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精選20篇)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員工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集團公司的有關要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員工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機動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應遵循行人優先原則,主動避讓行人,嚴格按道路標志、標線進行行駛。機動車駕駛員嚴禁酒后駕車、違章行駛、亂停亂放。
二、機動車駕駛員應積極參加政府交通管理部門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隨時更新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知識和安全駕駛知識與技能。
三、行車時做到文明禮貌,按照路線行駛,不搶道,不強超搶會,不超速行駛,不開冒險車;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駛,不超載超員,不將車交給無照人駕駛,絕不酒后駕車;停放車輛地點安全可靠;不駕駛套牌車、安全技術狀況差或來源不清的機動車,不駕駛無牌、手續不全車輛上路行駛。
四、公務車輛的專職駕駛人員,不允許將本人所駕駛車輛交他人駕駛;不搭載與公務公干無關人員,不允許易燃、易爆物品上車;不私自出車。
五、駕駛私家車、摩托車、騎自行車、步行上下班應按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往返。駕駛私家車的,不搭載同事上下班。
六、機動車駕駛員應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行車前應對車輛進行認真檢查,車輛各部件須符合安全行車要求,嚴禁開故障車上路行駛。上路行駛的車輛應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并配備滅火器材。
七、對于酒后駕駛車輛、違章超過12分和發生交通責任事故者,除了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還要按照公司交通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公司、員工各執一份。
此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
___有限公司(蓋章)
委托代理人:
員工簽字:
年月日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2
甲方(委建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 年農網完善(第三批擴大內需)10千伏及以下工程(安全合同確定的施工承包范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的施工安全,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并明確安全責任,經建設單位(甲方)與施工單位(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 安全生產目標
⑴、杜絕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⑵、杜絕一般機械設備、火災、爆炸事故和重大交通事故
⑶、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規程、規定、標準及辦法,切實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級安全保證體系,努力減少其它事故。
二、 安全規程、標準
⑴、《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
⑵、《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⑶、《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⑷、《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國電公司發布)
⑸、《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
⑹、《農網35kV及以下線路運行維護、建設改造工作中防人身及倒桿事故的有關安全措施》(甘肅省電力公司)
⑼、其它安全生產指令、規定、標準
三、 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的條件:
(1)、現場的負責人、工作監護人、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安全施工的安全等級和技術資質應符合工程施工安全要求。
(2)、配備有滿足本工程需要,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
(3)、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專職安全員。
四、建設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確保符合各項安全要求。
⑵、開工前必須對施工單位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⑶、履行安全合同中規定的由建設單位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五、施工單位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⑴、施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有關本項工作的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在施工時要按照勞動保護規定為參加施工的人員配備足夠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器具。
⑵、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特殊工程(電工、焊工、起重工)必須持證上崗。
⑶、隱蔽工程等復雜性較大的工程,應制定單獨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并做好交叉作業防高空附件墜落,高空墜落物等措施。
⑷、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 確保符合安全規定,并不超過檢驗周期。
⑸、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⑹、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應對本施工企業安全施工(人員安全、機械器具完好、工程質量)負全部責任。如在施工當中發生違章作業或沒做好防護措施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建設單位概不負責。
⑺、施工單位必須接受建設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對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建設單位安全監察部門。
六、工程合同價款總計工程款付至50%時,甲方開始預扣10萬元工程款作為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中若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則扣除50%的安全保證金,并處以等額罰款;若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則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并處以等額罰款。乙方未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安全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并辦理移交手續后一個月內一次性付與乙方。
七、安全管理
⑴、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法規、行業規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三級網絡(企業、站隊、班組),落實安全檢查員,并制定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
⑵、施工班組要堅持安全日活動制度、班前會制度(安全交底)、班后會小結和現場清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⑶、執行參建單位施工安全聯系制度,保證各項安全規定和措施的落實。
⑷、乙方應執行安全監督與安全網例會、安全日活動、安全分析會、安全檢查和安全通報制度和安全施工考核辦法。
⑸、臨時工上崗前,必須接受安全知識和安全規程的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或配帶胸卡上崗。
八、建設單位工程管理部門、安全監察部門和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施工當中的不安全情況,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后生效,共印制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甲方副本二份,乙方副本一份,監理公司副本一份。
十、未盡事項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委建單位:甲方(章)施工單位: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
合同經辦人:合同經辦人: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郵 編:郵 編:
聯系簽定時間:
聯系簽定地點: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3
責任縣區(部門):
為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促進經濟發展,特制定本責任狀。
一、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
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計劃內容應具體詳實,目標明確,措施得力。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每兩個月召開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研究防范事故措施。設立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經費,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三、突出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推進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加強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對重點危險源的排查、登記、建檔工作,按時上報本縣區、本部門事故隱患。加強對燃氣、煙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危險化學品、公眾聚集場所、非煤礦山、建筑施工企業、道路交通、特種設備、校園等安全生產重點部位的專項整治。制定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隊伍。全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大檢查。
四、加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全民安全意識。建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每年應組織兩次以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學習班。每月向市安委辦報送信息不少于三篇。
