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通用20篇)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鄭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__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__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周六、周日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 20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 營銷管理制度3.2 、2.1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國家規定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銷售成若書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2
勞動合同的解除可分為雙方解除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直接關系到勞動者的前途與生活來源,也關系到用人單位的生產與工作秩序,是一件極為嚴肅的事情,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規、條例對此作了全面的規定,正確地理解和適用這些規定將有助于勞動爭議案件的有效解決。下面簡述幾種勞動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一、勞動者的一般解除權。
勞動法第31條和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了勞動者的一般解除權。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只需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給用人單位必要的準備,防止影響生產和經營。在試用期則應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的辭職權是其自主擇業權的具體表現,是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該項權利使得處于弱勢的勞動者隨時可以辭職,既可以防止權利受到侵犯,又保障了人力資源的合理流動。
二、勞動者的特殊解除權。
勞動者特別解除權是指勞動者無需向用人單位預告就可即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即時辭職是由于用人單位侵犯了勞動者的正當權益,賦予勞動者即時解除權能夠及時地使勞動者脫離傷害,是對處于優勢地位的用人單位的對抗,是一種權利平衡。即時辭職會對用人單位正常的生產和經營造成一定的影響,因此法律只限于用人單位有過錯行為時勞動者才能即時辭職。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行使特別解除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僅限于下列情形:一是用人單位強迫勞動的。勞動關系應當建立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之上,用人單位采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迫勞動,情節嚴重的甚至構成犯罪,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二是用人單位未履行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條件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是勞動合同的標的,在勞動者已履行勞動義務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對等地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提供勞動條件;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這些義務幾乎都是根本性的,違背了這些義務對于勞動者利益是很大的侵害。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有權無條件地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三是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必須經過內部民主程序制定,而且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否則是無效的,因此導致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害的,勞動者有權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四是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合同無效分為部分無效和全部無效。部分無效的條款可以變更并沒有侵犯勞動者權益的一般不能即時解除。只有全部無效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會使勞動者受到更大侵害的,勞動者可以即時解除。
三、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易引發爭議的問題。
勞動合同能否約定違約金。如果約定有違約金條款,勞動者在履行提前30日告知義務之后,是否還承擔違約責任,對于這個問題,勞動法并未作出明文規定。勞動合同法第22條至第25條對此卻做了明確規定,即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期限約定且為職工提供培訓和違反保守商業秘密或者競業限制約定的,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從勞動關系整體上講,勞動者處于弱勢地位,但是實踐當中,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基本上都是搶手、稀缺的人才,大多數工作較穩定的普通勞動者是不會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因此,企業在與勞動者(特別是管理及專業技術人才)協商的情況下約定勞動合同的違約條款應該是公平的,但違約金的數額應根據崗位的重要程度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進行培訓的實際投入而定。這樣的約定對于穩定勞動關系無疑是有益的。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對于這種情況,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了因用人單位過錯,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給予勞動者本人1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這些規定表明了我國的勞動立法已日趨完善,勞動者的.權益得到了愈加充分的保護。同時,法律法規的細化,也使我們在司法實踐中的認識更加統一,更有助于勞動爭議案件的解決。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相對較簡單,只要提前30日遞交辭職報告或在試用期提前3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即使用人單位不同意也不可阻止其離開企業,用人單位可以扣發其未領走的薪酬或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承擔約定的違約金。
易發生糾紛的多集中在用人單位(特別是國有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方面。由于勞動法對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沒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也只重實體而輕程序,加之解除勞動合同直接關系到勞動者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因此而引發的勞動爭議案件最多。
除經濟性裁員和企業改制裁員外,企業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以下程序進行操作,這樣不僅能規范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能體現保護勞動者的精神,并能有效地減少勞動爭議案件糾紛的發生:
調查核實職工是否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度。職工因嚴重違章違紀、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等符合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由所在車間(區隊)提出解除申請并說明理由、提供相關依據。用人單位人事部門要認真調查核實職工是否嚴重違章違紀或嚴重失職,是否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度,解除事由是否充分、適用法律法規是否正確。
用人單位研究決定。用人單位應召開經理辦公會或礦長辦公會等會議,共同研究決定對嚴重違章違紀或嚴重失職的職工的處理意見。防止個別領導濫用職權解除勞動合同或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形式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
提前通知勞動者。為貫徹集團公司以人為本的企業宗旨,提前通知既可以使勞動者有較充裕的時間采取相應的補救和救濟措施,也可以讓勞動者在得知后及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
事先征求工會組織的意見。所謂工會是勞動者的娘家,當合同將要解除時,工會是勞動者利益的維護者,事先征求工會的意見可以防止用人單位作出錯誤決定。
發放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9條及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按規定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否則將受到處罰。因此,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書面告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理由,并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一式兩份,企業、被解除勞動合同職工各一份。
送達職工。對于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發放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按規定應直接送達職工本人簽收;本人不在的,可交其同住成年親屬簽收。職工本人拒絕簽收的,應邀請公證機關或有關組織的代表或其他人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執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即視為送達。直接送達本人有困難或無法直接送達本人的,可以郵寄送達。職工下落不明的,可公告送達。但能直接送達或郵寄送達的應當直接或郵寄送達。
報勞動行政部門備案及辦理相關手續。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報企業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同時用人單位還應按相關規定,給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建立和保存被解除勞動合同職工的相關材料。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3款規定,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備查。因此,企業在解除職工勞動合同時,不但要將勞動合同文本保存,還應將被解除職工的違紀事實、本人檢查、組織意見及解除合同決定等及時收集并保存,一方面可以作為檔案備查;另一方面也是發生勞動爭議糾紛時的有力證據。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現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工資福利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元/月執行。
(二)甲方每月應向乙方發放價值200元上網卡,或等值上網工作卡。
(三)甲方根據網吧的經營狀況和乙方表現調整乙方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不得拖欠。
(五)國家法定節假日,乙方工資三倍領取,并享受甲方提供的福利用品(或者可以協商進行等價值的物質補償,須征求乙方意見同意方可)。
(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日三餐并提供住宿。
四、勞動保護和安全協議
(一)甲方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
(三)乙方為保護網吧及顧客財產人身安全因工負傷,甲方應負擔全部醫療費用。
