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通用17篇)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區(縣)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審核,準予上市銷售,北京市商品房外銷銷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市外證字第______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_____________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房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上述面積已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____幣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仟___佰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小寫____元)。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元,在乙方支付購房價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____年__月__日前將購房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
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年__月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契約后三十日內,持本契約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七條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金額的萬分之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契約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_______利率計算。
第八條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九條本契約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契約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雙方凡因履行本契約引起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大寫數字)方式解決糾紛。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
甲主(簽字):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代理人:代理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2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
出售方(甲方):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認購方(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受讓甲方鋪位產權有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轉讓鋪位基本情況
1.1.地址:位于_________現代商業中心(項目推廣名)_________區_________層_________號_________鋪位(以下稱“該鋪位”,)
1.2.該鋪位建筑面積共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層高_________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產權證》登記的面積為準);
1.3.聚,F代商業中心(項目推廣名)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申請產權登記,并領取了《房地產權證》,證號為_________。乙方所購買的商鋪可辦理分證登記手續;
1.4.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商鋪的現狀已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該商鋪。
2.購買價款及付款方式
2.1.雙方約定該鋪位之計價面積以建筑面積為標準,該鋪位之轉讓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_________元)。
2.2.付款方式(在以下方式中以“√”選擇其中一種):□一次性付款乙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款一次性支付完畢;□免息分期付款
。1)首期轉讓款:轉讓價50 %,即¥_________元,乙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2)二期轉讓款:轉讓價50 %,即¥_________元,二期轉讓款必須在首期轉讓款支付后15日內一次性支付。
甲方銷售商鋪收款銀行帳戶如下:
戶名: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3.交鋪時間
3.1.乙方將所有房款付清給甲方之日視為該商鋪交付之日;
3.2.自該商鋪交付之日起30天后起計,甲方應按《委托經營管理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租金收益;
3.3.該商鋪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4.登記過戶手續辦理
4.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九個月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東莞市房產管理局辦理過戶分證手續。
4.2.自辦理過戶分證手續之日起180天內,甲方應將辦理過戶后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5.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5.1.根據買賣雙方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5.2.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實測計價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面積為準,并按照合同第1.2條及第2.1條約定據實計價結算。
6.鋪位管理及委托經營
6.1.甲方負責該鋪位之統一規劃,樹立市場形象,提供商業信息咨詢及承擔鋪位的物業管理職能;
6.2.該鋪位轉讓時,乙方需按《委托經營管理協議》的約定將該鋪位委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公司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招租,整體規劃經營。
7.稅務承擔
經雙方協商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法處理:
7.1.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8.雙方權利義務
8.1.甲方權利義務
8.1.1.有權按時足額收取轉讓價款;
8.1.2.應當按時將符合約定之該鋪位交付給乙方;
8.1.3.對該項目提供有償的物業管理服務。
8.2.乙方權利義務
8.2.1.有權按時接收該鋪位;
8.2.2.應當按時足額支付該鋪位之轉讓價款;
8.2.3.委托期滿后,如乙方需要改變商鋪的經營范圍,需經聚,F代商業中心的全體業主半數以上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之統一經營管理,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權優先購買該鋪位。
8.2.4.向甲方交付相關的物業管理費用。
9.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9.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9.2.由于一方或雙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9.3.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10。回購條款
10。1.乙方在本合同簽署并支付清轉讓價款十二個月后,三十六個月內可要求甲方以本合同價款回購,而甲方不得推諉,但由此產生的所有相關稅、費概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責任
11.1.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天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按房款的30%賠償給乙方;
11.2.甲方逾期辦證時,每逾期一日,按乙方已付款的日萬分之三計付滯納金給乙方;逾期超過180日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時,甲方除應付滯納金外,還應按乙方已付款的30%支付賠償金給乙方;
11.3.乙方決定中途不買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及房款,甲方不予退回;
11.4.乙方逾期支付購房款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應付未付款的日萬分之三支付滯納金給甲方;逾期超過180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時,乙方除應付滯納金外,還應按房款的30%支付賠償金給甲方。違約金可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12.不可抗力
12.1.雙方對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失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均不負責任。
13.法律適用及管轄
13.1.本合同之簽署及履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包括法規,司法解釋等廣義上之法律)。
14.爭議的解決
14.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14.2.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向東莞市的人民法院起訴。
15.通知
15.1.本合同項下之一切通知、請求、要求或其他函件均應采取書面形式,上述通知,請求或其他函件在發出方按本合同所列之聯系資料發出掛信后生效;
15.2.任何一方均可改變其地址或電話,傳真號碼,但須按本合同允許之方式告知對方更改情況。
16.其他
16.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進行約定,補充協議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見證單位、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由雙方共同簽署并經見證后生效;
