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精選15篇)
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 篇1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 戶
2、負責人: 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1、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過公開協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稱:(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坐落:
面積: 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詳細四至界限見本合同附件1的附圖。
用途:本合同轉讓的荒山荒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 元,共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 元(大寫: )。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費必須于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行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辦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
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權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后所種植的林木所有權;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利用進度;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持 林地利用總體規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后資源收益的處置:
五、合同期滿時,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后資源資產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條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人民政府鑒證后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
甲方:乙方:日期:
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 篇2
書寫合同的補充協議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補充協議的當事人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嚴格一致。
2、補充協議的形式應當與原合同一樣完備。
3、嚴格防止與原合同發生內容矛盾。
例示如下:
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于20__年7月15日訂立####合同。雙方就該合同未盡事宜(或特定事宜)經共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條款如下:
1、補充約定內容。
2、……
3、……
4、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是《####合同》組成部分,原合同條款對本補充協議有效。
5、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 年 ___ 月 ___ 日
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工業、綜合和商業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保證通過土地掛牌形式把該地塊轉讓給乙方,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綠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______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 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土地掛牌手續并在本條第四款規定的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后__________天內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在乙方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 取得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丙方同意提供兩宗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成國用( )字第_____號和成國用( )字第__________號),抵押擔保的范圍與 甲方承擔的責任的范圍相同。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后______天內到當地土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至 乙方取得機投鎮________畝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止。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項目開發結束并經審計后,項目凈利潤率超過_______%的,超過部分凈利潤乙方同意與甲方五五分成。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____畝土地的公開掛牌處理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______點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___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應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他
1.在掛牌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六份,三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充分發揮農村土地的經濟效益,特別是開發利用荒廢閑置土地的作用,甲方在提交所涉及社員群眾充分討論同意后,經甲乙雙方在公平自愿和有償原則基礎上,一致協商將部分非耕地的使用經營權超長期轉讓出租,特訂立本合同。
一:該兩宗土地位置:社(即原大地村社)面積為共計: 畝(大寫: 畝)。
二:該土地租期五十年。從20_年月 20_年月
三、土地租金價格及支付方式
社畝五十年按元/年計算總額為元(元整)。采取現金支付,合同簽字日即時結算。甲方收到款項后出收據并加蓋村民組公章和村民組長簽字蓋私章交乙方收存。
十、其它
l、雙方協商一致向趙家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方各一份,報村民委員會一份,并報趙家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機構。
4,本合同分另附社社員簽名名單(甲、乙方及村民委員會應持有該名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指定土地概況
土地座落: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土地面積: ㎡。
第二條 委托事項
甲方在實地考察土地并接受土地證相關參數后,就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居間服務,并協助甲方完成對該土地使用權的受讓。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居間費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過程中,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簽訂、轉讓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
2.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法應履行的審批手續等各項事宜,由買賣雙方各自完成,與乙方無關;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由買賣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繳納,與乙方無關。
3. 在簽訂買賣雙方土地交易合同當日,甲方有義務按約定的標準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乙方有權按該標準及方式收取居間服務費。
4.支付方式:在簽訂買賣雙方土地交易合同當日,甲方將乙方應收取的上述居間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 整)無條件劃付到乙方指定的專用銀行賬戶(開戶行: ;賬號: ;開戶姓名: )。
5.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協議
第三條第3款和第4款的約定,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第五條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否具備法定轉讓條件,以及因此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依法應由甲方自行評估、認定及承擔,與乙方無關。
2.對于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責任等,除貨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事項外,與乙方無關,應由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若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轉讓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責任不在乙方,應由有過錯方承擔相關責任。
3. 甲、乙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知的屬于對方、以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商業秘密。
4. 若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提起訴訟。
5.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______日
本協議附件: 身份證復印件。
本協議指定土地相關情況說明 乙方(蓋章): 經手人: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______日
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 篇6
精選范本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現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_________市房地產轉讓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____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____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于乙方興辦_________。
1.2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 甲方系經國家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準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4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 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面積
4.1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 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d________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后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d_________);本合同簽字日后____日內,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余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d_________);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 甲方應于乙方按本合同第