(四)乙方在非工作時間所發生的任何意外人身傷害,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網吧管理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
六、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的`;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3、甲方以其它不正當的理由拖延時間或者阻撓不予同意解除
合同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的崗位和發展機會。
(四)乙方無故解除本合同的,不得領取當月工資。
(五)正常解除合同情況下,甲方須按照本合同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等費用,不得拖欠。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4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縣(區)_________鎮(鄉)_________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招用外地職工的規定,招收乙方。雙方根據有關勞動管理規定,按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二)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頭_________天為試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鑒證時還需交鑒證機構一份。
二、工作任務和崗位
(一)乙方工作崗位(工種):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時間與休假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確需加班加點的必須經乙方和工會同意。
(二)乙方在合同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婚喪、女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但不得無故擅自超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執行本市最低工資標準規定,保證乙方的工資標準不得低于本市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工資形式、標準:
1.乙方的工資形式: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標準: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時);
3.乙方月工資收入,由甲方按本單位工資管理制度,根據乙方工作成績、出勤和紀律情況,考核發放。
(三)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如期發放工資。如超過規定日期的,從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1%賠償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規定發給加班工資。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甲方按國家、省、市規定給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險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一次性發給其家屬喪葬補助費、撫恤金。如有供養直系親屬的,一次性計發撫恤金。
(二)乙方因工負傷、患職業病所享受的有關待遇:
1.醫療終結期內,乙方的醫療待遇、工傷生活費等待遇,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支付;
2.合同期滿,且已醫療終結后,經指定醫院診斷,市、縣(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為殘廢的,按本市工傷保險有關規定,一次性計發相應的殘廢保險待遇。
(三)發給一次性各項工傷保險費后,甲乙雙方工傷保險關系即行終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待遇:
1.停工醫療期限,由甲方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按國家規定和本單位制度確定;
2.醫療期內的醫療待遇,與甲方的合同制職工相同;
3.傷病假期間,由企業酌情發給生活費_________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統一標準酌情發給乙方家屬喪葬補助費元和一次性優撫金_________元。
(六)企業應為乙方辦理繳納工傷保險基金手續。
六、勞動保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及有關未成年工(16周歲至未滿18周歲)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在不違反本市有關招用外地工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如雙方同意,可以重新簽訂合同。但各合同期限累計不得超過5年,如乙方屬本市區農業戶口人員和市屬縣(市)城鄉戶口人員,以及其他從事主要通用技術性工種工作的人員除外。
(二)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無正當理由屢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的;
2.乙方非因工傷病醫療期滿,且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違法違紀行為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定應予辭退的;
4.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但須征求工會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終結前或合同期內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仍住院治療的;
3.職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間的;
4.乙方為女職工,且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經濟補償金按國家和廣州市規定執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2項解除勞動合同時,由甲方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
(八)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甲方交給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數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對方,但在試用期內,以及符合第八條第(三)款3項、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應包括原因、依據及生效時間等內容。
九、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十、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5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中斷勞動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法和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應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若違反法的規定將承擔法律責任。法律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合意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不僅僅就解除勞動合同本身達成一致,還應當對一方或者雙方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協商一致,比如說,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保守商業秘密和補償一定的培訓費用,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條件,只有雙方對這些附加條件也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勞動合同的合意解除。當然,如果雙方對解除勞動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條件,也就不存在就條件達成一致的問題。
(二)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是一種過失性辭退形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及時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 預告辭退的許可性條件:預告辭退是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預告后才能解除勞動合同,提前終止權利義務關系。"預告"是指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也可以發向勞動者支付與預告期間相等的補償費的形式,取代預告通知。預告辭退限于勞動者無過錯,單一主客觀條件變化,勞訂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 《勞動法》規定預告辭退的法定許可性條件為下列情況之一:(1)勞動者患病或以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定歷史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達成變更協議的。
(四)經濟性裁員的條件經濟性裁員指用人單位辭退部分勞動者,以此作為改善經營狀況的手段,是無過錯辭退的一種特殊形式。用人單位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可以裁員:(1)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依法申請和法院準許開始整頓后,因出現剩余勞動力,需要把裁員作為預防的一種整頓措施。
(2)用人單位近營狀況惡化,發生嚴重虧損、開工不足、產品嚴重積壓之類的嚴重困難,需通過裁員來擺脫困境。
另外,進行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以上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我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又規定了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1、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勞動者有上述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有標準
即使您是打零工,只要找到工作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為了自身利益,就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因為一旦下列情況發生,導致合同解除,您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情況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結果:用人單位發給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本人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如果工作時間不滿1年,按1年計算。
情況二:不能勝任工作,經過一定的培訓或調整到其他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結果:按上述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情況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結果:除了按上述標準發放經濟補償金,還應發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果辦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了退休、退職待遇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情況四:勞動合同訂立時,“約好”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6
新員工轉正涉及的15個勞動法知識(李錚律師分享)
1、試用考察期,主管的評價(主觀)能否作為試用期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材料?