16.4.以下附件作為合同的一部份,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附件一: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3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甲方(與上述甲方系夫妻關系):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與上述乙方系夫妻關系):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買賣商品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乙方決定購買甲方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商品房位于____幢____樓第____單元________號房屋。商品房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屬_____磚混_____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層。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的建筑面積共_____平方米,共_____室____廳____衛。(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三)。
第三條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權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四條商品房總金額為共_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人民幣)元整。(括弧外填漢字大寫,括弧內填阿拉伯數字,發生爭議以漢字大寫為準)
第五條乙方應當在甲乙雙方共同到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進行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之日付房款____%。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者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鑒于乙方經濟困難,甲方同意乙方在乙方居住該商品房3個月內付清房款的____%。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每日甲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甲方應當在甲乙雙方共同到房產登記機關進行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之日,即本條第一款日期將商品房鑰匙交付給乙方。否則從該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之日起日內攜帶有關商品房登記過戶所需的所有證件、資料、票據等,到市房產局將商品房辦理產權登記過戶給乙方。否則從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之日第日起,違約方每日向未違約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該商品房登記過戶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所需契稅、評估費等過戶費用由乙方負擔。商品房無法登記過戶的,乙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甲方應當立即退還所收全部房款,并自確定不能登記過戶之日起有權要求甲方每日支付乙方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甲方應當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畢付清房款之日將商品房鑰匙交付給乙方。否則從乙方付清房款之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甲方要將房子在過戶交屋前,將室內清掃干凈,不能留有垃圾,廢棄物等。
第七條甲方承諾該商品房內從未發生過任何人死亡、從未發生過惡性傷人等涉嫌犯罪案件、以及從未發生過其他使社會一般人居住在該房產生精神緊張、驚恐等不利益的不法事件,否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甲方應自該事件發生之日起7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萬元,逾期則甲方再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該商品房所有權轉移后,甲方承諾其不欠任何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等。如發生此種情況,甲方承諾在接到乙方所稱甲方拖欠上述費用通知之日起7日內結清。否則從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第8日起,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
該商品房所有權轉移過程中及轉移后,甲方承諾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會對乙方所購的商品房及該房屋相關設備、設施等提出任何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留置權、交納土地出讓金權利等)要求,不會要求乙方支付除房款以外其他任何價款才能使乙方達到取得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等設施、設備的目的。如發生此情況,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乙方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甲方應自該事件發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相當于總房價0.1%的違約金,直至甲方將上述妨礙乙方利益行使的事項消除。
第八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任何一處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在修改處簽名捺手印認可,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第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頁,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提交市房產局辦理過戶手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于____________
我保證甲方以后不會違約,如果甲方違約,我承擔保證責任。
甲方保證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單位: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我保證乙方以后不會違約,如果乙方違約,我承擔保證責任。
乙方保證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單位:________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4
甲方(賣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房屋基本情況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
的房產,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產權證號
二、買賣條件
1、房屋價格:甲方同意將其已購買的上述房屋以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大寫金額__________元整)出售給乙方。該房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包括稅費及必要的公證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資料真實、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租賃等行為應告知乙方,并自行約定解決。如因上述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如發生產權糾紛、債權糾紛或租賃糾紛時,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已對甲方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房產。
三、房屋貸款抵押的注銷
1、甲方應于合同簽訂后的 天內至__________辦理提前還貸手續,同時提交辦理該房屋所屬權證、土地證所需的各類材料。
2、甲方應在從__________取得的上述房地產已結清貸款、注銷抵押的證明文件,取得房屋產權證后的 天內將相關文件交給乙方保管、留置。
四、乙方付款
1、乙方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房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給甲方。甲方同意在房款支付____日內,將房產交付乙方使用,但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上述房屋的過戶申請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內外的構造及設施,如任何一方未能按約履行,則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按違約責任處理。
2、乙方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受理上述房屋的過戶申請當日支付尾款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五、其他約定
1、維修基金、有線電視開通費送于乙方。
2、甲方所留屋內家俱、電器均送于乙方。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中途悔約,則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 甲方中途悔約,則應在悔約之日起日內將房款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房價的20%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含附加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于當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賣方及配偶):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5
出售方(稱甲方):
地址:
電話:
購買方(稱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國籍身份證號碼電話地址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深圳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甲方經____市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____市地段占地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日止共計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__,屬結構,定名為,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__內的第座(幢)樓單元,建筑面積為平方尺,占地(分攤面積平方尺)由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__單元售價為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角整。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帳戶名稱:帳號:付款辦法: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__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合同
第三條的規定將__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
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__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甲方出售的__須經____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__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并依照國家和____省對深圳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__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購__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__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購置的__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乙方所購__,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并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市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準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余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于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后,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7
甲方(賣方):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____市_________號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現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
3、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
4、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所屬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_________種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辦理該房屋買賣立契過戶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購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
3、貸款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乙方向_________申請貸款支付,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_________提交貸款申請。
四、定金 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甲方購房定金貳萬元,作為購房擔保。乙方不購買房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該房屋的,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____日內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內設備、設施及裝飾見合同附件。
六、乙方同意其購置房屋由原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約的規定。
七、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有關稅費。房屋評估費由雙方共同承擔。
2、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并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支付購房款。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購房款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曳接馄诟犊钸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應付款3%的違約金。甲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追接馄诮环窟__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房屋。
5、甲、乙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向房屋交易部門提出交易申請。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過戶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5%的賠償金。
八、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_________簽訂。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一份,中介公司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8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 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 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系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 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 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 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將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權利退還給買受人,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支付的購房款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 市 區(縣) 路 號 樓 層 室,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樓房共有 單元 層,買受人所購房屋以自然習慣計數處于 單元 層,朝向為 .
第4條、 居住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本樓內其他房屋僅可作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環境的安靜與安全。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 ;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 .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 ,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 ;土地使用證號碼為: ,土地使用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 (商業或住宅)。
第7條、 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同意退房但沒有同意之日起 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條、 相關許可: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施工許可部門: ,施工許可證: 開工證: .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 ,建筑師姓名: ,注冊建筑師號碼: ,總施工單位: ,總監理單位: .第9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 ,房屋銷售許可證: ;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0條、 購買過程:出賣人承諾買受人希望購買的第 樓 戶已經與其他買受人簽訂了買賣合同,致使買受人的購買目的不能實現;如果買受人發現此套住的宅買賣合同晚于本買賣合同簽訂的日期,則視為受到出賣人的歧視,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承擔的違約償責任為:每平方米支付1000元違約金,或者總額不低于10萬元的補償款。
第11條、 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 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 負責驗收;由 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廣告與樣品
第12條、 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 年 月 日刊登在 報第 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13條、 廣告內容:廣告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廣告中關于綠化園林的面積應當與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實際情況與廣告數量誤差超過3%,如果此等誤差顯然不利于買受人,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條、 樣板間:考慮到目前出賣人制作的樣板間是促使買受人購買房屋的重要原因,出賣人承諾在未來向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面積與裝修標準不低于樣板間,對于足以影響質量的瑕疵,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二種方式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1)、 兩倍賠償:出賣人根據質量導致的價格變化,以物品價格與安裝、重作價格的兩倍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且在入住之日起一個月內支付;