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 甲方應于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后,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并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 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8.2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3 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構筑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4 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準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5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6 乙方在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并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7 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占用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占用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8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內的邊緣地帶鋪設熱網管線,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 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筑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_________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并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后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 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布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4 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筑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5 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9.6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9.7 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9.8 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甲方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讓。
10.續期與合同終止
10.1 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準文件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 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后,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 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后,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
1.違約責任 1
1.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
7.1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1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1
1.4、1
1.5條處理)。 1
1.2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歷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215;違約天數。 1
1.3 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托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1
1.4 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于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于償付當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1
1.5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
1.6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
1.4條規定每逾期____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
(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____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1
1.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
(3)款)。
(3)本條第
(1)、
(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后余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
1.7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
9.1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年。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為準),自
9.1條規定的39;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年不到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著物。 1
1.8 違約事實發生后,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
2.不可抗力 1
2.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
2.2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臺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
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
3.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
3.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
4.保密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1
5.以往協議 本合同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合同第
4.1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
6.其它 1
6.1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 1
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
6.3 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1
6.4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復印件)。 1
6.5 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合同
6.1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兌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1
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本為準。 1
6.7 本合同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發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于改變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
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 篇7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 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使用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所擁有的____鄉(鎮)____村____m?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等 相關資料附后)的使用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及土地使用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1、轉讓的土地使用經營權年限為:。
2、甲方應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將轉讓使用經營權的土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乙方。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使用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元(大寫 )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轉讓金,支付的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使用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交付的使用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2、乙方獲得土地使用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轉讓、收益、自主經營權。
3、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甲方必須交出甲方對該轉讓土地的使用經營權證明給乙 方,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經營權轉讓的相關手續。
4、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及甲方家屬不得再出示任何該轉讓土地的相關使用經營權證明向乙方索取利益。如將來除甲方及甲方家屬以外的任何人向乙方出示該轉讓土地的使用經營權證明并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雙倍該土地轉讓費及該土地上的所有的設 施設備費用、房屋建造費等相關費用。
六、生效條件
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并經____鄉(鎮)政府農村村委干部簽字證明后生效。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 身份證號:____ 身份證號:____
住址:____ 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證明人:村委干部:_ 村委干部:
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 篇8
土地轉讓協議或協議書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 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 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 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 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 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 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 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 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 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 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 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 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 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 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 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 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 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 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 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 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 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 之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 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 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 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比例尺1:使用說明: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二、本合同的出讓人為有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三、合同第四條土地用途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規定的土地二級分類填寫,屬于綜合用地的,應注明各類具體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積比例。
