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裝飾裝潢設計合同(精選3篇)
室內裝飾裝潢設計合同 篇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方”)
受托人:______,注冊辦事處位于_____(以下簡稱“設計方”)
鑒于業方請設計方就“__________假日酒店”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提供室內裝潢設計服務,而設計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條款與條件,擔任本項目所委托之設計方。
業方及設計方茲就本項目之室內裝潢設計服務,同意訂定下列條款以資遵循:
1.委托及工作內容
1.1業方委任設計方擔任本項目之專任室內裝潢設計方,并指定本項目主設計師由設計方的__________先生擔任(...),設計方同意接受此項委任。
1.2合同工作內容將限定以下范圍內之室內裝潢設計:
1.2.1酒店區域(指除酒店內的廚房、機房等專業封閉場所外的所有客用區域,如餐飲場所、客房、健康中心、俱樂部,公共區域中的大堂、門庭、樓梯、浮廊通道、消防樓梯間、后臺等整體酒店區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場所)
地下層2
地下停車庫客用區域、電梯間、相應走廊及消防樓梯間。
地下層1
-男女員工更衣室
-員工餐廳
-員工通道及相應電梯間、樓梯間。
地下層1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男女更衣室
-健身房
-室內游泳池
-美容院
-康樂中心
首層
大堂門庭、過道、消防門及通道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臺
-大堂休息廳
-賓客電梯廳及內裝
-前臺辦公室
-一組男女衛生間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層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全日營業餐廳(西餐廳、咖啡吧)
-主題餐廳
-一組男女衛生間
-客用樓梯及浮廊
第3層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商務中心
-宴會前廳
-宴會廳
-___間會議室
-設有____個貴賓的中式餐館
-行政休閑廳
-_____組男女衛生間
第4層
-賓客電梯廳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間(其中包括所有豪華標準間、套房)
-行政辦公室
-一組男女衛生間
第5至9層
-賓客電梯及通道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間(其中包括豪華標準間、套房、行政樓層、總統套房)
-9層上達10層城市俱樂部的客用樓梯間、樓梯及浮廊
第10層
-賓客電梯及通道
-城市俱樂部及水療中心
-一組男女衛生間
﹡﹡本項目中的酒店服務式公寓區域
﹡﹡本項目中的國際女裝中心商場區域
﹡﹡本項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項目中的外圍景觀設計
1.3設計方就前述工作位置進行之工作應盡量與業方之項目協調員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計劃亦需要完全配合業方之規劃時程、設計整合及施工順序。
2.服務范圍
2.1設計方的服務分為四(4)個階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頁第3.0條中之說明。
2.2設計方之服務范圍需要包括設計、平面配置及空間分隔規劃、色系及配色計劃、材料及內裝之規格與范圍、家具及陳設之遴選,以及與業方委任之項目協調員極其它顧問之間的協調與咨詢。
2.3設計方之服務范圍需要包括與業方或其委任之顧問的咨詢與協商,以獲取致一經過整合之設計方案。
2.4設計方之服務范圍需包括參加由業方或其委托之項目協調員及其它顧問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會議(請參照本案第5.13、6.9、8.1及8.1條款)。
2.5對與本案標有(*)的區域,設計方的服務范圍需包括色系與配色計劃、材料及內裝之規格與規范、家具及陳設之遴選,以及與業方委任之其它顧問之間的協調,但不包括任何細部設計和繪制圖說。該細部設計和繪制圖說應由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或其委任之顧問提供。
2.6對本案標有的區域,設計方的服務范圍將只限于為獲致一整合之設計方案的咨詢服務。
3.內裝設計
業方本著對設計方的完全信任,同時在對設計方的設計成果給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設計方擔當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內裝修整體設計。設計方承諾明了業方的建設杭州西湖畔高標準的,富有特色,環境高雅的五星級酒店的整體意圖及要求,對業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項目進行內部裝修整體設計。在具體的設計過程之中,設計方應本著節省項目業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則,在不影響設計效果的前提下盡量降低投入的裝修成本。同時在物料的選擇,施工工藝的運用上都應盡量考慮其經濟效益并保持設計的獨特性、可操作性和經濟性,以減少本項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經營成本壓力。
3.1第一階段:空間設計與家具陳設配置
3.1.1與業方舉行前置作業會議或討論會,確認并建立所有設計與功能之需求內容、設計程序、進度時程及發展各樓層之平面配置大樣。
3.1.2與業方及其項目協調員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顧問分別協商以建立內裝之設計范圍及內容。
3.1.3針對上述第1.2條中指定之所有區域的概要平面設計的發展整合建筑師之設計理念、業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薦。
