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土地轉讓合同(精選17篇)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1
出讓人:身份證號: (以下稱甲方)
受讓人: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將位于武漢市江夏區紙坊街東林村 土地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轉讓土地概況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為________平方米,為土地。
二、轉讓期限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任何人事單位主張該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權,必須配合協調處理好與村委會、基層政府的關系。
三、轉讓用途
乙方受讓該土地后用于建筑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曉并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過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電,包括鄰里糾紛問題等)[農村土地轉讓合同(共2篇)]
四、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方式
簽訂本協議后,乙方支付給甲方 元整,剩余款項待乙方主體房屋建成后一次性付清,甲方并向乙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條。
六、違約責任
1、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拒絕將轉讓土地交給乙方,則必須雙倍返還轉讓款,即 元。
3、如乙方購買該轉讓土地后無正當理由要求反悔,則無權要回轉讓款。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捺印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2
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3
出讓人:
受讓人:
(以下稱乙方)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將位于武漢市江夏區紙坊街東林村土地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轉讓土地概況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________平方米,為土地。
二、轉讓期限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甲方必須保證無其他任何人事單位主張該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權,必須配合協調處理好與村委會、基層政府的關系。
三、轉讓用途
乙方受讓該土地后用于建筑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曉并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過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電,包括鄰里糾紛問題等)[農村土地轉讓合同(共2篇)]
四、轉讓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方式
簽訂本協議后,乙方支付給甲方_________元整,剩余款項待乙方主體房屋建成后一次性付清,甲方并向乙方出具相關收款收條。
六、違約責任
1、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2、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拒絕將轉讓土地交給乙方,則必須雙倍返還轉讓款,即_________元。
3、如乙方購買該轉讓土地后無正當理由要求反悔,則無權要回轉讓款。
七、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捺印時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簽訂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
代表:____
乙方(蓋章):____
代表:____
丙方(蓋章):____
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日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村委會研究決定并由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及公示無異議,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規定,本著公平公正自愿的同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甲方集體所有的廢棄閑置的石灰窯及周邊的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轉讓給乙方使用。初期使用期限為________年,到期后乙方優先擁有使用權。
二、轉讓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無經濟條件修村內東三條村里(原是土路面),由乙方負責拉砂石料鋪墊三條路的路面,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價款,今后路面在損壞與乙方無關,乙主并保證路邊溝暢通,經甲乙雙方確認此施工工程價款為五萬元整。
三、乙方在正常施工期間,如遇到村民阻擋,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無效,視為乙方上述第二條約定履行完畢。
四、此轉讓的標的物在轉讓給乙方使用期間,出現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不了,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此標的物,甲方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內容及價款賠付給乙方,但必須經得乙方同意。
五、乙方在使用期間,乙方在標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標的物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甲方將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價賠償給乙方,并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六、此標的物的所有合法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甲方負責,如甲方無法辦理標的物的合法手續,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的內容及價款賠付乙方。
七、如此標的物被國家征用,所得的賠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及村民無關。
八、乙方在使用期間內,對轉讓標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動,(沙石廢土)乙方有權處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
九、如使用期到期后,甲方如將此標的物轉讓給第三方,則甲方將按價賠償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資。
十、乙方在使用期間內,有權合法轉讓標的物的使用權,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6
甲方:(戶代表人)
乙方:
為適應_____新農村建設的發展要求,成全乙方發展事業,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甲方自愿將位于北塘公王爺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為免日后糾紛,特立協議如下:
一、轉讓土地座落、四至和面積
甲方轉讓土地給乙方的土地位于北塘公王爺所承包的部分土地。具_____置(由雙方現場認定)為:第一塊,東至路,西至唐,南至國修田,北至唐。第二塊,東至路,西至路,南至公益理事會,北至國育田。第三塊,東至四英田,西至國益田,南至河堤,北至四英田。面積約為:287.5平方米。
二、轉讓價款
1、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70元。
2、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轉讓款一次性共計人民幣:貳萬零仟壹佰貳拾伍元整(¥_________5.00元)
三、付款方式和使用權移交土地承包和使用權轉讓?款于簽訂協議之時一次性付清。轉讓款付清之時,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和使用權即永久轉為乙方所有。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后,乙方有根據需要合理使用土地的權利。
2、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后,甲方及其家屬不能干涉乙方對該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的行使。