。2)、 解除合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樣板間時間: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入住后三年內保存樣板間,并且承諾在拆除樣板間時征得買受人的同意,否則將向買受人支付5萬元賠償金。
第3部分 房屋質量
第16條、 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7條、 建筑施工:出賣人承諾全部建筑材料均符合政府或者專業機構頒布的標準要求,其施工方法亦根據政府相關規范進行,全部材料實驗結果及操作規范均可公開以備買受人的查閱。
第18條、 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條、 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第22條、 住宅壽命:出賣人承諾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壽命不低于70年,在30年內絕對不會產生主體質量問題,其質量足以抵抗八級地震所產生的不良影響;如果不能滿足此等條件,出賣人將以全部房款的兩倍向買受人進行賠償,如果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受到傷害的,按除支付全部醫療救助費用以外,還應當支付50萬元賠償;如果造成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死亡的,則向死者親屬支付300萬元賠償金。
第23條、 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效如下文件:
(1)、 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 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 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 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 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 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 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 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 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 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24條、 文件交付:
(1)、 全部質量文件上述文件應當于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文件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 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5條、 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6條、 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7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此等機構可能并非在國內注冊或登記;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4部分 戶型空間
第28條、 商品房戶型: 室 廳 衛 浴 廁 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房屋層高: 毫米;室內凈高: 毫米;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29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0條、 書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1條、 臥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2條、 衛生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3條、 廚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4條、 陽臺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5條、 過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套內樓梯: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6條、 重要門窗:長度: 寬度: 高度: 下沿距地面: (毫米);
第37條、 貯藏空間: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5部分 房屋面積
第38條、 建筑面積:
(1)、 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 總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 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 平方米……
第39條、 建筑面積變化:
。1)、 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 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 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 ,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 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40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 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 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 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 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41條、 套內建筑面積:
。1)、 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 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 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 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 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 比例減。航环亢螅ㄖ娣e、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包括要求出賣人退還全部房款或面積變化應退的房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個。
第42條、 套內使用面積:
。1)、 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 面積構成:臥室面積: 平方米、書房面積 平方米,客廳面積: 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 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3條、 使用面積變化:
。1)、 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 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 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4條、 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5條、 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6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7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8條、 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9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出賣人得知通知后應當到場;拒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50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1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建筑設備
第52條、 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 ;價格 .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3條、 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到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4條、 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5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5條、 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 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1000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50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3(或18)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7條、 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8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 ;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電氣部分