五、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素質,努力改善安全監管機構的工作條件。安全生產工作應樹立為基層服務、為行政執法工作服務、為企業安全生產服務、為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新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創造的新經驗;加強黨風廉政教育,強化廉潔自律意識,健全內外部監督約束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
市政府領導簽字:________________
縣區(部門)領導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4
為了加強安全防范、杜絕隱患、落實責任、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落實每位教師的工作責任,杜絕工作中玩忽職守、敷衍了事的失職行為的發生。按照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的要求,本著分級管理,明確責任的原則,學校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內容如下: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責任檢查、維護學校教學設施,預防和消除教育教學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2、每學年的工作計劃和總結應有安全工作的內容并按計劃實施。
3、學校要積極動員學生家長給學生購買學生平安險。
1、上課鈴聲一響,任課教師必須馬上進入教室,任何教師未經教導處同意,不得擅自調課,教師不得中途擅自離開課堂。
2、重視做好學生思想工作,不能體罰、變相體罰、謾罵、驅趕學生。課間要關注學生行為,學生出現行為異常時,要及時詢問、制止、防止發生意外情況。學生上課時,教師不準以任何理由讓其離開課堂。無特殊情況,課間不得指派學生外出。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提前下課、放學。
3、體育教師在上課時,要組織好學生,在學習中要做好示范動作,并有保護措施。
4、科學教師在上實驗課時,要組織好學生,提前向學生講清注意事項和實驗安全,并做好示范。注意保管好實驗藥品及器材。
5、教師是課堂安全的直接責任人,上課期間,學生突發疾病或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任課教師應及時妥善處理并報告班主任或安保處,協助班主任做好學生的就醫工作。班主任應及時和學生家長取得聯系,重大事故應及時向學校報告。
6、如有學生無故沒有按時到校,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其家長取得聯系,追查缺課原因。科任教師每節上課時,應清點該班學生人數。對缺席的學生應逐一核實,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及時和班主任聯系,進行核實。
7、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組織學生學習自救方法(安全教育)和自救措施。
8、班主任要組織好每天的放學工作并進行教室巡查。放學后,教師若滯留學生,教師必須在場。節假日,未經學校同意,不得讓學生來校。
9、上午第4節課后正副班主任要組織、帶領學生就餐。餐后教育學生進行安全有益的課余活動。學校陽光體育“體藝2+1”活動,活動期間教師有序組織學生進行體育活動,督導學生健康鍛煉。
10、學校實行“首遇負責”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師要負起責任,及時妥善處理并報告學校
11、除上述內容外,教師必須同時遵守執行學校其它安全管理制度(如城沙一小教師值日管理制度)。
12、對于因工作疏忽而造成學生傷害的,要依據相關規定或法律追究其責任,有效期為壹年。
1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此協議一式兩份,教師和學校各執一份。
校長(簽字):__________ 責任教師(簽字):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5
甲方: 學校
乙方(家長):
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事關民族前程,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的大事。而保障他們健康安全的成長不僅要靠學校,還需要家長的積極配合,為了確保貴子女的安全健康成長,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學生(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內容如下:
一.甲方現有兩種接送方式供乙方選擇,請乙方選其一。在括號內打“√”在橫線上簽名:
1. 家長接送:學生由家長來校親自接回家,如未被按時接者一律留校待接,超過放學時間30分鐘,學生仍未被接須告知班主任事由,未通知的其留校待接期間所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___________
2. 學生自回:學生自行回家(走路或騎自行車回家)校外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希望乙方長期對小孩進行安全教育。( )___________
二.其它安全要求:
1. 乙方應不準未滿12周歲的子女騎自行車上路,學生騎自行車不準帶人;禁止子女駕駛機動車輛;要求子女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搶道,不搭肩行,拐彎十字路口要小心,過馬路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嬉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 家長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擔負著教育子女成長的義務,請遵照上述協議內容要求執行,切實擔負起對子女的監護責任。同時,甲方建議:你應充分利用各種機會過問子女在家、在校的表現,及時發現子女在學習、生活、思想上所遇到的困難,切實解決子女的后顧之憂,以便配合學校抓好教育工作。
班主任老師聯系電話___________ 家長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乙方:(家長簽名)___________
班主任簽名:___________ 學生簽名: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順利舉辦“_________________山地自行車聯賽第四站——_______站”賽事,合理利用體育場地,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本賽事場地租賃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賽事場地權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賽事運作機構,即承租人。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乙方租賃的體育場地名稱是 _______體育中心(中心湖)自行車賽道(含山地段) ,用途用于體育賽事的舉辦。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天
第三條 租金與支付期限和方式
3.1 租金總額為_______元(含稅)人民幣;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匯票);本合同租金分_______次支付,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金額為_______ 元人民幣,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金額為_______元人民幣。
第四條 甲方權利
4.1 甲方有權依法制訂有關治安、消防、安全、用電、比賽時間等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有權協助各級行政管理機關對違反有關規定的乙方進行監督、教育、整頓,直至單方解除合同。
第五條 甲方義務
5.1 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將比賽場地交付乙方使用,為乙方提供場地及相關配套設施和比賽條件,保障乙方正常進行比賽。
5.2 除有明確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賽事活動。
5.3 甲方應對場地進行管理,維護并改善場地所具有的賽事功能,其中需重新開拓修葺已經荒廢的山地賽道,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此賽道。
5.4 甲方負責場內的基本安保和安全防范。
5.5 甲方于賽前3天免費提供賽場內一間大于50平方米的房間給予乙方作為存儲比賽物資的臨時倉庫。另甲方免費提供現場鐵馬、桌椅、背景桁架、舞臺、音響等物料供乙方比賽當日使用。
5.6 甲方在場地租賃期間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對接,解決現場賽事規劃及臨時發生的問題。
5.7 甲方需負責完成乙方賽事活動的政府申報工作。
第六條 乙方權利
6.1 乙方有權監督甲方履行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
6.2 乙方擁有比賽期間場地內及其周圍一定范圍內的所有廣告收益的權利。如果甲方在不影響乙方原有廣告收益的前提下,開發廣告資源,須得到乙方的同意,并約定好雙方的廣告收益分配方案。
6.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比賽期間,提供免費停車位 個,以及其他因比賽慣例必須由甲方提供的服務和幫助。
第七條 乙方義務
7.1 乙方應具備合法的舉辦賽事資格,并按照體育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項目比賽。
7.2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法人的備案資料。
7.3 乙方應按照約定的用途開展體育比賽活動,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索票索證制度,服從甲方的監督管理。
7.4 乙方應愛護并合理使用場內的各項設施和器材,如需改動應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損壞的還應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
7.5 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使用場地,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并承擔因違法經營造成的一切后果。
7.6 乙方將場地轉讓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使用場地的,應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 保險
甲方負責投保的范圍為:共同責任險、火災險等財產保險險種。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賽事公眾責任險、觀眾意外傷害險、賽事財產險、賽事取消、延期保險。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乙方承租期間,甲方應保證沒有第三方主張權利,如因第三方主張權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舉辦比賽,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并支付乙方租金總價款的 %違約金。
9.2 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場地或用水、用電等場所內的比賽設施設備、器材,致使乙方不能正常進行比賽的,應免除相應的租金,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9.3 甲方未按約定投保致使乙方相應的損失無法得到賠償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9.5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使場地不適于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減收相應的租金。如果場地無法復原的,本合同自動解除,應退還保證金及利息,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0.1 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變更合同,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0.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3.1 因違法比賽被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命令停賽;
