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章程(通用3篇)
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章程 篇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條 公司為法人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對公司、股東、執行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五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地址
第六條 公司名稱:
第七條 公司地址:
第三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普通貨運。
第九條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可改變經營范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章 公司注冊資本
第十條 公司注冊資本(即實收資本)為人民幣20萬元人民幣,由股東于20__年6月11日前一次性足額繳納。
股東姓名(或名稱)
出資額
(萬元)
出資方式
出資比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評估作價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應當在繳納出資后,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第十一條 公司可以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五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條 執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東委派產生,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六章 股東
第十三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
(一)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的稅后利潤中分取紅利;
(二)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三)查閱公司會計賬簿,查閱、復制公司章程、有關決議或者決定、財務會計報告;
(四)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五)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 股東承擔如下義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二)足額繳納出資;
(三)保證公司資本的獨立、真實、充足;
(四)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 股東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委派或者更換執行董事、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執行董事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做出決議;
(九)對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做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股東依職權做出上述決議時,應當采取書面形式,簽名后置備于公司。
第十六條 股東可以依法轉讓其股權。股東依法轉讓其部分股權的,應當變更公司形式。
第七章 執行董事、經理、監事
第十七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只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委派或更換。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經股東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執行董事對股東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向股東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的決議或決定;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的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設經理,由股東聘任。經理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股東或者執行董事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股東或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條 公司設監事一名。監事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或選舉可以連任。
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二十一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決定的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向股東提出議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第八章 公司財務、會計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并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第二十三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決定,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由股東提取紅利。
第九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四條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決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消;
(五)人民法院依據《公司法》第183條的規定予以解散。
公司有前款第(一)項情形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第二十五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二)、(四)、(五)項的規定而解散的,應當依法組建清算組并進行清算;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或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二十六條 清算組由股東及其聘請的人員組成,依照《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行使職權和承擔義務。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所稱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指公司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第二十八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九條 公司營業期限:長期,自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三十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因公司登記事項變更而修改公司章程的,應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一式三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公司章程股東簽章:
年 月 日
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章程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道路運輸條例》及相關條例、條款。
甲、乙雙方本著公開、公平、互惠、互利的自愿原則下,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一、工程名稱地址土石量及作業時間
1、工程名稱地址:土石方工程;
2、工程數量:土石方暫定4萬方米以上;
3、土方類別:一、二類土;
4、對車輛要求:前2后8輪自卸車。車廂為20立方米,15輛以上(車輛需蓋蓬布)。
5、作業時間:運輸時間為全天24小時作業;
(1)運輸距離:裝料場至棄料場運輸距離為3.3公里。
(2)單價:在約定運距內按每臺車元結算。
二、期限
三、運費付款方式:
每輛車壓一天運費,以后每天結算一次,結清100%。如沒有付清,乙有權停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欠款及每天按銀行利息的2倍利息。
四、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當天內乙方車輛必須到場。
乙方的車輛在運輸途中遇到交警、環保、城管、市政、運政一切行政處罰費用由甲方負責,如被扣車,由甲方負責提回,車輛被扣押超過12小時的,甲方需要支付乙方每車每天¥500.00元的'誤工費。如是乙方車輛闖紅燈、車輛證照手續不齊、違章違規停車、交通事故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乙方所有運輸車輛統一由甲方指揮,如乙方超權應向甲方支付相應的損失。
六、乙方所有車輛具備一切合法手續及保險。
如發生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只提供人道主義幫助。
七、甲方負責柴油送到工地。
單價以市場價¥元/升為準,如起過市場價0.20元,整個運輸單價雙方另行協商。乙方也可自行到加油站加油。
八、在運輸過程中,因場地內堵車等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時間壹天以上(含壹天在內),人力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除外,車輛、人員損失由甲方負責,每天每車按¥500.00元進行賠償,司機和管理人員每人每天¥100.00元進行賠償。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仲裁單位裁決。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十一、本協議以工程完工結算完畢后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章程 篇3
甲方:x縣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車(機)型: 、車號: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公司施工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人員和財產 的安全,保證公司與乙方之間的合法權利。x縣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在x縣鐵礦露天采礦工程中的礦渣運輸及挖運工作,現由該車輛或挖掘機、鏟車施工,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運輸、裝載、安全、付款與結算、責任與義務,確保各項施工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安全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為公司施工隊服務,在車輛租用服務期間,應嚴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協議,為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特簽訂此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施工內容:露天爆破后的廢石、圍巖、礦石挖運、平整,運輸。
二、運輸單價:
1、運距小于1.5公里,含稅
2、廢石、圍巖、礦石挖運: 元/(m3)噸
3、工程機械租賃: 元/天(月)
三、乙方生活方面:
甲方提供住房、床,生活費、食宿、用具自理。
四、付款與結算
1、甲方監督、檢查乙方挖運、運輸工作質量與進度。
2、拉運數量按每車運票統計計算。
3、結算:按x縣爆破公司付款進度支付乙方,原則上每月結算一次,每次按80%結算,其余20%在年終工程結束后,一次性付清。
五、安全生產管理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租用的車輛應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各種手續齊全(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車輛檢驗合格證、保驗證、證照)嚴禁租用車輛技術狀況不符合行車要求的車輛。
2、甲方租用的車輛,在租用合同期間內,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要求單方 解除或終止機械、運輸施工管理合同,清理車輛和駕駛人員。
(1)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下降,不適宜從事施工道路運輸要求;
(2)酒后駕駛車輛或將車輛交予無駕駛證照的人員駕駛的;
(3)工作中無組織、無紀律影響正常生產工作進行的其它狀況;
(4)在行駛中,經常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險肇叢生,不聽勸阻的。
(5)不服從項目部或甲方安全管理的。
(6)出現有礙安全行駛的疾病,身體狀況下降不適應繼續駕駛車輛的。
(7)職業道德水準下降,屢教不改的。
(8)甲方不得強迫駕駛員疲勞駕駛,超速行駛及駕駛機件不全,有礙安全行駛的車輛。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保證車輛各項手續,證照齊全有效。
(2)乙方應做好出車前和收車后的車輛安全檢查。
(3)乙方應自覺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有關的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4)嚴禁酒后駕駛車輛,和私自將車輛交予無證人駕駛。
(5)加強對車輛的檢修,維護,使車輛始終處于完好的安全技術狀態。
(6)乙方應服從項目部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
(7)乙方應服從公司的安全管理和生產調度,隨時提供最優質的服務,不得以任何個人主觀原因和借口拒絕出車而影響工作。
(8)車主應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學習,努力提高駕駛技術和職業道德觀念。
(9)車主應保證安全行車,不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模范遵守各項道路交通法規、法則。
(10)車輛發生機械事故導致車輛損壞,由乙方個人承擔車輛的材料和修理等費用。
六、事故管理與經濟賠償
1、乙方作為獨立車輛運輸個體,具有獨立承擔和賠償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的責任與義務。
2、乙方在車輛運行期間發生任何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車主本人獨自承擔事故的責任和經濟損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要承擔和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乙方發生事故所造成的相關方(安監局、公安局、主管部門)的罰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除承擔民事責任(經濟賠償)外,如果觸犯了國家法律,必須獨自承擔刑事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無力賠償的,應借款、貸款或變賣車輛、房地產進行賠償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賠償責任。
6、乙方由于違章違紀所造成的相關方的罰款,由乙方承擔罰款。
7、乙方發生事故,甲方可協助相關方處理事故,但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七、違約責任追究
1、除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任何一方隨意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除賠償對方相應損失外,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違約金。
2、未經甲方數量認可,不計入運量、挖運量。
八、發生爭議及解決途徑
1、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協商一致的原則,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轄權限的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任何一方不得在訴訟期間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重大變化,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進行合同修改和補充。
3、因國家政策調整和變化,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附則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后本協議自動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項目部一份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縣運輸 乙方:車主
有限責任公司
(章)
負責人簽字: 駕駛員簽字:
簽訂日期: 20xx年 x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