3.1.4設計方依據第1.2條約定,與提送所有區域之概要平面設計予業方后,視為本設計合同第一階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樣應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間規劃,包括地面標高、天棚凈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斷位置等。
3.2第二階段:理念
3.2.1第二階段需于設計方對設計進度的確認后開始。第二階段也可在業方的指示之下開始。于此階段,設計方需發展色系及配色系統之規劃和家具之遴選、地面墻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圖、立面圖和透視圖之描繪(請參照8.1條款)以便清理室內裝潢的基本理念。
3.2.2設計方需送交一份執行內裝設計所需包含內部家飾、松動家具、地毯、裝飾燈具、墻紙、藝術品等的估計費用。固定式之內裝,其估計費用應由業方的建筑師或經業方任命的估算師決定。設計方需協助提供估算師所有估算費用所需之裝修配置計劃以及建議單價。
3.2.3設計方于提交業方本階段所需完成之設計圖說、裝修材料及內部家飾、松動家具、地毯、裝飾燈具、墻紙、藝術品等的估計費用后,視為本設計合同第二階段完成。
本階段設計方提交的成果應充分考慮到結構、水、電、暖通、照明、音響等其它專業的需求,并按4.0條款給出意見。
.家俱配置圖。
陳述所有固定裝置、家俱圖樣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裝飾擬定規格表標明編號,以便查閱材料規范說明。
.建筑資料圖
陳述關鍵性地點構形,如間隔墻位置,標明尺寸等資料以供建筑師使用。
.天花圖
陳述所有有關天花資料如物料、造型、飾面、顏色、燈具鋪設、燈具之選擇、機械資料,以供特聘之專業顧問,如燈光設計人員,綜合于其設計內。
.配電圖
陳述有關電器/設備所需之機電插座位置、機械設備構形及位置,如地臺電制、墻身風冷系統、出回風隔柵等。
.地坪飾面圖
陳述所需地坪飾面、顏色、材料規格、地臺高差、新地坪標高。所有項目將配合材料規格編號。
3.3第三階段:施工圖說與施工規范
3.3.1第三階段需于設計方對設計進度的確認后開始。第三階段亦可在業方的指示之下開始。于次階段,業方、其內裝協調員或其委任的其他顧問應已提供所有設計方認為必需的數據、圖說等,使設計方能夠著手進行最后細部設計、繪制圖說和施工規范的準備工作。
3.3.2設計方需將用于第1.2條之區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飾,制作成圖表及詳細清單,并需列明合格供貨商之材料。本項圖表或可提供為未來采購和安裝之基本數據,其方式如后述:
圖說清冊及詳細目錄。
圖表詳列家飾、松動家具、地毯、裝飾燈具、墻紙、藝術品等。
在需要時,為不同裝修材料和裝修方式提供顏色樣式和材質樣品。
施工圖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室內立面圖
陳述墻身高度、飾面、保安系統位置、機電資料及固定裝置項目、藝術擺設位置資料、配合材料規格及施工規范、標明編號。
施工大樣圖
陳述所有固定位置詳細資料及配置。
客房樣品規格
包括有關飾面、規格說明、圖樣、家具詳圖、數量、相片、物料樣板資料。
公共區域樣品規格
包括有關飾面、窗簾、地毯、藝術品擺設之規格說明。
設計方無需為電力、機械系統設計出工程圖紙,但需提供圖紙顯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統回路設計圖,并注明水、電、空調等動力需要量及正確位置并配合專業設計師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議。
3.3.3設計方應在業方進行邀請承包商投標或對內裝設計工作報價的過程上,協助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惟所有承包商之選定均屬業方的權責,設計方對承包商之任何舉措、疏忽或不履約的行為不負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3.3.4設計方應在業方進行審批承包商標單或報價的過程上,協助業方、其項目協調員或其估算師,以確認投標者之投標案均符合設計之設計圖與規范的要求及選定之材料。任何與設計圖說、規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級材料,均需經設計方審驗同意。
3.4第四階段:協調與檢驗
3.4.1設計方需定期視察施工場所,并需與業方、其建筑師或項目管理單位要求時到場,惟本項要求需于合理的時間內提前通知設計方。業方于提出要求后,設計方應在合理時間和間隔下依工作的進展。關切業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執行,以確保所有室內裝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圖說、規范與設計之理念進行。
3.4.2設計方需在業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條提供一名全職的工地協調員(以下稱為“工地協調員”)在施工現場對關于室內裝修之工作進行檢驗,聯系并與業方、其項目協調員或其它顧問、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進行協調。工地內裝協調員應逐日核對數據并提供此數據予任何需要單位,以利室內裝修施工與安裝作業進行。
3.4.3工地內部協調員應遵照設計方的指揮并使用設計方之技術協助以利協調與檢驗工作的順利進行。
3.4.4工地內裝協調員需有必要只授權和責任,以能代表業方接受或拒絕任何室內裝修工作之成品以維持室內裝修工作成果能達到合理的標準與品質。
3.4.5工地內裝協調員應在設計方的指揮下針對第1.2條中詳述之所有服務區域編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議清單。
3.4.6假使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自行雇傭工地內裝協調員,其內裝協調員應接受來自設計方的指揮,惟本項工地內裝協調員的所有薪水、紅利和費用均由業方負責。
3.4.7設計方(在工地內裝協調員之協助下)針對1.2條款中詳述之所有服務區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議清單。視為本設計合同第四階段的完成。
4.除外之合同服務項目