10.3.2 未按照約定的用途使用場地,經甲方 次書面通知未改正的;
10.3.3 利用場地進行違法活動的;
10.3.4 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惡劣影響的;
10.3.5 將場地擅自轉租、轉讓、轉借給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換場地的;
10.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0.4.1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約定,按時完成賽道修整工作的。
10.4.2 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相關申報、安保、現場展示物料的。
10.4.3 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致使比賽不能正常舉行。
第十一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11.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有效期和終止
12.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12.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第十三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響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業商貿團體的守則、規定、法規或指示(統稱“法律”),那么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 由于水災、火災、地震、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
14.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書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5.1 提請廣州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5.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場地在租賃期限內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6.2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 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份
16.4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煤氣區域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據《安全生產法》、《冶金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6號)、《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20__)和凌-鋼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明確乙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預防煤氣區域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為凌-鋼生產設備的維修工程項目。
第二條協議期限:
第三條煤氣區域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維修主要指豎爐、高爐、轉爐、燒結機煤氣設備的維修。
(一)應制定三個方案:一是檢修工作方案;二是停氣和吹掃方案;三是送氣置換方案。
方案應包括組織指揮機構,檢修內容和涉及范圍,檢修程序,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等內容;應辦理有關作業的許可證,做好安全確認,并進行嚴格檢測并記錄,做到統一指揮,令行禁止。
(二)負責施工的單位必須與業主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同時經各有關部門認可并辦理相關手續。
施工企業應對自身范圍的安全工作承擔責任。
(三)檢修實施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四)作業人員應隨身佩戴便攜式一氧化碳報警儀,作業環境有害氣體濃度超標或氧氣濃度不足時,應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設專職監護人。
(五)作業場所應設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六)維修規定內容不得改變,否則必須重新申請。
項目完成后由凌-鋼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
(七)施工作業要求:
1.施工中要嚴格遵守制定的施工單項安全措施,動火點必須備有相應、有效的滅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測定器;進入煤氣設備或管道內作業,必須配備便攜式一氧化碳測定器和便攜式氧氣測定器,并采取聯系呼叫措施予以安全確認;工作人員每次進入設施內工作的間隔時間至少在2小時以上,中間到無煤氣地點休息。
2.帶煤氣危險作業,如帶煤氣抽堵盲板、帶煤氣接管、高爐換探料尺、操作插板等,不應在雷雨天進行,不宜在夜間進行;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空氣正壓呼吸器或隔絕式防毒面具,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作場所應備有必要的聯系信號、煤氣壓力表及風向標志等;
(2)距工作場所40米內,不應有火源并應采取防止著火的措施,與工作無關人員應離開作業點40米以外;
(3)應使用不發火星的工具,如銅制工具或涂有足夠厚度潤滑油脂的鐵制工具;
(4)距作業點10米以外才可安設照明裝置;
(5)不應在具有高溫源的爐窯等建、構筑物內進行帶煤氣作業。
3.帶煤氣動火補焊等作業,必須保持管內煤氣正壓不低于100pa,在動火點附近安裝校驗有效期內的適用壓力表,專人連續監視壓力,并用對講機保持聯系,無法確保規定壓力時應立即停止作業。
(八)停氣應做到:
1.確認全部止火。
使用按規程規定有效可靠的裝置關閉入口煤氣及儀表導管閥門,檢修設備與運行中的設備要用盲板或眼鏡閥可靠切斷。
打開末端放散管,確保內部煤氣吹凈。
2.末端放散應高出煤氣管道、設備或平臺4米,距地面不小于10米,車間內部或距車間10米以內不經常操作的放散管必須高出建筑物的屋檐,操作時應站在上風口,必要時在放散口附近劃定警戒區,區內禁止有火源,并注意煤氣不要逸入周圍房屋。
3.高爐煤氣管道停氣時,從煤氣來源閥門后附近通氮氣趕煤氣,也可采用打開所有人孔,自然通風或強制送風趕殘余煤氣。
4.焦爐煤氣或混合煤氣管道停氣時,向管道始端通入氮氣,也可先通入高爐煤氣趕殘余煤氣,后按趕殘余高爐煤氣的方法處理。
5.排水器由遠而近逐個放水驅除內部殘余煤氣。
6.在管道末端和各死角處做爆發試驗,如點不著,可停止通氮氣,打開人孔通風,待含氧量達18%和一氧化碳含量合格后,方可進入管道內工作。
(九)送氣應做到:
1.清除管道內雜物,清點工具,人數齊全后封閉人孔和手孔。
2.所有閥門應完好無損,能按要求關閉和開啟。
3.將排水器灌水滿流,保證達到規定要求的水封高度,關閉排水管閥門和試驗頭閥門。
4.管道及附屬設備上停止動火作業,煤氣管道周圍不得有火源和大于200℃的高溫物質。
5.打開末端放散管,從管道始端通入氮氣趕空氣,在末端放散管附近取樣試驗至含氧量低于2%。
6.打開閥門引入煤氣,同時停止通入氮氣,以煤氣趕氮氣在末端放散管處做爆發試驗,連續三次合格后關閉放散管。
7.打開儀表導管的閥門,恢復儀表指示。
8.改擴建及大修后的煤氣管道必須經嚴密性試驗和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后才能送氣。
(十)發現煤氣泄漏,不能盲目冒險作業和冒險搶救。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乙方負責。
”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現場由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乙方施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特殊工種上崗操作證、本次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相關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相應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為甲方提供施工人員的具體人數及姓名。
(三)施工前,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現場,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恐高癥、癲癇病等人員高空作業,不許使用未成年工上崗。
進入現場必須自行配備和正確穿戴好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需使用甲方或凌-鋼的機械、電器、起重設備時,必須經甲方或凌-鋼主管單位同意,方可使用,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操作以上特殊設備;自帶設備、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否則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關的安全責任。
(五)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項目區域外的場所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相關的安全責任。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打架斗毆、酗酒,嚴禁酒后上崗。
如果遇到雨雪雷電等特殊氣候時,野外、高空、外房頂作業,必須停工。
(七)乙方負責此項目過程中的現場施工全部安全責任,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根據事故的分析結果,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公章):乙方單位(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杜絕員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酒店工作培訓及生活期間安全責任方面達成協議,以資雙方共同恪守。
