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離婚協議書(通用3篇)
人民法院離婚協議書 篇1
男方:男漢族年月日住
結婚證號身份證號
女方年月日出生住
結婚證號身份證號
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子(女),名。因婚前缺乏必要了解,婚后性格不合難以建立夫妻感情,導致現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作為兒子撫養費(或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XX元,男方應于每月的5號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匯入指定的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兒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由女方撫養的兒子。(或男方每星期周六可探望兒子一次,并可帶兒子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周探望的時間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__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_____元給男方。
3、女方向男方全額退還男方父母給的彩禮錢、買衣服錢(總金額扣除給男方買衣服),買首飾錢加見面錢元和男方另支付的彩禮,扣除累計給),扣除:女方替男方辦英語,加上:男方在20__年1月替女方元學費(收支相抵后男方實際支付的金額)、結婚、婚前女方欠男方的金男方支付,在本協議書生效之日支付。
4、女方將男方父母給的黃金紅寶石戒指、仿真戒指(仿真項鏈于20__年初歸還男方)。結婚時男方父母做的4條被子和1條褥子歸男方所有。
5、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隱瞞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男方的債務8000元,系買洗衣機、窗簾等欠下,因這些實物已折合現金給男方,故不再重復計算)。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
六、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七、本協議生效后,男女雙方除盡本協議規定之事宜外,不得再滋生其他事端,否則被擾方有權提起訴訟。
男方:女方:
人民法院離婚協議書 篇2
男方:_________,男,_________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女,_________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于_________年認識,于_________年登記結婚,婚后感情尚可,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一子(姓名:_________,年齡:_________歲)。后因感情不和,已分居_________年之久,致使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屬于名存實亡,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到一致意見,訂立具體離婚協議如下:
一、雙方自愿離婚,簽字之時到______縣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二、撫養、兒子_________由男方_________撫養,隨同男方生活。
三、女方_________每月支付給男方_________兒子_________的撫養費為每月_________元整(含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每年年初___次性付清,一直至___周歲為止,如上大學學費女方承擔一半。
四、夫妻財產全部歸男方所有,女方放棄全部所有財產。女方不承擔所有的債權及債務。
五、探視權:每逢過年過節、寒暑假期,女方都可以探視或接到女方家住_________天。
雙方再無其他爭議。
以上協議,是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希望民政機關予以認可。
男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人民法院離婚協議書 篇3
(基本情況:涉及簽訂了購房合同,但未辦理產權登記房屋的處理,車輛過戶、公司股權分割)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20xx年 月 日在北京簽署:
男方:A,19xx年*月*日生,漢族,身份證號
女方:B,19xx年*月日生,漢族,身份證號
男方和女方于19xx年*月**日在北京市海淀區民政局登記結婚,20xx年*月**日生有一女C。現雙方因感情不合,經協商決定離婚,并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離婚
男女雙方自愿離婚,解除雙方之間的婚姻關系。本協議簽署后 日內,雙方共同前往 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
第二條子女撫養
1、雙方所生女兒C,離婚后由女方撫養。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1000元,于每月第一次探望女兒時直接給付到女方。
2、男方在每星期五下午7時后接女兒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7時前送回女方居住地。在B出差期間,A要承擔C的監護責任,負責直接照顧C。
第三條夫妻共同財產及債權債務分割意見
雙方確認,以下為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及債權債務,雙方經協商,作如下分割:
(一)房產
1、北京市 路 園5號樓1505室,108平方米,三居室,為雙方婚后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以A名義簽訂購房協議,購買價100萬元,其中首付款30萬元,向銀行借款70萬元,借款協議以A名義簽訂,還款人為A及B,借款期限為2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還貸約 元,現已償還 月貸款,還剩 個月的貸款未還。目前房產證未下達,雙方約定,離婚后該房及房屋內的裝修、家電均歸A所有,(即該房產權未登記前,該房的使用權歸A,該房產權登記之后,所有權歸A),離婚后該房的貸款由A繼續償還。
(2)北京市海淀區 路十七號 園10號樓2單元201室,50平方米,一居室,為雙方婚后購買,房屋購買價約10萬元,已一次性付清。房屋所有權人登記為B,產權證號為 ,離婚后該房及房內的家電歸B所有。
(二)汽車
廣州本田思域轎車一輛,車牌號為京 ,為雙方婚后購買,登記的車主為A,離婚后該車歸B所有,離婚后十日內,A應配合B將該車過戶至B名下。如產生相關過戶費用,由B承擔。
(三)公司股份及權益(或合伙企業財產份額)
雙方婚后以A的名義向北京 公司出資20萬元,占該公司20%的股份,該公司注冊資本為100萬元。雙方約定,該公司A名下的20%的公司股權全部歸A所有,由A在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完畢后當即給付B10萬元現金作為股權折價款。
(四)存款
1、雙方確認,20__年4月分居前,雙方有夫妻共同存款16萬元,現在A手中,雙方同意,平均分割該存款,由A在雙方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完畢后當即給付B8萬元現金;
2、20__年分居后,雙方各自存款一直在各自名下,雙方商定,分居后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
(五)雙方名下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股票離婚后歸各自所有。
(六)雙方無共同債權,除北京市 路 園5號樓*室未還貸款為夫妻共同債務、由A在離婚后繼續償還外,雙方亦無其它共同債務。如離婚后發現有債權債務,在誰名下為誰的個人債權債務,由其個人享有或承擔。
雙方按照以上約定對相關財產進行分配和處理后,雙方之間無其他財產爭議。
第四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叁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雙方各持壹份,另外壹份由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留存。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