前述條款所述之設計方工作范圍與責任并不包括合同沒有具體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圍及責任。所有未提及之項目均應適用本條款并認定為合同外之工作范圍。有關該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項:
4.1本項目中除了第1.2條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區域外,屬業方的建筑師極其它顧問之專業及責任范圍的所有區域。
4.2本項目中除了第1.2條所提的所有工作區域外,所有與室內裝修工作無關的建筑或其它專業工作項目,惟任何影響到客房結構、戶型設計及組合調整與設計方專業范圍有關的工作,設計方應針對裝飾設計及酒店運作的需要及時提出相應的書面調整要求,以便建筑設計師進行相關的調整。
4.3所有照明、電器或機械項目和其它同類項目安裝圖或配線圖或設計圖等。惟任何與設計方專業范圍有關的工作,設計方仍會依業方的要求給予書面的建議。
4.4空調系統設備的設計。但所有空調出風口及回風口等設施之整合應依照業方顧問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圍內。
4.5非裝飾設計的施工圖說或計算數量,或場地鋼筋混凝土、一般性結構工作、給排水配管、照明與所有機械的服務。
4.6廚房和洗衣房設備的設計和規范。
4.7研究調查業方整體項目預算之可行性。
4.8因遵照當地法令之規定而需與地方當局協調,而致需配合修改設計,或任何為配合取得執照或認可等之申辦所需用之特別圖說。
4.9任何為與前述合同條款規定之服務區域毫無關聯區域所需之設計及咨詢工作。
4.10投標和合同文件的準備。然而,設計方需提供業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圍內之詳細設計圖說和規范,以為據以包含在其投標/合同襠中。價目及數量表,招標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屬設計方的責任。
4.11制服、圖案及標志和專業照明設計以及藝術品之咨詢及采購。然而。設計方應以書面的形式就制服、圖案及標志和專業照明設計以及藝術品之咨詢和采購闡述與設計意圖及主題相關的意見,并予業方委任之專家密切配合以適切反映專業顧問的設計理念于設計之中,最終獲致一整合之設計成果。
4.12施工/制造圖或竣工圖均由業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設計工作之執行
為避免雙方于設計工作之進行過程中對本案的服務范圍有任何疑義,以下條款規范雙方之功能及其責任與義務。
5.1設計方需提供如第3.0條之第一至四階段所規定之設計圖說與進度表和服務。
5.2所有計劃方案、草圖、報告與規范應以中、英文對照制作,以方便業方人員理解設計方的全部設計意圖,且可在任何工作地點為之,惟設計方必須時時配合與業方或其項目管理單位之核定時程與進度表提送。
5.3所有內裝設計圖說、家具和照明設施之設計與圖說,均屬設計方的著作,在合同雙方履行本合同后,業方享有設計方提供給業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圖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同時業方承諾在未經設計方的同意下,業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圍以外之用途,除非是業方用于本項目內的替換、對外宣傳推廣或擴充方面。
5.4設計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樣品外,不得對任何人、團體和公司發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貨物、代表業方接受任何的投標,或提供其它服務。
5.5所有施工場所及其它所有的會議記錄均由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或建筑師制作。所有會議記錄均需發送給設計方。除非因為修改而變更,否則此記錄均視為在會議中正式確認的決定。
5.6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或建筑師需提供所有懸掛框架、托座、掛鉤或其它設備之圖說及規范,以為設計方就其木造或裝潢固定物之設計整合人建物主結構,例如梁柱、樓地板、墻壁和樓梯間。
5.7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甚或建筑師在設計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圖說的計算機磁盤。設計方為第一階段提供的圖說將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階段的圖說將視各區域的情況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將由設計方指定。
5.8于業方自付的成本和費用下,業方需指示其建筑師派用所有必要的繪圖員和繪圖辦公室之設備以能將設計方的圖說匯入業方的建筑圖上,設計方亦需自行提供為達成服務范圍所需之繪圖設備和所有耗材及紙張之一切費用。
5.9業方需應設計方的請求,供給設計方所有關于設計需求上所必需的書面數據,讓設計方創造一個整合的內裝設計。
5.10設計方可應業方的請求,提出藝術師/技工或專家,以執行特殊內裝或工程,例如馬賽克、雕塑、壁畫、雕刻的玻璃和繪畫等。本項藝術師/技工或專家等的聘用需為業方認可,且其一切費用或津貼需由業方另行商議后由業方支付。
5.11設計方需在下列項目中作出建議并協助業方選擇:
燈具開關、插座和電話接點。
裝飾的門把和五金配件。
衛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條中規定的區域。
5.12為避免產生爭議,在第3.0條中規定的階段設計工作,或可在任何次序或以反向順序或同時進行,但設計方相關服務費的支付方式將不受應依原時間順序完成各階段之付款的限制。
5.13若業方有所指示,且在獲付按6.9條規定可征收的每日視察費用及按第8.1和8.1規定的“需補還開支”的前提下,設計方可在前述任何階段定期到業方/顧問的辦公室或項目施工地進行海外探訪,出席任何協調或檢驗會議。
6.費用
6.1本合同之設計工作的協議服務費為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其中包括設計方在工作期間為本項目的原因所花費的通訊費、郵遞費、光盤制作、出圖費用、印刷費用、文具用品等相關的所有雜費。但未包含設計方因本項目所發生的出差時的人員交通、食宿等需補還開支由條款8.0單獨規定。除此之外業方不再承擔其它費用。