解答:用人部門直屬領導的主管意見其實很難作為辭退員工的理由,但是往往又是我們工作中最真實的理由。
所以盡量想辦法幫助用人部門量化他的要求。
比方說溝通能力,可否考慮放到勝任力模型中,要求新員工積極主動培訓其他部門工作、服從直屬領導管理等條目。這樣未來直屬領導在交辦工作后可根據完成情況量化打分。
2、公司有規范的錄用條件和崗位職責書,錄用的人至多至少會有某一點不符合崗位要求(即沒有完全適合崗位要求的人),比如上述案例中要求該崗位有從業 2 年以上工作經驗,但其工作經驗才 1.5 年,當時認為她英語通過八級,所以錄用。在此,能否以她不符合工作經驗這項條件而辭退她?
解答:不能以她不符合工作經驗辭退,只要人家提供的信息是準確無誤的,你們公司也發了錄取通知就形成了法律關系。
3、如員工試用期三個月考核未通過,部門主管要求延長至 6 個月,如這樣操作的,人力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解答:首先你必須確定你公司跟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是不低于 3 年的,否則這樣做就違法,不能做。
如果是,那你也必須有延長試用期的評價記錄,并有員工本人的簽名和相關負責人的簽字,并存檔。同時要密切關注其延長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如未達標/不合格,應及時處理。
4、試用期考核是不是也要以相關可量化指標為主?如果產生糾紛是否可以作為切實有效的依據?
解答 1:業務崗位盡量以經營數據作為考核依據職能崗位盡量細化和分解工作職責與工作內容,設定評估標準
解答 2:指標能量化的盡量量化,避免應主管原因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可以作為糾紛的切實有效證據,但有一點必須注意的是,就是考核表評定后應給考核者本人簽字確認無異議。
5、我們公司會出現延長試用期的情況,這個方面有什么好的辦法可以規避法律風險么?
解答: 在原定的試用期內根據已制定的試用期考核內容,指出其不勝任的地方,并由本人簽字確認;再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延長試用期。
6、我司對于業務員的試用期是有彈性的 1~3 個月,看表現轉正,這樣的試用期合同該如何簽訂才合法?
解答:首先勞動合同不存在試用期合同這一概念。《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7、對于一些特殊崗位,要經過崗前培訓方可上崗的,制定崗前無薪培訓,只有20塊補貼,提供食宿,培訓時間為10天,請問這樣是合法的嗎?
解答 1:一般不建議這樣做,有損你公司雇主形象。非得要做,可以這樣:不辦入職手續,以社會組織名義組織公益類的培訓為出發點,培訓結束進行考試選拔招聘,擇錄入取。
解答 2:只要存在勞動關系,提供了正常勞動,工資必須支付。要想避免,走實習形式。
8、如果員試試用期間考核不合格,又想再給其一次機會。勞動法規定試用期不得延長,該如何合法化去做呢?
解答:1、延長試用期必須在法律規定的允許范圍內;
2、給員工一個明確可量化的工作目標,并共同約定如果未達標,員工主動提出辭職,由員工寫一份目標責任書,里面包含此內容,人資存檔。
9、招聘實習生,在實習過程中不符合公司要求里,在簽訂相關實習協議,需要注意哪些方的要素?
解答:實習協議嚴格上來說不是一個勞動合同,更像是一個民事協議。因為未畢業的大學生從嚴格意義上來說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所以,只要是雙方約定同意的,不違背法律規定的都可以談。
10、女員工招進廠一個半月后來請病假(已懷孕 2 個多月),準備不同意其請病假,讓其本人辭職,是否可行?
解答:請病假總得有病假的事實和根據吧?不能隨便說要請病假就請病假的,要有醫生的病假建議和員工
看病的記錄為依據的。如果沒有,你可以不批。如果有,你還是批了吧,要不然,懷孕女工有什么閃失對你企業負面影響還更大。
11、考核期內通過彼此事先約定績效考核內容,是否可以作為員工試用期不合格的舉證?
解答:可以,關鍵是要你這個績效考核內容的結果應用規則寫入到了你的新員工轉正考核辦法里,而且有對員工培訓并簽字認可的。
12、如果與員工約定的試用期是 3 個月,但是試用期到期之后,沒有通知員工轉正,員工也沒有提出轉正
申請,那這種情況下,是否視為已經轉正?如果想延長試用期,需要在轉正之前,多長時間通知員工呢?
