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起訴狀(精選3篇)
融資租賃合同起訴狀 篇1
原告:__________,男,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一:______________控機械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被告二:__________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被告三:__________租賃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 判決解除原告和被告一與被告三之間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
2, 判決三被告收回原告租賃的__________線切割機;
3, 判決三被告退回原告繳納的首付購機款__________元,已經支付的租金__________元(截止_____年_____月份),賠償原告因機器故障和被告不告知使用密碼造成的停工損失__________元;
4, 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合計:____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原告與被告一和被告三簽訂了一份融資租賃合同,約定被告三向被告一購買被告二生產的__________線切割機一臺并出租給原告,價格為__________元。原告先向被告一支付首付__________元作為對被告三的保證金,余款__________元由被告三支付給被告一,保證金分期抵扣原告應當支付給被告三的租金。被告一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機器送到原告工廠。
但是,原告在使用該機器的過程中,機器多次出現故障導致不能使用,給原告的生產造成很大的影響和損失,而且該機器出現的多為同一類故障,經生產廠家被告二反復維修仍不能徹底解決。
因為機器的多次故障,被告一和被告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原告作出書面《機臺保固承諾書》,承諾如果半年內再出現承諾書中列明的三種常見故障,被告就換一臺新機器給原告,如果換機后再發生此類故障,則退機處理。
然而,一個月以后該機器又再次出現以上故障,于是原告要求被告按照其對原告作出的承諾給原告換機,但是被告一再拖延,拒絕按照承諾書的承諾履行換機義務。三個月后,該機器再一次出現以上故障。原告要求被告一換機,被告一仍然不予理會。
因此,對于原告來說,該機器的實際情況和被告的實際行為,已經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故向貴院提起訴訟,請貴院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市第二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起訴狀 篇2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融資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一、合同訂立依據和標的物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汽車,供其使用為目的,為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 廠家生產的 牌 型號汽車 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該車輛。
第二條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
二、租賃汽車的所有權
第三條 租賃期間,汽車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第四條 乙方不得在租賃期內退租,不得出售、轉讓、轉租、抵押租賃汽車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汽車所有權的行為。
第五條 乙方付清總租金及甲方代為墊付的稅費和其他費用以后,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雙方在國家允許的范圍內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
第六條 所有權歸乙方后,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三、租賃期限及租金支付方式
第七條 租賃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總租金共計人民幣 元,利息為 。租金分 期付清,第一期付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第二期付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第三期付 元,應至 年 月 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第九條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經甲方催告后在一月內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車輛。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當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如果因不可抗力導致甲方不能按時交付汽車,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并向乙方交付租賃汽車正常運行所需的各種證件。
第十二條 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后,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該租賃車輛。
第十三條 乙方在使用汽車過程中,發現汽車本身的質量問題,應該及時與甲方溝通,甲方負責與汽車商家協商并索賠。
第十四條 租賃期內,乙方應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和保養義務。
第十五條 租賃期內,乙方占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應在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合理使用租賃汽車,如果乙方使用租賃汽車從事任何違法行為,均與甲方無關。
第十七條 乙方因經營車輛需雇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雇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雇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車輛必須在每月 前,按時足額交納下月的各項費用(稅費、服務費、車船使用費、二級維護費等),否則除補上述各項費用外另支付 。除了上述費用以外,乙方應該按時繳納養路費、車輛年審費、運管費、保險費等費用,如果未及時繳費由甲方墊付的,乙方應按 支付利息,并及時支付甲方所墊付的資金。
第十九條 乙方車輛發生事故后,乙方因處理不當造成車輛或者人員損失,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代為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項目為: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并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險公司繳納,并辦理保險手續。
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自覺全面的履行合同,甲方如違約以 財產賠償相應損失:乙方如違約以 財產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各種費用、交付租金等違約行為,還應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各種費用的 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
第二十二條 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 違約金。
六、合同擔保
第二十三條 應乙方的要求為本合同的擔保人,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租金或欠款時,乙方合同擔保人應該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甲方租金和欠款。
七、其他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七條 合同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擔保人:
融資租賃合同起訴狀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工商注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工商注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1.1甲乙雙方在此保證各自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權利并已取得有關簽訂本合同的一切必要批準。
1.2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同意支付設備價款購進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條款租入租賃物件。租賃物件的名稱、概算價格、型號、機身號碼、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