(以下稱之為“協議費用”)需依下列方式支付:
一筆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或相等于協議費用的百分之十(____%)的款項,應在簽訂本合同時,或業方或其項目協調員以書面指示設計方動工時立即支付。
第一階段-(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二階段-(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三階段-(___%)____________美元
第四階段-(____%)____________美元
6.2若業方于設計方已經開始的任一階段或任幾階段的工作期間,要求依以下第12.0條終止本案,業方需為已開展工作的任一或任幾階段支付全額費用予設計方,即使該階段或該等階段的工作尚未完成。
6.3為免產生爭議,縱使業方并未要求或不需要設計方至工地做檢驗及協調之工作,但是業方仍應支付設計方所有第四階段和所有本條款前列各項所約定的費用。
6.4為免產生爭議,完成一個階段或幾個階段之計價款的支付將可不受原依時間順序完成各階段之付款限制。所有到期之應付款項應自設計方寄發請款憑證寄達業方之日起日內支付。
6.5所有協議費用應為給付設計方的凈費用,且必須是已扣除所有當地必要的所得稅、附加費、代扣繳所得稅、罰款、規費或其它捐稅或因其他原因的扣減。若有類似前述之稅賦或扣減的情況,業方需自行與稅務機關協商辦理,并仍需支付設計方有關上述之協議費用。
6.6自請款憑證寄達業方之日起,超過天仍未支付者,將以每月%的利率核算利息。若超過天未支付者,設計方可保留暫停工作的權利。
6.7業方同意設計方于一個階段或幾個階段設計同時進行的方式下,可依各階段完成之進程開立請款憑證予業方請示付款。設計方在開立各階段請款憑證予業方前,可不受其它階段設計的完成與否所限制。
6.8業方同意設計方費用的協議費用自本合同日期或業方其項目協調員指示動工的信件日期起,含蓋(3)年的時間。若項目有所延誤或超過工期,業方應在三年期滿后付清協議費用予設計方。對于設計方在項目中的繼續參與,業方將按第9.3條中規定適用的時薪或雙方可協議的總額款項,支付設計方項目超時服務的費用。
6.9除了協議費用以外,業方應就設計方在辦公室以外所花的時間支付每日計算的出差費用。該費用將從設計方離開辦公室之日期和時間開始到回返辦公室的日期和時間為止,以每日計算。適用收費率如下,計算方法按8.1條款規定的內容執行:
總設計師每日美元
項目設計師每日美元
業方同意上述每日出差費用的請款憑證應在每個歷月底開立。
7.全職工地內裝監理員(一或多位)(如適用)
7.1業方可要求設計方聘雇一位或多位工地內裝協調員。在此一狀況下,業方同意對設計方除了上述協議費用之外,每月另行支付聘雇一位或多位協調員的工地內裝協調員費用,另加該總費用的(%)之管理費。本項費用需預先支付且不含中國當地的所得稅、附加費、代扣繳所得稅、罰款、規費或其它稅捐或因其它原因的扣減。若有類似前述之稅賦或扣減的情況,業方需自行與稅務機關協商辦理,該期間業方仍需支付設計方有關工地協調之協調員的費用另加(%)之管理費(不含前述一切扣減)。
7.2設計方應于每月計價時開立工地內裝協調員服務費用的請款憑證予業方,業方需于接獲該請款憑證天內,支付該筆費用(不含一切扣減)。工地內裝協調員于完整的提供一整月之服務后,業方需按1/12之比例提拔工地內裝協調員獎金。獎金必須于服務期滿個月后的當月底支付,或在工地內裝協調員的服務終止付清,以先發者為原則。本項獎金不含前述之一切扣減。
7.3于業方指示聘用工地內裝協調員后,設計方應即指派一名工地內裝協調員擔任前述第3.4.2、3.4.3、3.4.4條之職責,并提供所有的技術支持、繪圖設備及文具用品。而業方必須自費負責之項目如下:
一間具空調的辦公室;
辦公室家具、打字機或個人計算機及打印機;
電話、傳真機以及復印機設備;
文秘服務;
事務雜費;
當地交通費;
經濟艙機票;
三星級飯店或租賃之居所。業方應負責所有租房及水電設施之押金及居所租金;
醫療或醫護之費用;
個人及意外保險。
為免產生爭議,設計方應與土地內裝協調員約定,每完成四(4)個月之工地內裝協調工作可返家探親一(1)星期,業方變認同此條件。本項返家探親假期可以累積或按比例計算。
8.需補還開支
8.1設計方根據本項目的需要,計劃在未來的工作中由主設計師、項目設計師分別到現場視察指導九次,設計方應就以下招致或將招致的開支獲得業方的補還。業方承諾按未來實際發生的次數及合同條款規定的費用標準范圍結算,設計方承諾為減少業方的開支及節省時間,在此范圍內盡量通過其他的方式如互聯網、傳真、電話進行溝通,減少出差的次數。
來往飛機票
設計方委任的總設計師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共九次計:__________美元
項目設計師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共九次計:__________美元
在設計方或其職員在代表業方出差時的五星級或四星級酒店住宿、膳食及當地交通費。
設計方委任的總設計師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每天__________天/次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項目設計師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每天__________天/次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現場視察費
設計方委任的總設計師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每天每次__________天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項目設計師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每天每次__________天共__________次計:__________美元
透視圖費用。
本項目共需透視效果圖__________張,每張按__________美元計價。計:_________
計劃本項目設計費以外的需補還開支費用總計為_________。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本項費用至裝修完成并得到業方認可時,控制在總計為$__________范圍內。