1.甲方要經常向乙方進行安全常識方面的教育,告知員工要保護好個人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尤其要防止人身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2.在酒店工作或培訓期間,乙方離開工作及生活區域(請假、臨時假、休假、私自外出等)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己承擔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3.乙方在工作期間要時刻注意自身安全,禁止攀高和危險游戲,禁止做危險動作等,如發生人身傷害等意外完全由乙方自己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禁止乙方進行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違法活動,并時刻監督和引導乙方不得有上述行為,如乙方在酒店或工作時間之外,私自進行違法或動(如吸毒、打架、詐騙、勒索等)被國家司法機關追究的,由當事人本人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酒店倡導吸煙有害健康,工作和學習區域內禁止吸煙,確需吸煙者必須在酒店制定的地點(吸煙區)吸煙,不可隨意亂扔煙頭,并且要把煙頭徹底熄滅,避免火災的發生,如發生意外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和個人損失,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6.在酒店工作期間,未經批準,擅自駕駛本酒店或私人車輛外出,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者,由本人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本酒店門前各種車輛出人頻繁,員工步行或駕駛車輛出入要增強安全意識,提高警惕,放慢速度,做到安全出行。如乙方不遵守賓館的規定,在門前發生任何意外和人身傷害,由本人自行承擔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8.酒店嚴禁任何人攜帶(如管制刀具、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如有違反禁令私下攜帶者,造成的責任事故,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9.所有員工在工作和實際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酒店制定的工作操作規范和工作流程,如未按照酒店所指定的操作規范違規工作,造成事故損失的,一切責任由當事人承擔,酒店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0.凡在酒店住宿員工要遵守宿舍管理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均有本人承擔一切后果。
(1)員工攀爬、坐、騎、滑樓梯護欄或建筑和設施的;
(2)員工將身體探出窗外的;
(3)員工因飲酒而發生事故的;
(4)在宿舍私接電線、違規使用電器的;
(5)尋釁滋事、打架斗毆的;
(6)個人有病隱瞞不報而引發人身傷害的;
(7)員工外出不歸或不按時歸宿,不論是否辦理請假手續,在外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
(8)因個人原因未保管好個人貴重物品(現金) 而丟失的
(9)員工違章違紀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
1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協議條款及附件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責任員工
代表簽字: 員工簽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9
工程名稱: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專業分包單位(班組):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和規范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1、專業(班組)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2、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結束工作日期:
總日歷工作天數:
3、消防安全負責人
甲方:
乙方:
4、甲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4.1貫徹落實國家和深圳市等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法規和總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總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的消防安全負總責,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的消防安全進行全面的管理、監督、檢查和指導。
4.2負責向上級部門提出施工現場消防設施驗收,并對驗收時提出的問題組織乙方進行整改。
4.3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對現場所有人員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并有培訓記錄和登記;對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有火災危險性的,要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對不接受培訓、教育、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經審查有其它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人員,有權拒絕進入施工現場或清退出現場。
4.4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督促落實。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現場各棟號、分包、外包單位和各職能部門、各工種和各區域、層段等各級別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建立健全施工現場的各級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和義務消防隊組織;對重點工種人員如:電氣焊人員、防水作業人員進行登記,建立檔案(特種作業人員要求持證上崗)。
4.5嚴格落實有關動用明火的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動用明火,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動火操作前對乙方電氣焊工作業人員以班組或分包為單位進行用火操作交底,填寫《動火申請審批表》,有甲方項目主管負責人簽字(有效期7天),并開具當天用火證,才準許動火操作。
4.6開具用火證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負責人擔任,其他人員代理應有書面委托;開具動火證時應嚴格把關,根據施工情況提出有針對性的防火措施;高層、外檐和孔洞周圍作業,必須要求乙方和有關作業人員配備接擋工具,并在動火證上注明具體要求和措施;有防水施工和火災、爆炸危險作業的,應停止各種明火作業。
4.7負責對乙方在施工現場、生活區的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防水作業及材料存儲進行審查、批準和監督、檢查。做到工程內不設置宿舍和住人,不做倉庫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及易燃可燃材料;對違章指揮、違規操作等違章、違紀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8定期召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會議、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有針對性的部署做好防水施工、聚苯保溫材料進場存放安裝、冷卻塔、貴重機器設備(電梯、冷水機組、空調機等)安裝以及裝修等各階段的防火工作;協調和處理本施工現場的有關消防安全問題。
4.9發生火災,應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緊急情況下甲方有權調用乙方的相關人員及物資。
4.10積極配合各級消防監督檢查機關的檢查,參與對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
5、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5.1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有關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法規和總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所屬施工區域、生活區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負全面責任。
5.2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防火組織及義務消防隊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施工人員花名冊及特殊工種的證件復印件及有關資料,在本施工區域內,尤其是重點部位要按規定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并保證靈敏有效。
5.3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動火操作前,必須到甲方用火審批部門辦理動火證,不得由他人代理。在操作中應確保高層、外檐和孔洞周圍作業對電氣焊割產生的火花、焊渣有接擋和封堵措施,并避免與防水施工、冷卻塔安裝等易燃危險性作業同時交叉進行;要清除周圍易燃可燃物,配備滅火器材或滅火用水,設專人看火監護。禁止非焊工電氣焊操作。
5.4負責對本單位在施人員進行消防法規、制度、操作規程和施工現場火災危險性的教育;進行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知識和技能的教育;對施工現場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的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消防技術特性,經培訓教育后方可上崗作業。在消防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5.5按深圳市有關規定,工程內部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不得在建設工程內設置宿舍。甲方指令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在建設工程外設置宿舍和庫房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割和圍擋。嚴禁在宿舍內私接亂拉電線、使用(“熱得快”、電飯鍋、電褥子等)電熱器具;使用液化石油氣應經甲方批準,經審批有合格證后才準許使用。乙方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應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批準和登記,有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后才準許使用和存儲。
5.6負責所在施工區域及所屬生活區宿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并制定消防應急預案,保證所施工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等完好無損、靈敏有效,確保消防應急通道暢通,并有權拒絕甲方違反消防安全法規的指令。
5.7現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防火規定和措施、并嚴格執行。
5.8施工現場嚴禁吸煙、禁止隨地大小便、動用明火必須開具動火證、配備滅火器具、并設專人看管。
5.9宿舍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禁止使用電熱器具做飯、取暖和燒水不準在電線上掛放衣服和臥床吸煙。
5.10禁止私自挪用施工現場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消防器材周圍3米不準圈地他用。
5.11禁止非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嚴禁賭博、酗酒打架、斗毆,現場運料外出要出示證明并經保衛人員驗證后方可放行。
5.12所有人員要自覺遵守現場消防、保衛、管理制度、互相監督共同搞好消防、保衛工作。