2.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供應商或/及進出口代理商資信情況,自己選定租賃物件和供應商或/及進出口代理商。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數量、質量、技術和服務內容,以及品質技術保證、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決定權并直接與供應商商定。乙方對自己的決定和選定負有全部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2.2甲方根據乙方的選擇和要求,會同乙方與供應商或委托乙方指定的進出口代理商與供應商簽訂租賃物件購買合同及執行購買合同等其他文件,并承擔根據乙方付款通知書的要求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責任。在滿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決條件的前提下,乙方應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以使甲方有充分的付款準備。
2.3乙方確認甲方或進出口代理商與供應商之間購買合同的標的物即乙方所選定的本合同的租賃物件,乙方同意并接受購買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記載的全部條款并在購買合同上簽字蓋章。
2.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件或許可證明。
第三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3.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包括(現在或以后附屬于租賃物件的)任何零部件、替換件、更新件、附件和輔助件的所有權均屬于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將租賃物件用于非法生產,在租賃期內不得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抵債、轉讓、承包、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為。
3.2租賃物件在合同附表規定的場所安裝、使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變租賃物件的外觀、性能、品質等,或遷移安裝使用地點,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權在租賃物件上標注所有權標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有權定期或隨時檢查租賃物件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3.3乙方股東的任何指令、乙方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約及乙方法人地位的變更,均不改變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3.4租賃期滿后,乙方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認購費[認購費(見附表所述)應由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連同最后一期租金向甲方支付]和其他一切費用的前提下,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租賃物件所有權自《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簽發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四條 租金、手續費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4.1乙方應嚴格按附表或第4.3條所規定的金額、幣種、時間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2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不符時,甲方在確定租賃物件實際成本后,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并以此金額為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4.3前款所述變更不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租金調整通知書》中載明的金額、日期、幣種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4除甲方支付貨款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其他可能發生的款項由乙方承擔,但與租賃業務有關的營業稅和所得稅由甲方承擔。
4.5乙方在支付租金時,不得扣除乙方應承擔的任何費用。
4.6手續費按附表計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4.7其他費用的支付:
a. 若租賃物件概算價格未含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或產品稅,如有前述稅款需由甲方代乙方繳納,乙方應于約定交貨期前30天將估算稅款匯至甲方,并附寄海關出具的減稅證明(如有),如因乙方延遲提供估算稅款或減稅證明而發生的海關罰款、未減稅征收等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利息等。繳稅后,甲方按實際稅款額同乙方結算,多退少補。
b. 國外運費、運輸保險費、銀行手續費和財產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
c. 國內轉運費由乙方直接支付。
第五條 租賃期、起租日及租金付款日
5.1租賃期限為合同附表所述期限,租賃期限為不變期限,在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租賃合同的要求。
5.2起租日為出租人第一次支付貨款之日,即資金從出租人賬戶劃出之日。
5.3租金付款日以租金到達出租人賬戶日為準。
第六條 違約金
6.1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應按附表或《租金調整通知書》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有權每日收取延付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收貨
7.1租賃物件由供應商按附表規定的預計交貨日期直接運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貨地點,由乙方(或其代理人)收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因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于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7.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后由乙方自負保管責任,乙方應在收貨后10天內將租賃物件的收貨單交給甲方。
7.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購買合同中約定甲方所有的索賠權自動轉移給乙方。如果乙方在收貨后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及供貨商延遲交貨或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等屬于供應商責任的情況時,由乙方向供應商行使索賠權。索賠的費用和結果均由乙方承擔和受益,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7.4若乙方自主選定的租賃物件不能達到乙方設想的效果及效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保證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在形態、質量和權利方面的完整性;在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對租賃物件進行改裝,改裝后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7.5除購買合同中支付租賃物件貨款條款外所發生的其他爭議以及索賠、仲裁等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自負。
7.6乙方若違反前述任何條款,或出現前述任何情況,乙方仍應按合同的規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項。
第八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8.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購買合同中約定的索賠權自動轉移給乙方。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辦理索賠事宜。
8.2在使用租賃物件期間,由于責任事故導致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或人身傷害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乙方仍負有按期償還租金的義務。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9.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保管、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租賃物件維修、保養所產生的一切效果均屬于甲方。
9.2乙方正常操作更換租賃物件的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原制造廠出的同規格、同型號的零部件并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采用代用件,必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9.3租賃物件在安裝、設置、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及不可抗力事件的處理辦法
10.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及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在發生上述任何情況時,乙方均需按期繳納租金。
