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進口合同書(精選3篇)
農產品進口合同書 篇1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訂立,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貨名及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價
(5)生產國別和制造廠商:_______________
(6)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到貨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 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買方投保。
(10)包裝:
須用堅固的新木箱/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防濕,防潮,防震,防銹,耐粗暴搬運。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銹損,賣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11)嘜頭: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標刷件號、尺碼、毛重、凈重、“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并刷有下列嘜頭:
(12)付款條件:
甲、信用證付款:在貨物裝運前一個月,買方應由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本合同第13條甲項規定的裝運單據交到_________(銀行)后付款。
乙、托收付款:貨物裝運后,賣方應將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匯票連同本合同第13條甲項所列各種裝運單據,通過賣方銀行寄交買方銀行即_______銀行轉交買方,并托收貨款。
丙、信匯付款:買方收到本合同第13條甲項所列單據后,應于____天內信匯付款。
(13)單據:
甲、賣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付款銀行議付貨款/托收付款,如為信匯付款,下列單據應徑寄買方:
1.全套可議付的潔凈已裝運海運提單,空白抬頭,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并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__公司。
2.郵包收據注明郵費/空運提單。第一范文網
3.保險單或保險證明書注明投保險種,一切險包括tpnd。破碎,滲漏。無百分比限制,并注明貨物到達后倘發現殘損情況,須向到貨口岸之_____檢驗局申請檢驗。
4.發票五份,注明合同號,嘜頭。
5.裝箱單兩份,注明毛、凈重、尺碼和所裝貨物每項的品名數量。
6.按照本合同第18條甲項規定由制造廠簽發的質量和數量/重量證明書及檢驗報告各兩份。
7.按照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貨物裝船后立即發給買方裝運通知電報真實副本一份。
乙、貨物裝運后 天內,除上述裝運通知電報副本外,賣方應另外準備各種單據副本三套,以空郵將其中一套寄交買方,另外兩套寄交到貨口岸_____________公司。
(14)技術資料:
甲、每次發貨時,賣方應將下述英文技術資料一整套與貨物一起裝箱,運交買方:
1.基礎圖
2.布線說明,電氣及/或氣動及/或液壓接線圖
3.易損零件制造圖
4.零件目錄
5.本合同第18條甲項規定的品質證明書
6.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乙、____個月前,賣方應將本條甲項所列1、2、3、4、5、6各種技術資料2套,以空郵寄交買方。
(15)裝運條款:
甲、每次發貨如毛重超過__公噸,賣方應于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裝運期__天前,將合同編號、商品名稱、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以及貨物在裝貨口岸各妥日期函/電告買方,以便買方訂艙。如毛重不超過___公噸,則賣方應與裝貨口岸的買方裝運代理人直接聯系裝運事宜。
乙、每次發貨毛重超過兩公噸時,其訂艙事宜將由買方裝運合理人________公司(電報持號:________)辦理,買方與該公司密切聯系有關裝運事宜。賣方則應與在裝貨口岸的______公司裝運代理人密切聯系。
丙、_______公司或其港口代理人于估計承運船到達裝貨口岸日期十天以前,將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編號初步通知賣方,以便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事先指定的承運船如有變更,或其估計到達日期提前或延期時,買方或其裝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該船未能于買方或其裝運代理人所通知的到達日期后__天內到達裝運口岸,則從第__天起貨物的倉租和火災保險費用應由買方負擔。
丁、承運船及時到達裝貨口岸時,如賣方未將貨物備妥待裝,因此而發生的空艙費和延滯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戊、在貨物越過船舷并從吊鉤上卸下以前,所有在搬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均由賣方負擔。在貨物超過船舷并從吊鉤上卸下以后,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買方負擔。
(16)裝運通知:
貨物全部裝船后,買方應立即將合同編號、商品名稱、數量、毛重、發標金額、船旬和開航日期電告買方。如單件貨物的重量超過__公噸或闊度超過___毫米,或兩旁高度超過___毫米,則賣方應將該件重量和尺碼告知買方。如由于賣方未及時將裝運通知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應由賣方負擔。如貨物系屬危險品,賣方將其性質及處理辦法電告買方和到貨口岸_________公司。
(17)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訂貨系用最上等的材料和頭等工藝制成,全新,未曾用過,并完全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賣方并保證本合同訂貨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的維修的情況下,自貨物到達到貨口岸之日起__個月內運轉良好。
(18)檢驗和索賠:
甲、在交貨以前,制造廠應就訂貨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重量做出準確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貨物和與本合同規定相符的證明書,該證書為議付/托收貨款而應上交銀行的單據的組成部分,但不得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的最后依據。制造廠應將記載試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乙、貨物到達到貨口岸后,買方應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就貨物的質量、規格用數量/重量進行初步檢驗。如發現到貨的規格或數量/重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公司負責者外,買方于貨物在到貨口岸卸貨后___天內憑商檢局出具之檢驗證書有權拒收貨物或向賣方索賠。
