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銷售合同集合(精選3篇)
器械銷售合同集合 篇1
買方:
電話:
郵編:地址:
傳真:
賣方:
電話:
郵編:
地址:
傳真:
茲經買賣雙方同意,按以下條款由買方購進賣方售出以下商品
一、付款方式:貨到裝機合格后30天內付全款的95%即¥332500、00元,余款5%即¥17500、00元作為質保,壹年內付清。
二、交貨日期: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
三、交貨地點:買方指定地點
四、安裝、驗收與培訓
1、買方應按賣方提出的要求,負責準備場地并負擔有關費用;
2、買方在收到本合同貨物(設備)并準備好場地后,應通知賣方;賣方在接到買方的安裝通知后的兩天內,派出工程師前往并到達安裝現場;
3、賣方所派工程師(與買方有關人員一起)負責開箱驗機;
4、賣方工程師負責免費安裝調試,與安裝有關的其他費用(如材料費等)按合同規定執行;
5、安裝調試完畢后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買、賣雙方代表共同在驗收書上簽字;買方同意在驗收合格并簽字前,該設備不作臨床使用;
6、驗收合格并簽字后,賣方負責對客戶的直接使用者(2名)進行外院培訓;培訓期一個月,培訓的所有費用由賣方承擔;
五、保修
1、本合同所規定設備的保修期為壹年(消耗品除外);
2、保修期內的設備發生故障,賣方在接到買方通知書后的兩個工作日內(須無特殊限制條件),趕到客戶現場進行維修;
3、賣方對保修期內的設備提供預防性保養服務;
4、人為原因造成的設備故障或損壞,不在保修范圍;
六、違約責任
買方未付清全款前,本合同以下的儀器所有權屬賣方。
1、買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賣方支付貨款,若買方未能按合同付清全款的95%,賣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收回所售儀器。
2、若買方驗收合格并簽字后未付清全款的95%,則所有費用(運輸費、磨損費、人工費)由買方承擔。涉及正常調試時試劑消耗,所消耗試劑款由買方支付。
七、未盡事宜,見雙方補充協議。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有簽訂本合同的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爭議發生后三十天內,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應向簽訂本合同的雙方共同約定的仲裁機關提起仲裁,有仲裁機關做出最后裁決,此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
買方:
開戶行:
賬號:
簽約代表:(蓋章)
日期:
賣方:
開戶行:
賬號:
簽約代表:(蓋章)
器械銷售合同集合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甲方經營的江蘇興達海騰牌電線電纜及相關配套產品,乙方愿意按照本協議所規定的規定的條列和條款以現款方式購買甲方產品、在 區域進行使用。在履行本協議時,乙方不得作為或視為甲方代理人,雇員或者合資方,乙方以自己的行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一、 銷售指標:
① 年度內(公歷1月1日—公歷12月31日)任務銷售額 萬元。
② 乙方定貨時,必須以傳真(附蓋章)形式向甲方要約甲方認可后作為定貨合同成立的條件。
③ 產品實行買斷制,乙方以現款方式購買甲方產品,乙方實行自主使用、獨立核實,自負盈虧。
銷售價格
①甲方按照(產品價格表有效期內)的銷售價格與乙方結算。
②若市場銅價發生變化:甲方有權適度調整價格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按調整后的價格執行:若甲、乙雙方未能就調整后的價格就達一致,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信用額度
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額的信用額度,一般按乙方銷售額,以1000~10000萬作為周轉。甲方有權按照乙方銷售和信用情況決定修改式取消該信用額度。
貨款結算
乙方于提貨時結清全部貨款式款到發貨,特殊情況延期需經批準。30日未回籠的從愈期之日起按年利率10%計算利息。公歷12月31日前必須結清當年所有款項。交貨期及相關費用的承擔。
① 甲方交貨期按自收到正式訂單時雙方協議的期限執行。 ② 甲方生產地至揚州發貨點的短途費用由甲方承擔。
③ 發貨點至貨物到達地點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代辦運輸手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 甲方保證按乙方的定貨合同要求提供合格產品,如產品質量問題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做好技術咨詢和售后服務以及工程項目的投標工作。
② 若長期沒有使用以及量很小的,甲方有權取締貨款全部結清。 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此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器械銷售合同集合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商量經銷協議如下: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經銷萊珂服飾。
二、甲方以商品全國統一零售價的4、5折作為乙方結算價,并開具增值稅發票。運費由乙方負擔,甲方代辦運輸手續。本市內運輸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自行看樣定貨,發貨后不作退換貨處理。如有質量問題,貨到三天內通知甲方,并發回給甲方鑒定,過期不再處理。
四、乙方在該地區經銷期間,應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做好優質服務、售后服務工作。
五、甲方授權期限為半年,經甲方對乙方銷售業績考核,再商量制定續簽手續,或轉為連鎖經營點。
六、如有下列情況,甲方不需經乙方同意,可以終止本協議,并且由乙方自負一切責任:
1、有違反本協議之事的行為。
2、不能及時給付貨款。
3、提供暢銷產品,供同業仿造。
4、對外促銷等廣告,未經甲方事先同意而實施。
5、乙方違反以上條例,經口頭勸告無效,再發書面通知限期改正,如還不思改過,經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七、協議期滿,自動終止雙方義務。
八、協議期間,如有異議,雙方商量解決。如雙方商量不成可在簽約地點處所管轄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