解答:
1、試用期超過 5 個月,但沒有到 6 個月時,自動轉正;
2、轉正申請,提前一個月申請,并進入轉正注程;
3、延長試用期,要書面與員工填寫《延長試用期說明》并列舉出員工不勝任的原因,需要從哪些方面改正。
13、試用期淘汰面談要注意什么呢?
解答:做好充分的記錄,最好之前工作中有不良記錄時員工有寫過一些檢查和改進報告之類的。然后就是
更多的以肯定的態度,強調只是不合適,并給員工提出專業的職業指導和求職建議的角度出發來引導員工主動接受這一結果會好一些。
14、法律規定試用期上社保的,但是我們單位是轉正后才上社保,而且合同是轉正后才簽訂,工資也是走現金,不知道這樣有什么風險?如何避免?
解答:首先,這個是符合勞動法的,沒有人查,無人舉報就沒事,多與勞動局溝通;
1、社保是入職時就必須辦理的。但是社保局關系股保持好聯絡;
2、勞動合同是入職內的一個月必須簽訂的;
3、工資走現金,無所謂呀。只要你納個稅就行。
15、公司規定試用期的員工轉正必須老板或者總經理簽字才能生效,但是有時老板或者總經理總是推遲幾
天,這樣就導致員工的試用期延長,怎樣能避免法律糾紛?
解答:打電話和老板或總經理溝通匯報此員工試用期表現情況,再征得他同意授權由 HR 經理代簽,等他們回來后補簽字不就完啦。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7
課程目標:
1、幫助學員理解和把握員工關系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基本法律規定、方法和技巧,避免陷入各類誤區
2、幫助學員全面、系統提高員工關系管理實操能力;
3、幫助學員掌握應對最新《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施行后企業所面臨的風險與處理辦法;
4、幫助企業在新法環境下及時調整管理思路,維持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課程大綱:
一、勞動合同規章制度規章制度相關操作實務及適用技巧
1、新舊法對規章制度的規定的對比分析;
2、規章制度制定、修改的程序要求給用人單位帶來的風險及應對措施;
3、規章制度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的重要地位,對案件勝敗的決定性影響;
4、規章制度的公示技巧與方法;
5、規章制度制定、修改是“共議”還是“共決”?
二、員工招聘及錄用規章相關操作實務
1.確定錄用條件
2.避免就業歧視
3.勞動者及用人單位的知情權
4.錄用通知
5.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證件或要求其提供擔保
三、員工入職相關法規及操作實務
1、入職把關不嚴的風險及入職審查的導入;
2、雙重勞動關系給用人單位帶來的風險與應對;
3、勞動者虛假身份證、學歷證明,虛假從業經歷、傳染疾病等問題的風險與應對;
4、入職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告知義務的新規定及對用人單位帶來的法律風險;
5、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不得扣押勞動者的證件的新規定對用人單位用工管理帶來的影響,用人單位如何降低用工風險?
6、入職登記表的設計技巧及對今后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的重大影響;
四、訂立勞動合同的形式和期限操作實務及適用技巧
1、訂立勞動合同的形式和期限的強制性要求對企業用工管理的影響;
2、勞動合同法規定超過一個月不訂立勞動合同的,需支付雙倍工資,超過一年不訂立合同的,視為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借故拖延或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如何應對?如果避免法律風險?
3、由于勞動者的原因導致超過一個月或一年以上未訂立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否需支付雙倍工資?是否視為已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4、針對歷史遺留下來的事實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如何處理?
五、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關法律問題及風險與應對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條件的顯著變化對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深遠影響;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底是不是鐵飯碗?是不是終身制?會不會導致隱性成本的增加?
3、用人單位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何風險?員工工作10年以上,又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變更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否獲得支持?
4、用人單位滿一年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為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否還需簽訂書面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簽訂的,用人單位是否需每月支付兩倍工資?
5、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員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能否拒絕?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是否還有權終止合同?用人單位到底有幾次選擇權?
6、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存在的一個陷阱及應對方法;
7、合同期滿勞動者由于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原因續延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是否必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繼續留用勞動者,但未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是否也視為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連續工作連續與連續兩次固定期限中的“連續”如何理解?中途斷開一段時間是否可以不再“連續”?
六、違約及補償
1、哪些勞動合同無效?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什么標準支付?在無效勞動合同的前提下辭退勞動者是否適用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2、勞動合同解除條件有何變化?員工辭職條件有何變化?勞動者提前30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承擔違約責任?勞動者在適用期辭退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應如何應對?
3、勞動法規定除22條、23條的情況以外,勞動者不承擔違約金責任,但勞動者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應否賠償?如何設置?
4、延長勞動合同期限是否屬于提高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應否給付經濟補償?
5、當企業和勞動者都有違約行為時,違約責任如何分配?
6、26條中的排除勞動者權利應當如何理解?如有單位約定先給付工資的80%,年終再給付20%,是否違法?
七、勞動爭議解決
1、勞動爭議的主要風險
2、勞動爭議的基本技巧和規則
3、舉證責任和運用
4、勞動關系成立于勞動合同法生效之前,在勞動合同法生效之后發生爭議,如何適用法律?
