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精選15篇)
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
招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個月(或_____個年)。即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日止。(在試用期內,甲方若發(fā)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可解除合同;乙方若發(fā)現甲方未履行合同,也可解除合同。)
第二條職務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_____職務,具體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yè)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_______天,星期_____休息,每天工作時間為_____小時。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勞動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間,月薪為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按乙方的工作能力、勞動態(tài)度和工作效率規(guī)定,根據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變更、續(xù)訂和解除
1.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應終止。如雙方同意續(xù)訂合同,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xù)訂合同手續(xù)。
2.經雙方協商,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3.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滿,有一方表示不再繼續(xù)簽訂勞動合同的;
(2)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遵守工作紀律、服從分配、堅持出勤保證完成規(guī)定的各項任務。如有違紀甲方將給與乙方警告或辭退;
(3)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職務或工作經調整后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時候;
(4)甲方內部調整需要調整人員時。
4.具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合同期滿,不愿繼續(xù)續(xù)簽訂勞動合同的;
(2)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條款,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甲方不違反勞動合同條款,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5.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應賠償甲方損失費,償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___元。
2.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而給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視其后果和責任大小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其他補充事項。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zhí)行中如發(fā)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參照以下兩條款解決處理:
(1)依法向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
(2)依法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2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的合同制職工進行思想品德、勞動態(tài)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可以規(guī)定試用期,其期限的長短由企業(yè)根據不同工種的實際情況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給企業(yè)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另一方面,可以維護新招收職工的利益,使被錄用的職工有時間考察了解用人單位的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等是否符合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在勞動合同中規(guī)定試用期,既是訂立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同時也為勞動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為了更好履行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勞動合同之前,應當如實地介紹各自的情況,回答對方提出的詢問。如果在規(guī)定的試用期內,當事人雙方發(fā)現實際情況與對方介紹的情況不相符,有權在試用期內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滿三個月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中,除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紀、醫(yī)療期滿或不能勝任工作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實施《勞動合同法》后,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秳趧雍贤ā穼υ囉闷陂L短限定為: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用人單位需先簽合同再試用,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秳趧雍贤ā访鞔_規(guī)定,該法律實施后,超過規(guī)定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二)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guī)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
(四)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范圍的關系不能按照前款執(zhí)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五)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日前支付工資。
(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月。
(七)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八)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wèi)生要求。
(十一)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勞動紀律
(十三)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guī)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四)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十五)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者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十六)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者泄漏。
(十七)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跟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八)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guī)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guī)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勞動合同。
(二十)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二十一)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十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fā)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下:_________。
(二十五)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4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應該不得超過2個月。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一個問題“勞動合同簽滿3年的試用期為多長時間?”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民法通則第一百五十五條民法所稱的“以上”、“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所稱的.“不滿”、“以外”,不包括本數!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的解讀:“三年以上”包括“三年整”,“超過六個月”不包括“六個月整”。這句話說明白點就是:三年或者比三年還長的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比六個月長,但是可以是六個月。所以第一個問題的答案從法律上來講就是,試用期最長可以為六個月。但是,請注意啊,還有但是——絕大多數勞動監(jiān)察部門的同志們法律知識都不扎實,大多數勞動仲裁委的同志們法律知識都不是特別扎實,因此建議,簽3年的合同,試用期還是比6個月短一點點的好,免得我們的同志們腦子轉不過來,有理講不清。
第二個問題很簡單——發(fā)生勞動關系就得上社保。這個問題與是否在試用期無關,甚至與是否簽了勞動合同無關。
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5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guī)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有效期為______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處罰;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chuàng)造良好的工作環(huán)境和條件;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享有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就業(yè)保障的`權利;享有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guī)范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試用期乙方的醫(y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90%),乙方承擔(10%);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xù),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______
簽字: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
