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貨物買賣合同(精選19篇)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雙方 聯合購買土地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 東鄰: 西鄰: 南鄰: 北鄰: ___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1國有土地出讓合同及其附件。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工業用地。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甲方的名義依法取得本協議項下的該宗土地中,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折 畝)系由乙方單獨出資借用甲方名義購買,該土地的實際使用權為乙方,乙方對該土地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能。該地塊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2。 該宗土地中其余部分系甲方出資購買,甲方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能。該地塊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3。
三、鑒于甲方已與政府有關部門協商,該宗土地的價格為
2.5萬元畝,故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應按
2.5萬元畝的價格在本協議簽署后當日內支付給甲方15萬元(壹拾伍萬元)。其余部份在土地劃定后,按每畝
2.5萬元畝的價格215;乙方實際所得土地畝數,甲乙進行結算。 甲、乙雙方共同承諾,無論甲方實際取得本協議項下的該宗土地的價格與 本條約定的單價是否存在差價,雙方均一致同意按本條約定的單價執行,雙方均自愿放棄主張結算、支付差價的權利。
四、甲方取得該宗土地后,可在其實際享有權利(即本協議
第二條約定)的范圍內獨立經營,享有全部收益、承擔全部風險,所有的權利、義務均與乙方無關,乙方亦不得干涉甲方的獨立經營活動。
五、甲方取得該宗土地后,乙方可在其實際享有權利(即本協議
第二條約定)的范圍內獨立經營,享有全部收益、承擔全部風險,所有的權利、義務均與甲方無關,甲方亦不得干涉乙方的獨立經營活動。
六、甲方自愿承諾:乙方有權在不破壞該宗土地整體規劃的情形下,可自由開發、使用、利用其享有權利的土地使用權;甲方自愿承諾,無條件配合乙方所屬土地單獨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和土地開發、利用、變性的相關事宜等。
七、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違約金 5 萬元(人民幣)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甲方全部股東自愿為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義務提供連帶擔保責任。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及擔保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 :(簽章) 全體股東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日買賣合同 篇10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就買賣桂花活樹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供遵照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富門前桂花活樹賣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桂花樹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桂花樹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乙方應在合同簽定后____月內取走上述桂花樹。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桂花樹的出賣價格,共計39336元。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生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39336元。
第四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開挖、包裝、裝卸、運輸上述桂花樹的相關事宜,并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五條:乙方移栽上述桂花樹的成活問題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雙方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____日期:____日期: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原則,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 、甲、乙雙方應在協議簽署同時交換如下資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等有關法律文件。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含企業標準檢驗報告),代理廠家提供代理授權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3、雙方提供如上資料復印件都作為本協議附屬件。 二 、合作產品:
1、乙方為產品(生產商、經銷商),并提供相應證件和文件資料。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供應繼續開發或引進后續產品,以保障雙方長遠合作伙伴關系。 三 、供貨價格:
1、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在北京地區銷售乙方之產品時,乙方按該產品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折與甲方供貨結算。乙方提供所有供貨價格表及甲方銷售價格表為本合同附件。根據法律有關規定,如果乙方在同一時間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調低,則與甲方結算價相應發生調整;如果乙方在同一時間市場最低銷售價(基礎價)調高,則與甲方結算價在下一個批次中調整。
2、甲方從乙方買斷部分產品價格另議。
3、甲、乙雙方商定,在協議有效期內,由于廠家或市場需求需要調整價格時,乙方保證在價格調整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并將價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簽字后生效。
4、甲、乙雙方商定,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組織促銷優惠活動,必須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并且在乙方優惠促銷活動基礎上,給與甲方供貨價格與本條第一項相似比例折讓。 四 、訂貨確定:
1、甲方銷售乙方產品后,將訂單傳真或通知乙方。
2、乙方接到通知后,當日與甲方聯系,確認訂貨情況及供貨時間,并按要求將產品送達指定地點。
3、乙方接到通知后,如選定產品型號有誤,乙方應在2小時內回復甲方,以便甲方通知客戶及時調換,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直接及間接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4、對于乙方已停產產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停止銷售,若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甲方已銷售該產品,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該產品訂貨金額雙倍費用作為補償。
5、若遇乙方某些型號產品____市場缺貨或已停止生產,乙方應盡量與其它代理商或銷售商協調,24小時內為甲方配齊相應產品。若不能配齊,乙方承擔訂貨金額200%處罰。 五 、供貨時間及方式:
1、甲乙雙方按照統一訂單格式依據協商價格開具統一供貨訂單,并在指定供貨期限內,將訂貨產品送至指定供貨地點(限北京地區)。
2、測量安裝類:乙方在甲方通知時間進行測量,測量完成后____日內將測量結果及相應方案傳真至甲方處,并在約定時間內進行安裝(詳見工作流程圖)。 非測量類:乙方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任一工作時間將貨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3、乙方未按期交貨,每延遲一天按合同貨款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15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除全額返還甲方貨款外,還需每日按合同貨款5‰承擔違約金;同時,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六 、貨款結算方式:
1、乙方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客戶驗收無誤后,甲方客戶在乙方提供銷售單上簽字確認完成驗收工作,此訂單視為雙方交易有效憑證。
2、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甲方或乙方貨到客戶工地驗收無誤后,作為結算依據,按15天(半個月)作為一個周期進行結算。每月____日、____日前雙方進行上個周期結算對賬,乙方憑送貨單及驗收單到甲方辦公地點進行核對,每月____日、____日結清上月賬目。
3、所有結算數量以實際發生為準,乙方只對甲方進行結算,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進行結算。
4、如甲方需要正式發票,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價格及金額開具發票。如乙方不開具發票,需向甲方支付由甲方開具發票所產生相關費用。開票金額不大于甲方從乙方處購物累計金額。
5、結算單據: 甲方給乙方傳真訂貨單、貨到甲方或客戶處驗收單、變更單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單據。 七 、退貨規定:
1、甲方銷售乙方產品后,在無損壞情況下,可以退換貨。如有退換,經乙方檢驗合格后可辦理退貨手續,貨款自結算款中直接扣除。 八 、驗收及質量標準:
1、乙方提供產品由甲方最終客戶進行驗收,客戶驗收合格視為合格;
2、若外包裝完好而產品發生破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3、由乙方提供所有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及國家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乙方企業標準高于國家標準,應以乙方企業標準為檢驗產品質量標準。 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積極了解乙方產品相關知識,積極向客戶推薦乙方產品。
2、甲方應保守合作事宜商業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甲方應積極維護乙方及產品聲譽,不得出現故意傷害乙方聲譽言論或行為。 十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須確保供貨產品質量符合其所承諾質量標準,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及由質量引起相關問題,乙方負全責,并負責所提供產品一切售后服務,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所有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2、乙方須確保按約定日期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3、乙方與客戶間任何變更(僅限測量安裝類產品)需于8個小時工作日內及時反饋給甲方,同時對于甲方客戶沒有及時確定型號、款式、顏色等而可能影響到工期任何情況,乙方都需在8個小時工作日內及時反饋給甲方,否則由此引起所有直接、間接經濟損失由乙方完全承擔。
4、乙方同意因乙方服務不到位或因乙方服務行為不妥而造成甲方客戶投訴、延期、或其它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應積極規____市場銷售秩序,在乙方促銷期期間,甲方應在促銷價格基礎上享受合同中規定優惠比例。(雙方協商了另議)
6、乙方須及時向甲方提供相關產品資料、價格、及產品檢驗報告或相關文件資料。
7、乙方應就其產品特性及相關內容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8、乙方應積極支持甲方開展業務推廣工作,必要時可派專人協助甲方作好業務推廣工作。
9、乙方應保守合作事宜商業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0、乙方不得出現故意傷害甲方聲譽言論或行為。 1
1、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推薦客戶所購買產品實行一切售后服務。 1
2、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客戶投訴和維修電話,不得遲于24小時到達現場,并于24小時內向甲方反饋情況。 十
一、解除條款:
1、在協議有效期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協議。
2、因不可抗力如戰爭、嚴重自然災害、國家政策或法規等因素使本協議不能執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
3、協議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守約方均有權決定是否解除協議。 十
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遵守本協議之各項規定,如有違反,則視為違約;因違約而給對方和第三方造成直接、間接任何損失,由違約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賠償。 十
三、其他:
1、乙方不得與甲方員工進行非甲乙雙方合同范圍內私下交易,一經發現,甲方將終止和乙方合作,并扣除所有未結算金額。
2、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結算價格為乙方提供給北京地區其它客戶最低價或同等最低價,乙方若違反此條款應給予甲方差額部分十倍補償。甲方并且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承諾提供給甲方銷售價格為市場最低銷售價,若甲方客戶在市場中購買到同樣產品最低銷售價比乙方供應給安X公司低,乙方應給予甲方差額部分兩倍補償,且最低不少于1000元單品。甲方憑在乙方處購得產品發票或收據,直接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4、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產品相關資料。
5、乙方現場測量收款,需在測量后____日內將測量結果、設計方案及報價傳真至甲方。
10、乙方所有送貨及服務需以乙方相關部門規定相關單據為準,其他任何人員傳真或電話均無效,不作為結算依據。 十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部分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五、對協議履行中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
六、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十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3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訂貨總值為人民幣____元。其產品名稱、規格、質量(技術指標)、單價、總價等如表所列
材料名稱及花色
規格(毫米)及型號:200×300×1000、120×250×1000
質量標準或技術指標:國標
計量單位:_______㎡
單價(元):1950元/㎡
合計(元):
第二條產品包裝規格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驗收方法:施工現場驗收
第四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貨到付款
第五條交貨規定
1、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運輸
