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設備租賃合同范本(通用3篇)
汽車設備租賃合同范本 篇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愿將其擁有的 牌汽車(牌照號碼: )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于本協議訂立之日起2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 元,共 元。 乙方應于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 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 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后,出租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并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并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后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聲明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系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并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20xx年 月 日
汽車設備租賃合同范本 篇2
承租房(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簽訂以下租賃合同,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設備租賃內容
1、租用時間: 年 月 日,租用物品于活動當天 中午12:00前到位;
撤展時間為 年 月 日晚上21:30,活動完畢撤展。
2、租用場所:
3、租用物品
4、付款方式:乙方設備進場安裝調試好后,甲方付合同總額的50%,即人民幣____元整(¥ 元),合同內容執行完畢,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的剩余總額50%,即人民幣____元整(¥ 元),此合同從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二、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協助乙方在現場的安裝及進出;承擔現場制作所發生的有關費用(場租、管理、電費等)
2、甲方按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逾期未付的金額按每天0.3%賠付滯納金。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將上述設備安裝、調試好,確保租賃期內正常使用。
2、乙方不能確保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將上述設備安裝、調試好,或不能確保租賃期內正常使用,甲方將扣除給乙方的全部合同款項。
四、未盡事宜:
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的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生效(傳真件有效)任何一方不得隨意取消合同。
甲方: 乙方:
負責人(簽字/日期) 負責人:(簽字/日期)
電話: 電話:
日期:
汽車設備租賃合同范本 篇3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租賃單位:
出租單位:
塔式起重機租賃 合同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根據合同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一、 租賃機械的名稱、型號、數量:
1、名稱:塔式起重機 型號___________ 數量______臺。
2、塔式起重機不含吊鉤以下吊索、吊環、料斗等用具。
二、租賃期限:
1、起租日期:出租方根據承租方要求進入施工現場,則檢測合格日期即為正式起租日期,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不能檢測的視實際情況另行協商。
2、租用終止日期:以乙方出據的書面停用通知日期為準。
3、預計租用時間_____個月。
三、進出場費、租金及其交納期限:
1、進出場費為每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機械進場后一次結清。
2、租金按月結算,每臺每月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不含稅金)。
3、承租方必須在每月10日前按月將租金足額支付給出租方。
四、人員管理及安全責任:
(一)、雙方人員都應嚴格按照各自的操作規程作業,嚴禁違章作業。 出租方:
1、機械操作人員由出租方配備,并對塔吊工作中整機(不包括吊鉤以下用具及設備)的安全負責。
2、對塔吊安裝、頂升附著,拆卸過程的安全負責。
3、有權拒絕所有違章指揮及違章命令。
承租方:
1、 負責配備專職指揮人員、司索人員及指揮設備。
2、 指揮人員、司索人員對被吊物件的綁掛牢固程度司索具及物料的
安全負全責。
3、 指揮人員發出的信號應準確無誤,并對司機視線盲區的吊裝作業
安全負全責。
4、 負責塔吊操作人員的食宿及費用。
(二) 操作規范以外的安全責任事故,應分清原因及責任,對有爭議
事故應由上級安檢部門做出鑒定由責任方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五、場地:
承租方負責設備進出場道路的清理及障礙物的清除;負責地基的普探夯實加固及排水溝的開挖。電源設臵到塔吊基礎兩米以內并做好維護;提供料具用房,確保機械、工具及附件免遭損壞及丟失。
六、設備地基與基礎處理及附墻件制作:
出租方:
1、按出租方所提供的基礎圖紙等有關資料,并進行書面交底
2、基礎混凝土澆筑預埋時,有相關技術人員在現場進行指導。
3、負責技術監督及隱蔽驗收。
4、對設備進出場的道路及安裝環境提出要求。
5、提供塔吊附墻予埋鐵件圖紙及技術質量要求,提供附墻標準撐桿。
承租方:
1、按出租方所提供的基礎資料及要求,完成地基承載實驗、塔吊基礎制作等工作 。
2、填寫地基承載、基礎制作等有關隱蔽工程技術資料進行隱蔽工程驗收,提供必要的報檢資料。
3、按出租方的要求,保證設備安全環境及進出場通道的暢通。
4、按出租方提供的圖紙及技術質量要求加工制作附墻予埋件,無償提供出租方所需電焊、氣割設備,搭建附墻時的工作平臺。
七、租賃期間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及故障排除;
1、租賃期間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更換易損件及其費用均由出租方承擔,并且保證機械設備的安全性能、技術性能符合國家規定。定期保養、更換易損件的時間由承租方安排,正常保養、更換易損件期間租費按正常租費計算。
2、故障排除:出租方應使機械設備隨時保持良好運轉狀態。發生故障及時排除,現場人員不能排除時,出租方應迅速派專業人員赴現場排除,連續故障八小時起至故障排除時不計臺班費。
八、其他:
1、承租方若不能按期付清月租,出租方有權停機待款,停機待款期間租費全額計算,并且每日應交納應付款額1%的滯納金。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停機,月租金不變。春節放假期間十五天不計費用。
3、承租方于報停前十天通知出租方停機時間,在通知停機時,必須
具備拆除條件(如工程的腳手架是否影響、場地是否滿足拆除要求)否則將視為繼續租賃使用;若退場前承租方不能付清費用,出租方可不拆機,并按月租金繼續計算費用,直至具備拆除條件、付清余款后拆機退場。
4、因工地作業環境特殊,如由于洪水災害、基礎傾斜等原因對出租方機械設備及人員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時,由有關部門協調仲裁。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附加: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承辦人: 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
承辦人: 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年_____ 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