3、乙方承包經營和使用該土地時,如有權屬糾紛甲方應負責協調解決。
五、違約責任
土地承包經營和使用權轉讓后,甲方及其家屬不得反悔,或以任何理由收回該土地,否則退還轉讓款的雙倍給乙方?,并賠償由此引起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期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戶代表簽名):
乙方:
訂立協議時間:年?月?日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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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8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甲方在自愿、民主、公平、公開、公證、平等合法的基礎上轉讓給乙方,就房屋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的古房(四合院),(計平方)房屋土地轉讓給乙方。
二、乙方愿意以整(¥: 元)的房屋土地購買甲方上述的房屋土地。甲方應證件齊全(如無房產證等證件需鎮辦公室.村部作證簽字、保證無他人有爭執。
三、乙方購買甲方的房屋土地將房產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隨房產轉讓,房產土地使用,建筑面積以實際測量的為準。乙方付清房款后,房屋土地歸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協同辦理好房屋土地轉戶登記手續后,乙方在取得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時房款一次付清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門辦理轉戶登記手續,辦理登記手續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轉讓房屋土地時,房屋內的固定生活設施一并轉讓給乙方,其它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七、日后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應與相鄰方洽商進行,甲方應協調好相鄰雙方關系,避免糾紛發生。
八、乙方購得房屋土地后,有使用、管理、處分的權利,甲方無權干涉。房屋土地轉讓后,甲、乙雙方不得另有爭執。
九、本合同是雙方自愿簽訂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村部門各備存檔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9
土地轉讓協議或協議書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 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 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 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 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 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 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 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 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 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 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 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 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 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 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 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 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 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 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 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 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 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 之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 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 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 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比例尺1:使用說明: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二、本合同的出讓人為有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三、合同第四條土地用途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規定的土地二級分類填寫,屬于綜合用地的,應注明各類具體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積比例。
四、合同第五條中的土地條件按照雙方實際約定選擇和填寫。屬于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選擇第三款;屬于待開發建設的用地,應根據出讓 人承諾交地時的土地開發程度選擇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讓人承諾交付土地時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一款,未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二款,并注明地 上待拆遷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積等狀況。基礎設施條件按雙方約定填寫“七通”、“三通”等,并具體說明基礎設施內容,如“通路、通電、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方式的規定中,雙方約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次性付清的,選擇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選擇第二款。六、合同第二 十條中,屬于房屋開發的,選擇第一款;屬于土地成片開發的,選擇第二款。七、合同第四十條關于合同生效的規定中,宗地出讓方案業經有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按 照第一款規定生效;宗地出讓方案未經有權人民政府批準的,按照第二款規定生效。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 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 恢復場地平整。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 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 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 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第七章違約責任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 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 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 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 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 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 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 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 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第十章附則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 訂。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 年 月 日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注明邊長(米))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10