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6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在試用期內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單位沒有任何理由予以阻攔。
沒有必要再去跟單位理論試用期不給合同是違法行為,更不用擔心沒有合同單位會惦記扣下你這一個月工資,因為法律對類似于你遇到的這種情況,做了明確規(guī)定。
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guī)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yè)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因此,你們單位雖然試用期不給合同,但已經履行了一個階段的試用期,已與單位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你為單位提供了勞動,單位就必須向你支付工資或報酬。否則就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與你形成勞動爭議。
你可以向公司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勞動仲裁,請求裁決單位支付克扣的工資及25%經濟補償金。
相關鏈接: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40.勞動者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應按照勞動者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工資。
問題補充:
1、勞動仲裁的時限:
《勞動法》第八十二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負有什么樣的舉證責任
參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二的規(guī)定。
同時,試用期內的工資可以低于正式錄用后的工資,但根據《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也就是說,不管是試用期還是正式錄用期,其工資均不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所以你工作了39天他就要給你39天的錢
員工使用期解除勞動合同,工資按照之前約定的試用期工資發(fā)放。如果勞動合同中對試用期工資未明確約定,需要雙方協商,或執(zhí)行集體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fā)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guī)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guī)定。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7
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新規(guī)定:需提前三天通知,依據勞動法,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另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的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工資的80%,并不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試用期是一種不確定的狀態(tài),用人單位和員工都可以相對容易地 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但并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雇員工。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庇纱丝梢,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雇員工的條件和程序都相對簡單,只要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一經證實后,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既無須提前通知,也不必給予經濟補償。那么員工的利益該如何保障呢如果用人單位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雇員工,員工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是否已經與自己簽訂了勞動合同。如果只是口頭上說有試用期,實際上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則試用期不成立。沒有試用期這個前題,用人單位就不能引用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條款解雇員工。沒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員工之間是事實勞動關系,因此只能按事實勞動關系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關系,即用人單位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員工。
2.用人單位是否有證據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如果沒有證據或證據不充分,用人單位都不能以此為理由辭退員工。所謂證據的充分性,實踐中主要看兩方面:一是用人單位對某一崗位的工作職能及要求有沒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單位對員工在試用期內的表現有沒有客觀的記錄和評價。
3.用人單位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是什么時間。勞動部《對關于如何確定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請示的復函》中明確指出:“對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勞動者,企業(yè)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超過試用期,則企業(yè)不能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币虼,一旦試用期結束,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雇員工,這時只能依勞動合同的約定或《勞動法》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這里還特別提醒: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是試用期不是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只有在確實需要的情況下,才可以通過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法針對濫用試用期、試用期過長問題做出了有針對性的規(guī)定,巧顧 勞動保護 欄目對試用期的相關知識進行了詳盡的解答。
試用期勞動合同的簽定是在畢業(yè)生與用人單位簽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前,而不是試用合格后。試用期合同違約也可以根據 勞動法規(guī) 和 勞動仲裁法 規(guī)定與用人單位解決,尤其是剛畢業(yè)的大學生,最好是對勞動合同和 勞動合同法 有一些了解,省得日后出現 勞動合同糾紛 ,還要進行 勞動爭議和勞動仲裁等等。
通過上文的介紹,相信大家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辦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綜上所述,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要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進行,這樣有利于正當維和自己的合法權益。
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編號: 勞動合同(試用期)
勞動合同(試用期)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家庭住址:
在京居住地址: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款項。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guī)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對乙方實行國家法定的節(jié)假日,同時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中午休息一小時除外),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2天。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guī)定的標準發(fā)給加班工資。
五、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fā)放。
六、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zhí)行。
七、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八、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 日左右發(fā)放,若工資發(fā)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fā)放。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十、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試用期的工資除以實際出勤的天數發(fā)放報酬。
十一、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fā)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二、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三、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四、試用期滿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相應保險?己瞬缓细裾,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五、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9
勞動合同解除的爭議是實踐中最為常見的勞動爭議之一,但就是圍繞這一看似簡單的爭議,其中存在諸多疑難問題,比如解雇理由是否可以事后補充或變更、違法解除后用人單位賠償勞動者的損失如何確定、何種情形下勞動關系不可恢復等。
【案例】:
20xx年10月25日,張錚與泰科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合同約定張錚擔任北京地區(qū)區(qū)域銷售經理,月薪14000元。同年12月28日,公司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單方解除張錚的勞動合同,且拒絕任何解釋。
張錚申請仲裁,提出6項請求:1、撤銷公司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2、支付20xx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被拖欠的工資18505.7元及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3、報銷差旅費、交通費、通話費等費用。4、支付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3月26日的工資收入損失10萬元及25%經濟補償金。5、支付年終獎勵工資56000元及25%經濟補償金。6、公司向其賠禮道歉。
公司認為,因張錚不符合錄用條件,構成對雇傭協議的實質違約;再者,張錚個人缺乏基本誠信,在工作履歷中弄虛作假,拒不提供公司要求的背景調查材料;其三,張錚的工作能力無法勝任崗位要求,工作嚴重失職,缺乏基本商業(yè)道德,對公司利益和商業(yè)伙伴造成重大損害,嚴重違反公司制度。鑒于這些行為,公司有理由解除其勞動關系。但是,公司的相關證據未顯示其告知張錚試用期考核內容、標準和結果,《試用期評估表》及員工手冊無張錚簽字確認,且公司未提供證據證明其將員工手冊向張錚送達或公示以及將錄用條件告知張錚,張錚對此均不認可。所以,公司無法直接證明張錚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解約證據不足理由不充分,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