四、合同第五條中的土地條件按照雙方實際約定選擇和填寫。屬于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選擇第三款;屬于待開發建設的用地,應根據出讓 人承諾交地時的土地開發程度選擇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讓人承諾交付土地時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一款,未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二款,并注明地 上待拆遷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積等狀況。基礎設施條件按雙方約定填寫“七通”、“三通”等,并具體說明基礎設施內容,如“通路、通電、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方式的規定中,雙方約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次性付清的,選擇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選擇第二款。六、合同第二 十條中,屬于房屋開發的,選擇第一款;屬于土地成片開發的,選擇第二款。七、合同第四十條關于合同生效的規定中,宗地出讓方案業經有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按 照第一款規定生效;宗地出讓方案未經有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按照第二款規定生效。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 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 恢復場地平整。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 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 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 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 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 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 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 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 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 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 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 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十章附則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 訂。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 年 月 日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注明邊長(米))
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 篇9
甲方:_小學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鄉芒章村村民小組。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轉讓給甲方,并達成協議:
一、乙方土地四邊界限及面積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芒璋中心小學教師住房背后,東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為界限;南至:雷光榮旁邊為界;西至:芒璋中心小學教師住房旁為界;北至:水溝旁交界為界限。其面積為:1.5畝。
二、轉讓期限:永久性
三、轉讓費:1.5畝土地轉讓補償費標準為:壹拾捌萬肆仟元整(184000.00)。轉讓費因學校資金緊缺,將分批付清(以領款收據為準),一年內付清。
四、互轉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議并達成協議:乙方自愿將自己所承包水田1.5畝的承包權轉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轉讓土地使用權歸甲方,乙方無權干涉其互轉讓后甲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轉讓土地如有土地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若使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以轉讓費的50倍賠償給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預甲方使用權,分期付款期限內不得提高轉讓
價格,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給甲方賠償轉讓費和建設所投入資金的50倍。
4、本村組所征收土地轉讓費由甲方承擔。
5、土地轉讓后。辦理該宗土地使用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組一份,芒章鄉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芒章鄉中心小學
芒章鄉村民小組
20_年4月3日
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發展水果生產,增強農民經營果園的責任心,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和對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體和個人的經濟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果園的地點和數量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的果園_________畝承包給乙方,其中:_________樹_________株;_________樹_________株;_________樹_________株;_________。土地及果樹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在合同期內,乙方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但不得買賣和出租。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陽歷)止。
第三條 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承包期內,自_______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費___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費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承包費均以現金上繳,甲方收費后開出收據。交費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陽歷)以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共為乙方提供貸款_________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撥給乙方上級分配的化肥指標_________公斤,農藥指標_________公斤,_________。
2.甲方提供果園內守護房_________間(如果有此條件),供給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執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加強對果園的管理,及時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蟲害,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負。
2.加強果樹生長期內的修枝撫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樹勢樹形,以延長果樹的結果期。果樹修枝材歸乙方。
3.乙方有果園的自主經營權,有水果銷售權。如果承包期間國家有派購水果任務,乙方必須優先滿足國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間,乙方應加強守護,日夜有專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損壞、糟蹋果樹的人或畜,由甲方協助處理,損壞或糟蹋一株果樹,罰款_________元,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個水果,罰款_________元,由甲方協助處理,罰款收入歸乙方。
6.在承包期內,果園范圍內的空隙地,乙方新種植的果樹,結果收益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滿后,由甲方一次付給乙方新種果樹年產價值的_________倍(或付給_________元)。
7.乙方對果樹噴灑藥物,應提前通知周圍群眾,以防發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屆滿,乙方應全部還清貸款并將果園、房屋、工具等物資如數交還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貸款和化肥、農藥_________指標,不提供看護果園的房屋(如果有此條款)和工具,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護不善,果樹被偷砍或損害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費,每俞期_________天,應向甲方償付欠交款_________%的違約金,并限期_________月內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權收回果園另包。
5.乙方噴灑藥物不按農藥使用規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負責。
6.合同期屆滿,乙方如丟失、損壞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應據實賠償。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間,果園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當年水果減產和絕收,可免交當年承包費;如造成減產,由雙方協商,據實遞減乙方的承包費。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負責任。
第八條 其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終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如重新發包,在同等承包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 篇11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房產買賣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將自有的工業國有土地廠房轉讓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
(一)甲方依法簽訂的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產座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支弄】_______號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__)房屋類型:____________;結構_____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圖和房地產四至房屋(附件一);
(五)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集體所有】;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________】方式獲得;
(六)房屋內附屬設施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附件二);
(七)甲方轉讓房地產的相關關系(包括抵押、相鄰、租賃等其他關系)見附件五。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房地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甲方上述轉讓的房地產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愿買受該房地產。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為(_______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__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分_____次付與甲方,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協議(附件三)。乙方交付的房價款,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轉讓房地產時,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_____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騰出該房屋并通知乙方進行驗收交割。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對房屋及其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查驗后雙方簽訂房屋交接書,甲方將房屋交付(轉移占有)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三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估價____倍】【價值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向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除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甲方承諾,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辦理轉讓過戶時,積極給予協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繳納稅、費。