2、交貨地點:青龍濱河路施工現場
3、交貨日期:__________年—_____年_____月前
第六條經濟責任
(一)乙方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5%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于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20%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30%的罰金。
(二)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30%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15%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5%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同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5%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5%付給乙方,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并報請物價部門批準后方能變更。在物價主管部門批準前,仍應按合同原訂價格執行。如乙方因價格問題而影響交貨,則每延期交貨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總值的15%作為罰金付給甲方。
第八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銷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備案。提出注銷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注銷合同部分總額____%的補償金。
第九條如因生產資料、生產設備、生產工藝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乙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花色、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____天與甲方協商。
第十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主管機關證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按以下第項處理:
(1)申請仲裁機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共一式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份,報雙方主管部門各一份。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訂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日期: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4
賣方(全稱)(甲方)
買方(全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為規范干粉砂漿購銷行為,保護供需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責任,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交貨地點:(工程地址),運距KM。
二、預拌砂漿標的、范圍
備注:各種規格產品的單價:按常州市工程造價信息資料當月建筑工程材料預算指導價執行。
三、供貨預結算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所需產品的規格、型號及數量負責運送到乙方工程施工現場,甲方每車都簽發隨車《供貨單》。乙方應派專人驗收,在隨車供貨單上簽字確認,并由乙方開據材料入庫單。每月的25日為雙方的對賬結算日,雙方根據送貨單簽收數量、雙方約定的單價及入庫單作為雙方的結算依據,甲方開據正規稅務發票交由乙方財務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累計供貨金額達60萬元以上付款結算金額的70%,如春節前貨款未達60萬元,付已結算金額的70%,供貨結束質量達標3個月內結清尾款。
五、產品質量及驗收標準:
按江蘇省工程建設標準《預拌砂漿技術規程》執行。
產品執行標準: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有關技術、規范、標準有變動的,按照新的標準執行。
六、雙方約定:
1、乙方的貨物簽收人員為現場保管員。
2、乙方保證甲方為本合同所涉及工程項目預拌砂漿的供貨方,出現第二方供相同品種貨物,甲方有權利停止供貨并要求乙方從甲方停供之日起15日內付清已經結算的全部款項。
3、乙方收到甲方散裝罐基礎圖后,選擇安全位置按圖紙要求七天內完成基座,保證貨物到達散裝罐現場必經道路的暢通;散裝罐進場后離場前甲乙雙方做進退兩次完好性檢驗,遇到人為損壞乙方應按照雙方交接驗收計價清單承擔經濟損失。
4、甲方所供材料噸位以每車過磅計量為準。
5、在使用甲方所供的貨物過程中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收到貨物三日內通知甲方,且不再動用該批有質量異議的貨物,由甲方負責處理或調換。對有質量爭議貨物雙方聯合取樣由主張方委托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質檢部門檢測確認。連續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選擇第二供應商,賣方提供產品試塊,如檢測后未達標,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6、甲方供應散裝砂漿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散裝罐放置基礎圖紙并適時免費提供散裝罐,正常使用中料罐發生故障,甲方接到通知白天三小時內派員搶修,逾期甲方承擔乙方相應經濟損失。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所供的貨物不符合雙方約定標準(經有關質檢部門檢驗認定),甲方應無條件退貨并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損失,因乙方摻入其他材料引起產品質量下降由乙方負責。
(2)出現甲方供貨不及時拖延乙方工期,停工待料甲方以人民幣計算20__元/天支付違約金給乙方。如拖延乙方工期達三天,乙方有權停止付款并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向乙方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乙方責任:
(1)乙方在使用甲方所供的產品過程中應嚴格根據相關施工規范且不摻入其他材料;如因此影響工程質量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需要供貨必須提前一天知會甲方,否則甲方不承擔拖延工期損失。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按時足額給付甲方貨款,甲方可停止供貨并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向甲方結清余款。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若產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原告所在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5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
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第一條 標的物(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 質量要求:
第三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
第四條 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的數量及提供辦法:
第五條 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但買受人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仍屬于出賣人所有;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七條 交付(提取)標的物或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方式、時間、地點: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第九條 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第十一條 出賣人對標的物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第十二條 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十三條 擔保方式(也可另立擔保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 出賣人違約責任:
買受人違約責任: 。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方):趙 乙方(買方):張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____市____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100X5420)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____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____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100X8485),空調兩臺(型號:015X8549 ),熱水器(型號:109X4554),浴霸(型號:102X6985),飲水機(型號:108X9264),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8
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茲就買賣茶具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買賣標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組。(樣式、規格另行列表)
二、價金:精品每組人民幣______元整,次級品每組______元整,合計______元整。
三、送貨地點: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點。
四、送貨日期:乙方應于訂約后一個月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組數如期送達。如有遲延,應依遲交部分的貨款每按千分之二計罰違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五、清償費用:原則上運送費、包裝費由乙方負擔。惟甲方所指定送貨地點不在______市______縣兩界內,按實際里程數每公里x元酌收運送費用。
六、甲方或其指定受領之人世間于受領第一條的'茶具后,應即時驗收。茶具如有瑕疵,應于受領后七天內以書面通知乙方更換,逾期乙方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甲方應憑乙方所開出的統一發票及送貨簽收單將貨款一次付給乙方。
八、本契約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買方(甲方):___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
賣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陶瓷有限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9
出賣人(以下略稱甲方):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買受人(以下略稱乙方):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約。
第一條 甲方志愿將其房屋山東XX公司宿舍4號樓西單元5樓東戶(以下簡稱該房屋)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志愿購買該房屋。現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屋座落于________區唐口鎮唐人居小區東北角,該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含公攤)為93.9平方米,儲藏室 8.66平方米,一共 102.56平方米。該房屋的用途為民用住宅,屬磚混結構結構,建筑層數地上6層,地下一層架空層。 (二)該房屋的建筑面積以山東XX公司所出具的建筑面積為準。 (三)該房屋出售后________年后正式辦理建設單位出具的購房合同,此房屋沒有房產證。
第二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總金額(人民幣)壹拾陸萬捌仟零壹拾肆元陸角整(:168014.6)。
第三條 付款時間及方式乙方應于本合約發生效力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購房合約范本房屋全部價款給付甲方。具體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
第四條 甲方承諾在建設方承諾的交房日期當天將房屋交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未按本合約的約定支付房價款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如在規定的期限內未交清房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約,將已收房價款一次性無息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甲方保留要求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六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本合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增補條款或增補和談和本合約的附件均為本合約不成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 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效力。
第九條 因本合約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不論什么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處理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或依法由群眾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本合約一式貳份。此中甲方乙方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0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數量條款的基本內容
買賣合同中的數量條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按重量成交的商品,還需訂明計算重量的方法。
(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訂立數量條款應注意的問題外語
1.正確掌握成交數量
在洽商交易時,應正確掌握進出口商品成交數量,防止盲目成交。
(1)對出口商品數量的掌握。為了正確掌握出口商品的成交量,一般應當考慮下列因素:國外市場的供求狀況、國內貨源的供應情況;國際市場的價格動態;國外客戶的資信狀況和經營能力。
(2)對進口商品數量的掌握。為了合理地確定進口商品的成交數量,一般應考慮下列因素:國內實際需要;企業支付能力;市場行情變化。
2.數量條款應當明確具體
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免引起爭議,進出口合同中的數量條款應當明確具體,對按重量計算的商品,還應規定計算重量的具體方法,如“中國大米l 000公噸,麻袋裝,以毛作凈。”此外,進出口合同中的成交一般不宜采用“大約”、“近似”、“左右”(about,circa,approximate)等帶伸縮性的字眼來表示。
3.合理規定數量機動幅度
