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養勞動協議(精選3篇)
人才培養勞動協議 篇1
乙方:_______大學計算機科學與信息技術學院
信息化是目前我國的重要基礎建設。企業需要開拓市場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產品質量和產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減少事故災害等,最需要的就是有效的計算機應用技術。尤其是在我國加入wto,迎來經濟大發展的形勢下顯得更加迫切。當前人才成為主要矛盾,為此,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各種層次的人才培養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確認,在今后的三年內,合作培養甲方急需的如下幾個層次的人才:
(1)計算機應用技術在職工程碩士、在職工學碩士
(2)培訓計算機應用系統操作人員
(3)培訓計算機應用系統管理人員
2、乙方對甲方的本科學歷人員進行在職工程碩士和工學碩士培養,每年可承擔10-15人的數額;對甲方的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每年可根據甲方的需求舉辦1-2期培訓班,每期20-30人。
3、乙方負責對甲方的在職研究生的教學工作,主要是承擔碩士課程教學及學位論文的指導工作,并按照國家對在職人員進修學位授予條件,授予國家承認的工程碩士或工學碩士學位,并頒發相應的學位證書。
甲方負責遴選到乙方培養的在職研究生,為他們的業余學習時間作好妥當的安排,并結合本單位的工作、生產實際,為他們提供適當的工程應用研究或者技術改造項目,既解決本單位的實際問題,又為他們的學位論文的撰寫提供必要的條件。
4、乙方負責對甲方派出的計算機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承擔甲方需要的課程教學及結業考核工作,并頒發相應的結業證書。
5、本協議如有未盡之處,須由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解決。
6、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7、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人才培養勞動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國家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可以少量招收委托培養碩士生”的精神。經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年我院將繼續招收若干名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現經委托單位 (簡稱甲方),招收單位 學院 (簡稱乙方),委托培養碩士生 (簡稱丙方)。通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從 年全國統一招收碩士研究生中確定考生 為 專業 研究方向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
二、上述委托培養名額列入乙方研究生招生規模之中,報教育部批準后,由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協議,由乙方發出錄取通知書。
三、丙方的教學按乙方專業培養方案進行,學制為 年。
四、甲方每年需按委托培養學生數向乙方繳納委托培養費 萬元/生,并于每學年開學前通過銀行匯入乙方。未按時繳納學費者不予學籍注冊,并按自動退學處理。
五、丙方入學時,其戶口、人事檔案、工資關系仍由甲方負責,不轉入乙方。甲方負責其工資、福利待遇(包括困難補助、醫療費及其它應享受的福利待遇)。
六、丙方在培養期間,必須遵守乙方的學籍管理條例和規章制度。丙方受警告、記過、留校察看等行政處分,由乙方做出決定,通知甲方;丙方中途退學和受勒令退學,開除學籍處分或其它原因被取消學籍者,由乙方做出決定,將定向生退回甲方,由甲方處理。
七、丙方畢業后,必須回定向單位,不得改換單位,乙方不負責分配工作。畢業時由乙方將丙方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直接轉交甲方人事部門,丙方持派遣證回甲方報到后領取上述證書。
八、簽訂此協議書的委托單位必須有人事權,否則無權簽署。在甲方單位公章處只能蓋人事單位的公章,其他部門章無效。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簽字: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簽字: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人才培養勞動協議 篇3
甲方(軍隊)_________
乙方(學生)_________
丙方(學校)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養軍隊干部制度的決定》及相關配套文件精神,按照《_________》有關規定,甲方、丙方共同確認乙方為_________軍區國防生,取得享受國防獎學金資格。為明確各方權利和義務,甲方、乙方、丙方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國防獎學金是為了鼓勵和資助志愿從事國防事業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而設立的國家義務性獎學金。
第二條國防獎學金由學費、雜費和生活補助費等三部分構成,標準為每人每年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學雜補助費共_________元,生活補助費_________元。國防獎學金標準的調整根據解放軍總政治部、總后勤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是:
1.根據國防獎學金管理的有關規定,按時向乙方提供國防獎學金,其中,學費、雜費部分按學年直接與丙方結算,計入乙方應繳學費、雜費總額,生活補助費部分按月發給乙方(標準為_________元/月,2月、8月不發放)
2.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軍政訓練計劃》,主要利用雙休日和寒暑假的部分時間,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軍政訓練,為培養合格軍官奠定基礎。在條件具備情況下,部分訓練科目和內容可列入高校教學計劃統一實施。
