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轉包合同協議書(通用8篇)
農村土地轉包合同協議書 篇1
發包方: (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因甲方舉家在外打工,無力耕種承包的土地,為了發揮現有耕地的經濟效益,避免土地拋荒,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所包土地轉包給乙方開發經營,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特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1、甲方將自己的集體承包的旱地畝轉包給乙方開發經營。
2、承包時間自20xx年元月1月至年12月31日止,為期 20 年。
3、乙方每年按每畝50元的租金付給甲方。
4、付款方式:乙方必須在合同簽定之日起一次性付清三年的全部租金,三年后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的土地租金。
5、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土地上開發經營品種內容。
6、退耕還林工程補助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轉包合同協議書 篇2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土地概況
1、甲方轉包給乙方的地塊位
2、甲方保證上述土地使用權屬清楚、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使用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二條 流轉期限
第三條
3、如遇國家征收、征用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相應損失經雙方協商確認后從補償款中扣除。
第四條 土地交付與回收
2、乙方應于本合同終止時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3、本土地流轉合同終止后,原土地上新建附著建筑物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土地原貌。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臵權。
2、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該土地流轉。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2、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
3、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4、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按約定履行義務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農村土地轉包合同協議書 篇3
轉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 (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后,特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自己的承包地,共計3.00畝長期轉包給乙方(共計21塊田)
二、乙方同意該土地每畝3.6萬元的轉包費,共計拾萬零陸仟捌佰元整,乙方同意接受。
三、該土地四至邊界:東:周成友承包地交界;西:過水溝和周成友桑樹地邊界;南:小路邊界;北:周成友開荒地邊界。
四、付款方式:本協議經雙方確認無議后,簽字后乙方一次性付清轉包費。總金額合計拾萬零陸仟捌佰元整。
五、該土地轉包后,一切管理權和處理權歸乙方,甲方不得干涉。
六、乙方必須遵守當地管理,有義務搞好當地建設。
七、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認可簽字后,不準以任何理由反悔,如果甲、乙任何一方反悔,將賠償另一方違約金:總金額基礎上加翻兩倍。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認可簽字:
乙方:認可簽字:
年月日:
農村土地轉包合同協議書 篇4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轉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轉包給乙方的地塊位于永登縣中堡鎮邢家灣村河灘地,面 積 畝。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 元, 承包金每年共計為 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 年,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承包土地恢復原狀歸還甲方。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改變土地使用方式的權利。
第六條 乙方必須按期如數繳納承包金。
第七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委及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九條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二條 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如繼續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告知甲方。
第十三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及合同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農村土地轉包合同協議書 篇5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轉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轉包給乙方的地塊位于永登縣中堡鎮邢家灣村河灘地,面 積 畝。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 元, 承包金每年共計為 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 年,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承包土地恢復原狀歸還甲方。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改變土地使用方式的權利。
第六條 乙方必須按期如數繳納承包金。
第七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委及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九條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二條 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如繼續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告知甲方。
第十三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及合同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轉包合同協議書 篇6
轉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農村土地承包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 承包土地的面積、位置
承包土地位于 ,面積 畝,四至: 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甲方同意將該土地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
二、 轉包事項
該地早期由甲方與 村委會承包五十年(即1988年12月至2038年12月止)。今經雙方協調、同意甲方轉讓給乙方拾肆年(20xx年)。即20xx年05月01日至20xx年05月01日止。
三、 承包金及支付
承包金按每年每畝100元。20xx年總承包金為合計人民幣918000元。本合同簽訂后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甲方的 元承包金。已于20xx年 月 日乙方支付給甲方 元,其余款 元經協商于 一次性支付完畢。
四、 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于種植各類農作物及經濟作物,且建設雞舍和豬舍,也可興建工人宿舍和辦公室,可興建熱帶植物旅游觀光項目及相應的配置設施等。
五、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 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3、 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4、 甲方保證發包給乙方的土地權屬清楚,甲方擁有合法的所有權及使用權。若土地權屬發生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處理解決期間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產,如因土地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 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提高承包金,不得重復發包該土地。
6、 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7、 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在通往該承包地的道路修擴建、三相四線電路連接及鋪架等方面甲方必須出面協助乙方處理,工程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 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 承包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
4、 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 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圍內不得挖塘、不提挖土出售,不得開采礦產資料出售。
6、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有權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合作經營。在辦理轉讓、轉包、合作經營手續時甲方須無條件蓋章同意。乙方可將轉讓費2%交給甲方。
7、 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
七、 國家建設征地補償
因國家建設征地所獲補償金,屬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建筑物等的補償金歸乙方所有,屬土地補償款部分,歸甲方所有,屬地上樹木的青苗補償款歸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八、 合同期滿財產處理
本合同期限界滿,承包土地上的作物仍歸乙方所有,在雙方不同意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乙方在合同期滿后半年內處理完畢地上種植的作物。
十、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除國家征用土地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承包合同,否則視為違約。
2、如一方違約或因其原因導致合同無效,該方須賠償另一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益損失)。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主不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發會議全部代表或全部村民(戶)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鎮人民政府司法所等蓋章鑒證。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辭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
十二、其他條款
1、本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 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不因法定代表人、行政區劃等因素的變更而變更。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二份用于辦理相關手續,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村土地轉包合同協議書 篇7
轉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轉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地塊位于河頭村北大隊以東地段,面積15.13畝荒地。
第三條 本合同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三十年。
第四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一次性支付甲方土地承包金,該土地承包金為每畝 元,共計承包 元人民幣。
第五條 甲方保證上述土地使用僅屬清楚、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使用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轉包方(簽字):
承包方(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土地轉包合同協議書 篇8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轉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轉包給乙方的地塊位于永登縣中堡鎮邢家灣村河灘地,面積 畝。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 元, 承包金每年共計為 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 年,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承包土地恢復原狀歸還甲方。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改變土地使用方式的權利。
第六條 乙方必須按期如數繳納承包金。
第七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委及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九條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后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二條 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如繼續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告知甲方。
第十三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后,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及合同附件,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