張錚主張其工作至20xx年12月29日,公司每月20日發(fā)放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的工資,其工資支付至20xx年11月19日,故公司應支付其自20xx年11月20日至12月29日工資。因公司未就其關于張錚工作截止時間、工資發(fā)放周期及發(fā)放情況的主張?zhí)峁┳C據,所以仲裁認定公司以張錚未歸還備用金為由拖欠工資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予補發(fā),同時應加付25%經濟補償金。
仲裁委還認為,因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造成張錚在20xx年12月29日后無法正常工作獲得勞動報酬,根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第2條第4項“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及第3條第12項規(guī)定“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給付勞動者,并加附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的規(guī)定,公司應按14000元的標準支付張錚20xx年12月30日至20xx年3月26日的工資收入及相關賠償費用。
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0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簽訂本試用期勞動合同。
一、 試用期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從事 崗位工作。上班時
三、 乙方試用期月薪為: 元,該報酬包含所有保險和補貼。當月工資于下月
四、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
2、 乙方違反雙方商定的事項。
3、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
五、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解除本勞動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guī)定,無安全保障,冒險作業(yè),危及乙方生命安全。
2、 甲方暴力威脅,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
3、 乙方要求調離企業(yè),經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
六、 本合同期滿,雙方均滿意的,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書。
七、 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 甲方免費供應工作餐。
2、 乙方如中途離職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提出,辦理好移交手續(xù),并經甲方審批 同意后方可結算工資。如私自離開則甲方有權不予結算工資。
八、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1
試用期是指用人單位對新招收職工的思想品德、勞動態(tài)度、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情況等進行進一步考察的時間期限。試用期內,勞動關系處于非正式狀態(tài),試用期制度的設立有助于用人單位防范用工風險,也有利于勞動者防范勞動風險。
一、約定試用期的注意事項
。ㄒ唬┎糠謩趧雍贤坏眉s定試用期
并非所有的勞動合同均可約定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以下三類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1、短期勞動合同,即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勞動合同;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ǘ┰囉闷诓荒軉为氃O定
個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被形象地稱為“空城計”。對此,《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guī)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ㄈ┰囉闷谥荒苓m用一次
實踐中某些用人單位對勞動者反復約定試用期,反復試用,此為“連環(huán)計”!秳趧雍贤ā穼Υ艘灿忻鞔_禁止,即“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該規(guī)定在實踐中引發(fā)的爭議較多。
1、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又重新與該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此時雙方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答應是否定的,從《勞動合同法》的條文來看,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并無例外規(guī)定,故應當理解為不允許例外情形的出現。
2、有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低于試用期的法定上限,此時是否可以延長試用期?
——比如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約定的試用期為3個月,在3個月的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將試用期從三個月變更為六個月,這屬于試用期的變更,可以理解為雙方只約定了一次試用期,并不違反勞動合同法關于試用期的規(guī)定;如果3個月的試用期已經屆滿,則不能再將試用期延長至六個月,因為雙方約定的試用期已經結束,此時如果再將試用期延長至六個月的話,相當于再約定一次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法相悖。
3、試用期與醫(yī)療期、產期重合,導致試用期虛設,是否可以延長試用期?
——此時,盡管用人單位未能對勞動者進行實質性的考察,但仍不能單方延長試用期,只能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延長,而且需滿足以下條件:一是雙方約定的原試用期不低于試用期的法定上限;二是在原試用期屆滿前就延長試用期達成一致。
4、勞動者轉崗或升職后,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同上。用人單位此時可以與勞動者約定轉崗考察期之類的期限,在該期限內,如果勞動者能夠勝任新崗位工作的話,則予以轉正;如果不能勝任的話,則可以回到原先的崗位。
(四)試用期不得突破法定上限
1、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試用期=0
2、3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 試用期≤1個月;
3、一年≤勞動合同期限<3年,試用期≤2個月;
4、勞動合同期限≤3年,試用期≤6個月;
5、勞動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試用期≤6個月。
。ㄎ澹┰囉闷诠べY不能突破法定下限
1、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這是選擇性下限,滿足二者之一即可;
2、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此為強制性的下限。
(六)試用期約定違法的法律后果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北热缧與某用人單位簽訂了為期二年的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工資為3000元,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為3500元。如果該試用期全部履行,則該用人單位應當從第三個月開始每月按照3500元的標準支付小張賠償金14000元(3500元×4個月),該賠償金不包含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的工資18000元(3000元×6個月)。也就是說該用人單位不但未獲得任何益處,還白搭了四個月的試用期工資12000元(3000×4個月)。
二、在試用期內如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之規(guī)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如下:
1、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合同,此時,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有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包括:(1)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3)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使勞動合同無效的;(5)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以如上情形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3、勞動者非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包括:(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此種期限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此外,用人單位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或支付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三、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風險控制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八種情形中,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是最為常見的一種。制定清晰、具體的錄用條件,不僅為用人單位解除與處于試用期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提供了合法依據,也是降低用工風險的有效措施。
(一)實體控制
錄用條件是應聘者符合某一職位的`具體要求所包括的全部條件。錄用條件的設定是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關鍵,如果用人單位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那么必須事先有明確的錄用條件,而且要讓勞動者知曉。
從證據的角度來看,試用期間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對此負有舉證責任,如果錄用條件中缺少可量化的標準,用人單位將很難證明自己的主張,往往面臨敗訴的風險。
錄用條件應當包括資質條件、工作能力條件以及專業(yè)道德條件三方面的內容。資質條件主要包括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技術職稱或資格、外語水平等硬件要求。對于所有的勞動者均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比如誠實守信等具有共性的錄用條件,可以在規(guī)章制度中規(guī)定;對于每個崗位自身所需的特殊要求,比如學歷要求、技能要求等,應單獨設定。
用人單位通常可以
