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咨詢合同(精選3篇)
實用的咨詢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兩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并共同遵守,商務咨詢費合同范本。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務事項
甲方因融資 萬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資方式、對象選擇、操作辦法、風險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咨詢服務。
二、乙方服務內容
1、幫助甲方聯系或者尋找適合甲方融資需求的對象;2、對甲方擬進行的融資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3、幫助或者代理甲方與潛在的融資對象進行初步的商業談判或者協商;4、根據融資意向兩方的具體情況,為甲方擬定融資參考方案;5、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準備融資方案執行過程中所需的基本資料。
三、咨詢服務費
就乙方提供的咨詢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報酬為:甲方按實際取得融資額的 %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在融資通過審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務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服務費后,為甲方提供的服務至以下條件之一出現時止:
⑴ 甲方與合作對方實現成功合作,即甲方與合作對方主要合作合同簽訂;⑵ 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放棄融資計劃;⑶ 甲方已經實際失去融資條件;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棄與乙方聯系的客戶進行實質性談判,合同范本《商務咨詢費合同范本》。
五、保密
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資信息、關于主體與資信情況的信息,經甲方特別明示為保密信息的,乙方應承擔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風險承擔
1、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方案與措施等均供甲方參考,對甲方使用后可能產生的風險不承擔任何責任。2、乙方對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對方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對合作對象資信狀況與承擔責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證。3、乙方對所提供咨詢服務是否能使甲方實現擬融資目的不作任何保證,甲方支付費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還。4、對甲方與合作對方之間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在收到費用前暫停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2、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應按逾期支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服務費。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兩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認為需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其他
1、對本合同的修改需以書面方式進行,并且簽名代表人及印章應與本合同簽名與印章相符。2、本合同一式貳份,兩方可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經兩方簽章生效。
本合同簽訂于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實用的咨詢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為充分享受合蕪蚌自主創新產業政策,針對《科技部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申報》要求,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信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合作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項目的創新基金申報工作,協助甲方編寫所需的申報書等相關材料,幫助企業提供技術文件、報告;并協助企業辦理批文。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為使乙方順利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甲方需履行以下責任與義務:
1、在本合同生效后的五個工作日內按乙方要求提供與咨詢服務內容相關的資料和數據。
2、甲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溝通與協助。主要工作為協調甲方與乙方的申請材料編制與溝通、送交項目材料、送交甲方申報材料形式審查、送交甲方最終裝訂申報材料。
3、甲方應提供與咨詢服務內容所需的全部附件材料,自行承擔產品專利、軟件著作權證書、檢測報告、審計報告、裝訂等以及準備附件材料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4、提供給乙方的資料和數據必須完整、準確、合法,否則甲方獨立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5、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成項目申報材料最終確認稿后,應認真審查并確認所有申報材料的可行性與真實性,申報材料一經提交并寄出,即表示甲方認可并接受乙方完成的項目申報材料中的各項指標并獨立承擔具體項目的履約責任,乙方不再承擔甲方獨立執行項目中的任何直接或間接責任。
6、甲方必須在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內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咨詢服務費。
7、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本協議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協議簽訂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項目申報計劃,申報流程、時間及跟蹤服務。