3.平時,協助丙方對乙方進行日常教育管理;軍政訓練期間,對乙方實施半軍事化管理。
4.在丙方協助下,定期考核乙方的政治表現、入伍動機、學習成績、能力素質、作風紀律、身體狀況,并建立考核登記制度。
5.通過丙方參與對乙方學籍檔案的管理,負責丙方畢業入伍時學籍檔案、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材料的轉接。
6.參與對乙方進行畢業鑒定,對符合入伍條件的,負責提出任職建議,并根據部隊需要及乙方所學專業,參考個人意愿和在校表現,分配到_________軍區部隊工作。
7.在丙方或執法機關協助下,享有根據協議規定對乙方實施淘汰和違約處理的權利。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
1.熱愛祖國,熱愛軍隊,志愿獻身國防事業,不參加除中國共產黨以外的民主黨派和宗教組織。
2.自愿將本人學籍檔案及獲得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作為履行協議的擔保,協議有效期內由甲方、丙方共同保管。
3.按照甲方要求,及時匯報個人的思想、學習和生活情況。
4.參加甲方組織的軍政教育訓練活動,達到考核標準;在軍政訓練期間,接受甲方實施的半軍事化管理。
5.在學制時間內完成教學大綱規定的全部課程,學習成績良好以上,畢業時達到軍隊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入伍的相關規定。
6.不得轉學、出國留學、退學、停學和非因身體問題休學。
7.經甲方同意,可改學專業、選修第二專業、提前畢業和報考碩士研究生(含推薦研究生)改學的專業、選修的第二專業應是軍區部隊緊缺和急需專業。提前畢業者在校學習時間應不低于三年,并取得學位證書。報考碩士研究生者,學習成績應達到良好以上,取得國家公共英語四級證書;報考院校應是軍隊依托培養院校或軍隊院校;報考的專業應為本專業或甲方認可的其他專業;學校確定錄取后,擬學專業宜補充技術崗位的,可在辦理入伍手續后,以軍隊干部身份直接攻讀,畢業后根據部隊需要分配到部隊相應崗位;擬學專業宜補充指揮崗位的,在征得學校為其保留研究生入學資格的前提下,應到部隊工作1至2年補充必要的任職經歷后,再繼續攻讀。
8.畢業時服從甲方分配,到師以下部隊指揮或技術崗位工作;在部隊工作年限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有關規定。
9.享受國防獎學金的同時,可享受其他非義務性獎學金、助學金。
10.協議有效期內,享有對甲、丙方未履行協議行為提出咨詢和申訴的權利。
第五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
1.負責乙方在校學習期間的教育管理,并將其思想、學習、生活情況向甲方通報。
2.協助甲方對乙方實施軍政教育訓練,積極把有關訓練科目和內容列入學校教學計劃統一實施,并實行學分制管理。
3.負責建立、整理和保管乙方的學籍檔案材料。積極協助甲方充實維護《國防生登記表》;乙方被取消國防生資格時,應按甲方要求將《國防生淘汰登記表》放入個人檔案;乙方畢業時,應將其學籍檔案材料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一并移交給甲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交予任何單位和個人。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為乙方辦理轉學、出國留學、停學、休學、改學專業、選修第二專業、提前畢業和報考碩士研究生(含推薦研究生)等可能影響其履行協議義務的有關事宜。
5.監督甲方、乙方履行協議。甲方組織實施的教育、訓練、管理活動違反有關政策規定或違背普通高校人才培養規律時,有權提出質詢,要求甲方及時給予合理解釋或放棄該教育、訓練、管理活動。乙方被取消國防生資格或違約時,協助甲方實施處理。
6.對甲方原有的管理、教育和處罰權利不因該協議而改變。
第六條乙方畢業服從甲方分配到部隊報到并辦理入伍手續后,本協議自動終止;中途有以下情況發生者,終止協議,并按規定實施處理:
1.乙方因身體問題須休學半年以上或經一年時間在校治療仍不符合甲方規定的體檢標準者,應終止協議。身體問題在選拔為國防生前已存在或選拔為國防生后因乙方過錯造成的,其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應全部退還;身體問題在選拔為國防生后發生且非因乙方過錯造成的,已享受的國防獎學金可不退還。
2.乙方因學習或軍政訓練考核成績達不到規定要求,視為違約,應終止協議。協議終止后,乙方除須退還已享受的全部國防獎學金外,還應向甲方交納與其所享受國防獎學金數額相等的違約金,丙方還應按學校有關規定作相應處理。
3.乙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或單方面要求解除協議,視為違約,應終止協議。協議終止后,乙方除須退還已享受的全部國防獎學金外,還應向甲方交納與其所享受國防獎學金數額相等的違約金,同時由丙方按學校有關規定作相應處理。
4.乙方在校期間出現不符合軍隊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政治條件情況者,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協議終止后,乙方除須退還已享受的全部國防獎學金外,還應向甲方交納與其所享受國防獎學金數額相等的違約金,同時由丙方按學校有關規定作相應處理。
5.乙方系通過轉改專業選拔為國防生的,出現第2至4款情況者,應終止協議。協議終止后,乙方除須退還已享受的全部國防獎學金外,還應向甲方交納_________元(人民幣)違約金,同時由丙方按學校有關規定作相應處理。
6.乙方因其他原因不適合繼續作為國防生培養者,由甲方、丙方參照第1至4款,協商確定協議終止的處理辦法。
7.協議終止及發生的責任,由甲方、丙方聯合制發通知書予以明確。乙方接到通知書后,可在15日內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復議。
8.協議終止時,乙方的學籍檔案材料和已取得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尚未移交甲方者,由丙方扣留保管。待乙方履行協議終止應負的責任后,丙方方可發還乙方有關證書和辦理學籍檔案材料的轉接工作。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即生效,若一方提出變更,須征得另外兩方同意。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乙方畢業后其所持協議交由甲方處理。
甲方(軍隊)(蓋章)_________乙方(學生)(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學校)(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