8.2如設計方同時為處理其他業務而出差,以上差旅和生活費用將按比例分配。
9.設計方額外的服務
9.1業方要求增加本案外之設計服務,或要求對第1.2條以外之其它地區提供設計服務,業方必須依本案第6.0條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額外服務的一切費用。由于本項目的特殊性,其中的酒店服務式公寓、國際女裝中心商場、建筑物外立面設計要與設計方的室內設計風格、主題保持一致。設計方承諾在以上區域免費向業方及業方聘請的其它顧問提供指導,提出建議,提供咨詢服務。設計方有關本項目的所有設計、圖說、文檔、材料、設計規范、材料樣品及其它設計作品可以作為業主方在本項目其他區域的范本使用。
9.2項目設計及圖說一經業方核定后,業方若要求設計方修改設計、內容、范圍、圖說、樣品、細部或其它與本案有關之工作等,業方需按本案第9.3條時薪之計費方式,再依本案第6.0條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額外服務的一切費用。本項費用于計價時,設計方需提送詳細工時報表以為對本項目執行服務的左證。業方若不同意以時薪之方式計費,雙方需另行協議以固定總價之方式辦理。
9.3第9.2條所述之時薪計費需遵照下列不同職級人員之單價.設計方需另提送祥細工時報表以為對本項目執行服務的左證。
9.3.1總設計師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9.3.2項目設計師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9.3.3助理設計師/繪圖組長/資深管理職員每小時_________美元
9.3.4繪圖員/一般職員每小時_____美元
10.文檔所有權及著作權
10.1所有設計、圖說、文檔、材料、設計規范、材料樣品及其它設計作品之著作權,屬設計方所有(以下簡稱“著作權材料”)。所有未經設計方同意而擅自在本項目以外使用著作權材料,均視為未經授權而侵犯設計方之著作權。業方在本項目范圍內享有著作權材料的所有權,可以用于指導施工、對外宣傳、出版相關的宣傳品、刊物。除非事先獲得設計方之書面同意且符合雙方可達致之條件,業方不得擅自將本著作權材料用于其它項目。
11.歸功及刊物
11.1在適合可行的情況下,為本項目所準備的相關規格書目、繪圖表及施工地標志上,應適當地并入“.+”字樣的歸功詞。
11.2所有公開發布將列明.+為項目的室內設計顧問。
11.3設計方有權發表其與本項目相關的作品。
12.終止合同及部分服務
12.1業方可予設計方__________天的書面通知以終止本合同。__________天書面通知期滿后,本合同將被終止而不影響業方繼續支付以下費用的義務:
所有應付而尚未支付于設計方之款項。
所有已完成且應付之各階段的設計服務費用。
所有對正在進行中的各階段或多個階段應付的費用。為免產生爭議,進行中的各階段或多個階段應付的費用將如同已完成該階段或該等階段而應付的費用。
本合同規定應付的協議費用余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的損害賠償金。由于設計方的原因引起的業方終止本合同,本條不適用。
所有應償還及實付費用和支出。
12.2如因業方的下述各項情況,設計方可在予以業方__________天的書面通知后終止本案:
業方表現出有意放棄此項目。
業方無法或拒絕或疏于支付到期之費用給設計方。
業方在司法審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產管理的狀況下。
業方不履行本案服務范圍需配合設計方的義務或干擾設計方的工作。
12.3依以上第12.2條終止本案后,業方必有以第12.1、及條規定之細項支付費用于設計方。
13.轉讓條款
13.1業方及設計方之任一方如未經其另一方書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轉讓本案予第三方。
14.合同之變更或修正
14.1本案內之所有規定對雙方均具約束力。除非以書面之方式并經雙方簽認,否則,任何對本案之條款及條件的變更或修正均屬無效。
15.合同解釋與仲裁
15.1于合同執行間,所有發生于業方和設計方間對合同內任何事務之爭議或差異,則應提交單一仲裁人處理,惟若雙方無法就單一仲裁人之選定取得共識,則應提交三名仲裁人決定,其中雙方可各選定一名仲裁人并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舉第三名獨立之仲裁人。
15.2本合同之解釋及裁定均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或事項擁有審判權。
16.本合同一式四份,設計方、業方各持兩份。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即時生效。
茲雙方在見證下簽署本合同:
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室內裝飾裝潢設計合同 篇2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具體情況,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內容:房屋間數_____室_____廳;總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
1.3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
1.5開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總日歷工期(包括法定節假日):_______日
第2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2.1合同價款
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2.2合同價款采用方式
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采用第____種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
固定價格加_____%包干風險系數計算。
包干風險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預付款