5.13經常進行自我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各種違章用火、用電和違章操作行為,在防火安全檢查中發現的消防隱患及問題,應及時整改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及時通報甲方有關部門共同協商解決,消除消防隱患。
5.14積極配合、服從各級消防機關、部門及甲方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對于查出的防火安全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甲方備案。
5.15發生火災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并迅速組織撲救,事后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如發生遲報或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承擔相應責任。
5.16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傷亡和經濟損的,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6、補充條款: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章) 專業分包單位(班組):(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為切實保障我校學生人身安全,保障學生正常的學習,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望江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對中小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專用車輛管理的通知》精神,現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益:
1、乙方自20 年_月_日至20 年_月_日,提供車號為 車輛識別碼 發動機號碼 的 座 作為接送學生專用車輛,并與學生家長簽訂接送協議。
2、乙方提供的車輛手續齊全,須持有各種合法證件(駕駛證、行駛證、車牌、養路費、汽車各項年審及公安部門鑒定的檢測合格報告證件,缺一不可)以保證車輛暢通無阻,順利接送學生,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法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3、在接送過程中,因車輛故障或其他原因而誤時,乙方必須自己找車按時接送學生,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讓學生自行回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學生不管,引發學生或家長投訴,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或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按照指定時間、指定路線和接送點接送學生,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點,如有改動,應經學生家長同意;乙方應安全送返指定接送點,學生不得漏送漏接、不得沒到接送點提前讓學生下車,否則,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擔。
5、在接送時間內,司機要注意自身言行、儀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損學校形象,要禮貌待人,不得打罵、侮辱學生,不與學生、教師、家長爭吵,要保持車輛的清潔。
6、乙方司機要注意安全行車,做到“寧停三分,不爭一秒,確保學生安全”。在接送過程中如司機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事故,由該車司機或車主承擔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不準酒后開車,開車時不準抽煙,不準打電話或接電話,不準和他人交談,不準開快車。
7、甲方為乙方提供學校上學、放學作息時間。
8、甲方建立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制度。學校每天安排一名值日教師檢查接送車輛,對學生上下車、過馬路的秩序進行管理。
9、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車輛及司機納入學校統一管理,乙方司機依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學習及其它會議并落實到位。
10、甲方有權定期對乙方提供的車輛狀況進行監督,如車輛不符合安全標準,甲方有權報告有關部門進行妥善處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20_年_月_日 20_年_月_日
另附:乙方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一份存檔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1
發包單位:寧波__________建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分包形式(工程分包或勞務分包):
分包項目名稱:
分包范圍: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確保工程項目部環境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保證
1、及時傳達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嚴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協議中規定的環境安全責任。
2、審查乙方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3、對施工現場的環境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以下施工生產及現場人員臨時生活設施或條件:
5、負責對乙方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管理,督促其做好對進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
6、對乙方進行環境安全總交底,使其現場人員熟悉本工程施工的特點、現場的危險部位和危險因素、環境因素、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其他應注意的安全事項等。并督促乙方對其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逐級細化的安全技術交底。
7、甲方分公司、工程項目部負責對乙方的安全護品、安全設施進行進場檢驗和安裝使用驗收。
8、有權對乙方提出環境安全要求,對乙方作業場所、生活設施等區域進行定期和經常性的環境安全檢查,并督促其及時整改查出的環境安全隱患。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冒險蠻干的行為,有權勒令停工整改。甲方項目部歸檔出具的檢查及整改復查記錄。
9、甲方各級相關部門和工程項目部應按照分包合同約定,并視事故等級,協助或參與對乙方安全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程項目部作為基本填報單位,統計、報告所有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傷亡事故。
10、督促乙方建立健全現場安全技術臺帳資料。
11、加強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監督和控制。
二、乙方的責任和保證
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地方有關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嚴格履行分包合同和本協議中規定的環境安全責任。
2、建立健全本單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3、遵守甲方各項環境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的環境安全管理,并對分包范圍內的環境保護、施工安全向甲方負責。
4、現場負責人經過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已具備與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5、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管理,做好對進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現場特種作業人員均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且人、證相符。
6、保證在分包施工期間不錄用未成年人和童工從事生產勞動。現場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本人身份證、暫住證、就業證、計劃生育證(指女性)才準現場住宿。
7、為現場人員配備相應的、符合規范和標準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在分包作業場所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配置施工、生產必備的機械設備。
8、對分包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相應的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或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上報甲方項目部經理、總工程師進行審核、審批。
9、對其現場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逐級細化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向甲方提供安全技術交底書面記錄。
10、定期和經常對分包范圍內的施工、生產場所和臨時生活設施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及時消除安全和環境隱患。
11、接受和積極配合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人員的監督檢查,對查出的環境安全隱患,及時和認真地組織整改。
12、及時向甲方項目負責人報告分包范圍內發生的安全傷亡事故。并按照分包合同約定,要求甲方相關部門和工程項目部協助或參與對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3、建立健全現場安全技術臺帳資料。
14、服從甲方做好施工現場的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監督和控制。
三、其他約定
四、處罰措施
1、甲方對乙方實行質量安全保證金制度。在分包合同中明確保證金比例及保證措施。
2、甲方對乙方違章違紀、冒險蠻干、危害現場施工安全的行為,可采取下列措施:
⑴ 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
⑵ 勒令停工整改,按照約定處以罰款。
⑶ 賠償造成甲方的所有損失。
⑷ 停止分包,予以清退。
⑸ 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于自身因素導致安全傷亡事故或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所有責任。
4、乙方人員對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禁示標志等,不得擅自拆除或變動。未經甲方現場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同意擅自拆除或變動上述設施、標志,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五、其他
1、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2、本協議經甲乙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并作為分包合同附件,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時效。
