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特許經營合同(精選3篇)
上海特許經營合同 篇1
上海特許經營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總則
第二條特許經營授權
一、甲方擁有_____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
□直接特許
□區域特許
□復合區域特許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
□具有獨占性
□不具有獨占性
第五條特許經營費
一、加盟費
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______元,該筆款項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選擇按照以下標準在□每月/□每年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支付定額特許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元;
□按照加盟店□當月/□當年營業額的___%,按比例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__________。
三、保證金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日內支付人民幣_____元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
2、甲、乙雙方約定,保證金保管由上海連鎖經營協會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違約情形,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____日內補足保證金并繳足欠款。
第二部分信息披露及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信息披露
一、雙方當事人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基本信息資料。
四、甲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還加盟費、保證金及其他約定的費用,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簽訂時不符合法律、法規關于被特許人資格的強制性規定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 證金不予返還,并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第三部分加盟店的開業
第九條商號的使用
甲方□允許/□不允許乙方將______注冊商標
用作加盟店商號使用。如允許乙方使用,甲方應提供書面授權文件,以配合乙方進行加盟店名稱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經營模式、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已確保乙方順利開展加盟店的運營。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四十五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條所述代表特許經營體系營業象征的書面資料;
二、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加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三、強行要求乙方接受除專賣商品及為保證特許經營品質的貨物以外的其他貨物供應;
四、累計__次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或因延遲配送特許產品或維修設備造成乙方重大損失;
五、因生產或銷售的特許產品存在缺陷或嚴重質量問題,被質監部門處罰的;
第四十六條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約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和特許經營過程中按法律、法規規定披露相關信息或故意披露虛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
二、喪失注冊商標或其他特許標識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三、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大量投訴并被主要媒體曝光,品牌形象和價值及企業商譽受到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七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其更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后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一、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二、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三、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銷售或提供非特許產品或服務;
四、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變更或擴大注冊商標或 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或擅自變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
五、拒絕參加甲方組織的初始的或后續的培訓;
六、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特許經營體系的商譽;
七、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業秘密的行為;
第十二部分合同終止后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十三條本合同終止后,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第五十四條乙方獲準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作為加盟店商號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后_____日內向原登記部門申請名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第五十五條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_____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復制品。
第五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撤換營業地所有特許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布局、家具、設備,或清除注冊商標、特許標識及其他與特許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上海特許經營合同 篇2
甲方(特許人):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注冊號:
乙方(被特許人):
住所:
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
注冊號: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業特許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總 則
第一條 定義
除非本合同條款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第二條 特許經營許可
一、甲方擁有特許經營體系,經營范圍,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
二、甲方許可乙方的特許經營權性質:(只能選擇一項)
三、乙方獲準行使的特許經營權在特許區域內:(只能選擇一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二、乙方要求對本合同續期的,應當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提前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與乙方簽訂續期合同。
第四條 特許區域與營業地
一、乙方獲準行使特許經營權的區域為:中國省(市)縣(區)東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區域。
二、乙方僅有權在前款所述的特許區域內開設生產和銷售特許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加盟店。本合同簽訂時的加盟店的地址及面積為:
1.,面積:
2.,面積:
3.,面積:
4.,面積:
5.,面積:
第五條 特許經營費用
一、加盟費
乙方應當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費人民幣元,該筆款項應當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支付。
除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十一條約定或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還加盟費。
二、特許權使用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每月日前/□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三、保證金
保證金約定如下:
四、其他約定的費用
五、支付方式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項后,均應當開具收款憑證。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與商業秘密保護
第六條 信息披露
一、雙方承諾嚴格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簽訂本合同前及特許經營過程中及時向對方披露有關特許經營的信息。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發生重大變更的,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第七條 商業秘密保護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后任何時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乙方承諾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信息。
第三部分 知識產權
第八條 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許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識產權:
甲方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按照有關規定向商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作為本合同的從合同,并按照有關規定向知識產權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應當確保注冊商標的有效性,并及時辦理注冊商標的續展手續。
第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約定和《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的規定,規范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的使用范圍,未經甲方許可,不得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第十一條 除為特許經營目的之外,乙方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許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使用注冊商標或特許標識。
第四部分 加盟店的開業
第十二條 商號使用
第十三條 加盟店經營資格
乙方應當保證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于經營資格的強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并具有經營特許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
第十四條 加盟店的開業指導
