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通用18篇)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1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范本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甲方因經營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承辦具體事務;
第二條 法律顧問律師的工作和服務范圍主要包括:
1、 解答法律咨詢。就甲方在其工作、業務活動中遇到的一般、簡單法律問題,由承辦律師提供口
頭或者書面的簡要法律分析意見。對甲方的咨詢,乙方一般應在當日給予答復。
2、 出具法律意見書。根據甲方的要求,對甲方在業務運作及經營管理中所遇到的重大法律問題,
由承辦律師進行深入研究并在三個工作日內出具法律意見書,為甲方的決策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和法律建議,預測法律風險。法律意見書的形式包括法律意見書、備忘錄、專項法律咨詢報告、法律分析報告等。
3、 代為草擬、審查、修改、或制定有關法律事務文件。應甲方的要求并結合其提出的具體業務情
況,代為聘請方草擬、審查、修改或制定各類業務合同以及內部職工勞動合同的文本、單位重要決定與指示、單位內部章程及規章制度等文件;代表甲方就專門事項起草并對外發表律師聲明。
4、 舉辦法律講座。應甲方要求,根據有關法律、參照有關案例并結合甲方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為
甲方單位舉辦每年不超過三次法律講座,對甲方的人員進行法律培訓,以提高甲方員工的法律意識,以期在具體業務活動中自覺運用法律,達到避免或者減少損失的目的。
5、 代理重大非訴訟法律事務。(1)根據甲方的授權,代理甲方進行追收欠款、向有關業務對方進
行各種索賠;(2)以律師名義代表聘請方向其相應的對方就有關事宜出具法律公函,要求對方履行法律義務;主持或參與甲方與相應對方的糾紛所進行復議、聽證,調解等活動;(3)參與甲方的業務或項目談判;(4)為甲方內部改制、資產重組等提供法律幫助,如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和方案、建議等。
6、代理訴訟法律事務。當發生涉及聘請方的法律訴訟、仲裁等活動時,接受甲方委托和授權,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參加訴訟、仲裁以及執行等訴訟程序。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二條所列法律服務工作;
2、 乙方律師應依據法律盡最大努力充分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宜,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情況;
4、 乙方律師在擔任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師生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
見;
5、 乙方律師在涉及與甲方有對抗性案件或者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利
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6、 乙方律師對其由于工作原因獲知的甲方秘密和個人隱私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
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
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和資料;
2、 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用和工作費用;
4、 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并提供相關文件和資
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律師;
5、 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的判斷和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
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雙方商定法律顧問費合同期內為人民幣整,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付清。對于甲方委托的涉及上述第二條所列的顧問律師工作范圍中的第(1)、(2)、(3)(4)(5)項法律事務,聘請方不必另辦委托手續,除本條所提及顧問費用之外不再為所辦理的事務另行收費。對于上述第二條(6)項所涉法律事務因需律師事務所向有關單位出具律師函,乙方需要與甲方另行辦理委托手續,乙方按本所收費標準七折收取代理費。(收費標準見附表《吉林常春律師事務所律師服務指導收費標準》
第六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 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區以外的食宿費及旅差費;
3、 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合理費用。
第七條 協議的解除
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
(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 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之一的。
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1) 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 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
服務的;
(3) 甲方逾期30個工作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二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占的比例退還部分法律顧問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和《仲裁法》等法律。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長春仲裁委員會按照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條 通知
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通知應當以書面方式提交對方,送達方式可為郵寄、專人送達、傳真、電子郵件等,雙方均可分別視需要選擇合適的送達方式。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乙方為甲方辦理各類案件時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提供客觀證據及相關材料,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相關代理活動。甲乙雙方意見發生分歧時,甲方有決定權,但乙方對甲方單方決定不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共三頁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承辦律師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指派律師:
電話: 電話: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年*月*日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2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 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 __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
(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
(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企業聘請法律顧問合同范文二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律師服務質量,
根據《 __和國民法典》、《 __共和國律師法》等的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職責。
二、聘期為一年。
自起至日止。
三、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一)、法律顧問費按聘用期內一年執行,按月平均支付。
(二)、其它費用的支付 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乙方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檔案查詢費、公告費、翻譯費、復印費等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費用;
2.異地辦案的差旅費、食宿費、長途通訊費等;
3.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工作的內容范圍:
(一)協助甲方處理下列法律事務:
1.應委托人要求,就委托人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提出法律意見,或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2.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規章制度等法律文件;
3.應甲方要求,就甲方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法律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發表律師意見。
4.應甲方要求,參加經濟項目磋商、談判、審查,或準備磋商、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5.提供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信息;
6.接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7.協助甲方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和法律知識培訓;