甲方單位: (蓋章) 乙方單位: (蓋章)
法人委托代表(簽字): 法人委托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2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集團公司“如臨深淵 如履薄冰 如坐針氈”的安全理念,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員工的安全培訓,認真推行“崗位就近管理”、“班組全程管理”和“安全程序化管理”,提高員工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在安全工作中真正形成“員工保班組、班組保區隊、區隊保全礦”的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格局,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人人頭上有指標”,充分發揮每個員工的積極作用。為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生產全過程和每一個環節,實現零事故現場、零事故環境,特制定區(隊)長(甲方)和員工(乙方)安全責任協議,明確雙方的職責義務,共同遵照執行。
一、安全責任目標
遵章守紀、按章作業,個人無違章。認真開展崗位區域的隱患排查,確保安全生產和質量標準化動態達標,確保每個員工、每個崗位無事故。
二、雙方職責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及時向乙方貫徹上級部門的安全會議精神和對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和礦對安全工作的要求,對乙方的安全工作提出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并進行監督考核。
2、在對乙方安排、檢查、落實、考核和評比生產任務的同時,要嚴格考核標準崗、精品崗、“人人都是通風員”、“崗位就近管理”、“雙基”建設、企業安全文化、精細化管理執行情況。
3、根據礦對安全工作的要求,為乙方提供齊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并檢查、落實乙方對安全設施的使用情況。
4、區隊干部深入乙方作業地點進行隱患排查,讓員工了解掌握作業場所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對乙方在安全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要及時制止,對作業現場存在安全隱患要制定合理的防范措施并及時組織解決。
5、不違章指揮,在安排工作時不搞小包工,不強令乙方冒險作業,為乙方配備跟班干部、瓦檢工、安監工。
6、認真開展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一道題的考試,入井宣誓,堅持組織每周“二、五”安全活動,安排乙方參加礦舉辦的各類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操作水平和自保互保能力,保證所有工種上崗證件有效。
7、對于乙方發生嚴重“三違”和特嚴“三違”的現象,及作業過程中不規范操作造成工傷,給予乙方個人季度安全技能工資不兌現。
乙方權利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集團公司、礦安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嚴格執行三大規程,按章作業,規范操作,不違章蠻干。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監督別人不被他人傷害”。
3、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提出安全生產建議,作業過程中發現安全隱患進行反映。
4、開工前及作業過程中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檢查,判斷處理各類事故隱患,把事故隱患處理在萌芽狀態。
5、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緊急情況下有權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
6、自覺主動參加礦、區、隊、班組組織的各種安全培訓學習活動,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提高操作水平和自保互保能力。
7、要聽從跟班干部、安監工、瓦檢工的命令,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則止”。
8、嚴格執行集團公司賦予員工的十項權利。
三、考核及獎懲
甲方違反職責,乙方有權向礦提出申訴,由礦按有關規定對甲方進行責任追究和處罰。乙方違反職責,由甲方按礦及本單位的安全考核規定進行處理。并根據情節的嚴重程度按下述處理:班前檢查、個人安全技能工資賬戶不兌現、扣除工資、停止工作或由單位建議礦開到勞務市場待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簽字蓋章)
乙 方: (簽字蓋章)
單 位: (蓋 章)
簽約時間: 20__年 月 日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3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甲方將堆場作業車試驗發包給乙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為《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試驗項目
1、試驗名稱:堆場作業車
2、試驗地點:
3、 承包范圍:對ZL30裝載機進行堆場作業車改裝試驗;技術培訓和生產工人培訓。
4、 承包方式:乙方負責技術指導/包工包料/技術指導+人工雇傭
二、 試驗項目期限
本試驗工程具體開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為準。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乙方人員施工所需機械、工具及安全用具進行審查。
2.協助乙方清理作業場地,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或不按工藝要求操作,忽視施工安全、質量的情況,甲方有權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進行整頓,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4.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設備事故,由甲方負責組織有關單位調查、統計上報,并追究乙方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單位全部承擔。
5.因甲方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和約定的安全條款經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堅持執行發生事故時,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未提出異議的,甲、乙雙方應負同等責任。
6.嚴禁違章指揮,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甲方應負主要責任。
7.甲方應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建設單位應負的責任,因違反本條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試驗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全過程安全管理,對承包工程施工負全面的安全、文明、質量責任,開工前對參加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體檢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習和考試,合格后方可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
4、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7、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工程須由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不限于以下條款)
(1)高處及交叉作業;
(2)起重及大件吊裝作業;
(3)焊接安全用電;
(4)焊接與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鏟車和堆場作業車。
8、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及安全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安全注意事項向施工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9、在有危險性生產現場區域內作業,對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高空墜落以及引起生產設備事故、電網事故時,應事先制訂專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交甲方審查合格后實施。未履行本責任擅自施工作業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規程,施工紀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嚴格執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1、由于乙方負主要責任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向甲方賠償。
12、施工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進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工程監理、甲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及規定等,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凡違反上述規定進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4、發生甲方違章指揮、強令施工人員冒險作業或者施工過程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乙方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建議甲方組織施工人員撤離危險現場。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人員生產現場必須帶安全帽。
2.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2米及以上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乙方自配)
3.嚴禁不辦理開工手續作業。
4.嚴禁施工人員酒后上班作業。
5.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碰運行設備或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圍。
6.嚴禁施工人員翻越、拆除防護欄桿或其它安全設施。
7.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蹬帶電設備。
8.嚴禁施工人員高處作業時,上下拋擲工具、材料。
9.嚴禁工作聯系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經甲方同意,嚴禁使用消防水設施(火災除外)和亂接臨時電源。
11.施工現場有燒傷或燙傷可能時,施工人員應注意防護,并避免靠近熱體。
12.腳手架應按規定搭設牢固,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3.高處作業應按規定裝設安全圍欄、警告標志,注意做好安全防護
1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違章而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安全責任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執行。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4