合同生效后,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____%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預付款扣回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款支付金額和時間:____________
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3條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紙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提供:
(1)發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第4條發包人工作
4.1指派________為發包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對工程質量、進度、材料進場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4.2裝飾裝修工程開工前,負責向物業或者房屋管理機構辦理申報登記,并應當與物業管理單位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主動接受監督管理。
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水、電、暖氣、煤氣管道),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負責協調與周圍的鄰里關系。
4.4負責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
對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
4.5開工前應確認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并向承包人進行現場交底。
4.6負責裝飾裝修所產生垃圾的處理工作,如無能力處理也可委托承包人處理,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5條承包人工作
5.1指派_______為承包人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
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5.2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及質量標準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
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
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5.3嚴格遵守規定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降低施工噪音,減少環境污染。
處理好由于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系。
5.4未經發包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準,施工中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5.5工程竣工未移交發包人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5.6保證裝飾裝修現場的整潔,竣工前做好衛生清掃和處理工作。
第6條材料供應
6.1裝飾裝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
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
6.2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6.3凡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應按照設計、規范和樣品要求采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
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負責。
第7條安全生產和防火
7.1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7.2發包人提供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規定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發包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7.3承包人進行裝飾裝修活動,要嚴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7.4由于承包人在裝飾裝修設計和施工過程中違反消防法及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8條工程質量及驗收
8.1雙方約定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_______標準(可選擇優良或合格)。
8.2優良工程等級增加的經濟支出
8.3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及國家制定的現行裝飾裝修施工及驗收規范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8.4發承包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發包人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承包人可自行驗收,發包人應予承認。
8.5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自接到驗收通知兩日內應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和移交手續。