在糧食、礦砂、化肥和食糖等大宗商品的交易中,由于受商品特性、貨源變化、船艙容量、裝載技術和包裝等因素的影響,難以準確地按約定數量交貨。為了使交貨數量具有一定靈活性,可在合同中合理規定數量機動幅度。為了訂好數量機動幅度條款,即溢短裝條款(more or less clause),需要注意下列幾點:
(1)數量機動幅度的大小要適當。數量機動幅度的`大小,通常都以百分比表示,如3%或5%不等,究竟百分比多大合適,應視商品特性、行業或貿易習慣和運輸方式等因素而定。
(2)機動幅度選擇權的規定要合理。在合同規定有機動幅度的條件下,應明確機動幅度的選擇權。在實際業務中,通常由賣方決定,但在由買方安排運輸的條件下,也可由買方或船方決定。
(3)溢短裝數量的計價方法要公平合理。溢短裝數量的計價方法,如無相反的規定,一般按合同價格計算。為了防止有權選擇多裝或少裝的一方當事人利用行情變化,有意多裝或少裝以獲取額外的好處,也可在合同中規定,多裝或少裝的部分,按裝船時或貨到時的市價計算。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1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主體
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成立
三、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履行
四、貨物所有權與風險的轉移
五、貨物買賣合同違約及救濟
六、國際貨物分批裝運與違約
七、國際海上貨物提單運輸
八、國際貨物集裝箱多式聯運
九、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
十、國際貿易中的信用證支付
十一、國際貿易商檢
十二、國際貿易索賠
十三、國際貿易訴訟
十四、國際貿易仲裁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主體
1、案情介紹
1988年北京某貿易公司與日本某商事株式會社訂立了一份國際貨物買賣 合同,約定由北京某公司(賣方)向日商出售700噸銀杏,買方須于1988年6月15日前開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即期信用證, 賣方收到信用證后6個月內分批供貨。合同簽訂后,北京某貿易公司與江蘇某貿易中心訂立了委托出口協議。協議約定某貿易中心委托北京某貿易公司出口銀杏 700噸,交貨期為1988年底。 協議簽訂后,某貿易中心即著手銀杏的收購工作,共收購銀杏430多噸。江蘇某貿易中心多次催促北京貿易公司按協議辦理出口,同年11月日商到中國看了某貿 易中心入庫的銀杏,認為質量符合要求。 但履行期屆滿時北京某貿易公司未能按委托協議的規定履行出口任務,原因是日方不要貨,只在1989年1月出口了100噸,余下的300噸沒能出口,給某貿 易中心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由于雙方協商不成,某貿易中心遂于1989年5月向江蘇某中級人民法院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令北京某貿易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并賠 償經濟損失。
2、 審理結果
江蘇省中、高級法院兩審判決北京某貿易公司敗訴,并賠償江蘇省某貿易中心的經濟損失。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理由是:
1) 委托出口協議明確規定,江蘇某貿易中心委托北京某貿易公司出口銀杏700噸,受托方北京某貿易公司只收取手續費,即占合同總金額的3%,外匯留成雙方按比例進行分配。按國家當時進口的政策,符合委托出口的規定。
2) 北京某貿易公司未按照委托出口協議出口,已構成違約,當日商違反與該貿易公司所簽訂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時,又拒不向外索賠,以致于超過了索賠期限。
3、 基本理論
代理人(agent)是國際貿易活動中的重要當事人之一。一般來說,如果代理人未取得本人的合法授權,就認為締結合同的主體不具備法定資格,所訂合同因 此無效。1983年2月15日,國際統一私法協會制定通過《國際貨物銷售代理公約》,該公約是調整國際商事代理關系的一項重要的國際公約,對代理權的確定 和范圍、代理行為的法律效力、代理權的終止等都作了詳細的規定。 外貿代理制是調整我國對外貿易活動的重要法律制度,它是我國外貿體制改革的產物,有關立法是1991年8月29日對外經貿部頒發的《關于對 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
該暫行規定把我國的外貿代理分為兩大類,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來調整。對于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公司、企業代理另一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公司、企業辦理進出口業 務,若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則適用《民法通則》中有關代理制度的規定加以調整;如果代理人以自己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則適用暫行規定加以調 整。對于無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委托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公司、企業辦理進出口業務,也須適用暫行規定加以調整。
4、 案例分析
江蘇某貿易中心、北京某貿易公司和日本某商事株式會社是本案的3個當事人。其中,江蘇某貿易中心不具有 外貿經營權,委托有外貿經營權的北京某貿易公司辦理進出口業務,二者之間具有外貿代理關系, 應適用《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作為受托人的北京某貿易公司應承擔的義務之一即:及時按進出口合同及委托協議的有關規定向外商提起索賠或采取其 他補救措施。但在本案中,北京某貿易公司違反了該項基本義務,在對外索賠的過程中不及時向日方索賠,以致于超過了索賠期限。因此,北京某貿易公司應江蘇某 貿易中心遭受的損失承擔責任。
二、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成立
1、案情介紹
我國某公司應荷蘭某商人請求,報出某初 級產品200公噸,每公噸cif鹿特丹人民幣1950元,即期裝運的實盤,對方接到我方報盤后,沒有表示承諾,而再三請求我方增加數量,降低價格,并延長 有效期,我方曾將數量增至300公噸,價格每公噸cif鹿特丹減至人民幣1900元,有效期兩次延長,最后延至7月25日,荷商于7月22日來電接受該 盤,但附加了包裝條件為“需提供良好適合海洋運輸的'袋裝”,我方在接到對方承諾電報時復電稱:“由于世界市場的變化,貨物在接到承諾電報前已售出。”但對 方不同意這一說法,認為承諾在要約有效期內作出,因而是有效的,堅持要求我方按要約的條件履行合同。最終我方以承認合同已成立而告結束,從而使我方損失 23萬元。
2、基本理論
與其它一般合同的成立一樣,雙方當事人的簽約意志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成立的實質要件。一項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訂立,是雙方當事人經過要約、承諾,或反要約的反復磋商而最后達成的結果。
要約對受要約人沒有拘束力,受要約人只有承諾的權利,沒有承諾的義務。但要約對于要約人來說,則是具有拘束力的,要約人不得隨意撤銷要約。要約 原則上可以撤回,但須附一定條件。要約邀請是容易與要約相混淆的概念,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表示愿意交易的意向,邀請對方提出具體條件。在國際貿易實務中 常使用的實盤概念是指確定的要約,對發盤人具有約束力,而虛盤則只是一種要約邀請,對發盤一方不具有約束力。
反要約和承諾是國際貿易實踐中經常發生混淆的又一對概念,區它們的標準視對要約是否作了實質性修改。對要約中所提出的有關貨物價 格、付款、貨物數量和質量、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以及賠償責任范圍或解決爭端方法所作的修改,均視為對要約的實質變更,構成反要約。反之,凡未對要約做出實 質性修改而做出的承諾,是有效承諾。
3、案例分析
本案的焦點問題在于荷蘭方面對我方公司的實盤附加了包裝條件,中方應已外方對承諾附加了實質性修改條件為 由,否認承諾的有效性,主張反要約的構成。而中方對該反要約又未予以承諾,合同因此不能成立。中方由此可解除一切責任,合法地解除合同。但在該案中,由于 中方人員缺乏外貿業務的法律知識,未能抓住要害和關鍵點。以市場價格變動為由撤回要約的理由缺乏說服力,自然就顯得牽強乏力,以致于坐失良機,在爭議中完 全處于被動地位,使財產遭受損失。
三、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履行