8.為甲方處理勞動糾紛、經營承包糾紛、經營租賃糾紛等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9.為維護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經營管理權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二)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三)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事務。
五、顧問律師的工作方式:甲方隨時向乙方咨詢,甲方如遇急需辦理的法律事務,可隨時通知律師進行處理。
六、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聘方應就其所為的民事行為而提供的法律事實、證據及文件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2.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3.為保證法律顧問職責的履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保障法律顧問應有的知情權。
七、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應就其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托范圍內提供法律服務,不得超越委托權限;
4.應對其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接觸了解到的機密、商業秘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5.指派的主協調顧問律師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顧問責任時,應當重新指派顧問律師,以保證法律顧問工作的連續性和及時性; 6.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照有關避免利益沖突規則的規定,避免利益沖突。
八、顧問律師經甲方特別委托辦理
第四條以外的法律事務,按司法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另行收費( __月日簽訂
日期:年月日企業聘請法律顧問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甲方指定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系人。
二、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或建議;
2、協助甲方草擬、修改、審查各類法律文件,如協議、合同、章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商務信函等;
3、為甲方的具體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律師見證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4、為甲方建立或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和運作機制;
5、接受甲方委托,參與經濟合同談判、招標投標等重要經濟活動;
6、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7、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管理人員講授有關法律知識; __、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顧問律師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為甲方工作。
甲方如遇緊急法律事務,可以隨時聯系乙方的顧問律師及時處理。
顧問律師如因公出差或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時辦理的,將由乙方另行指派其他律師及時辦理。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顧問費____元,顧問費用按年繳納。
五、顧問律師參加訴訟、仲裁、以及項目談判,如果標的額在 __萬以下的(包括 __萬)不再另行收費;標的額超過 __萬的,按規定酌減收費,即按照標的額的2%收費。
六、顧問律師在本市和到外地辦案,甲方按照合理標準負擔顧問律師的食宿和交通等費用。
七、甲方應向顧問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必要時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協助顧問律師工作。
八、甲乙雙方相互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故意泄露對方之商業秘密。
九、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甲方電話:乙方電話: __年__月__日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3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指派 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這種咨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為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并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咨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范性和可操作性;
3、為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文件,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為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為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占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并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并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文件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______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文件資料打印費、復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并經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后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注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鑒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于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 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托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為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并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空白)
第十一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系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托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系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系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了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 方:
乙 方:
簽約時間: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團隊,負責甲方的法律服務工作。為明確雙方權責,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綜合性的法律服務工作。
二、乙方根據需要,可以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法律咨詢:
就甲方經營中涉及的法律事務,乙方適時提供法律咨詢,包括口頭、書面、電子文檔等形式。
2、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
乙方依照工作職責或甲方的授權,就特定事項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等。
3、參與重大商務談判:
應甲方的要求,為甲方重大商務談判提供法律支持,審查潛在合作伙伴的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
4、起草、審查、修改合同和規章制度:
制定或完善甲方的各類合同文本,對重要合同逐步實施法律顧問會簽制度。建立或完善合同評審、合同管理制度。對甲方現行的規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見,協助甲方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5、協助企業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及工商登記等法律事務:
應甲方的要求,切實保障甲方的知識產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權。協助
甲方進行工商登記等工作。
6、法律培訓: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針對甲方的經營需要,系統制定并負責實施法律事務的專業培訓,以提高甲方員工、經銷商或代理商等的法律意識。
7、提供有關法律信息: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提供相關法律信息,以保障甲方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合法經營。
8、受甲方委托,代理各類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案件,參與調解糾紛。(須另行簽訂代理合同)
9、完善勞動法律制度:
協助甲方完善勞動制度,審查、修改甲方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三、甲方需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聯系約定,并為乙方指派的律師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四、法律顧問費、其他費用的支付標準及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人民幣,在______前一次性支 付完畢。
2、本合同第二條第5至8項所列的法律服務項目及參與特別重大、復雜的商務談判,乙方將另行收費,并優惠計費。計費方式為小時收費或按標的比例協商確定。
3、非乙方收取的查證費、調查費用、法院或其他政府機關收取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的上海市外差旅費等由甲方據實支付。
5、乙方每年為甲方提供上述服務的有效工作時間不超過__小時(另行收費部分除外),超過部分另行收費。有效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五、乙方指派的律師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授權范圍內,獨立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六、乙方應對其所指派的律師負責日常管理。重大、復雜、疑難案件應 由乙方集體討論決定。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不能履行工作時,應另行指派律師替代。
八、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應對其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甲方雇員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不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中止提供法律服務并解除本合同,所收取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乙方指派律師因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經有關機構認定后,乙方將在其所收律師服務費的范圍內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并視乙方已經全部完成本合同項下法律顧問工作;合同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甲方可以提出書面文件終止續期,否則合同自動續期一年;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并退還所收律師費用。若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應事先征得對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二、本合同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此詮釋。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5
聘請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等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特聘請乙方擔任上述項目的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擔任甲方上述項目的法律顧問。
2.項目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對項目有關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參加項目的實質性談判;
(3)協助甲方草擬項目的有關協議、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4)審查項目的有關法律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3.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上述項目結束時止。一方要求變更或者終止須另行協商一致。
4.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項目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萬元。籌資款項到位后,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萬元;余款_____付清。項目因故終止,乙方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酬情協商減退。
5.乙方為甲方上述項目所需之交通、食宿及旅差費津貼等均由甲方承擔。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得另行協商,同時適用國家有關保密條款規定。
7.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8.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6
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傳 真: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系電話:
傳 真: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公司常年法律顧問,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第一條 乙方指派本所 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 顧問服務。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 月 日起20__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下列法律顧問服務:
1.解答公司法律咨詢,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2.協助草擬、審查和修改合同和出具有關的律師信、催告信、見證文件等法律文件,法律文本文件;
3.進行法律風險分析,提供排除法律障礙的建議(方案);
4.接受甲方委托,協助進行重大糾紛的談判及調解,擔任訴訟案件或仲裁案件代理人;
5.協助建立健全公司管理規章;
6.應甲方要求,向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7.接受甲方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及背景材料,并承擔因違反本條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責任;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3.按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
4.在乙方律師從事第三條第4款規定的法律工作時,甲方需另行委托,與乙方簽訂有關協議,并根據協議向乙方另行支付費用。
第五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范圍內的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利益;
2.根據甲方要求隨時聯系、約定律師的工作時間和地點;
3.乙方律師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乙方應另行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附律師團隊名單;
4.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六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常年法律顧問費為人民幣 整,簽訂本合同后十五日內支付 元,在本合同履行結束時支付 元。
2.乙方律師受托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差旅、查詢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律師出具律師信(函),催告信等法律文件及出庭按照上海市律師收費辦法的標準減半收費。
第七條 乙方律師采用下列第3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1.定期上門服務;
2.甲方有事約請;
3.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第八條 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7
聘用單位(甲方):
住所地:
受聘單位(乙方):
住所地:
為了適應政府法制建設的需要,規范政府行政行為,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受甲方委托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甲方起草或者擬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
4、代理甲方參加訴訟,維護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甲方審查重大的經濟合同、經濟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書;
6、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8、辦理甲方委托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需更換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6.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7.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執業規范。
第四條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范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托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第五條顧問費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50﹪法律顧問費用,其余法律顧問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支付。