5、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發放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用人單位收到法院的支付令應當如何應對?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性別:□ 男 □ 女 戶口性質:□ 非城鎮 □ 城鎮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配合丙方的運營與發展,丙方調整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機構,現就更換用工管理機構所涉及的勞動合同用人主體變更及其他權利義務等相關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經三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變更協議。
1、 乙方原與“凱迪 ”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用人主體變更為“上海海之源人才服務有限公
司”,其他勞動合同條款不做任何變更。
2、 原勞動合同期限雙方確認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 甲方負責辦理乙方的.用工與社會保險繳納、代發工資等相關手續。
4、 丙方認可此次管理機構所涉及的用工主體調整,不影響乙方在丙方的服務年限連續計算。
5、 變更協議從20xx年10月1日起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勞動關系調整征詢意見書
員工 :
丙方: 簽字(蓋章)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9
解 除 勞 動 合 同 證 明 書
茲有本單位職工,性別,年齡,身份證號,
住址為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因,根據《勞動法》第 三十六條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工資發至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第三十六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的或者乘人之危)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 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 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占企業職 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 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 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
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另:其他原因(如:辭職、辭退、開除等)。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10
勞動合同的訂立一般應當采用一定的形式。《勞動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由此可見,我國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的訂立應以書面形式。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11
_ _(甲方)與___(乙方)于_20xx_年_ 4_月 9 日簽訂的
勞動合同將于20xx年 6 月_9_日依法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延續勞動合同。延續的勞動合同從 20xx 年_6_月 10日起生效,并重新確定以下新的`合同條款:
延續的勞動合同期限采取固定期限:從 20xx 年_6_月_10_日起到20xx年_7_月_9_日止。
除上述條款外,原合同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雙方同意一并履行。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12
一、專題界定: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它是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的一種,屬于法律賦予給勞動者的有關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權,一般包含即時解除和預告性解除兩種情況。在這一主題里,我們主要討論這兩種單方解除的條件、責任關系、經濟補償與賠償關系以及解除的程序很注意事項。我們還收集了與此相關的典型案例和法律法規,以及一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常常遇到的熱點問題。我們的在線咨詢也將隨時為您提供服務。
二、名詞解釋:
預告性解除:我國《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是法律賦予給勞動者的辭職權。其基本含義是:1,預告辭職的程序要求勞動者必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2,超過三十日,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用人單位應予以辦理,不得以人事檔案或扣發工資相要挾。
即時性解除:這是法律賦予給勞動者的即時解除合同的權利,我國《勞動法》第32條規定了勞動者即時辭職的三種條件:1,在試用期內的;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3,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員工提出辭職,辭職前一個月的工資該扣嗎?
【案例】王華是某消費品公司的銷售員,因個人原因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并按照公司規定辦理完人事離職手續。但卻遲遲未收到最后一個月的工資和銷售獎金。王華多次與公司人事部聯絡,但雙方各有各的理由,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于是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
公司方面有其不發放工資的理由:原因一、按照公司流程,員工必須在離職前完成《離
職移交單》所規定的相關手續,才能領取最后一個月的工資等費用,但是直到月底發放工資時,人事部還是沒有收到王華完成的《離職移交單》;原因二、人事部收到王華所在部門的書面通知,告之王華與經銷商有未結清的促銷款,而財務部也通知人事部該員工有20xx多元借款未結清,所以不能發放工資。于是,人事部沒有發放工資,并曾多次電話和傳真通知王華盡快與財務部聯系解決掛帳事項。
在仲裁庭上,公司提供王華在經銷商處簽字的退款單和在財務部留存的借款單,以此支持公司不發放工資的行為。而王華也舉證,在離職前已經完成了《離職移交單》,但是由于忽視公司流程沒有將此表傳真到人事部,而是傳真到財務部。
仲裁庭最終判公司必須于7天內支付王華工資及其它合理費用,理由是根據《勞動法》
第50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有些地方對于工資支付有特別的條例,比如上海市勞動局發布關于《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暫行辦法》滬勞綜發(95)59號文第十七條規定,企業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可以代扣工資:(1)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2)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第十八條規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企業依法要其賠償經濟損失,并需從工資中扣除賠償費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實得工資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不得低于本市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評析】 本案中的被告公司其實已經掌握了合理的證據,證明王華違反公司紀律、與經銷商有賬目往來,同時也有王華留在財務部的未結清的借款。較合理的做法是公司應該在第一時間書面通知王華在規定時間,來公司給出解釋;如果涉及金額頗高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但是公司擅自扣除王華全部工資的行為是違反《勞動法》的,沒有按照法律程序操作最終使公司蒙受經濟損失。
從該案例,我們可以給出以下建議和經驗:
1、公司不能無故扣除員工的工資,當部門提出要求扣留員工工資時,人事部必須向其索要可靠證據,并在第一時間提請法律有關保護,不能擅自扣留員工的工資。
2、必須完善公司人事制度,做到制度公示,最好的方法是請每個員工簽字確認公司制度。
3、財務部門必須按月定期檢查員工借款情況,如發現問題可及時解決,不要把問題積壓到最后,“秋后總算賬”,到時吃虧的還是公司。有些問題可以事前規定“游戲規則”,例如:在借款單中應該寫明,員工在一個月內未歸還借款,又無合理解釋,本人同意財務部通知人事部,從本人工資中扣除所欠借款。這樣可以保障公司的權利。
4、完善公司薪酬制度。為防止銷售人員和經銷商之間有財務問題,而一旦員工離職,公司沒辦法追回損失的現象,建議人事部門可以改革銷售人員薪酬制度,事前預留一定的金額,以備后用。
5、加強員工培訓。對于銷售人員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公司,要加強員工培訓尤其是作為溝通紐帶的各地銷售助理的培訓,提高各地銷售助理的工作準確性和責任心,使其能夠及時、準確地記錄上報當地銷售人員的銷售業績;避免因信息滯后,而帶給公司的損失
案例二:員工解約是否需要退還培訓費?
