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戶口委托書怎么寫(精選3篇)
上戶口委托書怎么寫 篇1
被代理人 因故無法自己前來辦理戶口遷移,特委托 代理戶口遷移手續,將被代理人的戶口自 遷移至 。
被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公民身份號碼 公民身份號碼
年 月 日
上戶口委托書怎么寫 篇2
委托人(收款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付款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年月日委托人與受托人簽訂的約定,就委托受托人按委托人指示劃付補償款一事,授權如下:
一、在年月日委托人與受托人簽訂的生效后,委托人授權受托人將補償款人民幣劃付至委托人指定的賬戶。銀行: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
二、受托人接到委托人出具的收款收據后,即按本《授權付款委托書》的指示向委托人指定的賬戶劃款。
三、受托人向委托人指定賬戶劃款,即是向委托人的交付。如按委托人的指示劃款出現任何問題與風險,均由委托人承擔。與受托人無關。
四、本《授權付款委托書》為不可撤銷的授權委托。本《授權付款委托書》自加蓋委托人公章、負責人簽字并送達受托人時生效。
上戶口委托書怎么寫 篇3
委托書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職業、現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則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 姓名等情況。
2.委托的事項一定要寫得明確、具體。應當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項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能夠產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為。我國《民法通則》第63條第3款明確規定:“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如具有人身性質的遺囑、收養子女、婚姻登記等法律行為。
3.委托的權限范圍,是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有效的依據,律師代書時一定要寫明確。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權的范圍有三種情況:A、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項事務辦理民事法律行為;B、特別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時期內連續反復辦理同一類性質的民事法律行為;C、總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時期內辦理有關某類事務或某一種標的物多種民事法律行為。
在民事訴訟代理中,委托代理權分為兩種:A、一般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只能代當事人為一般的訴訟行為,如提出證據、進行辯論、申請財產保全等。B、特別委托,即委托代理人受托進行某些重大訴訟行為,如有權代理當事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有權提起上訴或反訴;有權與對方當事人和解等。理應注意的是,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2條針對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質,對當事人委托代理人時授予的代理權限作了限制性的規定,即“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簽訂授權委托書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授權委托方法有三種:明示授權、默示授權和追認。
2.委托的期限一定要寫明起與止的時間,不寫起止的時間,就容易引起爭議。
3.特別授權委托書如果是公民之間的,應當辦理公證,以確保委托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