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辦理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縣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法律服務執業規范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并支付本合同法律顧問費用的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上交縣司法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申請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股份(簡稱“新三板”)之目的,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工作范圍
乙方的工作范圍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等關于公司申請股份在新三板掛牌交易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事宜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請掛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等問題接受咨詢,提供律師咨詢意見。
2、對公司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之所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問題和解決意見。
3、與公司及公司委托的主辦券商、會計師共同討論確定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設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財務、法律問題解決方案。
4、起草、修訂甲方實施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所需的有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起草相關協議、決議以及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文件。
5、根據新三板的要求對公司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規范運作的輔導工作,協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并促使公司的規范運作。
6、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關于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7、協助公司、主辦券商完成公司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周海鳴、胡昌林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未完成本合同同項下工作,乙方將根據需要隨時增派其他律師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應為的'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提供書面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及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3、承擔為完成本協議項下工作而發生包括差旅費在內的工作費用。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法律顧問費為 萬元人民幣并按以下條件支付:
1、本合同簽署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其中律師費萬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后,一方為甲方出具關于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法律意見書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獲得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
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單位名: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招商銀行昆明人民中路支行
賬戶: 1710 001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非因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工作調整,或者甲方自動終止本次股份掛牌交易活動,雙方應根據乙方律師實際工作量協商確定需支付的律師費。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掛牌交易,乙方應退還所受的所有費用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并加蓋公章,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
年 月 日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9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聘用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依照業務規模、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的精神,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二、 乙方的工作和服務范圍包括:
1、 解答法律咨詢。就甲方在工作、業務活動中遇到的簡單法律問題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意見。
2、 出具法律意見書。根據甲方要求對其商業運作與管理過程中遇到的重大法律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并作出法律意見書,為甲方決策提供必要的法律根據與建議。
3、 草擬、審查、修改、制定有關法律事務文件。根據甲方提供的情況,代甲方草擬審查、修改、制定各類業務合同,職工勞動合同、單位重要決定、公司章程,就專業事項起草并發表聲明。
4、 對公司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并處理工傷事故。
5、 代理重大非訴訟類事物。根據甲方授權代理追索欠款;向有關業務對方進行各種業務索賠;主持或參與甲方與其業務對方解決雙方糾紛所進行的耗時較長的談判、調節活動。
6、 代理訴訟、仲裁。受甲方委托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參加訴訟、仲裁及執行。免費代理總計標的在 萬元之內,超出部分按標的額的1.5%收取費用。
三、 為使乙方更好地履行法律服務職責,甲方應做到:
1、 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2、 必要時提前邀請乙方參加有關會議、談判和研究等活動。
3、 確保乙方在工作中必要的工作條件,如交通工具等。
4、 乙方參加草擬、審核、修改、制定、各種業務合同,甲方應將最終鑒定的合同副本交給乙方備存。
四、 甲方每年于合同簽訂日向乙方支付費用 元。
五、 乙方為甲方工作期間(特指外地)的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六、 本合同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雙方未經協商不得任意終止合同,合同期滿,雙方未提出異議視為合同順延。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10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_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_____元。
四、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11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團隊負責,專人聯系”,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咨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并依法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范勞動關系,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置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系。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 日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甲方與乙方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 甲方聘請白沙法律服務所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第二條 乙方律師可提供以下服務工作:
1、應甲方要求,提供法律咨詢;
2、應甲方要求,對重大決策進行法律論證,可提交法律意見書;
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擬發布的重要規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議;
4、應甲方要求,協助甲方法律審查重大的經濟(合作)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信息,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法律意見;
6、應甲方要求,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可配合甲方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7、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對全民所有(集體)資產或國有(鄉鎮)企業進行風險防范管理的建議或意見;
8、乙方另行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參加法律訴訟;
9、乙方另行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申請強制執行;
10、乙方另行接受委托,參與企業改制、資產重組合并(整合)等工作。
第三條 聘請期限: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期限為叁年,自20xx年1月10日開始至20xx年1月9日止。
第四條乙方律師的工作方式及要求:
1、乙方律師可采取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書面等工作方式,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及地點,及時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務工作。
2、如因甲方要求的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及緊急性需要,乙方律師可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合適地點為甲方工作,但甲方應為乙方律師提供合理的工作條件及安全的工作環境,甲方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五條 費用承擔及支付:
1、乙方律師辦理本協議第二條第1、2、3、4、5、6、7項業務的法律顧問費用為叁萬元人民幣/年,本合同簽訂后甲方須向乙方首次一次性支付法律顧問費用貳萬元人民幣,以后每年初一次性支付貳萬元人民幣。
鑒于乙方律師是“應甲方要求”而提供工作服務,故甲方不得以乙方律師未提供工作服務為由而少付或不付法律顧問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本協議第二條第8、9、10項業務,另行與乙方約定收費。
3、以上本條1、2項乙方收取的費用是指律師的法律顧問費和代理費,不包括辦理業務時由法院或者其他機關收取的費用。
4、乙方律師為辦理甲方業務發生的必要的招待費用和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大額招待費用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可向甲方預借必要的工作費用;乙方律師須及時持票報銷。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甲方保證為乙方律師履行義務所提供的信息、資料真實有效。
2、乙方律師應當積極進行有針對性的業務研究,按照公認的律師職業道德準則和業務標準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法律服務。
3、乙方律師必須保守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工作秘密。
4、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的法律意見或建議供甲方決策參考,對甲方不具有約束力。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甲、乙雙方蓋章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地點: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14
聘方: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前言根據甲方陳述和提供現有資料表明,甲方作為___________企業,依法對____________進行經營。根據____________政府《____________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方依法對______企業進行產權制度改革。經甲方委托,______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___年___月_____日作出《____________企業資產評估報告書》。現甲方擬與第三方協商并協議,由甲方將____________企業整體資產的部分及______轉讓與第三方,與第三方共同出資組成新的有限公司,并對轉讓標的企業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理、轉讓方式、轉讓價格、價款支付時間和方式及付款條件、產權交割等事宜作出約定。
鑒于以上事實,甲方擬聘請乙方律師擔任項目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指派律師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項目法律顧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中途更換。
2、項目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和職責。
2.1就改制的方案及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
2.2應要求就委托的事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法律意見書;
2.3協調甲方在等各環節草擬、修改、審查、見證有關的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
2.4接受甲方委托,參與與本項目有關談判,制定相關法律文件;
3、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及時向承辦律師出具與本合同目的相符的授權委托書。
4、承辦律師必須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從事代理行為。
5、承辦律師必須忠于職守、仗義執言,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甲方必須如實向承辦律師陳述案情、提供證據,不得故意隱瞞、提供偽證。
7、甲方應向承辦律師提供辦案所需的必要條件和必要配合,但所有配合工作均不排斥本合同確認的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8、依照《______省律師服務計件收費標準》及《______省律師服務協商收費指導標準(試行)》規定,雙方確認以下述方式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_____元。律師辦案所需車旅費及其他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結案時雙方據實結算。
9、因承辦律師超越代理權限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還預收的律師費,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0、甲方隱瞞事實、提供偽證,違反法律規定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或者未經乙方同意提前終止合同的,或者不按照7條規定預付律師代理費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11、本合同內容屬于商業秘密范疇,雙方均有保密之責。
12、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與第三方協議簽署之日止。
13、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生效。
聘 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所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重慶市第三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含日、英、德、俄、法文)或草擬中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系。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并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系。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士在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重價非發(1991)230號文件規定的收費國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 乙方: 重慶市律師事務所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系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系。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范圍
1.經濟和法律咨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項目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_____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托合同,乙方按規定_____;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_____。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17
一、指派律師及聘期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如果指派律師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暫無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條件的律師臨時接替指派律師的工作。聘期為壹年,時間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顧問律師的任務和服務范圍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任務,是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受甲方的委托辦理有關的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1、規定費用項下的服務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后,乙方應在下列事項范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_________________
(1)為甲方就其日常業務運營中所提出的問題或疑問進行法律研究,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咨詢書;
(2)根據甲方要求,審查并修改甲方因日常業務運營需要而與第三方簽訂的協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見;
(3)就甲方在日常業務運營中的債權債務糾紛等有關事項,與第三方進行交涉,出具律師函,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應甲方要求,起草并以甲方名義在公共媒介公布法律公告;
(5)應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動向;
(6)依據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提供有關的法律培訓;
(7)就甲方的商業計劃或融資計劃提出口頭的初步法律意見;