甲方:身份證號碼:
常住地址:
聯系方式:
乙方:身份證號碼:
常住地址:
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就合作購買土地事宜,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購買位于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平方米,土地使用性質為:。使用年限至年月日。
二、雙方約定以甲方名義和第三方簽訂合同,甲方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乙方予以認可,并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和甲方共同承擔對第三方的義務。雙方共同購買上述土地使用權支付給出賣人的對價為人民幣元。甲方出資元,占50%股份;乙方出資元,占50%股份。
三、甲、乙雙方根據投資比例對該地塊享有上述權能。包括基于該地塊土地使用權權屬以及衍生的占有、使用、處分、收益等權能由雙方共同行使;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
四、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將出資款項以現金形式給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如果乙方未能按時將上述款項給付甲方,應當按照萬分之的利率支付遲延履行利息;超過日未能支付,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五、雙方明確:共同出資購買該地塊土地使用權的用途是:。
六、甲、乙雙方出讓各自土地使用權份額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所達成的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見證人:
簽訂時間: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11
出讓方: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但經平度市香店街道辦事處同意受讓青島雙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廠房、車間(以圖為準),坐落在平度市香店街道辦事處香店工業園內,劉林杰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積5.85畝,轉讓給乙方。
二、本宗地上的附著物,包括車間、辦公樓、警衛室等,以附圖為準。
三、廠房及土地的轉讓價格為80萬元,乙方簽訂合于20___年___月___日之前付60萬元,余款于20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
四、乙方辦理廠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將政府已繳納的土地款152500元同時轉讓給乙方),但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提供便利條件。
五、本合同生效后,以前所有債務與糾紛與乙方無關。
六、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請青島仲裁委員會按照其規則進行仲裁。
七、本合同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12
出讓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受讓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用的原則進行協商,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如下雙方共同恪守的條款。
一、轉讓地塊概況:____________
1、該轉讓地塊位于_______鎮_______村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_畝(長 米,寬 米);東至公路;西至石洞;南至鐘正章;北至鐘青(注以甲方實地指界為主)。
2、轉讓地塊現地各為______________,早已丟荒至今。
二、轉讓方式
1、甲方同意把該地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永久性使用,轉讓地塊使用面積為_______畝,(折_______平方米,以實地丈量所得面積為主)。
2、乙方取得該轉讓地塊土地使用權后,土地使用方式由乙方自行使用,甲方(包括其所有家屬及其無關人員)無權干涉。
3、如果該轉讓地塊遇到國家政策性征用時,甲方必須無條件地協助乙方辦理土地征用相關事宜,政府征用的所有賠償金(含土地征用款及地面物賠償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再以任何借口索取任何補償款。
4、如果甲方以任何借口拒配合乙方辦理土地征用的手續事宜而造成乙方損失時,甲方要按原土地轉讓價款之3倍乘以年限數補償給乙方,并賠償所有地面設施費用。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___
1、該地塊轉讓價款每畝______________萬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兩次支付,預付一萬元,土地界限明確后付余款。
四、轉讓地塊權屬確認及糾紛處理責任:____________
1、權屬確認:____________該地塊自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土地權屬及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對該地塊原有的權屬與使用權即時失效(即甲方對該轉讓地塊將不再擁有任何權屬。
2、乙方取得該轉讓地塊權屬后,如在開發建設過程中遇到土地權屬糾紛時,由原土地出讓方自行處理,受讓方配合,此過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出讓方負責,與受讓方無關。
3、乙方在開發建設過程中如遇到與權屬糾紛無關之損失,乙方自行擔負,跟甲方無關。
五、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達成后,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修訂后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3、此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甲方家屬(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家屬(簽字):_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__ 訂立日期:_____________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13
[縣簡稱]土讓字第[年份] 號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_鄉(鎮)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_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__________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14
轉讓方(甲方):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江蘇省土地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地塊概況
土地座落:_______
地號:土地證書號:_______
宗地總面積:_______m2轉讓面積:_______m2
使用權類型:_______終止日期:_______
批準用途:_______實際用途:_______
批準建設期限:_______實際投資比例:_______
國有出讓土地轉讓時土地開發建設必須達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約定的條件,轉讓后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條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后的終止期限不變,仍為甲方原土地使用證所載明的終止期限。若國家建設需要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收購權。
第四條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及轉讓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項下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____元(幣種:人民幣);轉讓總金額(大寫)_______(幣種:人民幣)
(2)付款方式:_______
第五條轉讓的地塊,乙方須按原規定用途使用,確需改變用途的,須按有關規定辦妥用途變更手續后方可轉讓。
第六條甲方須在x年x月x日前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使用。