1、案情介紹
美國哈迪公司以“fob里斯本”條件向 英國龐德公司購買300噸葡萄牙松節油,而實際上該批貨物由葡萄牙供貨人供貨,并規定由該供貨人取得出口許可證。但當作為買方的美國船只到達里斯本港口 時,葡萄牙政府拒絕簽發貨物發往東德的出口許可證,賣方船只由此未能裝船。美方向英國上議院提起上訴。
2、判決結果英國上議院判決,根據fob合同規則,英國公司須承擔未能裝船的全部責任。英國龐德公司敗訴。
3、基本理論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履行應遵循全面履行原則,即合同當事人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標的、質量、數量、價款、期限、地點、方式履行合同項下之義務。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則構成違約。
價格術語是確定買賣雙方風險、責任和費用劃分的國際慣例,是在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步形成和發展的。常見的fob、cfr、cif三種價格術語都屬 于象征性交貨方式。其中,fob價格術語是最重要的國際貿易價格術語之一。按照fob價格術語的一般解釋及《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有關規 定,fob價格條件下賣方承擔的主要義務包括但不限于:辦理報關、商檢等出口手續;及時向買方發出裝船完畢通知,并提交單據等。
4、案例分析
賣方與供貨方之間的約定不影響他在fob價格條件下對買方應承擔的義務。本案中,賣方英國公司與供貨方葡萄牙商雖不在同一國家,但并不影響其承擔在葡萄牙取得出口許可證的義務。 賣方因未申請到出口許可證致使貨物無法裝船,已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英國上議院的判決于法有據。
四、貨物所有權與風險的轉移
1、案情介紹
出口商甲向進口商乙出售小麥1000公噸,cfr價格條件。但在裝運港裝船的小麥都是混裝的,共3000公噸,賣方準備當貨物運抵目的港后再分撥1000噸給買方。但小麥在路途因高溫天氣發生變質,共損失1200公噸, 其余1800噸得以安全運抵目的港。賣方向買方聲明其出售的1000噸小麥已在途中全部損失,且認為根據cfr合同,風險從貨物越過船舷時已轉移給買方,故賣方對以上損失不應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買方則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 雙方遂提起仲裁。
2、判決結果
仲裁庭認為,賣方應承擔貨物在途中滅失的一切風險,其不能推卸責任,應向買方交付1000噸小麥。
3、基本理論
風險的轉移問題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同樣十分重要,它涉及買賣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關系到由何方承擔風險和損失。但《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并不涉 及貨物所有權的轉移問題,實踐中一般由受理國際貨物買賣爭議的法院或仲裁庭依據有關國際慣例或以國際私法沖突規范指引的國內法來解決貨物所有權的轉移問 題。例如,在國際貿易慣例中,《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明確規定了cif合同中貨物所有權轉移的時間, 貨物所有權既不在訂立合同時移轉,也不在交貨時移轉,而是在賣方把代表貨物所有權的單據交付給買方時移轉。《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把貨物的所有權 轉移與風險的轉移區分開來,原則上以交貨時間來確定風險轉移的時間。本案涉及到風險轉移的一種特殊原則,即在貨物未劃撥到合同項下之前,風險也不發生轉 移。所謂“劃撥”,又稱為“特定化”,是指對買賣合同項下的貨物進行包裝,加上標記,或以裝運單據, 或向買方發出通知或其他方式清楚地注明貨物已歸于
合同項下。 經過劃撥的貨物,賣方不得任意處置。
4、案例分析
本案使用的是cfr價格條件,按照國際慣例的規定,此條件下當事人的風險劃分是以裝運港船舷為界。該案中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風險損失,貨物損失看似應由買方承擔, 但實際上賣方在裝船時是將3000公噸小麥混裝的,在貨物抵運目的港后,再將其中1000公噸分撥給買方。根據以上理論分析中所闡述的有關“劃撥” 情況下風險轉移的一種特殊原則,在貨物海運途中, 合同項下屬于買方的1000公噸貨物尚未從賣方的其它貨物中劃撥出來,因此不具備風險轉移的前提條件,即使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仍不發生風險的轉移,有關風險損失仍應由賣方承擔。本案因賣方未對合同項下的貨物進行劃撥,因此不具備風險轉移的前提。
五、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違約及其救濟方法
1、案情介紹
中國臺灣某出口商與斯里蘭卡某進 口商在簽訂的貨物買賣合同中約定以cif colambo價格條件銷售潑紋綢,合同價款共計514.50美元。但在產品接受出口檢驗時被發現其中混有不合格產品,約占貨物全部39.4%,且賣方未 予清理。因賣方在合同與信用證上均未標明在貨物中混有不合格產品的比例,故當買方發現貨物存在瑕疵后拒絕支付貨款,并要求賣方減價賠償損失。
2、案件結果
本案經雙方協商后,賣方準備以未出口的下一批貨物減價的方式,承擔交貨不符的法律責任,買方也同意按照匯票金額付款。賣方因此在另一批準備向買方裝運出口的玩具制品中扣除價金總額中的150美元向買方供貨。
3、基本理論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違約是指合同當事人無正當合法理由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合同違約分為實際 違約和先期違約。實際違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2
買方: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
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總價: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地點)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3
法務與資產管理部20xx年第1期案例分析為《謹慎對待買賣合同中驗收及違約條款》,共由五部分組成:
一 、案例背景
二 、案件爭議焦點
三 、法院裁判
四 、以案釋法
1、為何交貨期為20xx年8月30日,法院卻判決20xx年8月30日為應付款之日?
2、為何買方主張賣方逾期交貨違約金,法院不予處理?
五、風險警示
1、明確驗收期限,舉一反三示例;
2、應約定適當的逾期付款違約金;
3、處理案件時應注意各項權利行使時間;
4、普通民商事案件中的常用期限歸納整理。
一、案例背景
20xx年7月23日中船重工鵬力(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船公司,賣方)與中電電氣(南京)太陽能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公司,買方)簽訂一份買賣合同,合同主要條款約定:
第一條:合同總金額424650元;
第二條:賣方應在20xx年8月5日前交付貨物至攀枝花學院項目現場;
第三條:貨到驗收合格發票入賬后三個月付全款90%,質保金10%在貨到驗收合格一年內支付;
第五條:若延遲交貨,一天罰款人民幣一萬元整。
第七條:本產品將應用于買方生產的變壓器或其他電力設備產品,最終驗收地點在用戶現場,以用戶驗收合格為準。
合同附則第五條:質量保證期約定為驗收合格2年;
合同附則第八條第一項:如賣方不能按期交貨,應向買方償付合同總額或當批訂單總額1%/天的違約金。賣方在接到買方所索賠通知后7日內將違約金匯付買方或者由買方在賣方的應付款中直接核減; 合同附則第八條第五項:買方逾期付款,應向賣方承擔逾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銀行存款利息。
合同簽訂后中船公司分別于20xx年8月9日將光伏匯流箱49臺,于20xx年8月30日直流配電柜2臺和交流配電柜17臺送至四川攀枝花市。自貨物交付后至本案起訴時中電公司一直未組織驗收。 20xx年10月9日中船公司開具金額總計424650元的發票,并交付中電公司。
中電公司以沒有驗收未到付款期限為由遲遲未支付任何貨款,并
要求追究中船公司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20xx年9月中船公司將其訴至法院,要求中電公司支付貨款及違約金。
二、案件爭議焦點
1、中電公司未組織驗收,付款條件是否成就?
