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車輛掛靠經營合同(通用3篇)
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車輛掛靠經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責任,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管理規(guī)定,訂立本合同。
一、經營形式
第一條 乙方自購車輛入籍掛靠甲方,獨立從事公路運輸經營活動,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
第二條 車輛名稱、型號及相關證件號
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牌照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 架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載重噸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fā)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身顏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 單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運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經營期滿后,若乙方不再續(xù)簽合同,則須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如合同到期,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xù),則甲方單方有權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車輛轉戶至乙方名下,收回經營權。
第四條 合同期內,甲方代為乙方辦理規(guī)費繳付車輛檢審、投保(乙方須先交保險費)、理賠,協助處理行車交通事故,辦理法定營運手續(xù),提供安全教育等有償服務(費用由乙方自理)。
二、掛靠經營費用的繳付標準及方式
第五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選擇按第 項方式繳納車輛掛靠服務費:
1、按年向甲方一次性繳納掛靠服務費,合計 元整(大寫 )。首次繳納時間為車輛辦理入籍手續(xù)時,以后于掛靠車輛年審時繳納。
2、按季向甲方繳納掛靠服務費,大寫大寫 仟 佰 拾 元整。首次繳納時間為車輛辦理入籍手續(xù)時,以后每季度20日前繳納。
注:未按時繳納的每延遲一天加收欠款額的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需向甲方繳納年度風險防范金大寫 元整,牌證手續(xù)押金 元整。合同到期乙方無違約行為,憑合同全額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七條 合同期內,若遇國家征費機關依法調整有關規(guī)費征收標準時,乙方應于調整規(guī)費的當月補繳調增部分的規(guī)費,不得拖欠。
三、特別約定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管理規(guī)定及甲方相關管理制度,獨立經營,自負盈虧,自擔責任與風險,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有損甲方信譽和利益的行為發(fā)生,否則,甲方有權通過合法途徑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九條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與他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乙方履行了本合同付款義務,并提供有關證明資料及手續(xù)后,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法定車輛營運證照及相關憑證。
第十一條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交通事故而發(fā)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的賠償,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二條 為維護甲乙雙方共同利益,規(guī)避經營風險,乙方需參加甲方組織的統(tǒng)一投保(乙方先交保險費甲方再行投保)。不得私自外保,違者,甲方有權對其處以3000元罰款。
第十三條 乙方應按甲方規(guī)定投保交強險,商業(yè)第三責任險。即核定載質量小于2噸的第三責任險投保額為10萬元;大于等于2噸的第三責任險投保額為20萬元;大于等于6噸的第三責任險投保額為30萬元,10噸以上50萬元。
第十四條 合同期內,乙方若發(fā)生交通事故,應在一小時內通知甲方,并負責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甲方知情后應協助乙方對事故進行處理,維護乙方的權益。處理事故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事故處理完畢后,符合理賠要求的,甲方應及時辦理事故損失理賠手續(xù)。保險賠款收回清算時,如乙方尚欠甲方款項,甲方有權優(yōu)先從保險賠款中扣除,剩余部分返還乙方。
第十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未按時與甲方辦理到期續(xù)保手續(xù)和繳付全部保險費,甲方有權扣留車輛的相關證明和票據以及車輛,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鑒于甲乙雙方的法律關系,甲方協助乙方對其所發(fā)生的交通事故進行處理或簽署有關事故處理文件時,均視為乙方同意全權委托和授權,且事故的最終經濟賠償責任和實際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按如下要求服從甲方對其進行日常管理:
1、乙方聘用的駕駛員,必須依法取得營運車輛駕駛資格,包括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等法定證明。
2、乙方在經營活動中,未經甲方驗證批準,不得擅自聘用其他人員駕駛車輛,或將車輛任意轉包、轉租或轉讓。經甲方同意的轉讓行為,必須重新簽訂經營合同。
3、乙方必須自覺接受甲方監(jiān)督,及時按照交通運輸管理部門的要求,對車輛進行定期維護和保養(yǎng),按時參加審驗和相關檢測,確保車輛的技術狀況符合國家規(guī)定,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自理。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車輛的技術狀況進行定期抽檢,發(fā)現車輛狀況不符合營運要求時,有權責令乙方停運,并強制維護和保養(yǎng),否則甲方停發(fā)一切營運證件,直至乙方將車輛技術狀況恢復到合格標準為止。
4、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其他交通運輸法規(guī),不得超載超速運輸或從事各種違法運輸活動。凡經有關部門查實,甲方有權對乙方停止辦理一切證件手續(xù),并有權解除合同,并責令乙方賠償因其違法行為給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5、乙方應自覺參加甲方統(tǒng)一組織的車輛年度審驗,不得私自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外審,違者甲方有權對其處以800元的罰款。
6、合同期內,如遇國家因搶險救災活動,需要臨時征用乙方所駕車輛時,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統(tǒng)一調度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zhí)行緊急運輸任務。
7、合同期內,如車輛達到國家規(guī)定報廢標準時,乙方必須將車輛和全部證照及時交由甲方報廢處理。車輛的殘值收入歸乙方所有,否則甲方有權追扣車輛,并由乙方賠償因延時報廢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8、合同期內,因乙方原因,駕駛執(zhí)照吊銷或因故致殘,無法繼續(xù)從事運輸經營活動時,在向甲方提供有效證明以后,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車輛轉讓手續(xù),并終止合同。
第十九條 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經營所需的一切代辦服務項目均實行有償服務,即按項目每次收取服務費 元。
四、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合同期內,乙方如發(fā)生下列行為之一,甲方有權扣留、變賣車輛和解除合同并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車輛轉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繳納各項規(guī)費,收回經營權,同時乙方還必須向甲方給付違約金8000-12000元。
1、拖欠掛靠費、規(guī)費及其他款項超過一個月。
