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材料購買合同書(通用3篇)
砂石材料購買合同書 篇1
買方: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購買下表所列物資(材料),為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便共遵守。
一、物資名稱、規(guī)格、型號、計量單位、單價和質量標準。
注:乙方所供河沙、河石為固定價格(如上表),單價已包括了材料費、運輸費(不含稅),實際結算數量以(經甲方驗收人員驗收合格)甲方驗收人員在收貨單簽字的實際數量為準。
二、物質材料交貨期限及進度交貨期限:自甲方施工單位施工起至甲方單位俊工止。
交貨進度:在無自然災害,無政治問題的情況下,乙方交貨進度必須趕上甲方單位的施工進度(否則甲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驗收和計量方法
1.乙方把材料運到甲方指定的料場后由甲方負責,且甲方要派指定人員和乙主人員共同量方計量(如乙方所運材料的過程中少方量問題,甲方可當場扣除方量),包括之前車數都以此為結算依據。
2.驗收合格,由甲方收料人員開據有效的結算聯收料單(一車一單),給乙方作為結算憑據。
四、結算與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應每月對帳(對票)一次。
2.本項目沙石料總計______萬,預付______萬,余款再分兩次付款,第一次支付材料款為整棟房主體封頂付總已購買材料款的______%,扣除已付款項;第二次為整棟樓房竣工驗收后,兩個月內一次付清。
五、其它事項:
1.在雙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不供應材料,甲方有權清理出場,甲方有權不付材料款并追加相應法律責任。
2.在乙方沒有違約的情況下,甲方更換供應商,甲方必須一次性付清乙方所供材料款的全部材料款。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合同條款執(zhí)行完畢,合同自動失效。
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執(zhí)行本合同有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zhí)壹份,乙方執(zhí)壹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甲方聯系人:____________乙方聯系人: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砂石材料購買合同書 篇2
賣方(甲方): 簽訂地點:
買方(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買賣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規(guī),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以下商品購銷合同:
第一條 品種、數量、價款
產 品 名 稱產 地規(guī)格單 價
(元/斤)數量/噸金額/元
合計:
第二條 質量標準、用途: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和回收及費用負擔:
第四條 損耗標準和計算方法:
第五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六條 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負擔:
第七條 檢收方法、時間、地點:
第八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賣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買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章或簽字):
委托代理人:
(簽字):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砂石材料購買合同書 篇3
需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供、需雙方為實現合同目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沈陽神洲天潤置業(yè)有限公司事宜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量、價格(見下表)
第二條、技術標準及質量要求
供方按國家質量標準及供方提供的產品樣品及檢驗報告指標參數生產制造供應給需方,產品免費承保 年。供方保證按質、按量、按時交貨。
第三條、商品包裝標準
有國家技術規(guī)定的,按國家技術規(guī)定執(zhí)行;無國家技術規(guī)定的,由買賣雙方商定。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時間、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
1、交貨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交貨地點: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運輸方式及費用: 第五條、驗收標準及方法:貨到工地后,需方按現行國家驗收標準及雙方認定型號規(guī)格及樣品為準。供方須向需方提供產品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第六條、對質量提出異議期限
需方對供方產品如有疑問及異議,在15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并負責對貨物進行保管。在此期間內,需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貨款。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須在 天內派人員到現場處理。否則,即視為接受需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定后,需方支付供方合同貨款總額的 %作為合同訂金。供方發(fā)齊貨到需方工地經需方驗收合格后,需方再支付到合同貨款總額的 %,余下合同貨款總額的 %作為質量保證金,待需方使用滿壹周年后無任何質量問題后,于7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供方所交的產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量、質量等不符合同規(guī)定的,應無償包退、包換、包修;并承擔因退貨、換貨或維修所產生的實際費用。否則,按違約處理。
2、供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導致貨物刮花、破損的,供方應當負責賠償。
3、供方逾期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承擔需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4、產品錯發(fā)到貨地點的,供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外,還應承擔需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未經需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承擔由此增加的一切費用。
5、由于需方原因,如沒落實產品規(guī)格型號、數量等而使供方交貨期延遲的,責任由需方承擔。
6、如供方未能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交貨(不可抗力除外),從規(guī)定交貨期限起每延遲壹天按合同總價的 %對延期交貨向需方支付違約金;并有權單方面取消合同和保留進一步追究其由此造成需方間接損失的權利。另外,對于因供方遲交貨而導致需方增加繳納有關稅費或其它費用,則此等增加之費用須由供方承擔。
第九條、不可抗力
是指嚴重的自然災害和災難(如臺風、洪水、地震、火災和爆炸等)戰(zhàn)爭(不論是否宣戰(zhàn))叛亂、動亂等等。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響合同義務的執(zhí)行時,則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的期限相當于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時間;但是不能因為不可抗力的延遲而調整合同價格。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按國家法律程序解決。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生效履行期間內,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