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聘用合同(通用3篇)
如何解除聘用合同 篇1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二)聘期內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四)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境),或者經批準出國(境)逾期不歸的;
(五)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給本單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七)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以及犯有其他嚴重錯誤,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八)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九)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十)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
(十一)聘用單位轉移工作地點,本人無正當理由拒不隨遷的;
(十二)聘用單位撤并或縮減編制需要減員,本人拒不服從安排,經教育無效的;
(十三)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
二、有上列情形之一,聘用單位可按以下程序辦理解聘事宜
(一)聘用單位提出擬解聘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或其親屬,如無法直接通知本人或其親屬,可采用公告送達;(由學校行政會根據被聘者情況,討論做出擬解聘意見—《武隆縣xx學校擬終止(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
(二)被解聘人員或其親屬在接到擬解聘通知書15日或公告見報1個月內,有權提出申辯意見,聘用單位應認真聽取本人申辯意見,并記錄在案;
(三)聘用單位在進一步核實的基礎上作出是否解除聘用合同的決定,正式通知擬被解聘人員;(根據被解聘人員意見,學校行政會再次討論做出是否解聘的決定,如做出解聘決定,應填寫《武隆縣事業單位終止(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一式五份,《武隆縣事業單位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登記表》一式四份)
(四)擬被解聘人員超過申辯時限未提出申辯意見,聘用單位即可解聘;
(五)聘用單位解除被聘用人員的通知書及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并同時送達本人和抄送縣教委(縣教委作為主管部門只負責對各單位的人事工作監督和指導)及縣人事局備案。
三、辭聘(即受聘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受聘人提前15日向聘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受聘人員填寫《武隆縣事業單位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表》)
(二)聘用單位在接到申請后的15日內經過學校行政會討論后做出是否同意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答復;
(三)受聘人員交申請后,聘用單位在處理相關事宜期間,受聘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否則視為曠工;
(四)受聘人員在受聘單位同意終止(解除)后,填寫《武隆縣事業單位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登記表》一式四份。
(五)聘用單位將收集《武隆縣事業單位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表》、《武隆縣事業單位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登記表》各一式四份,分別存入本人檔案、聘用單位、縣教委及縣人事局。
四、被解聘或辭聘人員自被解聘或辭聘的次月停發工資
要求:在做出解聘和同意辭聘決定后,各單位應將此決定通知學校財務部門。
五、受聘人員續聘、變更合同內容、聘期內流動的,其人員聘用管理,按《人事局關于規范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的通知》(武教委辦[20__]4號)執行。
如何解除聘用合同 篇2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二)聘期內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________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四)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境),或者經批準出國(境)逾期不歸的;
(五)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給本單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七)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以及犯有其他嚴重錯誤,又不宜給予開除處分的;
(八)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九)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十)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
(十
一)聘用單位轉移工作地點,本人無正當理由拒不隨遷的;
(十
二)聘用單位撤并或縮減編制需要減員,本人拒不服從安排,經教育無效的;
(十
三)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
二、有上列情形之一,聘用單位可按以下程序辦理解聘事宜
(一)聘用單位提出擬解聘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或其親屬,如無法直接通知本人或其親屬,可采用公告送達;(由學校行政會根據被聘者情況,討論做出擬解聘意見—《____縣學校擬終止(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
(二)被解聘人員或其親屬在接到擬解聘通知書____日或公告見報1個月內,有權提出申辯意見,聘用單位應認真聽取本人申辯意見,并記錄在案;
(三)聘用單位在進一步核實的基礎上作出是否解除聘用合同的決定,正式通知擬被解聘人員;(根據被解聘人員意見,學校行政會再次討論做出是否解聘的決定,如做出解聘決定,應填寫《____縣事業單位終止(解除)聘用合同通知書》一式五份,《____縣事業單位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登記表》一式四份)
(四)擬被解聘人員超過申辯時限未提出申辯意見,聘用單位即可解聘;
(五)聘用單位解除被聘用人員的通知書及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并同時送達本人和抄送縣教委(縣教委作為主管部門只負責對各單位的人事工作監督和指導)及縣人事局備案。
三、辭聘(即受聘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受聘人提前____日向聘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受聘人員填寫《____縣事業單位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表》)
(二)聘用單位在接到申請后的____日內經過學校行政會討論后做出是否同意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的答復;
(三)受聘人員交申請后,聘用單位在處理相關事宜期間,受聘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否則視為曠工;
(四)受聘人員在受聘單位同意終止(解除)后,填寫《____縣事業單位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登記表》一式四份。
(五)聘用單位將收集《____縣事業單位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申請表》、《____縣事業單位終止(解除)聘用合同登記表》各一式四份,分別存入本人檔案、聘用單位、縣教委及縣人事局。
四、被解聘或辭聘人員自被解聘或辭聘的次月停發工資
要求:在做出解聘和同意辭聘決定后,各單位應將此決定通知學校財務部門。
五、受聘人員續聘、變更合同內容、聘期內流動的,其人員聘用管理,按《人事局關于規范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的通知》(武教委辦4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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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聘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撲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解除聘用合同書。
第一條解除聘用合同書期限
1、解除聘用合同書的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止(其中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為試用期),解除聘用合同書期滿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自然終止。
2、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
3、本解除聘用合同書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的,應在解除聘用合同書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任務需要及乙方崗位意向,安排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工作時間按甲方相關考勤管理規定、制度執行,甲方根據單位有關規定及乙方實際情況安排工作時間。
2、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甲方根據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元人民幣每月。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
第五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遵守甲方規定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乙方在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經濟處罰。
第六條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簽訂后,解除聘用合同書雙方須全面履行解除聘用合同書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解除聘用合同書,雙方未達成一致協議的,原解除聘用合同書有效。
2、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書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自行終止,在解除聘用合同書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
3、經聘用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行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行為不端損害公司名譽的害公司名譽的。
5、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達成協議的,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聘用合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七條培訓及外派學習
經甲、乙雙協商同意,由甲方出資外聘師資培訓和派出學習的乙方,須為甲方服務1~3年,雙方可就培訓及外派學習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解除聘用合同書的附件。乙方提出解除勞動解除聘用合同書時,服務期限未滿的,應按照協議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或賠償甲方為乙方出資培訓、外派學習的費用
第八條商業秘密
1、乙方為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時,甲乙雙方終止解除聘用合同書或乙方解除解除聘用合同書前一個月內,乙方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工資標準隨崗位變動而調整。
2、掌握商業秘密的乙方離職后,同意在3個月內不到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且具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如果乙方未按此約定執行,甲方將追究其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3、乙方在解除聘用合同書期內及離職3個月內,不能向任何人泄露甲方的商業、技術秘密及甲方所擁有的一切資料。如有違反,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解除聘用合同書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九條違反和解除和聘用合的經濟補償
1、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與甲協商未達成協議的,應按不滿解除聘用合同書的期限,支付給甲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2、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履行期間,甲方要求解除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與甲協商未達成協議的,應按不滿解除聘用合同書的期限,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3、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達成協議,甲方要求解除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的,甲方按受聘人當月工資標準增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給乙方。
4、乙方因用人單位救災未按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的”
甲方應按解除聘用合同書的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解除聘用合同書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離職手續
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解除聘用合同書時的最后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解除聘用合同書發生人事爭議時,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3、本解除聘用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