甲方: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了貫徹我公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明確各自管理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雙方就安全管理責任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甲方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安全生產組織機構的建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安全管理目標分解落實情況。
3、有權監督檢查乙方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安全規章制度執行等情況。
4、有權檢查乙方有關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持證情況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5、監督并促進乙方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各項活動的開展。
6、督促乙方做好環境保護和職業病防治工作。
7、有權組織安全生產定期不定期檢查,專項治理檢查,文明施工創建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8、檢查和評審乙方編制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9、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情況。因乙方嚴重違規施工作業而影響甲方正常生產時,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至整改驗收合格為止。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2、乙方明確由 同志為乙方主要負責人,并對本單位施工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
3、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條例,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規、條例、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責任和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4、按有關要求對項目危險源、環境因素進行辯識評價,針對評價出的重大危險源、重大環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5、保證項目足夠的安全生產投入并有效實施。
6、乙方為所有從業人員辦理合法的用工手續。管理人員必須具備安全教育培訓合格證。特種作業人員具備特種作業操作證。從業人員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并經考核合格。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擔其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7、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和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邊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費用。
8、施工單位對現場的安全負全面責任。
(1)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2)針對工程項目由乙方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9、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10、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施工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1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防火防毒等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12、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13、乙雙方人員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后果自行負責。
14、施工單位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應會同相關單位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保安制度,門衛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員的行為規范,遵章守紀等方面的管理。嚴禁上班前喝酒,尋釁鬧事。乙方承擔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16、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為從事危險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17、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施工單位來承擔責任。
18、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及勞動保護用品。
19、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告知作業人員相應的作業環境、操作規程、防范及緊急避險措施,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和安全檢查記錄工作。
20、施工單位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定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指派的安全員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單位自行承擔。
21、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22、乙方配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滿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種工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安全教育培訓,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
23、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責任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弄,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并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區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煙。
24、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25、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26、乙方在簽訂本同后,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并向永寧縣城建辦(建設局)安監站、勞動局勞動保護檢察部門辦理施工登記手續。
27、乙方必須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組織技術、安全人員自查、巡邏,自覺接受和配合上級及甲方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按規定處罰。
29、乙方應按有關要求設置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交接班制度。安全防護設施、設備,不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30、乙方自備及租賃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行業技術標準,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負責保管和使用以上設備并對安全負全責。
31、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危險部位、場所懸掛安全標志和和警示牌,并認真維護和管理,不得隨意拆除和挪動。
3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規定組織施工,明確消防負責人,自覺接受上級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乙方承擔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災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33、乙方必須認真執行文明施工和衛生管理制度,保護環境,做到水、氣、聲、渣達標排放,保持場容場貌整潔和辦公區、生活區的衛生整潔,做好職業病的防治工作,力爭所確定的文明創建目標的實現。
34、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主要負責人報告,同時積極組織搶救,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攝像。
35、乙方要積極配合政府部門、甲方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損毀事故現場,乙方承擔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6、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接待和善后處理工作。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
37、乙方若為供貨安裝單位,則供貨過程中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對其負全責,安裝過程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責,質保期內若因為貨物質量和缺陷問題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負全責。
38、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后處理。
三、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四、本協議書和合同主件同時簽訂,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質保期滿后終止。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5
為確保——學校——年中考期間考生乘車安全,明確乘務人員安全職責,特與乘務人員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合同:
乘務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扎實細致做好各類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要第一時間上報,并及時想方設法排除。