2、中船公司逾期交貨,是否直接在貨款中扣除違約金?
三、法院裁判結果
20xx年9月9日,法院下發判決書,判決如下:
1、自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中電公司應支付中船公司貨款382185元及違約金(違約金自20xx年8月31日開始計算,按銀行同期同類存款基準利率標準計算至實際付清之日止)。
2、中電公司主張中船公司逾期交貨的違約金,由中電公司另案起訴,本案不予受理。
四、以案釋法
1、為何交貨期為20xx年8月30日,法院卻判決20xx年8月30日為應付款之日,違約金自20xx年8月31日期計算?
案件中貨到中電公司一直未組織驗收,也不能確定何時驗收,根據法律規定,“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驗收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 中船公司20xx年8月30日交貨完畢,期間未提質量異議,20xx年8月30日視為驗收完畢。根據合同第三條:“貨到驗收合格發票入賬后三個月付全款90%,”故法院判決支付中船公司貨款382185元,違約金自20xx年8月31日開始計算。質保金10%在貨到驗收合格1
年內支付;質保金支付時間為20xx年8月31日前。
涉案法條:--------《合同法》第158條: 20xx年第1期
“ 當事人沒有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或者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合理期間內通知出賣人。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未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兩年內未通知出賣人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符合約定,但對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適用質量保證期,不適用該兩年的規定。”
2、為何中電公司主張中船公司逾期交貨違約金,法院不予處理? 中電公司主張根據合同約定,中船公司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在從貨款中直接扣減,但根據法律規定,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應支付違約金的,應當提起反訴,本案中電公司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反訴,則本案不予處理。
涉案法條-----《買賣合同解釋》第四十四條
“ 出賣人履行交付義務后訴請買受人支付價款,買受人以出賣人違約在先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一)買受人拒絕支付違約金、拒絕賠償損失或者主張出賣人應當采取減少價款等補救措施的,屬于提出抗辯;
(二)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應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提起反訴。”
五、風險警示
1、付款節點中明確驗收期限
原因:根據法律規定,雙方未約定驗收期,法律默認2年后視為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4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商并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 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買方:
賣方: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5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照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險: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__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表達關于貨物買賣合同
合同號:____
買方:____ 賣方: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按本合同條款,買方同意購入,賣方同意出售下述產品,謹此簽約。
1.品名、規格:____ 單位:_____ 數量:____
單價:_____ 總價:_____ 總金額:_____
2.原產國別和生產廠:______
3.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
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銹蝕, 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4.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凈重、長、寬、 高并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5.裝運日期:______
6.裝運港口:______
7.卸貨港口:______
8.保 險:______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9.支付條件:
分下述三種情況:
(1)采用信用證: 買方收支賣方交貨通知(詳見本合同條款11)
應在交貨日前15-20天, 由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受益人的與裝運金額相同的不可撤銷信用證。
賣方須向開證行出具100%發票金額即期匯票并附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
開證行收到上述匯票和裝運單據即付以支付(電匯或航郵付)。信用證于裝運日期后15天內有效。
(2)托收。
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即期匯票, 連同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銀行提交給買方進行托收。①商業合同是一種通用合同。在國際貿易中, 若雙方對合同貨物無特殊要求的條件下,一般采用商業合同的內容和形式。
(3)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見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內, 以電匯或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10.單據: (1)小海運: 全套潔凈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 作成空白背書并加注目的港____公司。
(2)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項目”寄交買方。
(3)航郵: 航空收據副本一份,寄交買方。
(4)發票一式五份, 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于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 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5)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兩份。
(6)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7)貨物裝運后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此外,貨發10天內,買方將上述單據(第5條除外)航郵寄兩份, 一份直接寄買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__公司。
11.裝運: (1)f.o.b.條款: a.賣方于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 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 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公司__(電報:__),負責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c.____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輪代理), 預計船達裝運港10天之前,即將船名、預計裝貨日期、 合同號等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當需要更換運載船舶及船舶提前、 推遲抵達時,買方或其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若船在買方通知日后30天內尚未抵達, 則第30天后倉儲費和保險費用由買方承擔。
d.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 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e.貨物超過船舷并未從吊鉤卸下,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 貨物超過船舷并從吊鉤卸下, 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條款下: a.在裝運期內,賣方負責將貨物從裝運港運至目的港。不允許轉船。
b.貨物經航郵/空運時,賣方于本合同第5條規定的交貨日期前30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
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12.裝運通知: 貨物業經全部裝船,賣方應將合同號、品名、數量、發票金額、毛重、 船名和啟船日期等立即以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若因賣方通知不及時致使買方不能及時投保,買方則承擔全部損失。
13.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藝制成, 商標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其質量和規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
自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為質量保證期。
14.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90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 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那些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__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
賣方擔保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 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質量低劣和工藝不佳而出現的損傷, 買方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并出具__商檢局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商檢證書乃索賠之依據。
按買方索賠要求, 賣方有責任立即排除貨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換貨物或根據缺陷情況將貨物降價 處理。
15.不可抗力: 在貨物制造和裝運過程中, 由于發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 即刻通知買方并在事發14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
敬使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超過10個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 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16.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15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 按照賣方確認的罰金支付,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 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
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合同已撤銷,但賣方仍應如期支付上述罰金。
17.仲裁: 凡涉及本合同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能解決, 則可提交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暫定仲裁法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__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載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18.附加條款: 本合同原本兩份。經雙方簽字,各執一份,僅此聲明。
賣方:____ 買方:____
代表人:____ 代表人: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6
甲方(賣方):趙 乙方(買方):張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____市____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100X5420)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____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____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100X8485),空調兩臺(型號:015X8549 ),熱水器(型號:109X4554),浴霸(型號:102X6985),飲水機(型號:108X9264),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
二、附加條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 (印) 身份證號: 住址:____市____區歇臺子長石村24號 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買方):張 (印)身份證號: 住址:____省____市南XX23號 電話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工廠)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外商)
地址: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鑒于:
1、乙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購買本協議及本協議所涉及合同項下的貨物;
甲、乙、丙三方同意:
1、如乙方未按照銷售合同的規定將全部貨款(分批交貨、分批付款的,指每批貨物的全部貨款)付至甲方,甲方無義務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丙方支付任何貨款,且免除任何有關延遲付款的違約責任,丙方無權依進口合同向甲方追索(究)任何貨款(違約責任)。
2、甲方對有關貨物的質量不承擔任何責任。如乙方對貨物質量有任何異議,應自行與丙方協商處理,而無權依銷售合同向甲方追究任何違約責任;如需退換貨,乙方可委托甲方辦理,手續費另計。