丙、在本合同第17條規定的保證期限內,如發現貨物的質量及/或規格與本合同規定不符或發現貨物無論任何原因引起的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料,買方應申請商檢局檢驗,并有權根據商檢證向賣方索賠。
丁、賣方收到買方索賠通知后,如果在__天內不答復,應視為賣方同意買方提出的.一切索賠。
(19)索賠解決方法:
如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應由賣方負責者。同時買方按照本合同第17條和第18條的規定在索賠期限或質量保證期限內提出索賠,賣方在取得買方同意后,應按下列方式理賠。
甲、同意買方退貨,并將退貨金額以成交原幣償還買方,并負擔因退貨而發生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商檢費,倉租,碼頭裝卸費以及為保管退貨而發生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乙、按照貨物的疵劣程度,損壞的范圍和買方所遭受的損失,將貨物貶值。
丙、調換有瑕疵的貨物,換貨必須全新并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賣方并負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買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對換貨的質量,賣方仍應按本合同第17款的決定,保證__個月。
(20)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而賣方交貨遲延或不能交貨時,責任不在賣方。但賣方應立即將事故通知買方,并于事故發生后__天內將事故發生地政府主管機關出具的事故證明書用空郵寄交買方為證,并取得買方認可,在上述情況下,賣方仍負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從速交貨的責任。如果事故持續超過__個星期,買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1)遲交和罰款:
如延遲交貨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者外,賣方應付給買方每一星期按遲交貨物總值的___%的遲交罰款,不足一星期的遲交日數作為一星期計算,此項罰款總額不超過全部遲交貨物總值的__%,在議付貨款時由銀行代為扣除,或由買方在付款時進行扣除。
如遲延交貨超過原定期限___個星期時,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賣方仍應向買方繳付以下規定之罰款,不得推諉或遲延。
(22)仲裁: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就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在______進行仲裁。該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是最終的,買賣雙方均應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23)附注:
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出賣人: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農產品進口合同書 篇2
采購人(甲方) :
供 應 商(乙方):
項 目 編 號:
簽 訂 地 點:
簽 訂 時 間: 年 月 日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招標文件(采購文件)規定條款和中標(成交)供應商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根據成交通知書的內容, 本合同的總金額為(大寫): (¥ 元 )。
2、合同合計金額包括貨物價款、稅金、服務、備件、專用工具、安裝、調試、檢驗、技術培訓及技術資料和包裝、運輸等全部費用。
第二條 質量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名稱、商標品牌、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技術參數等質量必須與招標文件規定及投標文件承諾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的貨物必須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裝產品,且在正常安裝、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其使用壽命期內各項指標均達到招標文件規定或投標文件承諾的質量要求。
第三條 權利保證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貨物在使用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其他權利。
2.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或投標文件承諾的時間向甲方提供使用貨物的有關技術資料。
3.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圍。
4.乙方保證將要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質押、查封等產權瑕疵。
第四條 交付和驗收
1.交付時間: ;交付地點: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或投標文件承諾的和本合同規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工具和備品、備件等交付給甲方,貨物屬于進口產品的,供貨時應同時附上中文使用說明書,如有缺失應在合理的規定時間內補齊,否則視為逾期交貨。
4.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后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的,乙方可視同驗收合格。驗收合格后由甲乙雙方簽署貨物驗收單并加蓋采購人公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甲方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組織的驗收項目,其驗收時間以該項目驗收方案確定的驗收時間為準,驗收結果以該項目驗收報告結論為準。在驗收過程中發現乙方有違約問題,可暫緩資金結算,待違約問題解決后,方可辦理資金結算事宜。
6.甲方對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后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后 三 日內及時予以解決。
第五條 安裝和培訓
1. 甲方應提供必要安裝條件(如場地、電源、水源等)。
2. 乙方投標文件承諾負責甲方有關人員的培訓。培訓時間、地點: 由采購人和乙方共同協商決定 。
