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委托代理合同(通用3篇)
商標委托代理合同 篇1
甲 方: 注冊地址: 聯系地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傳真:
乙 方: 地 址: 聯 系 人:
電 話: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一) 甲方委托乙方辦理 商標注冊申請 事項。 (見附件)
(二)、遞交圖樣:黑白墨稿遞交申請。
(三)、申請國別:中國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代理事項;
2、為甲方及時了解本代理業務的進展,乙方在程序啟動后應設立相應的案卷,隨時記錄并跟蹤申請的進展情況。乙方須及時向甲方提供案件進展報告,供甲方了解情況,掌握進度。
3、乙方應當告知甲方商標申請過程中存在的風險,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應根據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制作商標申請材料;
5、代理過程中,乙方應及時轉達官方的審查意見,甲方應密切配合乙方的工作,按乙方的時間及要求,及時、準確地回復或確認某些事項,或提供相應的文件材料,以確保乙方的代理不受阻礙。
6、商標注冊申請自乙方收到甲方注冊總費用后三個工作日內,向商標局遞交商標申請材料;
7、本合同內容及有關文件、所經辦的業務均屬商業秘密,甲乙雙方有相互保密的義務。在未經另一方許可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得向外泄露。如因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保密義務,導致第三方搶先注冊甲方委托乙方申請注冊之商標,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關于本條款的保密義務,不應因本協議履行完畢而解除。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所約定的委托代理事項有關的材料,并保證所提供的材料清晰、準確、合法有效;
2、甲方應指定一名聯系人配合乙方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委托代理事項。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將官方文件送達甲方導致喪失時效的,責任由甲方自負。
3、甲方應當按約定、足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所約定的總費用;
4、甲方應對委托代理事項做出的判斷、決策。乙方根據官方公開網站查詢結果向甲方提供的商標申請建議、方案僅供甲方參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意義,是否依據該建議、方案進行商標申請由甲方自行決定,后果甲方承擔。
第四條 支付金額及方式
(一)商標注冊申請:
1、商標注冊申請官方費用為800.00元/件,(含十項商品或服務,每增加一項加收官費100.00元。)
2、代理費用為 元/件。
3、本次商標注冊申請收取的總費用為 元人民幣( 元整)
(1)官方費用為: 元人民幣。
(2)代理費用為: 元人民幣。
(3)加項費用為: 元人民幣。
(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全部費用匯入乙方賬戶。
(三)乙方戶名: ;
開 戶 行: ; 帳 號:
第五條 違約責任和免責條款
1、商標申請遞交官方后,甲方要求終止代理業務的,代理費用概不退還。商標申請在獲準前,甲方主動要求撤銷或終止全部或部分代理業務的,有關代理費用概不退還。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的金額和方式支付,或者無故終止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規定予以支付或單方解除合同。
3、因甲方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實或已失效,從而導致商標申請未被受理的,對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因乙方制作的商標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從而導致商標申請未被受理的,對此乙方應無償重新制作相關申請材料。
5、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代理事項,或者無故終止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已付代理費用。
6、因乙方未及時將商標局意見通知甲方或將甲方意見遞交商標局,從而導致商標申請失效的,對此乙方應退還已付代理費;因甲方未及時配合乙方回復商標局意見或回復意見不符合要求,從而導致商標申請失效的,對此乙方免責。
7、乙方僅承諾為甲方提供優質的商標申請服務,且不保證該商標申請最后能被商標局核準,對此乙方免責。
8、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各自應盡之義務而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必須對受害方的相關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該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并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委托代理事項時終止。
2、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 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標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申請認定西安市著名商標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甲方所專有的“ ”商標(注冊號: )西安市著名商標認定申請并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出具有關手續(如蓋章、簽字等)。
二、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費共計¥ 元(大寫: 元整)。(注:此費用不包括認定成功后向市工商局繳納的公告費)
三、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準備申請表等申請材料,向有關部門報送甲方申請著名商標的申請材料。
(2)按照西安市著名商標認定辦法和相關程序,逐級向上申報,做好代理工作。
(3)協調市局及市、區工商分局關系,確保甲方著名商標推薦評選申請事宜順利進行。
(4)聯系市、市工商局著名商標評選辦公室人員到甲方單位進行檢查、認定。
(5)經乙方努力,不屬于乙方代理過錯但甲方商標未能被評為“西安市著名商標”的,乙方在下一屆西安市著名商標認定時繼續為甲方代理;如屬于乙方過錯,乙方應向甲方全額退款。
乙方過錯是指在履行本合同第三條1~4款過程中出現的根本性失誤。
(6)在著名商標認定期間,乙方按照《西安市著名商標管理辦法》為甲方提供商標法律顧問咨詢服務,鼎力保證甲方著名商標優先保護權利的實現。
(7)協助市工商局著名商標評選辦公室按照著名商標公告和宣傳推廣計劃,做好著名商標宣傳、推廣工作。
四、甲方承擔以下義務:
(1)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著名商標認定材料、注冊商標所有人的合法證明、銷售合同、財務報表、納稅證明、廣告投入證明等著名商標認定材料。
(2)甲方如遇產品質量問題被媒體曝光或被行政、司法機關查處,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3)甲方需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在著名商標認定成功后工商局通知繳納公告費時,應及時繳納。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至西安市著名商標年度認定工作結束。
六、如對本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選擇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以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商標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申請認定西安市著名商標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甲方所專有的商標(注冊號:)西安市著名商標認定申請并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出具有關手續(如蓋章、簽字等)。
二、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費共計¥元(大寫:元整)。(注:此費用不包括認定成功后向市工商局繳納的公告費)
三、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準備申請表等申請材料,向有關部門報送甲方申請著名商標的申請材料。
(2)按照西安市著名商標認定辦法和相關程序,逐級向上申報,做好代理工作。
(3)協調市局及市、區工商分局關系,確保甲方著名商標推薦評選申請事宜順利進行。
(4)聯系市、市工商局著名商標評選辦公室人員到甲方單位進行檢查、認定。
(5)經乙方努力,不屬于乙方代理過錯但甲方商標未能被評為“西安市著名商標”的,乙方在下一屆西安市著名商標認定時繼續為甲方代理;如屬于乙方過錯,乙方應向甲方全額退款。
乙方過錯是指在履行本合同第三條1~4款過程中出現的根本性失誤。
(6)在著名商標認定期間,乙方按照《西安市著名商標管理辦法》為甲方提供商標法律顧問咨詢服務,鼎力保證甲方著名商標優先保護權利的實現。
(7)協助市工商局著名商標評選辦公室按照著名商標公告和宣傳推廣計劃,做好著名商標宣傳、推廣工作。
四、甲方承擔以下義務:
(1)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著名商標認定材料、注冊商標所有人的合法證明、銷售合同、財務報表、納稅證明、廣告投入證明等著名商標認定材料。
(2)甲方如遇產品質量問題被媒體曝光或被行政、司法機關查處,應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3)甲方需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代理費,在著名商標認定成功后工商局通知繳納公告費時,應及時繳納。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至西安市著名商標年度認定工作結束。
六、如對本合同或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選擇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以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乙方代表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