2、為確保甲方順利提供所需的資料,乙方必須在單個項目本合同生效后2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與咨詢服務內容相關的資料清單。
3、乙方按甲方的'項目申報要求進行網上注冊、填報,并編制創新基金的相關資料,所有申報資料均需甲方認可,并符合認定的相關規定。
4、若項目申報未成功,乙方保證后續繼續申報,直到申報成功為止,在此期間,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提供企業相關材料和信息,但不承擔任何費用。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內容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并保證自單個項目簽訂之日起,不得將甲方的文件資料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使用。
四.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
根據《咨詢服務協議書》內容要求,甲方應支付乙方本項目咨詢服務報酬為:參照企業獲得市、省、國家等政府部門或財政資金總額的30%。此咨詢服務報酬以甲方所申報項目總投資額中項目前期費用、不可預見費和企業自有資金進行支付,不能違反“項目資金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
服務報酬按項目資金分批到賬額計算,甲方在收到政府部門的補助資金后,五天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如果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應該予以賠償。
2、如果違約行為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過錯一方應向對方賠償因合同不能履行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待本項目申報成功、服務費結清后自動失效。
七.其他約定
1、本協議若有與法律法規的規定相違背的條款,則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2、本協議履行若有爭議,將呈遞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進行裁決。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實用的咨詢合同 篇3
甲方(來訪者或其法定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心理咨詢師):
身份證號碼:
根據《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標準》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為保障咨詢效果,在誠實守信、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的前提甲、乙雙方就心理咨詢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良好的心理咨詢效果是建立在雙方相互高度尊重與信任的基礎上。
二、收費原因:開始咨詢意味著你對咨詢師的接納和信任,咨詢費用不僅僅是咨詢師勞動的報酬,也體現了投入與關注成正比的心理學原則。因為咨詢過程是不斷成長的過程,成長會使人產生焦慮、恐懼等不良情緒,物質的投入和精神的投入一樣可以增強意志行為的動機,最大可能的避免逃避或退縮,而免費意味著你在任何環節都可能逃避,因為逃避對你來說零損失,實質上是阻礙了自身人格的成長。
三、雙方在每次咨詢前均要做好準備工作,雙方在咨詢后應及時交流咨詢感受,以便調整咨詢方案與進程。
四、甲方應認真配合乙方填寫心理咨詢記錄。
五、咨詢方案以雙方議定為準。任何一方在具體修改方案時,均應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咨詢方案確定后,咨訪雙方應按約定履行各自的配合協作義務,以保證咨詢效果。
六、甲方繳費后,雙方的預約才開始生效。乙方和甲方均應保證咨詢于約定時間正常進行。如有改動,應提前12小時通知對方。如違約,按約定承擔相應責任。
七、每次咨詢,甲方和乙方按約定時間須提前50分鐘到來,做好準備工作,調整好狀態,以保證進入良好咨詢狀態,保證咨詢效果。甲方若遲到,仍按約定時間記時。遲到20分鐘以上,本次咨詢取消,扣取半個咨詢時的費用;若乙方遲到20分鐘以內,仍按約定時間記時;遲到超過20分鐘時,甲方有權取消本次咨詢,或索要一個咨詢時的免費咨詢。
八、心理咨詢并享受優惠項目的求助者,如中斷咨詢,按甲方實際所用咨詢時和訓練時計費,余額退還。
九、有自殺傾向或自殺未遂的行為的來訪者前來咨詢時,咨詢師會盡量為來訪者提供幫助。如來訪者最終選擇自殺,責任及行為后果將由來訪者本人全部承擔。
十、甲方的責任權力義務:
責任:
(1)向咨詢師提供與心理問題有關的真實資料;
(2)積極主動地與咨詢師一起探索解決問題地方法;
(3)完成雙方商定的作業。
權力:
(1)有權力了解咨詢師的受訓背景和執業資格;
(2)有權力了解咨詢的具體方法過程原理;
(3)有權力選擇或者更換合適的咨詢師;
(4)有權力提出轉介或者中止咨詢;
(5)對咨詢方案地內容有知情權協商權和選擇權。
義務:
(1)遵守咨詢機構地相關規定;
(2)遵守和執行商定好地咨詢方案各方面地內容;
(3)尊重咨詢師,遵守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提前告知咨詢師。
十一、咨詢師的責任權力義務
責任:
(1)、心理醫生在從事心理咨詢與治療時,應遵紀守法、遵守心理醫生道德準則,在其工作中建立并執行嚴格的'道德標準。
(2)、心理醫生應注意加強自身的修養,不斷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
(3)、心理醫生應不斷學習本專業的有關知識,通過不斷改善自身的工作實踐、教學和科研水平,以促進自身的專業發展,提高專業服務水平。
(4)、心理醫生應明確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專業職能的界限,不作超越自己能力和職能范圍的事情。
(5)、心理醫生不得因來訪者的性別、民族、國籍、宗教信仰、價值觀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視來訪者
(6)、心理醫生在治療關系建立之前,應使來訪者明確了解心理咨詢與治療工作的性質、工作特點、收費標準和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來訪者的權利和義務。
(7)、心理醫生在對來訪者進行工作時,應與來訪者對工作重點進行討論并達成一致意見,必要時(如進行實地沖擊療法)應與來訪者達成書面協議。
(8)、心理醫生應明確其工作的目的是促進來訪者的成長、自強自立,而并非使來訪者在其未來的生活中對心理醫生產生依賴。
權力:
(1)有權力了解與求助者心理問題有關的個人資料;
(2)有權力選擇合適的求助者;
(3)本著對求助者負責的態度,有權力提出轉介或者中止咨詢
義務:
(1)向求助者介紹自己的受訓背景;
(2)遵守咨詢機構的有關規定;
(3)遵守和執行商定好的咨詢方案各方面的內容;
(4)尊重甲方、遵守時間,如有特殊情況提前告知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