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設設計工程協議書(精選3篇)
民用建設設計工程協議書 篇1
發包人:_______
設計人:_______
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 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1.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1.3.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第二條 本合同設計項目的內容:名稱、規模、階段、投資及設計費等見下表。
序號分項目名稱建設規模設計階段及內容估算總
投資
(萬元)費率%估算設
計費
(元)
層數建筑面積
(m2)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
說明
第三條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四條 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提交日期有關事宜
第五條 本合同設計收費估算為 元人民幣。設計費支付進度詳見下表。
付費次序占總設計費付費額(元)付費時間
(由交付設計文件所決定)
第一次付費20%定金 本合同簽訂后三日內
第二次付費
第三次付費
第四次付費
第五次付費
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六條 雙方責任
6.1.發包人責任:
6.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人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人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人按合同第四條規定交付設計文件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人員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6.1.2.發包人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設計人設計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人應按設計人所耗工作量向設計人增付設計費。
在未簽合同前發包人已同意,設計人為發包人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設計費。
6.1.3.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人能夠做到,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人支付趕工費。
6.1.4.發包人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6.1.5.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設計人有權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6.2.設計人責任:
6.2.1.設計人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人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6.2.2.設計人采用的主要技術標準是:
6.2.3.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 年。
6.2.4.設計人按本合同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人交付資料及文件。
6.2.5.設計人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調整補充。設計人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負責向發包人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在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設計人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人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收費額由雙方商定。
6.2.6.設計人應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有權向設計人索賠。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間,發包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發包人應根據設計人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7.2.發包人應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設計人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設計人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發包人。發包人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發包人均按7.1條規定支付設計費。
7.3.設計人對設計資料及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設計人員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設計人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損失嚴重的根據損失的程度和設計人責任大小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商定為實際損失的 %。
7.4.由于設計人自身原因,延誤了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設計資料及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設計人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設計人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 其他
8.1.發包人要求設計人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8.2.設計人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人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四條規定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份數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人另收工本費。
8.3.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人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人需要設計人的設計人員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要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4.發包人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人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人支付。
8.5.發包人委托設計人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8.7.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
8.8.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 份,設計人 份。
8.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訂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8.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人名稱: _______設計人名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簽字) 委托代理人:_______(簽字)
住 所: _______住 所: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電 話: _______電 話:_______
傳 真: _______傳 真: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
銀行帳號: _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
民用建設設計工程協議書 篇2
發包人(甲方):代表人:地址:設計人(乙方):設計證書等級:地址: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設計,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現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圍:
5、設計內容:
6、技術標準:
二、費用
1、雙方商定,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收費依據和計算方法按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有關規定執行。
2、如果上述費用為估算設計費,則雙方在初步設計審批后,按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核算設計費。工程建設期間如遇概算調整,則設計費也應做相應調整。
三、支付方式風險提示:設計費
合同當事人在確定設計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對設計費率予以確認的,應尊重雙方當事人的選擇。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及相關統一定額并非強制性規范,而是發包人與設計人之間協商約;
其次,在不能證明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就設計費率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確定設計費,避免因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造成不必要糾紛。
1、本合同簽訂之時,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定金(合同結算時,定金抵作設計費)。風險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的性質,如果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定金額度進行修改,該數額不能超過總設計費的20%,超過20%的部分只能作為預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當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可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在發包人或設計人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后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只不過在實踐中,當事人往往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在仲裁或訴訟時也就未提出相應的請求,造成自己的權利未得到全面保護,如果您對這部分還有疑問,您也可以在簽合同之前咨詢專業的律師。
2、乙方提交_______________設計文件后三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計________________萬元;之后,甲方應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圖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的______%,計_______________萬元,施工圖完成后,甲方結清設計費,不留尾款。