8.6裝飾裝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負責采購裝飾裝修材料及設備的,應當向發包人提交說明書、保修單和環保說明書。
第9條工程變更
9.1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均應及時辦理變更洽商簽證,方能進行該項目施工并以此為依據相應變更價款及工期。
9.2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涉及到變更設計和對原定材料的換用,必須經發包人批準。
第10條竣工結算
10.1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
發包人接到竣工資料后三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
10.2工程結算報告經發包人批準后,雙方簽字,三日內由發包人向承包人結清工程尾款。
無正當理由不辦理結算,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11條工程保修
11.1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當出具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質量保修書。
第12條違約責任
12.1由于發包人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應承擔違約責任。
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發包人支付給承包人_______元。
發包人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_______________支付滯納金。
12.2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支付發包人______元違約金。
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扣除工程總價的______%。
12.3承包人應妥善保護發包人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家具、陳設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12.4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承包人負責并承擔損失。
12.5承包人向發包人推薦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裝飾裝修材料,造成空氣污染超標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2.6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發包人負責。
12.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12.8雙方約定其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13.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大連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14條不可抗力
14.1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條保險
第16條合同生效
16.1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7條合同份數
17.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8條合同備案、鑒證
18.1合同備案、鑒證:(現場簽字)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室內裝飾裝潢設計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住所: 營業執照號: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固定電話:
手機號碼 :
設計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固定電話:
手機號碼:
工程設計人:
第一條 工程設計項目概況
1、甲方委托設計工程項目地點: 區(縣) 路
2、工程設計期限: 天,自交納定金次日起計算。
第二條 設計項目選擇(選項打√,不選項打“”):
1、裝飾設計:室內六面體及水、強電、弱電( )
3、環境藝術設計:綠化、庭院、雕塑( )
4、其它設計:
第三條 設計收費
1、設計費總價:(大寫) 元,¥ 。
(2)軟裝飾設計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小計 元。
(3)環境藝術設計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小計 元。
(4)其它設計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小計 元。
2、設計定金(大寫) 元。(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條 設計文件標準與深度:
1、甲、乙雙方約定,設計文件標準為南京市裝飾裝修行業標準NJBZ·A-05-1《建筑裝飾裝修設計制圖統一標準》和NJBZ·A-05-2《建筑裝飾裝修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
2、甲、乙雙方約定,初步設計方案應包含以下圖紙:(選項打√)
(1)室內平面布置圖( )
(2)地平布置圖(如能在室內平面布置圖上標明各房間地面材料,可省略)( )
(3)室內頂棚布置圖( )
(4)主要空間的透視圖(甲方無要求的可以不提供,如提供,費用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
