自20__年4月30日起協商解除,而上述“工作底稿”系20__年4月16日由蔡※※簽署,蔡※※簽署的行為屬于職務行為,對“工作底稿”中的內容的確認系代表被上訴人的確認。
王※※于20__年11月1日轉發的電子郵件,附件為“_____20__年預算”(含《20__年預算表-管理營運費用》),郵件正文中說到:_________________“根據董事長11月1日的會議精神,20__年度的預算略有變化,以這套表式為準”,該預算表在上訴人與蔡※※的郵件往來中也進行過確認,顯然,該預算系公司行為,此后上訴人又從被上訴人處用優盤再次拷貝下這個預算表,打印后作為證據在一審時提交。
上述兩份證據原件系被上訴人持有,被上訴人對工作底稿及預算表中的內容予以否認,違背了禁反言原則及誠實信用原則,是濫用抗辯權的行為。同時,依據最高院民訴證據規則第75條規定:_________________“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
一審法院卻認定上訴人不能提交原件,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顯然是未查明事實,枉法裁判。
二、關于上訴人的工資標準認定錯誤。
一審法院直接采用無錫市最低工資標準作為上訴人的工資標準,事實未查明事實,法律適用錯誤。
一審中被上訴人提交的證據《直銷營業部負責人崗位聘任協議》及《保險營銷員合同書》,經查明因被上訴人未簽署蓋章,還未生效。而上述預算表中的“20__年度預算編制說明”第3條“管理費用中的人事費用是指從事行政管理責能人員的工資總額,包括各類社保、公積金及計提的三金”,預算“項目明細”中又列出了“員工工資”、“勞務用工費”、“負責人津貼”、“業務發展費”等一系列組成內容及標準。
但一審法院卻以兩份未生效的合同來確認上訴人的收入組成,并要求上訴人對其進行舉證,全然不顧上訴人的雙重身份——“營業部負責人”兼“保險營銷員”,并對公司作出并確認的預算表中關于上訴人的收入組成及標準不予理涉,裁判嚴重錯誤。
上訴人一審中主張了自己的工資標準,同時,上述工作底稿及預算表中明確記載了上訴人開始兩個月工資為¥6000/月,此后為¥12000/月。但被上訴人對此均不予認可。
依據最高院民訴證據規則第6條“在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因用人單位作出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依法應當由被上訴人舉證是否發放工資及發放金額。
同時,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6條規定:_________________“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因此,勞動者工資支付憑證的制作和保存是用人單位應承擔的一項法定義務,該項法定義務不因任何事由而免除,一審法院應當根據上述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勞動者的工資支付憑證,以查明勞動者真實的工資收入及標準。
最高院民訴證據規則第75條規定:_________________“有證據證明一方當事人持有證據無正當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對方當事人主張該證據的內容不利于證據持有人,可以推定該主張成立”。
綜上,一審法院依法應當推定上訴人主張的工資標準成立。
三、被上訴人違法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上訴人依法應獲得經濟賠償金。
一審法院未查明事實的情況下得出“無證據證明雙方勞動關系解除”的結論,同時也以此結論作為不支持經濟賠償金的理由。
上訴人一審訴訟中主張是被上訴人違法解除了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因為被上訴人停止了設立之中的無錫營業部,同時也未向上訴人提供其他工作崗位,事實上解除了雙方的勞動關系;一審中,被上訴人的答辯時甚至認為雙方自始就沒有建立過勞動關系,并且被上訴人提交的證據之一《關于※※保險公司銷售服務(上海)有限公司停止經營的通知》也載明:_________________“各分支機構所有員工停止上班,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離職手續”,由此可見,被上訴人提交的證據也證明了上訴人的主張是屬實的、無爭議的。一審法院卻武斷的作出判斷。
顯然,一審法院未查明事實,適用法律錯誤。
四、被上訴人應當向上訴人支付上訴人墊付的應報銷業務費用。
一審中,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報銷墊付的業務費用,被上訴人不予認可。
但是,上述工作底稿中被上訴人已經明確上訴人已經將票據提交被上訴人,且對用途及發生時間進行篩選,剔除不能報銷的費用后,確認應報銷款項為¥9107.53元。同時,被上訴人一審中提交的證據之一《工作了結的說明書》中也載明了上訴人墊付的業務費用未得到報銷,說明被上訴人對此事實是認可的。
上述工作底稿審計的事項是“資產負債審計”,通俗的說就是被上訴人對外的負債,被上訴人拒絕支付報銷的款項,也就是不履行債務,則應當出示報銷款項已經支付給上訴人的證據,因為墊付業務費用發生的票據原件已經由被上訴人一方持有。
一審法院仍然以上訴人未提交業務費用的相關票據為由駁回上訴人要求獲得報銷款的請求,顯然是錯誤的裁判。
一審法院在案件事實未查清、法律適用不當的情況下,就草草駁回上訴人相關訴請,實在是有失法律之公允;為維護上訴人的合法權益,特上訴至貴院,以求得到一個公正的判決。
此致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上訴狀勞務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就勞務合作一事達成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__。
(二)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以______為周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日假、人社部、中國地震局聯合召開會議表彰全國地震系統抗震救災英雄產假、帶薪年休假等假期。
四、勞務報酬
第四條、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___日。
(三)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
甲方生產經營任務不足,乙方同意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為______元。待崗期間乙方仍需履行除崗位工作外的其他義務。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_________意外傷害保險卡,用于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合同期限相同。乙方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應當在乙方上崗前進行安全生產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應當經過培訓并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本勞務合同的解除或終止,由雙方協商。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八條、甲乙雙方發生勞務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第九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本勞務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事上訴狀勞務合同 篇3
甲方(雇主):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詳細住址:____________
乙方(勞務工):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詳細住址:____________
甲方雇傭乙方采摘___________,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采摘,日最低采摘任務:
三、勞動報酬:
1、采摘費按以下勾選項或自行約定執行:
□采摘費按__________元/公斤
□采摘費按__________元/米
□采摘費按__________元/小時
□采摘費按__________元/天
自行約定:____________;
包括□不包括□打包費用。
2、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方式為采摘完畢后一次結清。(□伙食費用由甲方承擔 □勞動期間甲方提供工作餐)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如果甲方在工作和休息期間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工作,需要由雙方協商方可進行;
2、若甲方給乙方提供住宿,乙方有義務保護甲方的住所各項設施不受損害和丟失,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五、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和管理;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采摘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和督促;
3.乙方在采摘期間不得進行酗酒、打架斗毆等影響他人的休息及違法違紀行為,如有上述情況甲方有權進行說服教育、報告公安機關和解除合同,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在采摘期間中途不得無故毀約終止勞務,除生病、家庭發生變故等確實不能繼續提供勞務除外,并且需甲方同意后方可離開,其采摘費用按 結算;乙方單方毀約的,采摘費抵扣違約金不予支付。
2、約定的采摘時間完畢后,甲方應于 日內結算并支付勞動報酬,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每超過一天甲方按乙方采摘費用的 %賠付違約金。
3、如乙方不能按日完成最低采摘任務,甲方有權雇傭其他工人,差價由乙方承擔。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起生效,合同期滿效力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先協商解決,解決不了請當地司法所進行人民調解。調解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手印):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