第六條 售后服務、質保期
1. 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三包”規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務承諾》,為甲方提供售后服務。
2. 貨物質保期:
3. 乙方提供的服務承諾和售后服務及保修期責任等其它具體約定事項。(見合同附件)
第七條 付款方式
1. 當采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乙方應根據實際使用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量乘以成交單價進行計算,但不得超出合同價的10%。
2. 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后7日內,采購人一次性支付給中標人合同金額的30%,項目初驗通過采購人支付中標人合同金額的45%,項目終驗通過支付合同金額的付款25%。
第八條 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金額:人民幣 元整(¥ ),由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自動轉成履約保證金,并由_ _賬戶代管。
履約保證金退付方式、時間及條件: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合同約定項目完成并驗收合格后,由乙方向__提供《政府采購項目履約保證金退付意見書》及《政府采購項目合同驗收報告》(詳見附件), 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轉帳方式如數退還(不計利息)。
第九條 稅費
本合同執行中相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1. 乙方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產品名稱、商標品牌、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技術參數、質量標準向甲方提供未經使用的全新產品。不符合要求的,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⑴更換: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⑵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⑶退貨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時應承擔該貨物的直接費用(運輸、保險、檢驗、貨款利息及銀行手續費等)。
2. 如在使用過程中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達甲方現場處理的時間(詳看售后服務承諾書)小時內。
3. 在質保期內,乙方應對貨物出現的質量及安全問題負責處理解決并承擔一切費用。
4. 上述的貨物質保期為 年,因人為因素出現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范圍內。超過保修期的機器設備,終生維修,維修時只收部件成本費。
第十一條 調試和驗收
1. 甲方對乙方提交的貨物依據招標文件上的技術規格要求和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委托第三方 進行現場初步驗收,外觀、說明書符合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給予簽收,初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簽收。貨到后,甲方應當在到貨(安裝、調試完)后七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
2. 乙方交貨前應對產品作出全面檢查和對驗收文件進行整理,并列出清單,作為甲方收貨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檢驗的結果應隨貨物交甲方。
3.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在使用前進行調試時,乙方需負責安裝并培訓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員,并協助甲方一起調試,直到符合技術要求,甲方才做最終驗收。
4. 對技術復雜的貨物,甲方應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參與初步驗收及最終驗收,并由其出具質量檢測報告。
5. 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驗收完畢后作出驗收結果報告;驗收費用按招標文件約定承擔方負責。
第十二條 貨物包裝、發運及運輸
1. 乙方應在貨物發運前對其進行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銹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
2. 使用說明書(貨物屬于進口產品的,供貨時應同時附上中文使用說明書)、質量檢驗證明書、隨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單一并附于貨物內。
3. 乙方在貨物發運手續辦理完畢后二十四小時內或貨到甲方四十八小時前通知甲方,以準備接貨。
4. 貨物在交付甲方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5. 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視為交付,乙方同時需通知甲方貨物已送達。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所提供的產品名稱、商標品牌、生產廠家、規格型號、技術參數等質量不合格的,應及時更換,更換不及時的按逾期交貨處罰;因質量問題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況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貨款額 5%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2. 乙方提供的貨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權益而引發的任何糾紛或訴訟,均由乙方負責交涉并承擔全部責任。
3. 因包裝、運輸引起的貨物損壞,按質量不合格處罰。
4. 甲方無故延期接收貨物、乙方逾期交貨的,每天向對方償付違約貨款額3‰違約金,但違約金累計不得超過違約貨款額5%,超過 天對方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延期付貨款的,每天向乙方償付延期貨款額3‰滯納金,但滯納金累計不得超過延期貨款額5%。甲方無故延期退付履約保證金的,每天向對方償付未退付履約保證金3‰的違約金。
5.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標文件中規定的服務承諾提供售后服務的,乙方應按本合同合計金額 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 乙方提供的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因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質量原因造成的問題,由乙方負責,費用從余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另補。