3、丙方保證交付所給甲方的貨物在產地,規品、數量等方面與進口合同的規定嚴格一致;如有不符,丙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海關處罰。
4、如銷售合同及進口合同的規定與本協議不符,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買賣標的和數量
甲方將下列貨物賣與乙方: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或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品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生產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單價和貨款總額
雙方約定的價格條款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三、交貨時間和交貨數量
交貨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每批次交貨數量的限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和運輸費用的承擔
雙方確定的交貨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為:
運費由乙方承擔,但是已經合并計算入本合同的貨物單價中
五、質量標準和驗收條款
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封樣的方式和保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貨物到達交貨地點的當天應當及時組織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予以簽收貨物。不合格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接收。
六、包裝和標簽
雙方確定的包裝材料和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標簽商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貨物所有權
在乙方如數、及時地支付完畢本合同約定的貨款前,甲方擁有對出賣貨物的所有權,乙方有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原因而導致甲方的上述權利受到限制或者剝奪。
九、貨款結算和支付
結算和支付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知識產權
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貨物擁有合法、完整的知識產權,否則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予以充分賠償。
十一、保密條款
有關本合同的協商、簽訂和本合同的所有內容,以及為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產品型號、規格、工藝、技術資料、雙方客戶、文件、圖紙、價格等,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非經對方或者法定權利機構的許可或者要求,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許可或者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
十二、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新的條款時,可以變更本合同;
任何一方違約,對方在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同時,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在本合同約定的有效期限屆滿、合同履行完畢或者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時,本合同得以終止
十三、違約責任
交貨遲延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驗收遲延的違約責任:甲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并由乙方承擔損失風險,同時按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元;
貨款支付遲延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貨不合格時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反保密條款的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但是如果違約方因違約而獲得的利益或者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于__________萬元時,上述款項應當如數賠償給守約方。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十五、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七、文書和意見的送達地址
雙方明確本合同注明的聯絡方式是合適的,任何因履行本合同的所需的與對方的聯系和文書都以上述方式進行,除非經對方的書面確認才得以變更。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實用貨物買賣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中國(以下簡稱賣方)和國(以下簡稱)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
二、數量: 噸。
三、規格:指標項目試驗方法。
1.密度: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最高。
3.含水:重%最高。
四、價格: 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________年第1季度噸;第2季度噸;第3季度噸;第4季度噸。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____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 。
七、目的口岸: 。
八、付款條件: 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
第二部分
第三條1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出口公司____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
第一部分
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1.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XX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1)發票份;
(2)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2.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份,隨船帶交目的港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副本份航寄。
十、附注:
1.本合同
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2.本合同的執行由商事開立信用證。
3.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
第一部分以中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總則:本部分條款與
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1.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2.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港口當局的規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負擔。
3.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地行政當局所規定的有關油輪作業安全規則。
4.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X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X米。如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負擔。
5.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負擔,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自理。
6.每批裝船數量允許增減5%,由選擇。
三、裝船通知:
1.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賣方接到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2.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量時,對方根據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3.在本條
1.項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4.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5.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量,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6.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量,發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1.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裝船作業開始時間按以下規定計算。
(1)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2)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00,從____月____日至____月____日::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3)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2.自起算裝船作業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定外,應日夜連續裝貨。
3.由于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時間以內:
(1)由于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的時間。
(2)港務當局由于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3)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4.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的完畢時間。
5.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
第五條第
1.項所規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1.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
第四條2款所規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dcae所規定的基數(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a運費率計算。
2.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并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后三十天內向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3.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后,應以美元現匯支付。
4.如果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1.重量的鑒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鑒定證書為準。提單數量應根據重量鑒定證書填寫。重量鑒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量的依據。
2.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b-59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后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余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后保存六十天。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后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1.所派油輪應加入基于________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c)》
第七條的金額保證(cb保險)以及a協定。
2.由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采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采取措施前,將擬采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托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則應無權再繼續進行工作。
3.賣方或船東船長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________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c)》及a協定的規定相抵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會簽發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 如除本部分
第八條規定以外未按合同規定執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
第八條規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 因執行合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后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在,由國際商事仲裁協會根據該協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行。 十
一、本合同
第二部分以中,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賣方(蓋章):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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