(5)主要立面圖:(指具有裝飾效果的背景墻,含有固定家具的墻立面等)( )
(6)其他圖紙:
3、甲、乙雙方約定,全套設計文件除初步設計方案所包含的設計圖紙外,還應包含以下圖紙和材料:
(1)設計圖紙目錄
(2)設計及施工說明
(3)原始房型勘察圖
(4)改建設計平面圖
(5)剖立面展開圖
(6)部分節點詳圖
(7)各類電器插座位置分布圖
(8)電源控制線路示意圖
(9)弱電控制線路示意圖
(10)冷、熱水管安裝示意圖
(11)裝飾裝修材料表
(12)其他材料:
第五條 設計程序及設計支付方式
1、第一階段:
乙方收到設計定金后應于 日內上門為該項目勘量。勘量結束后,甲方應于 日內支付乙方第二階段設計費(占設計費總價的 %,計人民幣(大寫) 元)。已收定金抵作第二階段設計費。
2、第二階段:
乙方收到第二階段設計費后,應在 日內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和擴初設計方案,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應于 日內與乙方溝通。雙方對第二階段設計文件取得一致意見,并簽字確認后,甲方應于 日內支付乙方第三階段設計費(占設計費總價的 %,計人民幣(大寫) 元)乙方應在收到第三階段設計費后 日內完成第三階段全套圖紙,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應于 日內與乙方溝通。雙方對全套設計文件取得一致意見,并簽字確認后,甲方應于 日內付清設計費余額,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計 套設計圖紙。
4、第四階段:
乙方在工程開工時應到現場進行圖紙交底,并在施工過程中,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到現場指導施工不少于 次,以達到設計效果。
第六條 設計方案修改:
1、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要求變更設計文件的,乙方應積極給予配合。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對所變更的項目進行重新設計的,需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并支付相應費用。
2、修改后的設計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1)設計圖紙
(2)項目造價
(3)主要材料明細單
(4)其他材料:
3、修改后的設計文件需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七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與乙方及時溝通,并對設計方案進行確認。
2、甲方對設計方案確認后,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及時支付所約定的費用。
3、乙方進行圖紙交底時,甲方應參與。同時安排該項目的施工負責人參加,做好交底記錄,并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八條 乙方責任:
1、乙方設計方案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時間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完成售后服務。
3、乙方負責依據經甲方確認的設計文件對施工方的工程項目的質量和設計效果進行監督,并在工程竣工后 日內,向甲方交付以下工程隱蔽項目的竣工圖紙:
①電源控制線路竣工圖;
②弱電控制線路竣工圖;
③冷、熱水管安裝竣工圖。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提出終止合同,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設計費不予以退還。乙方單方提出解除合同,雙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設計費。
2、甲方對設計文件延期確認的,乙方設計期限順延,甲方超過 天不確認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償已發生的設計費用。
3甲方逾期支付設計費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應按設計費總金額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逾期支付超過 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償已發生的設計費用。
4、乙方延誤設計文件交付時間的,每延誤一天,應減收該項目設計費總金額百分之 的設計費。
5、由于乙方設計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時開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誤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的賠償金。
6、乙方未按合同的規定時間向甲方交付隱蔽項目的竣工圖紙,每延誤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的賠償金。
第十條 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雙方需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甲方變更合同規定的時間,要求提前交付設計文件時,應向乙方支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雙方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無法自行協商解決時,可申請南京市裝飾行業協會協助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①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書作為附件,補充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