【案例】林某是一家三星級酒店的廚師,1996年12月林某進入該酒店時與酒店簽訂了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1997年初酒店經過市場調查后發現港式口味的菜肴市場前景很好,于是酒店派遣林某到香港一家廚藝學校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培訓。在這三個月期間,酒店照常發放給林某基本工資,同時為林某在香港的培訓支付了培訓費六千元。林某回到酒店后推出一系列港式菜肴果然給酒店帶來了可觀的經濟效益。1998年1月,林某向酒店提出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酒店與林某經過多次協商,林某仍然堅持離開。在林某與該酒店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一方須承擔違約金四千元。林某愿意交納四千元違約金,但對酒店提出的支付培訓費六千元的要求卻不同意。酒店向林某追索培訓費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評析】本案的爭議在現實生活中較具典型性,用人單位支付了大筆培訓費培訓本單位職工后,職工卻不愿繼續為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不僅損失了培訓費用,而且往往是為競爭對手培養了人才。本案中林某所在的酒店可以向林某追索培訓費。
首先,本案中林某所接受的培訓學習不是一種基本職業技能訓練,而是一種提高訓練。該酒店不負有對林某進行廚藝水平提高培訓學習的義務。
其次,根據勞動部辦公廳勞辦發[1995]264號文件精神,即享有向職工追索培訓費權利的用人單位,必須是有支付貨幣憑證的出資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的用人單位。酒店為林某提高廚藝出資六千元進行培訓,有支付貨幣憑證因此林某所在的酒店具備了向職工追索培訓費的必要條件。
第三,林某所在的酒店可以向林某追索六千元培訓費。因為勞動部頒布的《企業職工培訓規定》第十八條規定:由企業出資(有支付憑證)對職工進行文化技術業務培訓的,當該職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時,已簽訂培訓合同的按培訓合同執行;未簽訂培訓合同的按勞動合同執行。因培訓費用發生爭議的`,按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的規定處理。就本案而言,林某與酒店沒有就有關培訓事宜簽訂培訓合同,只能依照勞動合同執行,林某應該在該酒店繼續服務至合同期限屆滿--1999年12月。現在,林某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了雙方勞動合同期限的約定,違約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即支付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四千元及林某的違約給酒店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酒店支付的六千元培訓費和可得利益的損失。
案例三:未按約取得報酬,職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案例】20xx年10月李紅到一家私營賓館打工,簽訂了為期1年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月工資600元,還必須先交押金1000元。20xx年3月,該賓館以效益不好為由,每月僅開給李紅300元的工資,李紅氣不過便提出與該賓館解除合同,要求補足工資并退還押金。誰料想,賓館竟以合同未滿期,擅自解除合同構成違約為由,拒絕了李紅的要求。
【評析】勞動部、公安部、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切實保護職工合法權益的通知》第2條規定:“企業不得向職工收取押金實物等作為‘入廠押金’”。賓館收取押金的行為是違反上述規定的,故應將1000元押金歸還李紅。另據我國《勞動法》第32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雖然李紅與賓館所簽合同未滿期,但由于賓館未按約定支付工資,李紅完全有權解除合同,并不構成違約,還能要求其退還押金和償付所欠的工資。若賓館拒絕,可去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仲裁后,李紅如對仲裁不服還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內向當地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們建議用人單位,一定要熟悉相關法規,了解在什么情況下,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不用支付經濟賠償,這樣就能夠避免因員工借口離職而造成自己的被動,防止不必要的人才流失。
案例四:一個多人上崗培訓費的離職糾紛案
【案例】公司招收10名工人后,出資2萬元對其進行為期10天的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上崗工作,合同期限為2年,試用期為3個月。其中一名工人張某在試用期內工作10天覺得工作吃力,書面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另一名工人李某在試用期內由于不慎違反操作規程,將價值4000元的毛坯件損毀,擔心將來再出現類似問題而賠不起,也書面通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還有一名工人劉某工作1年后,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工人趙某工作2年合同到期,要求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公司認為趙某技術水平高,提出與其續簽合同,趙某不同意,公司則要求其退還20xx元培訓費,借此促使其續簽勞動合同。該公司根據上述人員的不同情況,分別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裁決張某、李某、劉某、趙某各付公司20xx元培訓費,李某還應賠償公司經濟損失4000元。
【評析】這是多起因用人單位追索培訓費發生的勞動爭議案。
這類爭議比較多見,往往是當職工要求調動、解除勞動關系、違約出走時發生。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本案后,依據1995年10月10日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 264號)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審查用人單位有無追索培訓費的權利。用人單位向勞動者追索培訓費,必須持有本單位出資培訓職工的費用憑證。否則,無權向勞動者追索培訓費。經查,本案中該公司已提交了合法有效的培訓招收10名工人的出資憑證,因此該公司享有追索培訓費的權利。這是處理追索培訓費爭議的前提。
2.用人單位出資培訓勞動者,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培訓費。本案中該公司出資培訓工人張某、李某,但是他們是在試用期內提出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因此,該公司不得要求其支付培訓費。
3.只有在試用期滿,勞動合同期內,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方可要求勞動者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辦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勞動者已履行的服務期遞減支付;沒有約定服務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勞動者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案中工人劉某工作1年后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約定的合同期限履行義務,屬違約行為,應依據上述計算辦法的精神,付給×公司1000元培訓費。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13
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用人單位):
住 所:性 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 所: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XX市人力資源和保障局印制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 合同期限
五、 勞動報酬
1、甲方于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2、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
本合同為下列第項:
1、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年月日起生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地點)承擔工
作任務。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合同實行下列第項工時制。
1、標準工時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綜合工時制,按(周、月、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實行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需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四、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的就業準入工種(職業)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乙方上崗前和離崗時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3、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按規定支付夜班津貼。
4、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或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5、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八、 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在培訓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協議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外,其他情況下,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十、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依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14
承包人: (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工程施工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分包范圍:模板制作、安裝、及倒運歸庫提供分包勞務內容:本工程中的模板制作、安裝、拆除、倒運及模板歸庫;
二、分包工作期限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 天三、勞務報酬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金額約為 ;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均為一次包死,不再進行調整;四、工程結算 工程開工后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暫付分項工程的 ;工程竣工,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合格,甲方根據實際發生的工程量核算單及時支付乙方剩余勞務報酬。中途退場不結算尾款,并承攬因中途退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質量標準1、按總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合格 等級;定標準》2、標準規范除本工程總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1)模板支撐須牢固,無跑、漏、脹等現象出現;(2)合理使用周轉材料,杜絕浪費;(3)拆除模板應經施工技術人員同意;(4)操作時應按順序分段進行,嚴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積撬落和拉倒;(5)拆下的模板應及時清潔并運送到指定地點集中堆放,防止釘子扎腳;(6)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質量事故,經查明為人為造成時,由該責任人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7)甲方如發現乙方的施工未達到約定質量標準時,將按實際情況扣除合同約定勞務報酬的. ;
