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作廣告設計合同(精選3篇)
企業合作廣告設計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了加強企業間的合作關系,促進企業間的共同發展,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市政府批準的第一批84輛甲方標準餐車前(0.24m×0.75m=1.8m2)廣告版面,交給乙方作為發布廣告使用。甲方負責根據乙方提供的廣告設計圖制作廣告。
二、乙方使用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版面的期限為半年。計六個月,從發布之日起計。
三、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版面,半年使用費為每輛車人民幣壹千元整,84輛車半年共計使用費為人民幣捌萬肆千元整。
四、乙方在使用甲方首批84輛標準餐車廣告面同時,向甲方無償提供84把太陽傘,傘面乙方可做廣告,但須有甲方“放心早餐工程”及甲方“放心早餐商標”等字樣。傘面的顏色須統一為紅白相間,傘面廣告由乙方自行負責設計及制作。
五、乙方廣告發布內容須符合國家廣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經雙方認可后確定。
六、己方標準餐車中間廣告版面由乙方獨家發布使用。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向乙方提供合同廣告支持。
七、結算方式: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應先預付總廣告費的50%給甲方,余額50%待餐車廣告制作完成,并經驗收合格后叁日內通過轉帳方式一次性付清。
八、本協議有效期為半年,從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
九、本協議到期,雙方本著方便客戶的原則,可重新簽訂協議。
十、本協議雙方應嚴格信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十一、如有一方不按協議執行,另一方享有單獨終止該協議的權利。
十二、如執行過程中出現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晉城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裁決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四、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企業合作廣告設計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民法典》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合同內容及要求:
二、設計與制作費用:
設計與制作費用總計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委托設計與制作總費用的50%即人民幣¥_____元
(大寫:元整)。
2、乙方將設計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四、設計與制作作品的時間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復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設計制作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2、甲方將委托設計制作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后,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后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與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制作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地址:
電話:
傳真:
開戶:
帳號:
日期:年月日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
電話:
傳真:
日期:年月日
企業合作廣告設計合同 篇3
甲方(廣告主):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乙方(廣告設計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設計廣告等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廣告的設計
1.內容: 乙方為甲方設計的廣告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乙方提供廣告設計樣稿并經甲方確認簽字后,乙方負責在本條約定期限內向甲方交付廣告設計成果;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動廣告設計樣稿。
2.設計期限:共 天,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 。 執行以上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均應符合國家及行業相關標準規定。
4.驗收標準及方式:
驗收標準按本條第3款“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約定內容執行。
乙方在本條第2款約定期限內設計完成相關廣告內容后 日內,向甲方提交廣告設計成果及報告;甲方收到后 日內,甲、乙雙方指派專人,根據本條約定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對廣告設計成果質量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時間內進行整改、重作,并承擔整改、重作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如在甲方指定時間內整改或重作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后,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合同價款;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廣告設計內容的報批
乙方負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對廣告設計內容等事項進行審查,辦理廣告設計等相關事宜的行政管理報批手續,保證廣告設計等事項的合法合規性。
第三條 廣告設計費用及付款方式
廣告設計費用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包括如下項目:廣告設計費、報批費、稅費及 。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后 個工作日內,即在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廣告設計費用總額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
2.乙方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設計完成廣告并經驗收合格的,甲方自驗收合格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即在 年 月 日前,支付廣告設計費用總額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
3.乙方向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完畢廣告設計等相關事宜報批手續后 個工作日內,即在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廣告設計費用總額的 %,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至此,廣告設計費用全部支付完畢。
第四條 知識產權保護與保密義務
1.甲、乙雙方合作之前已存在的知識產權歸各自所有,雙方合作之后設計的廣告的知識產權歸 方所有;
乙方保證為甲方設計的廣告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如發生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情形,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乙方保證為甲方設計的廣告中,使用具有合法來源的圖片并擁有該圖片著作權人許可使用授權,乙方如果使用無合法來源的圖片或未經著作權人授權許可使用的圖片,發生侵權情形的,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乙方提供與圖片版權使有者、肖像所有者或代理的圖片公司簽訂的授權許可使用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2.對于合作中甲、乙雙方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等,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應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 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廣告設計費用;
4.甲方應為乙方設計廣告提供相關廣告信息,并應保證所提供廣告信息的真實性。
乙方: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廣告信息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3.乙方為甲方設計廣告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不得有違法情形;
4.乙方負責辦理設計廣告所需相關行政管理手續的報批,保證廣告設計等事項的合法合規性;
5.乙方如在廣告設計過程中造成第三方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6.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作品設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完成并交付廣告設計成果。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合同,否則,不發生變更、解除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七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因政府政策、法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情況,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當立即書面通知對方,并在發生不可抗力之日起30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書面證明;根據不可抗力對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是否繼續履行本合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發生此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時,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本合同標的總金額15%的違約金;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如因乙方過錯造成廣告設計延期的,每延遲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標的總金額 0.5 %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如因甲方過錯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則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之日起,每延遲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額 0.5 %的違約金。
4.在本合同有效履行期限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同和終止廣告設計,否則,其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本合同標的總金額 15 %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其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5.如乙方設計廣告違反《廣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違法情形的;或者乙方未能依據本合同約定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廣告內容等事項申請審查,辦理或及時辦理廣告設計等相關事宜的行政管理報批手續的,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補充約定事項 1. 2. 3.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生效或履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對本合同項下某一條款的爭議,不應影響甲、乙雙方對其他條款的履行。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一條 附則
1. 如任何一方需續簽本合同,應于本合同期滿前 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本合同。
2.甲、乙雙方承諾遵守以下反商業賄賂條款:
(1)甲、乙雙方保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商業賄賂相關法律規定;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對方及其工作人員給與或提供任何手續費、好處費、中間費等不正當的金錢、實物或服務;現在和將來也不會給予或提供以上金錢、實物或服務,但如該等利益屬于行業慣例或通常做法,則須在合同中明示;
(3)甲、乙雙方嚴格禁止各自工作人員的任何商業賄賂行為,如任何一方工作人員發生本款第(2)項所列行為的,均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受到國家法律的懲處;
(4)甲、乙雙方如因任何一方或其工作人員違反上述條款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甲、乙雙方就與上述有關的事項,愿意接受對方的監督與調查。
(6)本反商業賄賂條款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有 份,乙方執有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本合同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