第59條、 電力供應:出賣人承諾以符合市政要求的民用電標準提供電力供應,并承諾絕對不以施工用電向買受人提供電力供應;所提供的電力負荷 KVA,計費設備為 ,插座位置 ,數量 ,供電平面圖 ,可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通訊設施:線路數量 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1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 ,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2條、 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 型號為: 生產企業: :適用標準: .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 濕度: 暖氣片數量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 及價格 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于 年 月 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第66條、 燃氣品質:燃氣設備: 計量設備: 計費方式及價格: ;燃氣安全裝置為 .第67條、 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9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69條、 施工標準與做法:
。1)、 廳:地面_____,墻面_____,天棚_____,門窗_____,其他_____;
。2)、 房:地面_____,墻面_____,天棚_____,門窗_____,其他_____;
。3)、 廚:地面_____,墻面_____,天棚_____,門窗_____,其他_____;
。4)、 衛:地面_____,墻面_____,天棚_____,門窗_____,其他_____;
。5)、 其他:地面_____,墻面_____,天棚_____,門窗_____,其他_____;
。6)、 前款沒有說明的,由作為本合同附件的《裝修施工圖》確定。
第70條、 裝修材料: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內空氣質量,輻射、照明和噪音強度等指標,使買受人達到安全居注生活的目的。 出賣人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更換后的`材料和設備不再收費,原工期不變。
第71條、 材料價格 :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見作為本合同附件的《主要材料報價單》、作為本合同附件的《輔助材料報價單》,出賣人的人工費見作為本合同附件的《人工費報價單》; 出賣人應在《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中注明材料和設備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廠址、品牌、型號、規格、等級、價格和數量……
第72條、 裝修價款:該房屋工程總價款為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元、人工費_____元、管理費_____元、設計費_____元、垃圾清運費_____元、稅金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元。工程總價款是各分項價款的總和。前款所述的總價款和分項價款是出賣人的預算價格。結算價格超出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結算價格低于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出賣人對材料費、人工費、管理費、設計費、垃圾清運費的報價,不得超過本合同簽訂時該費用的市場平均價格;出賣人在本合同中的報價超過市場平均價格的,按市場平均價格結算;雙方對前款所述的市場平均價格有異議的,可以委托價格評估部門評估,價格評估部門的評估結論,雙方應當接受。
第73條、 瑕疵補救:出賣人提供并已經使用的材料和設備與《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不符的,買受人有權選擇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出賣人應當接受:
。1)、 買受人同意繼續使用的,出賣人免收該材料和設備的費用;
。2)、 買受人不同意繼續使用的,出賣人應當根據《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更換和重做,更換后的材料和設備費減半收取,原工期不變。
。3)、 玻璃幕墻:考慮到玻璃幕墻可能對室內外環境產生不良影響,出賣人承諾未經過買受人同意,不使用玻璃幕墻,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買賣合同,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的,則出賣人按總房價的千分之一每日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74條、 品質保證:出賣人承諾裝修時將向買受人提供材料表與設計圖,如果沒有材料的詳細規格,則雙方認為由買受人將有權選擇最高品質的產品,而計價則由最低計價,例如:雙方如果沒有就門進行約定,則由買受人選擇價值5000元的門,則在最終結算時只能按1000元計價,由出賣人做為對買受人的賠償。
第75條、 裝修變更:買受人變更施工內容的,出賣人應當同意。工期、總價款、《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內容相應變化的,經買受人書面確認后生效。
第76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內環境
第77條、 健康保證:考慮到房屋室內外的各項設備及設施將對買受人的健康產生長久的影響,因此出賣人承諾與本房屋的全部設計條件均依據政府的要求進行設計;如果存有可能導致疾病傳播的設計缺陷;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8條、 日照時間: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9條、 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涉及買受人的安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0條、 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2條、 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3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84條、 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嘗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出賣人與本商品房相連的建筑物中沒有任何飯店餐飲設施、洗浴場所等其他可能聲生油污、躁音等污染的設施,以免使買受人的居住環境受到不良影響。
第85條、 采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小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能夠直接被陽光所照射。
第86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 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7條、 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10年。
第88條、 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 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9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90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91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 社區及設施
第92條、 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 ,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紤]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9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平米房屋指標(下稱“指標”)一套轉讓給乙方,轉讓費人民幣萬元整(元整)。
2、甲方已與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名義交納團購房報名款萬元整(元整),故該報名款和轉讓費共萬元整(元整)由乙方于——____日之前支付到甲方的.帳號________________后,相關的權利屬于乙方。
3、甲方與乙方簽訂此《購房指標轉讓協議》,在乙方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甲乙雙方均認可用甲方名義交納所有購房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支付,乙方是實際出資人與房屋團購指標享有人。
4、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交款手續。
5、爭議的解決方式:
1)雙方友好協商。
2)訴至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6、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甲方退還乙方所付所有費用,賠償乙方損失貳拾萬元整(00元整)
2)乙方違約:乙方所付所有費用歸甲方所有。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8、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0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甲方自愿將柏林第二生活區 號樓 單元 室,賣給乙方( ),為了順利履行協議,約束各自的行為特定以下條款,甲乙雙方認真執行。
一、甲方所賣樓房(乙方所買樓房),地處柏林莊村東,柏林第二生活區 號樓 室,(門),該樓房一廳,建筑面積 平方米,地下室約 平方米,與 室配套,其水電暖及太陽能熱水器等設施完好。
二、該樓房總售價為人民幣 元,大寫: 甲方將樓房鑰匙交給乙方時,乙方將樓款 元,大寫:全部付清。
三、房產證待本村統一辦理時,由甲方或直系親屬無償協助辦理,如甲方或直系親屬不協助辦理房產證及其他過戶法定手續,甲方將按房價的30%向乙方賠償,辦證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乙方若干年后交易或處置該房產,甲方必須無償協助更名,且不參與回購等事宜。
五、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交易的該房產所有權,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反悔,必須向對方支付賠償售房款的雙倍作為違約金。
六、柏林莊村對老宅院所兌換該樓房對股民的一切優惠待遇歸甲方所有,即日起對今后該房產的拆遷補償等事項歸乙方所有。
七、甲方確保協議簽訂前上述房產權歸屬清楚,如若發生于該房產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等,概由甲方全權負責,若發生損害到乙方利益的,甲方須向乙方協商補償。協議生效后,該房產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負。
八、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及中證人簽字后生效,按有關政策及規定協議生效后所售樓房的產權歸乙方所有(使用權、繼承權、買賣權等),與甲方無任何糾紛。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中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賣方)簽字:
乙方(買方)簽字: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中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_________,屬________結構,建筑層數為_________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
本房屋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_________層_________室,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甲方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樓房共有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乙方所購房屋以自然習慣計數處于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朝向為___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__,房屋用途為_________。
第二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乙方有權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乙方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乙方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承擔,產權歸乙方。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返還乙方;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雙倍返還乙方。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三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_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方付款在三十天內退回。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_________,計(幣)_________元整;
2.代收_________,計(幣)_________元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代收稅費合計(幣)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于該商品房屬于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準單位最后核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生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銀行(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計(幣)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計(幣)_________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占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__%,計(幣)_________元。其余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付清。
第八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_________(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_________(權利轉移/轉移占有)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_________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十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胺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乙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甲方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甲方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甲方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甲方承擔。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墻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10._________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乙方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_____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
第十九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后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條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甲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_________[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____公證(指外銷房)]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__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由甲方向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代理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_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購房計劃。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戶____________元,電視天線費每戶____________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合同后,甲方應在10日內預付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后預付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日內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合同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產權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按照《_________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通過_________方式,取得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現已具備規定的預售條件,經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準予上市預售,_________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房屋,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到乙方預購房屋的定金_________元。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預售預購事項,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使用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面積,房屋竣工后以房地產管理部門實測面積為準。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房屋竣工后,第一條載明的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誤差在_________%以內的,不再結算;誤差超過_________%的,超過部分按房屋售價進行結算。
付款方式見附件二,乙方按期將購房價款匯入甲方指定銀行。乙方已支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甲方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乙方。除不可抗力外,甲主未按期將房屋交給乙方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房屋應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契約的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第四條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五條 甲方交付房屋時,應提交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工程質量竣工核驗證書》。
甲方交付的房屋經建筑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不合格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甲方應在契約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并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和利息全部退還乙方(利利息計算同第五條)。甲方交付房屋的裝修、設備未達到本契約附件一規定的裝修、設備標準的,甲方同意按未達到部門的雙倍差價向乙方補償。
第六條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七條 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認可的管理公司代管。
第八條本契約由雙方簽字,在辦理房屋預售預購登記后生效。預售、預購登記于本契約簽訂之日起30日內,由雙方共同到_________局交易管理部門辦理。
第九條 本契約生效后至房屋交用前,乙方不得轉讓所預購的房屋,如有特殊原因需轉讓,須報__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局批準。