六、施工驗收及工程量的確認1、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2、在施工完畢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雙方對工程量進行確認。對乙方未經甲方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七、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方責任和義務
(一)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在 年 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
2)在 年 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
2、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
4、及時交付應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保證施工需要;
5、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乙方責任和義務
(二)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2、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及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
3、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4、在向甲方提報所需材料時,須按施工圖紙及甲方要求計量;
5、乙方必須加強所屬人員的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施工過程中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6、嚴格遵守甲方要求的作息時間(施工中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工作時間),有事須向甲方提前請假;
7、工作期間必須佩帶安全帽且嚴禁飲酒、打架,如違者出現任何事故,當事人自行負責;
8、認真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如發生丟失、損壞,乙方應按價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9、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0、工程施工結束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場地;
八、施工變更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甲方應出具工程變更通知單,并提供變更的相應說明,乙方按照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施工,期間所涉及的工程增量或減量,工程完工決算時,以乙方遞交的結 算資料為依據;2、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3、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九、違約責任: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在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并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處理合同期間的各類問題,盡量避免爭議或糾紛。如發生爭議或糾紛雙方自己無法解決的,可向當地所屬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數1、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2、 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工程承包人:(公章)
勞務分包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日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15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XX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年__月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16
南京市勞動合同范本 甲方全稱: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乙方姓名: 身份證件號: 實際居住地: 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后,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簽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時止。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工作內容: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崗位從事
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的內容和要求應當符合國家制定的勞動基準。
(二)工作地點:
(三)乙方應當提高職業技能,按相關標準及甲方依法制訂并公示的勞動規章和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_______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應當由甲方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二)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按規定安排補休。
(三)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及本單位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單位有集體勞動合同的,可按集體合同約定。
四、勞動報酬
每月日為甲方工資發放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委托銀行發放),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
(一)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班加點工資按國家規定的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標準計算。
(二)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_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_______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________元。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四)乙方實行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當地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和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修訂勞動報酬規章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通過法律程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自勞動關系建立之月起,甲乙雙方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和個人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
(三)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執行國家關于特種作業、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二)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企業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三)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應當保障乙方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合同。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當負責及時救治,并按規定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其他約定條款
(一)試用期:乙方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乙方的工資待遇為________元/月。
(二)培訓服務期:乙方由甲方出資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依法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承擔的違約金不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雙方約定的培訓和服務期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保密和競業限制: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的義務。乙方的保密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的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的區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競業限制期限為____月。競業限制期間,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保密和競業限制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風險提示:
建議單獨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五類崗位,以保護公司商業秘密:
1、高層管理者——掌握企業大量商業秘密;
2、技術研發人員——掌握企業技術秘密;
3、高級營銷人員——直接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源;
4、重要信息員——掌握企業內的各種調研數據等;
5、重要管理崗位的人員——如HR、財務管理、法務管理人員,許多公司關鍵資料都在他們那;
注意:公司給付給予上述員工經濟補償是員工履行競業禁止義務的前提,且法律上也對競業禁止的范圍、地域、期限做出了嚴格的規定,稍有不慎可能導致協議無效。企業若有需要,請交給專業律師定制。
(四)其他(補充保險、福利待遇等)約定。
八、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九、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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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退休單位或下崗單位:__________
退休證號或下崗證書號:__________
外來人員就業登記卡號: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違約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___同志(簡稱乙方)為_______部門計劃外用工。聘用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試用期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在_______部門、_______崗位為計劃外用工。其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權益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法律,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罰;