10.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一切費用:
a. 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b. 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c. 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以預定損失賠償金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按以下公式計算;賠償以后甲方隨即將租賃物件(以其現狀)的所有權轉交給乙方:mn=1每期租金×1(1+賠償金折現率)n其中:m=總期數-已繳付期數
10.3前款,若有同型號同價格或不同型號不同價格有多件物件,以前款公式計算損失賠償金后,按毀損或滅失的物件的實際價格占全部租賃物件實際價格的比例確定部分租賃物件毀損或滅失的損失賠償金。
第十一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1.1若租賃物貨價未包含運輸險費,乙方應在貨物裝運前以貨價的10%為標的投保以甲方為第一受益人的運輸險并承擔保險費。自租賃物件運抵乙方交貨地點之日起至租賃期滿之日止,乙方必須投保以甲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一切險并承擔保險費,并連續投保至本合同終止時為止,并將保險單正本交給甲方。
11.2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會同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并立即采取一切合理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保險金由甲方領取。
11.3根據本合同第10.2條c項由乙方支付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抵償;如果保險賠付款項不足抵償乙方應付款項,乙方仍應清償不足部分。
11.4根據本合同第10.2條a、b項的約定,如果乙方支出的款項超過保險賠償金,超過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11.5如果租賃物件的損害不屬保險賠償范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11.6發生部分損壞后至租賃物件修復過程中,乙方仍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十二條 租賃保證金
12.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所列的租賃保證金,并在合同訂立的同時交付甲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12.2租賃保證金按中國人民銀行不時公布并調整的法定存款準備金利率計息。甲方在租賃期滿且承租人清償所有租金、違約金及其他款項后將租賃保證金歸還乙方;或在租賃期滿前且保證金本金足夠抵扣未清償租金的前提下,由甲方于每期租金付款日將保證金逐期抵扣未清償租金,抵扣的順序為從最后一期租金起向前逐期抵扣,乙方不得自行將租賃保證金抵扣其他期租金;若租賃保證金經抵扣后的余額不足以抵扣某一期租金的,乙方仍應按期支付該期租金的差額部分。
12.3乙方支付租賃保證金,并不能免除本合同所規定的一切支付義務。
12.4乙方因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而導致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處置租賃保證金用予抵扣乙方應付的剩余租金、違約金及其他費用。
第十三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3.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
13.2乙方如逾期不支付租金、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乙方破產時,甲方有權選擇采取下列措施,必要時可采取訴訟措施:
a. 要求乙方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未到期租金和其他一切應付款項;
b. 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物件,并有權處理租賃物件及抵押物。
13.3處理租賃物件或抵押物時,若有補交稅款,應在處理所得價款中扣除;若處理租賃物件及抵押物后價款仍不能清償,乙方應對不足清償部分繼續清償。
13.4在本合同生效后,由于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13.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產、合并、轉產、被訴、被查封、法定代表人變更及財務結構和銷售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有明顯跡象表明乙方無可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等情況,甲方可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經濟擔保
14.1乙方按附表所述的方式提供抵押物或/及保證人并簽訂抵押合同或/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需按擔保法規定辦理登記后生效。
14.2不論發生任何情況乙方未按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時,甲方有權處理抵押物并優先受償,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或/及保證人負責清償。
14.3乙方的保證人在乙方未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時,將無條件、無異議地支付乙方所欠租金、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權利的轉讓和抵押
15.1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或提供租賃物件作為抵押。
15.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16.1乙方在滿足本合同附表中的先決條件(此些必須是真實及無誤導的)及沒有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情況下,甲方應當根據乙方付款通知書指定的付款日期按時向供貨商支付租賃物件的貨款,并以支付貨款日為本合同生效日。
16.2在乙方未滿足合同附件要求的先決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支付貨款;若甲方同意支付貨款,本合同則以支付貨款日為生效日,乙方有義務盡快滿足先決條件。
16.3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必須起租,否則本合同作廢。
16.4本合同自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自行終止。
16.5若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作廢,乙方應對甲方為準備履行本合同支出的融資成本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條款
17.1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的義務或使用租賃物件,均不屬越權行為或以任何方式違反其章程。
17.2乙方在此聲明并保證其所提供的任何資料、向甲方所作的任何敘述及對所有先決條件的滿足均為真實及無任何誤導的;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業真實情況的資料和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財務情況變動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細情況表。乙方亦承諾每月將其主要銀行賬戶的對賬單傳真或郵寄給甲方。
17.3合同簽訂后遞交甲方所在地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17.4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采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補充或變更部分應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7.5本合同內容不因合同中部分條款的無效而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執行。
17.6即使乙方已依約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但若乙方未完全履行與甲方簽訂的其他融資租賃合同及/或其他相關文件/協議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作本合同同時構成違約,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18.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保證人應首先友好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8.2在訴訟期間,除提交訴訟的條款外,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18.3甲方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合同需要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有責任提供必要的資料并協助甲方對外進行交涉,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包括律師費用在內的一切仲裁、訴訟及執行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由甲方保管,待辦理公證、保證、抵押等手續時備用。
甲方:(章)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