第十條 雙方同意房屋交付后30日內共同到預售登記的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第十一條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十二條 本契約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契約未盡事項,在不違反本契約的前提下,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契約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交房地產管理部門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預售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房產平面圖及裝修、設備標準(略)。
二、付款方式(略)。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4
出賣人:成都忠捷臵業有限公司
買受人:徐俐身份證號:
鑒于買、賣雙方已于20x年4月9日簽定《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作如下補充約定。本補充協議與主合同一樣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前述合同與本補充協議有抵觸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第一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五條補充約定如下:
買受人選擇下列第一種付款方式。
一、買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買受人于本補充協議簽訂的同時(即20x年4月16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購房款,本補充協議約定房價總款為1155360元(大寫:壹佰壹拾伍萬伍仟叁佰陸拾零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伍元)。
二、買受人采用銀行按揭貸款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1、買受人于本補充協議簽訂時一次性向出賣人支付按揭購房的首付款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元),余款:佰拾萬仟元,買受人以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2、按揭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須于主合同簽訂后3日內(即20x年4月12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銀行的要求,將辦理按揭手續所需的相關文件交到按揭銀行,用于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銀行等相關單位辦理按揭手續;
2)買受人承諾在簽訂主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據所購房屋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
若買受人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5日內仍未辦理完畢按揭貸款手續的(以與按揭貸款銀行簽署《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合同》為準),則視為買受人違約,此種情況下,出賣人有權在書面告知買受人的情況下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5%的違約金。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
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后剩余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金額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復為準。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金額與買受人申請的金額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買受人在銀行批復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逾期付清,則視為買受人違約,出賣人有權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5%的違約金。
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后剩余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第二條關于房屋交付事項的補充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賣人有權抗辯買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的請求,直至買受人履行了相應的義務:
1)買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的應付款或應承擔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與出賣人辦理完畢房屋面積補差(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之間的誤差)協議的簽訂及房款找補手續之前;
3)按揭付款的買受人未向出賣人提交代辦權屬證書的資料和費用的。
2、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簽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國家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更等)、項目施工片區停水、停電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賣人可據實延期交房而不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3、房屋達到主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時,無論買受人是否接到出賣人發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買受人均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前往辦理房屋交接手續。出賣人對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則按出賣人發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規定的日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
買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點接房并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或逾期未簽署房屋交接清單的,其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雙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為該房屋實際交付時間,房屋的毀損、滅失風險及應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過錯,未能按期交付,應視為出賣人已按時交付,房屋的保修期開始計算,與商品房有關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維修資金、全部稅費及風險即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出賣人領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時,應由買受人本人自行辦理房屋交付手續。若買受人本人確實無法在主合同約
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前辦理房屋交付手續時,可以公證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續,委托代理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
5、房屋交付時,買受人應按成都市有關規定將所購商品房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交由出賣人代收代繳至房產管理部門指定專戶管理銀行,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按時交納上述費用的,買受人應每日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同時出賣人不承擔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責任;
6、買受人承諾按照主合同對房屋用途的約定使用房屋,不做商業、辦公使用或出租給他人做商業、辦公使用;
7、出賣人有權將主合同附件六中約定的裝飾、設備更換為同檔次的裝飾、設備,并不視為違約,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十三條補充約定如下: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的,據實結算房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本數)時,買受人不退房。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面積誤差比3%以內(含本數)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3)面積誤差比=(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100%。
第四條關于附帶花園或露臺的約定:
1、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區劃范圍內,與底層房屋直接毗連的花園或露臺使用權由出賣人統一分割,并授權相應的底層房屋買受人專有使用,非該相應底層房屋買受人自愿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綠地的共有使用權;
2、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所在樓宇附帶有屋頂花園或露臺的,由出賣人統一分割,并授權購買該房屋的買受人專有使用,對出賣人統一分割,非該頂層房屋買受人自愿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的使用權,不得主張任何權益;
3、買受人同意:購買附帶花園或露臺的房屋的買受人必須為公共維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業管理的相關管理規定,并不得改變和損害花園或露臺的隔離方式及其內設臵和相關的公共設施,不得改變花園或露臺用途,不得建造構筑物;
4、上述附帶花園或露臺的大致位臵和形狀、范圍、面積,由出賣人在銷售時展示給享有專有使用權的買受人,但其實際的位臵、形狀、范圍、面積可由出賣人根據修建地點的具體情況加以確定,買受人不得因實際狀況與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異議或者要求出賣人賠償。
第五條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本補充協議項下商品房房屋產權證的,買受人須全力配合辦證事宜并向出賣人出具委托手續,在出賣人向其交付本補充協議項下的商品房時,須向出賣人支付按國家規定應由買受人承擔的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各種稅、費并提交相關全部資料。