第七條甲、乙雙方必須持有關手續到江陰市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共同簽署本合同,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不能到場簽署需委托他人簽訂的,必須出具有效書面委托書。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須提供打印件原件),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并經審核登記后生效,甲乙雙方及土地交易中心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x年x月x日
審核單位(簽章):
經辦人(簽名):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15
集體土地轉讓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經村委會研究決定并由村名代表大會通過及公示無異議,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規定,本著公平公正自愿的同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甲方集體所有的廢棄閑置的石灰窯及周邊的土地和林地(除耕地外)轉讓給乙方使用。初期使用期限為50年,到期后乙方優先擁有使用權。
二、轉讓價款: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無經濟條件修村內東三條村里(原是土路面),由乙方負責拉砂石料鋪墊三條路的路面,經甲方書面驗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乙方完成本合同價款,今后路面在損壞與乙方無關,乙主并保證路邊溝暢通,經甲乙雙方確認此施工工程價款為五萬元整。
三、乙方在正常施工期間,如遇到村民阻擋,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無效,視為乙方上述第二條約定履行完畢。
四、此轉讓的標的物在轉讓給乙方使用期間,出現任何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如解決不了,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此標的物,甲方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內容及價款賠付給乙方,但必須經得乙方同意。
五、乙方在使用期間,乙方在標的物的投入,如乙方在使用過程中標的物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使用,甲方將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入原價賠償給乙方,并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的所有損失。
六、此標的物的所有合法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費用由甲方負責,如甲方無法辦理標的物的合法手續,按上述第二條、第五條的內容及價款賠付乙方。
七、如此標的物被國家征用,所得的賠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及村民無關。
八、乙方在使用期間內,對轉讓標的物任意使用及改動,(沙石廢土)乙方有權處理,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此地任何使用,(乙方非法使用除外)
九、如使用期到期后,甲方如將此標的物轉讓給第三方,則甲方將按價賠償乙方在標的物上的所有投資。
十、乙方在使用期間內,有權合法轉讓標的物的使用權,合同附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二年月日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16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一: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二: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搞活閑置資產,甲方自愿將屬甲方所有的________縣________鎮政府后街(蓬權字第________號)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丙方,為明確轉讓事宜和各方權利義務,經三方協商特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方轉讓給乙方、丙方的________縣________鎮________街________局綜合樓底層的門面兩空及房屋后空地(約30平方米),四至界限為8至10軸線A軸線至老干局圍墻。以上房屋、土地的具體面積以確權后的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為準。
二、房屋、土地轉讓價款:甲方將上述房屋、土地及房屋后空地以人民幣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元)轉讓給乙方、丙方(不含稅、費)。三方約定:本協議簽訂生效后,因該宗土地無使用權證,乙方、丙方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時前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房屋、土地款后,甲方將房證交給乙方、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另________萬元待甲方辦好土地使用權證交給乙方、丙方辦理過戶手續后,乙方、丙方各給付壹萬元給甲方。
三、甲方轉讓的房屋面積、土地面積辦理過戶手續時________、________各占50%。
四、辦理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過戶涉及稅務部門的稅收,按國家有關規定各自承擔相關部分并給付。其它一切費用鑒于甲方已在轉讓價款中考慮,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擔產給付。
五、甲方將房屋、土地轉讓給乙方前所涉及的產權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責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接后發生的一切民事糾紛由乙方、丙方自行解決,概與甲方無關。甲方在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正式移交給乙、丙之前,負責在轉讓房屋分界線上砌筑24墻,雙面返沙刷白(費用三方協商解決)。
六、違約責任:如一方違約,按轉讓款的20%向對方給付違約金。
七、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農用土地轉讓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本著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則,避免今后出現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經雙方磋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其所屬勤豐七社(村)總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以_______________人民幣轉讓給乙方(注: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以每平方米七百人民幣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該宅基地東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支付甲方該宅基地的轉讓費后,該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永久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負責辦理本宅基地產權、使用權變更的有關手續,換發乙方新的土地證。在乙方辦理本宅基地變更手續期間,甲方負責協調本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永久使用權等糾紛。
三、乙方一次性支付該宅基地的轉讓費_____________人民幣給甲方后,該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永久使用權均歸屬乙方。
四、本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由甲方、乙方各執壹份。
五、附加條款:
1、今后甲方及其親屬和后代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與乙方發出該宅基地的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糾紛。若甲方單方面發出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
2、今后該宅基地如被國家或其他集團征用或再次轉讓及它人置換,甲方必須無條件出面協助乙方辦理相關事宜,乙方因該宅基地所獲的所有賠償與甲方無關。
轉讓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接管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