設定如下一些常用的錄用條件:不具備政府規(guī)定的就業(yè)手續(xù);無法提供辦理錄用、社會保險等所需要的證明材料;不能勝任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任務和崗位職責;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禁止工作的傳染;與原用人單位未依法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與原用人單位存在競業(yè)限制約定且仍在限制范圍之內;通緝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未經單位書面許可不按約定時間到崗;入職后不同意購買社會保險;隱瞞曾經受過法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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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示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之前可以制作《錄用條件確認函》,也可以將錄用條件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2、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一般應采取書面說明的方式。
3、經過工會程序。《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笨梢,解雇員工的最終決定權還在用人單位手里。
4、時間限制。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而不需要提前通知。這一點與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有很大不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
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解除決定必須在試用期內做出并送達勞動者,這也意味著試用期評估也應當提前,盡量不要在試用期即將屆滿時才進行,要預留出充裕的時間。
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2
試用期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編碼:________
系方式: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編碼: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_____法>、,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zhí)行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guī)定,具體安排為:_____。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guī)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fā)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_____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_____的有關規(guī)定為乙方參加社會_____。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y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_____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_________作規(guī)程、工作規(guī)范和勞動安全衛(wèi)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yè)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yè)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并依照企業(yè)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guī)定向乙方發(fā)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術、勞動安全衛(wèi)生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yè)道德水準和職業(yè)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_____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_____費的;
(四)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_____>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_____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_____>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_____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xù)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_____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乙方的競業(yè)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yè)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yè)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五條乙方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1、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2、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3、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fā)放。加班工資按__________/小時計算。
4、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zhí)行。
5、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6、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________________日前發(fā)放,若工資發(fā)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fā)放。
7、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廠部按制度論處。
8、乙方如在報到后的第一月內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費用共__________后,按實際數額發(fā)放報酬。
9、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fā)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10、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guī)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11、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yè)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12、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己瞬缓细裾,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_個月(見公司用工制度)。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13、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1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后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15、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 (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guī)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 元(含養(yǎng)老、醫(y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試用期勞動合同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fā)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技能及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享有公司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guī)范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yè)質量工程師試用期勞動合同 篇15
甲方: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民族: 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應聘甲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經初步審查,同意乙方在________崗位試用。
二、本合同為試用期合同,試用期為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滿后,乙方應及時主動申請轉正,否則視為繼續(xù)試用。轉正后經雙方簽訂正式合同,甲方可依照乙方的能力和甲方的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及崗位進行調整,具體工資和職位在正式勞動合同中約定。
三、甲方按月發(fā)給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未滿一個月的,甲方按乙方實際工作時間以日工資支付乙方報酬。
其他報酬: 。
四、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工作,并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乙方必須在3日內向人事部門辦理完整甲方要求的上崗手續(xù)。
五、試用期間,甲乙雙方如有一方不滿意,可單方面解除合同,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辦理相關的工作交接手續(xù)及財務手續(xù)。
六、試用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遵守職業(yè)道德和甲方規(guī)章制度,積極工作,團結同事。
七、試用期財務制度:
1、在試用期滿后如公司不給予繼續(xù)聘用,按試用期工資標準結算薪資。
2、在試用期期間公司因故辭才,則按照實際工作時間計發(fā)薪金。
3、在試用期內,工作時間未滿30天本人提出主動辭職的,公司不予發(fā)放工資。
4、乙方違反___公司日常管理制度的,則甲方有權按制度條款處罰。
八、甲方按照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考核乙方,如乙方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申請批準后可提前轉正。
九、乙方應認真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保守公司商業(yè)秘密,不得同時為其它同類型企業(yè)工作,不得做出任何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情,否則公司有權予以解聘、扣罰工資、獎金或要求賠償損失。
十、乙方確保已與其他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
十一、在試用期間,公司不予承擔員工發(fā)生的意外事故及傷害。
十二、甲方有權對乙方身份證、學歷證進行審核,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個人有效身份證和學歷證原件。
十三、乙方向公司提供的入職資料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備同樣法律效力。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手印):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