3.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
4.保護乙方合法權益,按照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人民
幣 元(含單位承擔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經費來源甲方或甲方所屬用工部門。
①以出勤天數計發聘用期間月酬金,病假期間不支付酬金,由聘用單位負責考核,并于次月1日將上月考勤報人事處,計財處每月 5 日(節假日順延)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聘用酬金。
②聘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實行月酬金與獎金相結合,獎金根據對乙方的用工考核情況由用工單位發放。
5.乙方在聘用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自理。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突發病導致死亡,甲方給予乙方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為月酬金乘以10個月。(聘用的離退休職工或有下崗生活費的人員除外)。
(二)乙方權益和義務:
1.遵守甲方規定,服從甲方管理,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任務);
2.享受甲方根據乙方自身條件和崗位情況支付的工作報酬;
3.勞動合同期滿,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按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同意可繼續簽訂計劃外用工聘用合同。
第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或不能勝任所聘用的崗位要求;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的管理制度;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不履行聘用崗位合同規定的義務;
5.患病醫療終結后且不能繼續從事聘用崗位工作;
6.聘用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以致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又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五條 任何一方解除協議,必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條 擔保人推薦聘用人員的承諾:
1.聘用人員必須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愛護學校的公共設施和財產。
2.在工作中如出現由本原因給學校造成財產損害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及財產的賠償,擔保人同時承擔財產的`賠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聘用單位、人事處),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備注:1.本人愿意參加社會統籌,交納養老保險。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人不愿意參加社會統籌,養老保險費要求發給本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計劃外用工工資標準
為規范計劃外用工的管理,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各單位所聘用的計劃外用工在完成合同中所規定的工作任務前提下,經用工單位考核合格,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技工
①對部分必須持有上崗證特殊崗位技術如:鍋爐工、電工(內線、外線),及木工、水工工資標準:初級工600元、中級工700元、高級工800元;
②其他技術工種工資標準:初級工600元、中級工650元、高級工700元;
二、普工
工資300---550元/月(由用人單位根據各崗位工作量確定具體金額,其中含獎勵工資):
①清掃、值班,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工資標準在300---350元/月;
②清掃兼值班,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工資標準在300---400元/月;
③部分熟練性工種,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工資標準在350-550。
三、校衛隊人員,按人均標準工資400元核算,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單位對聘用人員可在300---500元/月(含獎勵工資)之間發放。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18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編制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志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崗位(管理技術崗位或生產操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或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期內因生產經營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單位工作的,應協商一致并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初始工資額為_____元/月或_____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________________;
(2)勞動定額________________(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3.其他形式(如實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狀況、物價水平和政府頒布的工資增長指導線等情況,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或者以集體協商的形式,依法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績效薪酬或獎金的計發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津貼、補貼的發放標準和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____(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按《勞動法》、《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補休的除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并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為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數額為__________元/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并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后,可以裁減人員,并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條第(一)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三)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九、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一)如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并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雙方作如下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與其約定競業限制,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競業限制的人員僅限于甲方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后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19
我國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是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那么在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該怎么處理?勞動合同就要終止嗎?還是其他什么。有關內容請閱讀下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因此,用人單位是可以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的。
那么這種情形要支付賠償金或者經濟補償嗎?再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而第四十四條是這樣規定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只有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造成合同終止的才有經濟補償金,至于勞動合同期滿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既然到了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那么結合上面規定,可知,到了退休年齡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到此,很多勞動者就不能接受,辛辛苦苦干了大半輩子,退休了卻得不到經濟補償金!其實,法律還規定了,到了退休年齡的話是可以享受養老保險,所以法律就不再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有一個問題,大部分勞動者不可能從一家企業一直做十幾年,買足十五年的社會保險。到了退休年齡,可能在這家企業才工作幾年,買了幾年的社保,達不到十五年,享受不了養老保險。這種情形該怎么樣辦?《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解決方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同時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也規定了處理辦法,即職工在接近退休年齡(按有關規定一般為5年以內)時因勞動合同到期終止勞動合同的,如果符合退休、退職條件,可以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在終止勞動合同后按規定領取失業救濟金。享受失業救濟金的期限屆滿后仍未就業,符合社會救濟條件的,可按規定領取社會救濟金,達到退休年齡并符合其他退休條件的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保險金。
原來達到退休年齡后,用人單位是可以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的。這是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的,這種做法并不違反相關規定。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集錦 篇20
解 除 勞 動 合 同 證 明 書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身份證號, 年月參加工作, 年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我單位決定從 年月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