在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權利轉移】【轉移占有】后該房地產使用中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九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書面催告乙方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日內乙方未提出異議,視作乙方無異議。甲方可以從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_%的違約金,余款返還給乙方,已付款不足違約金部分,乙方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若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乙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款內容處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書面催告甲方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仍未交付房地產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書面通知交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甲方未提出異議,視作甲方無異議。甲方除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的______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收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收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預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 篇12
甲方:__鄉__村二組 朗其永 。
乙方:朗其生 孔進茂 榮金武
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議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自留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并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積
土地位置在__至_公路西側_江旁。東至公路;_溝至_華地界;西至_江;北至_地界(放牛路)。轉讓面積約為1畝(甲乙雙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轉讓方式:永久性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該宗土地轉讓價為:陸萬陸仟元整。
付款方式:在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權歸乙方,甲方無權干涉乙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如有土地糾紛,由甲方全權負責解決,與乙方無關。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損失經濟總值賠償給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預乙方使用權,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則處罰違約金計本合同轉讓費用加乙方后續所投入資金50倍賠償。
4、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在該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費用由甲方從轉讓款中列支。
五、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__自然村小組各執一份,__村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雙方及子孫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讓方)簽字:
乙方(受讓方)簽字:
__村村委會簽章:
__村民小組簽章:
年 月 日
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 篇13
甲方(賣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地產買賣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座落于_________的518號房屋轉讓給乙方,該房屋轉讓時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二、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地產成交總價為人民幣415000元;
三、甲方陳述:該房產的所有權完全歸甲方個人,該房產沒有任何的債權債務糾紛,其轉讓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損失,甲方愿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雙方簽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11000元定金;如因甲方原因,該房產未在合同簽訂以后三個月內轉讓給乙方,甲方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買受該房,定金不予返還;如雙方均未違約,該定金抵做房價款;
五、乙方在甲方辦理提前還貸,房產解押手續時向甲方支付222000元的房款,甲方應迅急辦理解押手續,如在合理期限內不能辦好房產解押手續,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請求,甲方接到請求后應向乙方返還所有已收費用并加算銀行借款利息;
六、房產解押以后,雙方應迅急一起到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具體由乙方承辦,甲方協助,過戶稅費由乙方承擔;
七、雙方在房產局辦完立契等手續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6萬元房款;
八、產權過戶完,甲方將房產及相關單據證照交付給乙方后,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筆款項122000元;
九、雙方之前所簽訂的關于20xx元定金的《房地產買賣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作廢;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由此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 篇14
轉讓方: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轉讓給已方的土地位于至,總面積平方米/畝。(以下稱該土地)
二,甲方保證對該土地在轉讓給乙方前沒有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沒有將其全部或部分出資或作價入股,甲方將此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已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體組織內部成員的同意。
三,乙方將此土地用于興建住宅。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四,雙方協商確定此土地的轉讓價格為元人民幣/平方米(畝),共元人民幣,大寫人民幣,此外,乙方再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五,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將土地補償款元人民幣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六,甲方須全力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審批手續,辦證所需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擔。
七,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后,如該土地被國家征用,依法所得的各種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組織成員不得分配補償款。
八,任何一方違約,除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轉讓價款%的違約金。
九,本協議定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有關管理機關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集體土地轉讓合同雙方確認在國土局簽訂合同或協議只供參考,具體生效內容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民個人土地轉讓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___合作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于完善設施農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為提升現代農業產業化水平,發展特色、生態農業,加快推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設施農業轉變,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商,就土地流轉達成以下合同條款,共同信守:
一、流轉土地坐落、四址、性質、面積
甲方同意流轉的土地坐落組一帶,東至為界,南至為界、西至界牌為界,北至為界。總面積約為畝。
二、流轉的土地用途、范圍
甲乙雙方商定流轉土地為現代水稻種植地等。提升現代農業產業化水平,以現代農業發展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實現農業、農村、農民、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共同發展、共同富裕。
三、流轉土地期限
按照黨的__屆三中全會關于土地承包期的相關法規,甲、乙雙方商定上述土地流轉期限為 年,即從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補償價格、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土地補償價格為:每畝年補償為:元整;乙方于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轉費用元。
五、甲、乙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甲方:
1、甲方流轉的土地系甲方擁有合法有效所有權的集體所有土地。
2、甲方流轉的土地須經全體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經村民大會表決同意并簽名畫押,并向乙方提供土地原始資料。
3、甲方在土地流轉合同簽訂前,應會同乙方將該土地上附著物登記造冊,需要賠償的按照雙方商定的價格合理賠償。
4、甲方應協商解決乙方正常經營和開發建設涉及的村民利益糾調處,如發生村民武力取鬧,由甲方協調解決,由此給乙方正常經營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落實賠償責任。
乙方:
1.按照合約約定足額向甲方一次性交清上年土地流轉費用,不得無故拖延。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2、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雙方的約定,有權自主開發建設現代農業種植基地等設施,提高土地綜合利用效率,提高農業增產、農民增收之目標。
3、合同期內,乙方獨立投資,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
4、合同期內,乙方依法享有對所投資項目的所有權、轉讓權、繼承權、收益權。
5、合同期內,如遇國家法律、政策重大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終止該合同。
6、合同執行期屆滿,甲、乙雙方可另行商定續約事宜。
六、違約責任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合同,自覺履行雙方各自權利和義務,如果一方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七、其它事宜:
1、國家補助涉農基金由農戶所用;
2、本合同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3、此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變更;
4、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一致,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5、此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鑒證方、鎮政府、鎮國土所,鎮財政所、鎮農經辦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