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與財產協議書(精選3篇)
贍養與財產協議書 篇1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父親:_________________、母親:_________________)
關系人:_________________
上列當事人為贍養老人和財產繼承一事,依照國家法律和政策,本著互諒、互讓、團結友愛精神,從實際情況和需要出發,經共同協商一致,并征得關系人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一、父母的醫療費(單位報銷的費用除外)剩余部分由五位子女共同承擔,各自承擔醫療費用的20%。
二、因父母病重,如父母去世,父母的喪葬費(由單位付給的)除安葬老人,包括火化、墓地及出殯當日的早餐,其他費用各自承擔,還需償還五位子女為老人墊付的現金。剩余部分作為另一位老人以后的住院費用支出。
三、在父母病重或臥床不起時,五位子女需輪流護理,如子女因事或工作需要不能護理老人時,應按當時的市場價格拿出護理費用。
四、如果其中一位老人逝世,另一位老人應由五位子女贍養,老人的工資作為自已的日常生活費用,住院費由五位子女共同承擔。
五、在關系人及協議人達成協議后,如出現協議前協議人所欠的任何債務,協議人應不予償還。
六、在處理兩位老人遺留下的房產、錢、物時,其房產的價格需按照當時的市場價格出售(其中的任何一位子女購買此房,都不能低于市場價格)最后老人的全部財產均由五位子女平均分配。
此協議之前的任何遺囑作廢,協議之后的遺囑無效,以此協議為準,一方老人過世,另一方老人在立遺囑時,五位子女必須全部到場,缺一不可,否則無效。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父親:_________________
母親:_________________
關系人:_________________子女: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贍養與財產協議書 篇2
贈與人:
簽訂地點:
受贈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第一條贈與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和價值一、名稱:二、數量:三、質量:四、價值:贈與的財產屬不動產的,該不動產所處的詳細位置及狀況:第二條贈與目的:
第三條本贈與合同(是/否)是附義務的贈與合同。
所附義務是:
第四條贈與物(是/否)有瑕疵。
瑕疵是指贈與物的
第五條贈與財產的交付時間、地點及方式: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生效。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以下無正文,為贈與合同簽署頁]
贈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郵政編碼:
受贈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郵政編碼:
贍養與財產協議書 篇3
婚內財產協議
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證號、籍貫、職業、住址、聯系電話等
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證號、籍貫、職業、住址、聯系電話等
甲乙(夫妻)雙方經過平等協商,特對雙方各自財產歸屬做出約定:
第一條 雙方于年月日登記結婚,婚前及婚后各自名下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有形資產等)永久歸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后)財產:(財產清單)。
(2)女方婚前(后)財產:(財產清單)。
第二條 各自名下財產因增值、轉讓等產生的利益亦歸各自所有,與對方無關。
第三條 雙方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及獨立承擔,與對方無涉。
第四條 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以及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屬個人特有財產,為該方自己所有。
第五條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第六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鐘正正律師,執業機構:山東君雅律師事務所,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