2、乙方未經甲方允許,擅自將車輛及相關證件轉租、轉賣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他人。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按時未按規(guī)定標準投保“商業(yè)三責險“。
4、乙方違反國家規(guī)定,不按時參加車輛、證件的年檢年審。
5、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從事違法經營,損害甲方信譽。
6、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且不服從甲方教育和規(guī)勸。
7、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
8、乙方嚴重違反國家交通法規(guī),發(fā)生有責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行為。
五、訴訟確認條款
第二十一條 為提高《車輛掛靠經營合同》的合法性,可執(zhí)行性和具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提請 人民法院對其予以確認,確認請求內容包括:
1、合同的合法性。
2、合同期滿,合同若未續(xù)簽,視原合同終止,(如乙方繼續(xù)掛靠,原合同有效)車籍未轉戶前,乙方須繼續(xù)繳納掛靠費用。
3、若乙方未按照參加國家規(guī)定的每年車輛年審年檢或未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終止處理。
4、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及時辦理車輛轉籍和終止經營權手續(xù),若甲方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系,甲方單方有權向車輛管理部門申請車輛轉籍至乙方名下,停止繳納各項規(guī)費,收回經營權。
5、合同終止后,乙方車輛無論發(fā)生任何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擔。
6、本合同經 人民法院確認后,申請人一方可直接申請 人民法院進入強制執(zhí)行程序。
六、車輛年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每年必須參加車輛年檢,從車輛初登日期到第十個月至第十二個月為車輛年檢周期,車輛年檢時間可以提前三個月。在甲方告知乙方年檢時間,乙方故意拖延車輛年檢時間,超期年檢的車輛和未年檢的車輛,車管所有權注銷車輛戶籍。如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理賠責任的車輛,年檢超期罰款的,以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七、附則
第二十三條 車輛掛靠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任何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二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時,由甲乙雙方協商修改或終止合同,并以書面協議確認。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0一 年 月 日 二0一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車輛掛靠經營合同 篇2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出租人將______輛______車租給承租人使用,車號分別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3、租金每車每月為____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________個月收費。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4、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5、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yǎng),在退租時車輛如有損壞,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自負,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負擔不能使用期間的租金,出租人應承擔每日租金等額的違約金。
6、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未運輸期限租金額賠償承租人。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_______天,加罰_______天的租金。
7、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guī)定辦理。
8、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zhí)正本______份。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有限公司車輛掛靠經營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_________車的租賃事宜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承租方因工作需要租用出租方汽車一輛作為運輸工具,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形成以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車的基本情況:
號牌號碼:
車輛類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額定載客/貨:
車輛保險情況:
車輛年審情況:
二、租賃價格及結算方式:
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汽車的價格為 元/月,每月 日結算一次。結算時由出租方出據正式發(fā)票/收據。
三、租賃期限:
租車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承租方單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辦理停租手續(xù),協議即終止。
四、承租方職責:
1、因承租方租用所產生租用車輛的路、橋通行費、停車費、車輛的燃油費均由承租方承擔,包括租賃期間的路橋年票;
2、按規(guī)定支付出租方租車費;
3、承租方租賃期間調度出租方日常駕駛工作,保證行車安全,并支持出租方做好乘車人員的上、下車紀律管理。
4、除以上1、2、條款所列的費用外,其它一切與租用車輛所發(fā)生的費用均與承租方無關。
五、出租方職責:
1、出租方保證車輛按時年審,性能能夠滿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及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必須達到20萬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內;
3、出租方按時繳納各項規(guī)費,保證承租方能正常用車;
4、出租方必須自己駕駛或者聘請專職駕駛員駕駛,如出租方允許(出租方不予制止視為允許)承租方人員駕駛,所產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出租方負責,承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出租方車輛必須隨時聽從承租方的調派,隨叫隨到,服務熱情周到;
6、出租方按車輛保養(yǎng)規(guī)定、按時保養(yǎng)車輛,一切費用由出租方負責;
7、出租方車輛發(fā)生故障時,出租方必須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給出租方1—2天修車保養(yǎng)時間,如超過時間,出租方必須提供其它同等條件的車輛供承租方使用,否則承租方將扣除相應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車年檢、交通違章、交通事故及其他個人事務等,造成誤工時,承租方應扣除相應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時購買相關規(guī)費或年審,則可視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擔。
七、承租方對租賃車輛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駕駛不善造成車輛損壞及各種證件的丟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險公司的賠償標準賠償出租方。(此款項不包括自帶、自駕車輛)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雙方共同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蓋章)
出租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
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名):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