甲方應當對乙方目標市場的考察調研、加盟店的選址、營業地的裝修布置、人員的聘用等加盟店籌備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和指導。
第十五條 加盟店的開業培訓
在加盟店開業前,甲方應當對乙方或其指定的加盟店工作人員進行培訓,通過考核后上崗。
第十六條 特許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特許經營體系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特許經營操作手冊》等。
乙方應予書面簽收。
第十七條 加盟店開業時間
乙方應當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正常開業,經甲方書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八條 加盟店開業的條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上海特許經營合同 篇3
甲方:南昌——餐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促進雙方共同發展,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現就甲方“嘉樂漢堡連鎖餐廳”特許經營權授權乙方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文本名詞釋義
1、知識產權:特指“嘉樂漢堡”品牌、商標、標志、商號及“嘉樂漢堡”全套視覺系統、“嘉樂漢堡” 經營管理模式、方案等。
上述知識產權乙方在簽訂合同且經許可有權全部使用;
2、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志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于甲方;
3、嘉樂漢堡餐廳產品:含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嘉樂漢堡”系列產品及甲方取得全國連鎖銷售代 理的其它相關產品。
第二條:連鎖專賣特許授權
2.1、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縣)區,開設“嘉樂漢堡”連鎖餐廳。
2.2、在合同執行期間,連鎖加盟店經許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志及表達這些標志、記號、樣式的標 簽和招牌,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遵循甲方統一的營銷模式,服從甲方統一的規范管理。
2.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甲方授予的連鎖特許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第三方。
2.4、本合同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雇傭、承包關系;加盟店員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對其勞動 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責任。
第三條:連鎖專賣經營方式
3.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在當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開辦獨立 的專賣店,或在商場、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經營。
乙方自籌資金,自負盈虧,自主經營,承擔一切經營債務。
3.2、連鎖店應配備有相應的通訊聯絡設施,如電話、傳真或計算機,以便快捷收發相應的商務文件資料。
3.3、乙方連鎖店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銷售非甲方的產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 格。
銷售過程中,部分產品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狀況需要下調的,可報甲方總部,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權利
①、甲方有權根據全國各地市場發展變化情況對乙方的貨物品種配備方案提供建設性、參考性意見;
②、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狀況、貨品銷售、庫存、執行價格等情況隨時進行檢查核對;
③、乙方如果違反合同規定的自身權利與義務,造成甲方企業形象嚴重受損,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 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關經濟及名譽損失;
④、乙方不交納后期服務、宣傳、咨詢等費用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內補交完 畢,否則視同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特許專賣權。
4.2、甲方的義務
①、嚴格執行“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總原則。
乙方加盟所在一定區域范圍內,(2公里范圍內,校區范 圍除外),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權于第二者同樣的經營權;甲方必須保證貨源充足,提供乙方辦店所需相應的文件、資料等;
②、負責隨時提供系列產品供給乙方,并不斷設計開發系列新產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包括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④、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加盟店裝修方案(以電子光盤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開業前提統一宣 傳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訓手冊》并指導協助乙方全方位開發和占領當地市場。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銷海報、燈箱片。
⑦、甲方免費提供宣傳單的制作和設計,印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的權利
①、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經營專賣甲方嘉樂漢堡系列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開展系列經營業務;
②、有權擁有加盟店對外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合法權益;
③、負責加盟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
④、有權享有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交流等活動,其車旅,住宿、就餐等費用由乙方自行 承擔;
⑤、有權依合同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2、乙方的義務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國統一營運操作規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銷售與服務工作。
②、為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甲方提供的培 訓手冊及培訓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③、按時向甲方提供營業報告書及財務、貨品庫存報表等,與甲方保持經常性的商務溝通聯系;否則視為乙 方自動放棄權益。
④、乙方按“嘉樂漢堡餐廳”的統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統一裝修設計方案施工,自行承擔裝修費用。
⑤、乙方自行辦理相關經營手續,合法經營,自主承擔期間的一切民事法律責任;
⑥、乙方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對待,對于全國連鎖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質量問題,但并非在乙方 店內購買,乙方有義務做好解釋及協調上報工作;
⑦、積極參與甲方安排的全國統一促銷及其他活動。
⑧、為保證產品質量,乙方必須在公司統一采購原材料,甲方有權定期檢查;對損害品牌形象、違反進貨規 定的行為,將扣除乙方合同保證金。
第六條:連鎖加盟合作方式
6.1、甲方實行低門檻加盟政策,加盟費整(¥元),后期服務咨詢與宣傳費用每年需提前1個月交納,如15天內未提前交納后期服務咨詢與宣傳費用,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區域限制發展加盟店”的原則取消區域保護。
6.2、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權益保證金(¥元)。
此保證金主要是為了保護總 部的知識產權不被濫用,同時避免加盟店之間產生惡性競爭,以規范完善整個連鎖體系,達成全國所有加盟店共同發展之目的。
保證金在乙方合同期滿無息退還。
6.3、零風險退出機制:甲方全程指導服務乙方的經營活動,對于確實難于改善經營的加盟店有確保加盟商切 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總部可根據乙方申請,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
或關閉或轉讓。
其庫存貨品在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還甲方貨品在驗收后7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貨款退還給乙方。
第七條:供貨、換貨、退貨
7.1、甲方保證提供貨物的品質全部為合格品,甲方應收到乙方的1-2個工作日內負責將貨發出。
7.2、乙方每次進貨必須以匯款形式匯入甲方財務部指定的帳戶或以現金支付給甲方財務,款到甲方發貨, 運費乙方承付。
7.3、為保證貨物品種全面性,首批貨物品種配備方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定,后期購貨由乙方自主選擇。
7.4、乙方經營期間在貨品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前提下,隨時可等值調換其他品種,換貨運輸費由乙方自付; 產品如因質量問題退換,其發生的費用全總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合同違約責任
8.1、為維護“嘉樂漢堡”的全國統一形象,保證售出商品質量,乙方不得擅自銷售其它產品;合同簽訂日 起,乙方必須到甲方處進貨(注:部分冷凍貨除外),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許專賣權。
解約后,甲方可在該區域重新設立加盟店。
8.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獲準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讓經營權則視為乙方違約。
8.3、合同執行期間,甲方須嚴格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否則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8.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為因素影響合同的執行,須在12小時內通知對方,并在事件發生 的3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無法履行的書面報告。
此情形不視為違約,相關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同期限、終止、爭議解決
9.1、本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乙方 在該區域擁有優先續簽權。
9.2、合同期滿,如乙方不再繼續經營,則應全部歸還甲方各種操作手冊及所有商務機密文件等資料,并負責 銷毀、歸還所有帶有甲方商標、標識等商業標志的招牌和材料。
9.3、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即可生效,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 地法院提起訴訟。
9.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此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補充協議
1、
2、
甲方:乙方: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公司地址: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