四、雙方責任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基礎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2、甲方交付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3、甲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返工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費。在未簽訂合同前甲方已同意,乙方為甲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甲方應支付相應設計費。
4、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工作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5、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承擔應支付金額______%的逾期違約金,且乙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履行下階段工作,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級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6、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范、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并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風險提示:設計合理使用年限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的確定關于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體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分為四類:
第
一、對于臨時性建筑,其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第
二、對于易于替換結構構件的建筑,其設計使用年限為2________年;
第
三、對于普通房屋和構筑物,其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第四,對于紀念性建筑和特別重要的建筑結構,其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對于專業建筑工程,則應按照相應的專業技術規范要求確定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對于具體工程項目,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則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建筑等級、重要性來確定。在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內,工程承包人應當對該工程的主體結構(包括地基基礎)進行保修。
對此如果仍存在疑問,建議制定合同的時候咨詢專業律師,或者交由律師幫您起草,避免定制的合同違反規定而無效。
2、本工程的相關設計合理使用年限預計為________年。風險提示:賠償金的確定
由當事人協商確定賠償金金額,實踐中相當一部分合同回避了關于賠償金的約定,或空白、或劃去、或直接刪去關于賠償金的規定。
如果發包人和設計人在合同中事先約定了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應當按約定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實際損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約定的賠償金不過分高于實際損失時,法律應當
首先尊重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承認雙方約定的正當性。
若當事人約定的賠償金遠遠高于實際損失,基于公平原則,法律應予以必要干涉。因此,當事人在約定賠償金時,應充分考慮設計文件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慎重填寫賠償金金額。
3、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于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采取補救措施外,應扣除損失部分的設計費,并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數額由雙方商定為損失的______%。
4、由于乙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應收設計費的______%。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定金。風險提示:保密、知識產權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等的知識產權;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并給設計人以補償;
另外,設計人也應當保護發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五、保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均應尊重并保護對方的知識產權,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對方的資料、文件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人披露、轉讓或用于本合同項目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擔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在本設計工程履行中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附則
1、本工程項目中,乙方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設備的生產廠或供貨商。甲方需要乙方配合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訂貨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托乙方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乙方人員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3、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以外的工作服務,另行簽訂協議并支付費用。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合同義務履行完后自動終止;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
5、雙方認可的來往傳真、電報、會議紀要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協商一致的,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代表人:聯系電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聯系人:聯系電話: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用建設設計工程協議書 篇3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
名稱: 工程代表:
聯系電話: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
名稱: 工程負責: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裝飾工程設計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地址:
1.2 工程內容:
1.3 建筑面積:500 M
1.4 使用性質:
1.5 設計內容:
1.6 設計期限:20xx年5月4日—20xx年5月16日
第二條: 甲方工作
2.1 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詳盡的背景資料。
2.2 乙方測量現場甲方提供方便。
2.3 監督乙方在設計中諸如設計方案、施工圖繪制、解釋圖紙等工作。
2.4 甲方及時向乙方交納設計費。
第三條: 乙方工作
3.1 為甲方準確、細致地測量工程現場。
3.2 為甲方繪制方案圖(包括平面圖、天花圖、效果圖),施工圖(包括立面圖、剖2
3.3 向甲方提供設計咨詢服務。
3.4 按合同規定時間及時向甲方交付圖紙。
第四條: 設計工程變更
設計內容如需變更,變更內容不大時,不再增加設計費用,設計內容變化很大時,調整相關費用。
第五條: 設計程序、價款及結算
5.1 甲乙雙方商定,本設計的設計費為人民幣(大寫): 肆萬伍仟元整 。
5.2設計協議簽訂后,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人民幣:10000元。
5.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后在10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詳細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效果圖。
5.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并支付施工圖設計費人民幣15000元后,乙方在4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布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立、剖面圖等。
5.5 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后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人民幣20xx0元。
5.6 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后,并由乙方簽字或蓋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6.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6.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設計費款時,每延誤一天向乙方支付總設計費款2%的違約金。
6.4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交圖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甲方支付總設計費款2%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它事項
7.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筑構造的安全鑒定,及其構造變更后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托設計。
7.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并應遵循相關規范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范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7.3 乙方的圖紙設計應符合國家技術、安全等相關規范、要求,并符合施工條件。
7.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采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采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托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蓋章簽字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