7. 甲乙雙方有其它違約行為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內容涉及貨款額的5%,違約內容涉及貨款額的5%不足以賠償經濟損失的按實際賠償。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
1. 因貨物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對貨物質量進行鑒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標準的,鑒定費由乙方承擔。
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 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六條 訴訟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生效(被授權代表簽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格式自擬)。
2.合同執行中涉及采購資金和采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財政部門審批,并簽書面補充協議報財政部門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1. 除規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2. 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無進口資格的供應商委托進口貨物除外)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九條 本合同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成交通知書;
2.投標函;
3.商務條款偏離表和技術偏離表;
5.開標一覽表分項報價表;
7.售后服務方案。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果合同文件之間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處,以上述文件 的排列順序在先者為準。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財政部門(政府采購監管部門)、采購代理機構各一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可根據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甲方(章): 乙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農產品進口合同書 篇3
甲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為了能充分發揮雙方企業資源優勢,本著互利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_______產品貼牌生產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_______產品名稱、規格型號:
1、產品名稱:
2、規格型號:
合作期限及方式:
1、合作期暫定為十年。自年 月 日起始至 年 月 日。
2、合作方式:委托貼牌生產,經營關系獨立核算。
產品制作:甲方提供產品技術參數、質量檢驗規范標準及圖紙資料。乙方負責組織生產。并確保產品質量符合甲方技術文件規定要求。產品質量以甲方驗收確認為準;交貨期按甲方訂單要求完成任務。
產品包裝:除品牌商標及與產品相關的說明書、標貼、銘牌、合格證、保修卡等資料由甲方提供外,其余內外包裝物及材料均由乙方負責,并依照甲方產品訂單要求之規定,完成產品包裝作業任務。
產品技術質量及驗收、交貨地點:
1. 甲方按產品規格型號提供圖紙資料供乙方參照生產,樣機完成經甲方檢驗確認合格后,作為實物標本封存以備今后雙方在檢驗驗收出現異議時參照鑒別。
2.乙方生產產品所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行業質量標準和
環保質量標準要求。甲方有權派員對貼牌產品生產過程的原料、
配件等質量控制進行監督、檢測,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和協助。
3.產品質量驗收標準及方法:按甲方產品質量驗收規范標準(詳見合同附件1)執行。
4.產品質量檢測驗收在乙方工廠內進行;
5.產品交貨地點,屆時按甲方訂單指定地點執行。
產品維護:產品保質期為一年,期間如因產品生產質量問題導致的售后維修服務均由乙方負責;
產品價格及結算方式:
1、產品價格:屆時按雙方適時協定的訂單價格執行;
2、結算辦法及方式:按訂單貨款總額的20%預付訂金;余款在交
貨后的30個工作日內結清支付。現金或銀行結算均可;
產品知識產權及銷售權限:
本協議標的產品,其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協議期內乙方除為甲方生產該產品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自主生產經營或為第三方生產該產品產品;
本協議標的產品的銷售權歸甲方獨家所有,協議期內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自行銷售或交由第三方銷售。
保密規定:
1. 本協議項目所涉及的產品知識產權屬甲方所有;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技術資料、圖紙及實物樣品僅限于乙方為甲方訂單生產時使用;在使用過程中,應嚴格作好保密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或交由與本協議無關的第三方人員參閱或使用;也不得將該協議項目的主要生產工作交由第三方代為完成。
2. 就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所涉及到雙方各自相關的產品技術、生產工藝、商業信息等機密事宜,雙方均有無條件為對方保密的義務,未經對方許可,均不得將現已獲知或未來獲知對方的商業機密或技術信息向第三方透露。否則,即按違約泄密論處承擔法律賠償責任。
協議終止、解除及免責條款:
合作期滿自行終止,屆時雙方如需繼續合作應另行簽訂合作協議;
提前終止或免責條件: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經雙方協商同意;
無論是何種原因導致本協議合作提前終止時,均不影響本協議第九 “保密規定” 條款的繼續有效執行。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其他: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發生或需要修改時,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形式加以確定后方為有效;補充或修改協議內容與本協議書有沖突時,以補充修改后的協議內容為準。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
20__ 年 月 日 20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