(8)根據甲方要求,審查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勞動合同文本及與之相關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
(9)參與并協助甲方同政府相關部門、各商業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經營和業務進行溝通。
2、規定費用項以外的服務
在規定費用的服務以外,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業務服務,費用應根據提供服務的具體情況有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就甲方在運營中的合同簽訂、融資、兼并、合并、分立、對外投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關專項法律問題進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書面法律意見;
(2)就甲方在運營過程中的合同簽訂、融資、兼并、分立、對外投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關專項法律問題代表甲方與第三方協商、談判以及簽訂有關法律文件;
(3)在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時,代表甲方參與協商、調解、申訴、仲裁或訴訟。
(4)其它經雙方確認的重大專案法律服務。
三、顧問律師的工作方式
顧問律師采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咨詢辦理的事務,甲方可隨時電話或EMAIL方式通知顧問律師;如需顧問律師到甲方處辦理,需提前1天預約;顧問律師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四、顧問律師的權利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為了正確履行法律顧問的職責,除了享有《律師法》規定的權利外,還享有以下特定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
1、查閱甲方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2、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3、根據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4、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便利。顧問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顧問律師的義務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除了承擔《律師法》規定的義務外,還承擔以下特定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及時承辦甲方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并認真履行職責;
2、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發現甲方有不當行為時,應當予以勸阻;
3、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4、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甲方對立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時受聘擔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顧問期間,遇到兩公司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6、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六、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隨時通知乙方正在處理的法律事務的進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條款,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七、法律顧問費及付費方式
甲方聘請乙方壹年的法律顧問費總額為人民幣元,甲方選擇方式支付顧問費:_________________
方式一: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元;
方式二:_________________甲方分批支付顧問費: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規定費用項以外的服務,雙方另定協議,乙方給予優先服務。
八、其他費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機關或指定組織規定的費用: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條項下的法律服務而產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機關規定的費用,如登記費、工商查詢費、公告費等,由甲方承擔。
(2)長途旅行費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承擔乙方人員為辦理甲方法律事務而發生的長途旅行交通費用、食宿費和通訊費等,其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出租車費、機票實報實銷,住宿費按當地三星級賓館住宿標準實報實銷,津貼人民幣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況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當理由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后的代理行為非法或無效。
3、甲方基于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所付費用結算后多余部分退回。
4、乙方基于甲方違約或基于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未提出不續簽的,本合同將自動續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 _________________
聘請食品法律顧問協議書參考 篇18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愿意共同建立相互信任的個人法律顧問服務合同關系,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資共同遵守,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商定由乙方周網龍律師提供對甲方的主要法律服務,服務方式可以通過電話咨詢,郵政信件,互聯網qq,郵箱等方式(但不限于上述方式),乙方為甲方的主要服務項目是:
1、 免費并不限次數的回答甲方的法律咨詢,幫助當事人策劃、分析判斷所涉法律事務,并提出建議方案;
2、 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與有關單位及個人交涉、談判,以維護當事人的名譽、人身、自由、財產等個人合法權益;
3、 接受委托對當事人的財產進行監管,為當事人提供大型財產(如房屋、汽車等)購買、出租、抵押、轉讓、擔保等方面的法律服務;
4、 代為起草、修改、審查涉及當事人個人權益的各種合同、協議等文件;
5、 協助當事人處理各種可能的民事、刑事、行政糾紛(如需訴訟需要另行委托);
6、 為當事人辦理股權轉讓、質押等法律服務;
7、協助 當事人辦理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的作價、轉讓等法律手續;
8、 為當事人的個人保險提供法律幫助;
9、每年甲方有權為個人事務委托乙方發函三次或就某項與當事人有關的法律事務發表法律意見書一份;
10、 為當事人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二、甲方還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有權向第三方聲明或表明乙方及合同指定的律師是甲方的個人法律顧問;
2、如甲方涉及訴訟、仲裁及其他事務時,甲方有權指定乙方律師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及不在本合同約定內的工作,但應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其代理費用可按乙方律師正常收費標準的 80 %予以優惠;
3、每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有權要求乙方做一個書面的工作小結(通過郵件方式發送)。
三、甲方的義務:
1、保證向乙方律師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合理的安排時間,為乙方服務提供便利;
2 、如需上門服務提前預約,并安排好乙方律師的交通工具,緊急情況下乙方律師提供服務,甲方無條件承擔乙方律師的交通費用(憑票據);
3、承擔乙方律師發函等的郵寄費用及其他乙方律師為甲方服務的合理費用及開支(限于交通費用住宿費用及餐飲費用);
四、甲乙雙方均應誠實守信,甲方不應利用乙方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同時保護和維護乙方的聲譽;乙方也應保守甲方的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個人信息及可能的各種隱私(法律規定的除外)。
五、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為一個月,簽訂之日起十日內甲方應支付法律服務費三百六十五元,支付方式可以由甲方選擇:1(推薦方式)郵政匯款:江蘇省姜堰市司法局內泰州鴻澄嶺律師事務所 周網龍律師收(郵編225500);2銀行轉帳:開戶行: 帳號:
六、本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甲方有權通知乙方變更或不續簽合同,乙方同樣有權通知甲方變更或不續簽合同,如均沒有通知不續簽合同,本合同自動順延,合同期限也是一年。乙方在合同順延之日起十日內應當支付法律服務費三百六十五元。
七、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本合同,甲方的書面解除通知到達乙方處就發生法律效力,乙方無需退還已向甲方收取的法律服務費,合同自行終止。甲方無權再以乙方及乙方律師的名義從事有關活動,乙方負責對知悉甲方的有關情況保密(法律規定除外)。如甲方利用乙方的服務從事有損于乙方及律師聲譽的活動或從事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違反社會公共道德的活動,乙方有權書面終止本合同(但要說明理由),并且不退法律服務費。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也可以變更或解除,如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