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出讓合同補充協議(精選3篇)
農村土地出讓合同補充協議 篇1
出讓方: 國土資源局
受讓方:
一、 于 年 月以 方式取得 地塊(地籍號: )土地使用權。本協議作為原出讓合同(編號: )的補充,具有與原出讓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二、根據原土地出讓合同,該地塊土地出讓面積 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容積率為 。
三、經受讓方申請、出讓方同意,該地塊土地用途調整為科教用地(科技研發),土地出讓面積、容積率等其他用地條件均不發生變化。(如土地出讓面積、容積率等其他用地條件發生變化,該條款相應調整)
四、該地塊為自用型科教用地(科技研發),土地及房屋不得分割轉讓、銷售。(針對自用型科技研發用地的條款)
該地塊的土地及所建房屋可部分分割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但分割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的建筑面積不得大于地上總建筑面積的50%,其余土地及房屋不得分割轉讓。(針對部分銷售型科技研發用地的條款)
五、該地塊的土地及所建房屋分割轉讓,須滿足以下條件:(針對部分銷售型科技研發用地的條款)
1、地塊所有項目已竣工驗收;
2、初次轉讓及再次轉讓對象必須為科技研發類企業或機構,必須符合園區產業政策,且不得為自然人;初次轉讓及再次轉讓的對象,均應經區政府或園區管理單位審核并書面同意;
3、分割轉讓后的受讓方利用土地及房屋必須符合土地出讓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的所有條件。
六、經評估審核確認,該地塊用地條件調整應補交出讓金總額為 萬元。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當日,受讓方須向出讓方一次性交清全部土地出讓金。
七、土地出讓年限及土地出讓起算日不變。
八、受讓方須在 年 月 日之前開工,在 年 月 日之前竣工。超過約定開工時間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方可以向受讓方征收相當于土地出讓金20%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方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受讓方未按期竣工的,每日按未竣工部分土地面積對應的土地出讓金的0.5‰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超過約定的竣工日期滿1年未竣工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未竣工部分的土地使用權。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開竣工遲延的除外。
九、受讓方必須按照科教用地(科技研發)用途對地塊規劃建設和使用,不得作為商業、辦公、住宅等經營性用途使用。根據 文件,受讓方在土地開發建設及使用中須接受區政府或園區管理單位監管,如涉及違反有關政策規定的情況,須按照區政府或園區管理單位要求及時整改到位。如擅自改變土地及地上房屋用途,又未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到位的,出讓方有權依據土地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十、雙方違反上述各自義務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支付 的違約金。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 項規定的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原出讓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不變。
十三、本協議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出讓方:(章)受讓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方):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農村土地出讓合同補充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方有塊旱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塊水田位于________________。為支援地方建設事業,在當地土管部門的協調下,本著平等自愿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土地置換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置換土地的基本情況甲方用于置換的旱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乙方用于置換的水田位于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置換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以上相等面積的田地進行等價對換,不要求土地等級差別的價格補償。
三、甲乙雙方對換后,任何一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對方對置換后土地的'使用權和處分權。違者自行承擔違約法律責任。
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協議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書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另肆份分別送甲乙雙方生產隊、村委、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甲方:
乙方:
日期:
農村土地出讓合同補充協議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過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合同。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地名)的___________畝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種植糧食。
二、租賃期限為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滿后,如甲方不自己使用本宗土地,乙方有權利繼續承租本宗土地。
三、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可進行各種合法經營,且可轉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權。
四,經雙方約定,本宗土地的年租金共為_____元(小寫___元),采取逐年支付租金的方式,每年租金于次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納給甲方。
五、如有必要雙方可另行簽定補充協議,本合同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簽字
承租方(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