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合同轉讓的協議格式(精選3篇)
平房合同轉讓的協議格式 篇1
由以下雙方當事人在_____________簽訂:_______________
甲方(贈與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贈與見證人: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為明確雙方本次贈與房屋行為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決定將位于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_樓__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__號的房屋一套,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商房、住宅)無償贈與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贈與。甲方保證其對上述房屋擁有所有權。因甲方贈與房產系共有產權,此贈與行為由共有人確認并在此贈與合同上簽字。
第二條甲方保證本次贈與并無任何不正當目的,甲方已將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內的注意事項告知乙方(但甲方不保證本次贈與物完全無瑕疵),如有隱瞞導致乙方受贈后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條根據法律規定和甲方要求,乙方保證將房屋不用于違法(或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等事項。如因乙方用贈與財產從事非法活動,甲方有權撤銷贈與,并收回贈與財產。
第四條本協議生效后,甲方應在_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應在_____________日內協助乙方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手續。
第五條乙方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但與移交上述房屋有關的費用包括到有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以及有關契稅應由乙方負擔。
(如贈與協議有附加條件,可在此處填寫附加約定)
第六條贈與房屋尚未交付時,贈與人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可以變更或終止合同。但可以適當賠償受贈人因相信贈與人贈與行為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七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1)受贈人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的。
(2)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利益的。
第八條本協議生效后如雙方為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
第九條本協議生效后,雙方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因履行本合同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平房合同轉讓的協議格式 篇2
甲方:---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平房合同轉讓的協議格式 篇3
出質人(甲方):合作典當行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郵編:
質押權人(乙方):青島新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青島市市北區延吉路128-36-01室
電話:400-619-7007
債務人(丙方):合作典當行實際控制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青島新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網絡新博貸P2P平臺,丙方欲和乙方就利用乙方平臺融資事宜進行合作。基于丙方與乙方之間的融資合作,甲方自愿與乙方簽訂本股權質押擔保合同,以作為丙方利用乙方平臺進行一系列融資后按照還款的保證。
甲乙丙各方方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和誠實信用原則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進行磋商。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出質權利
1.1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為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注冊資本金 萬元的出資份額,即股權。
1.2本合同項下質權的效力及于出質權之孳息。
第二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2.1甲方承擔質押擔保責任的范圍包括:0
2.1.1乙方按照與丙方簽訂的居間合同之約定提供的融資租賃金額;
2.1.2乙方向主合同的承租人行使追償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1.3乙方保管質押權利憑證的費用和實現質押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2甲方同時對主合同項下承租人應履行的義務、違約金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承擔質押擔保責任。
第三條 合同的生效
3.1本合同項下權利出質依法律法規之規定需要辦理質押登記,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到規定的登記機關辦妥質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3.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到原辦理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條 質押擔保的期限
4.1甲方依據本合同承擔的擔保責任不可撤銷,期限為:主合同期限屆滿后兩年。
第五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占有
5.1甲方應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權屬證明材料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交付乙方占有保管。
5.2質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出質權利憑證和其他權屬證明材料,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質押物權屬憑證滅失的,乙方應承擔補辦費用。
5.3乙方在主合同項下承租人履行主合同之約定后,乙方應及時將出質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權屬證明材料返還甲方。
第六條 質押權的實現
6.1約定期間簽署的主合同項下承租人違約,乙方可主張質押權利。
6.2乙方在主張質押權利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對質押權利進行折價或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也可將質押之權利直接轉讓至乙方。
6.3乙方依據前款之約定處分質押權利時,甲方應給予積極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6.4乙方依本合同之約定處置質押股權,可以優先要求甲方以現金方式購買質押股權,購買價格為主合同項下承租人實際應支付的融資租賃金額,包括但不限于違約金、損失及各種費用。
第七條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7.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之完全的、合法的、有效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出質權利不存在權屬爭議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7.2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之目的,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具有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質押擔保的決議,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7.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所出質權利設定過質押、贈與或轉讓等法律處分。
7.4股權出質,甲方保證做到:
7.4.1出具該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權進行質押擔保的決議。
7.4.2該公司涉及增資、減資、營業范圍變更、質押給乙方的股權增減變更、對外提供擔保以及其他涉及重大資產變動事項之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應經乙方書面同意。
7.4.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質押股權。
第八條 乙方的承諾
8.1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權利憑證和其他權屬證明材料。
8.2乙方主張質押權利時,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權利所得價款,在償還主合同項下融資租賃款的全部金額后還有剩余的,應將剩余的價款退還甲方。
8.3乙方應嚴格保守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之商業秘密,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妥善保管與處置所持有的甲方各類資料,不得對外泄漏。
8.4(特殊情況下才有此條款)乙方承諾在租賃期內配合主合同下承租人的`股份上市申請工作:必要時甲乙雙方可先行辦理股權解除質押登記;但甲方或承租人須提供可供乙方接受的替代質押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出質權利憑證滅失的,應向甲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9.2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應向對方當事人按主合同項下租賃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并負有繼續履行的責任;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不足以保障對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應向對方當事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9.3如因甲乙雙方的
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或被撤銷,雙方應在質押擔保責任范圍內重新簽訂股權質押擔保合同以保障主合同順利實施。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與第三人之間關系的影響。如主合同在執行中被確認無效,則甲方仍應對主合同項下租賃金額承擔質押擔保責任。
如主合同項下的承租人違約,不影響甲方的質押擔保責任,甲方不能以此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質押擔保責任。
10.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做出書面變更;變更方式為簽訂本合同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10.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0.4主合同項下承租人履行主合同項下相關約定后或甲方向乙方承擔了擔保責任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終止。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本合同有關條款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提請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附則
12.1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登記機關執一份,各份合同內容相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