乘務人員為本次中考乘車安全直接責任人,學校將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如因玩忽職守出現安全事故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乘務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保證二十四小時通信暢通,確保平安將學生帶到駐地,結束后平安將學生帶回學校。考試期間按時清點人數,將考生送到考點,在考點外等候,考試終了清點人數后將考生接回住地。
4.如有突發事件,乘務人員必須盡最大能力保護好考生安全,并及時報告領隊領導,力爭使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學校領導:
乘務人員:
——九年制學校
——年——月——日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6
門日報新文化發展公司電子商務項目庫存管理情況說明:
該項目為網店跟實體店結合,商品多處擺放展示;
因發貨和實體店售賣需要,貨品未能統一放進倉庫,在貨品數量較多的情況下,辦公室留存部分滿足發貨,其余放進白沙書城倉庫。
倉庫要實現規范管理,需安排兩名倉管(兼發貨)輪值,現因人手問題,沒有專門的倉管人員和發貨人員;
目前客服人員輪值,并兼發貨工作,暫時能夠滿足倉庫管理輪值的需要。
針對以上情況,倉庫目前暫定由輪值客服人員兼任,當班客服必須對所有貨品負責,如有需要,客服人員可進行換班盤點。月底盤點項目助理統籌,客服人員協助,對倉庫存在問題,所有保管人員責任均等。
現把倉庫管理條例細化如下:
1、按現有倉庫面積,規劃平面圖,分別按料號次序擺放,并將各物品型號、規格用標簽紙列示于物品前,各項物品對應陳列其后。
2、倉管員對于所經管物品的排列以利于先進先出的作業原則分別決定儲存方式及位置。
3、遵循7S原則(整理、整頓、清潔、清掃、素養、安全、節約)。
4、未經檢驗的物品,擺放在指定區域。
5、檢驗合格的物品,及時入庫貯存。
6、換貨、報損的物品,區分存放,并單獨記賬。
7、非貨架貯放的物品,不可超高、壓線、倒置、重壓。
8、禁潮物品應做好防潮措施。
9、保持適宜的倉貯溫、濕度條件:溫度控制在5~28℃之間,濕度控制在40~50%之間。
10、易燃、易爆、易腐蝕的物品應分開貯存,并加以明顯的警告標識。
11、倉庫內嚴禁煙火,不得使用過分發熱而可能造成火災、危險的電器。
12、物品貯放,龐大、笨重物品放下方;輕便、小件物品放上方。
13、物品堆放不宜過于緊密,保留間隙及庫房進出通道順暢。
14、易碎、易破物品須輕取輕放。
15、配套物品應成套存放,以防混亂。
16、每月28號前結賬,并發送當月物品庫存情況給相關部門。
17、年中、年末,倉庫會同財務部、質量部對物品進行盤點,查實物品的料號、品名、規格及型號,核對物品數量是否與賬面一致,并隨時接受主管部門及財務部稽查人員的抽查;
18、出具盤點報告,出現盤盈或不可避免的盤虧情況,由倉庫主管呈報部門領導、公司領導核準后調整,若為保管不善引起則由保管人員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所有保管人員責任均等。
責任人簽名:
日期: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7
根據縣局及學區有關文件精神,我校六年級學生于 月 日(周 )在 中學參加畢業考試。因路途遙遠,為了確保考試期間考生的安全,特簽訂考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一、明確安全責任
家長是本次考試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考試接送工作,負責考生路途安全。班主任及帶隊老師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二責任人,應做好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組織和管理。
二、責任要求
1、家長必須按時將考生送到考點,待考試結束后將考生接回家中。
2、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
3、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學習用品,以免丟失。
4、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5、考生在非考試期間有事外出,須得班級帶隊教師同意方能外出。
6、考生不得去買霉爛、變質、腐蝕食品,更不得去買麻辣棒等垃圾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7、考生考試結束,集體放學,由家長統一接回家,考生必須立即回家,不得走家串戶、在途中逗留,更不得下河洗澡。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長負責。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小學:
年 月 日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8
為了提高隊員外出旅游的安全意識,強化隊員的紀律觀念和法律意識,明確隊員人身傷害事故發生時協會與隊員雙方的責任,保護隊員和協會的合法權益,保證出游的順利安全進行。隊員與協會雙方自愿簽訂如下協議:
組織單位:
參 與 者: (及其陪同人員)
一、在上述單位的組織下,參與者自愿參與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的——游玩活動。
二、此次活動為陶冶情操、愉悅身心的健身性活動,并存在潛在的危險性,參與者應知曉此情況。
三、參與者承擔此次活動中行車、住宿、就餐及門票費用,交與協會統一組織安排。
四、組織者承擔集體活動時的人身財產安全的責任。
五、如在集體活動中,參與者未遵從組織單位活動負責人員的統一調配和管理,出現任何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協會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參與者自己承擔,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六、如在此次活動中,參與者個人行為導致其自身人身、財產損失或對第三方造成人身、財產侵權,損失及賠償結果由參與者自行承擔。
七、到達目的地后,組織單位如發現參與者無論任何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此次活動,均在活動結束前有權要求參與者退出活動。
八、參與者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動,務必通知組織單位,經組織單位確認后方可離開,自參與者聲明退出時起,其一切法律責任自負。
九、參與者應聽從組織單位的安排,按照約定的時間行車、就餐、參與活動。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兩負責人各一份,該協議自參與者和協會負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活動結束。
參與者已知曉該協議內容,并同意遵守上述條款,簽字確認:
散打負責人:
——年——月——日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19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落實消防安全責任,有效強制各類事故的發生,特與承租戶簽訂消防安全管理合同書,明確內容如下:
一、承租單位應按“誰主管,誰責任”的原則,建立和健全企業內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明確法人代表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并要逐級落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責任。
二、承租單位每月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大檢查。并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加強日常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限期整改。
三、根據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職責,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和“冬防119”等專項活動,積極營造安全生產氛圍,努力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四、承租期間必須搞好自已的生產經營工作、安全保衛、貨物保管保險工作、必須遵守有關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用火、用電等各項防火安全制度。
五、必須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嚴禁占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搭建工棚等,車輛應按指定地點停放。
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安全隱患,并可協助乙方進行有利的整改。如違反上述安全規則,后果由乙方獨自承擔。
六、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簽訂交通安全責任協議 篇20
房屋租賃安全責任書
甲方:
乙方:
租賃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
房屋地址: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工作的具體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加強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制,與房屋承租戶簽訂安全責任書。
一、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消防法和安全條例等有關規定,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做好租賃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對租賃的房屋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排查安全隱患,保障其生命和財產安全。
三、乙方應遵守有關部門規定,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汛、防災、用電、用氣等安全工作,嚴禁“三合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和隨意加大用電負荷,確保安全用電。嚴禁在樓道內用火和存放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確保走廊、通道暢通;如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負經濟、法律等全部責任。
四、乙方發現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應當及時報告甲方和公安機關。
五、乙方有外來暫住人員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暫住證。
六、承租房只能乙方自己使用,不能轉租、轉借轉讓他人。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承租合同,收回房屋,并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七、乙方不能私自改變房屋結構和設備,需要裝修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報有關部門批準。
八、乙方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在開業前應向甲方出示已辦理消防批準文件及工商營業執照、開業許可證書等資料。
九、乙方或其家人,應當遵守《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及時做好《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報送戶口所在地計生部門。
十、本責任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社安辦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簽名:
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