出賣人應在商品房所在項目所有物業的房屋產權證辦理完畢之日起2年內協助買受人辦理分戶《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將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交國土管理部門。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在上述期限內向出賣人支付上述費用并提交相關資料,由此導致權證辦理延遲的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買受人同時應賠償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雙方約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補充協議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資料均不對買賣雙方具備約束力,也不作為雙方交房、驗收、退房等事項的標準及條件,其內容僅供參考。
第七條買賣雙方在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無任何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下單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按合同約定的購房總款的15%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買、賣雙方行使合同解除權并導致主合同及本補充協議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5日內買受人應協助出賣人到房管局辦理買賣合同備案登記的撤銷手續,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退還買受人購房款。
第八條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來對待相對人在履行合同時的通知、告知事項,如因重大事項需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的,則應按照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相對人,寄發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成都市市內,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3日視為送達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寄發特快專遞后的第5日視為送達日,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后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在本協議簽訂后,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電話等通信及通訊聯系方式發生變化的,均應以書面方式2日內告知對方。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后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十條出賣人在本補充協議簽訂之前已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預售許可證(或者城市房屋權屬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件及文件,買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規、示范文本和證件所表明的內容,出賣人還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前,向買受人明示了《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并予以了說明,買受人在此承諾遵守該《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約》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十一條出賣人已對《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及本協議中所有作黑體字標識的條款對買受人進行了充分說明,并對其他條款根據買受人的重述進行了說明,買受人在此承諾無異議。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買受人: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5
商品房認購協議是在開發商與購房者簽訂正式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前針對房屋認購事宜而簽訂的一份協議。一般情況下,《商品房預售合同》被房管局監證后,認購協議失效。我們認為認購協議只是一個“定金協議”。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所收費用應當抵作房價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購房者在給付定金的時候,有義務對即將簽訂的主合同內容進行清楚明白的了解,而不能簡單地給付定金后,義以合同內容達不成一致要求返還;同樣,法律也給發展商設定了這樣一個義務,即當發展商在收受定金的時候,有義務把即將簽訂的主合同內容清楚明白的告知購房者,而不能簡單地收受定金后,又以購房者拒絕訂立自己單方面擬定的主合同從而拒絕返還定金。一般來說,如果在購房者給付定金的時候,雙方并未就合同主要內容達成一致,事后雙方又不能就合同主要內容達成協議的話,則購房定金通常都應予以返還。
商品房買賣認購合同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則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就恋厥褂脵喑鲎尯贤枴俊就恋厥褂脵鄤潛芘鷾饰募枴俊緞潛芡恋厥褂脵噢D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區______幢層_________號房,產權面積暫定為㎡(實際面積以驗收前房管局實測面積為準)。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商業】【住宅】。
第三條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方式結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元/平方米,總金額(¥)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寫:元)。出賣人與買受人必須按照以下方式付款:
(1)、買受人認購簽訂合同后三天內交總房價的30%;
。2)、買受人主體結頂交納總房價的50%;
。3)、買受人竣工驗收后交納總房價的10%;
(4)、買受人剩余的10%房款在出賣人辦理產權登記時一并結清;
(5)、買受人交定金報名后不認購的,出賣人在5天內退回報名押金(不計利息);
第四條
簽訂合同后,三天內不交購房款的,出賣人收取購房者的滯納金(十五天內月息5分),超過十五天的視購房者自動放棄,合同作廢,定金由公司沒收;
第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溫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產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為認購合同,在辦理產權登記前需簽訂最終購房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______份。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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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于 簽于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6
發展商(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與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了購買位于
商品房的《中山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號: ),合同約定建筑面積: M2,購房總價: 元,已于 年月日在中山市房地產交易登記管理所(下稱交易所)辦理了合同登記備案手續,F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終止該合同,并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簽訂的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正式終止。
2、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終止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手續費由 方承擔。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由交易所留底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 篇17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 方: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 (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__市_________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__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____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__佰___拾__萬__仟___佰___拾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一) 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銀行貸款
1、 乙方應在簽訂《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 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 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 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 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 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 其它:
第八條 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 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 有關爭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說明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
丙 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