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物品配送委托合同(精選4篇)
實用物品配送委托合同 篇1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為了共同做好貨物配送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交通部《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汽車貨物運輸規則》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的貨物配送業務合作達成以下條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加強相互間的協作,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配送范圍及貨物
1、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同意將市及其周邊地區的貨物配送業務委托給乙方負責,乙方接受委托并保證全面履行本合同條款及甲方制定的《銷售配送管理制度》。
2、乙方為甲方承運的貨物主要是空調器,另外還有小家電、廣告物料等物品(以下統稱“貨物”),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無條件隨車裝運。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 若乙方全面遵守及履行本合同,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配送費用。
2、甲方須提前1小時以上以電話或傳真形式向乙方下達配送指令,并簡要說明承運貨物的型號、數量、體積、裝貨地點、卸貨地點及車輛要求,并且明確乙方車輛需要在什么時間內到達甲方指定的裝貨地點等相關信息。
3、甲方在裝貨之前有權對乙方的車輛進行檢查,如果車輛不適合甲方貨物的裝運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調車,所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負責;經甲方檢查后的適運車輛,乙方不得再作出更換,否則即為違約。
4、 甲方應保證配送貨物中不得私自攜帶國家違禁品和危險品,由于貨物本身缺陷所引起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5、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配送服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考核,有權詳細知悉乙方配送服務過程中任何環節的真實情況。
6、甲方(包括甲方授權的客戶)有權變更送(到)貨地點或者收貨人,乙方應積極配合將貨物安全送到變更后的指定地點,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以書面函的方式確認。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1、 乙方必須是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自然人,有權以自己名義從事本合同各項業務的經營活動,并以自身名義簽署和履行本合同。
2、乙方應復印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法人身份證等證件給甲方存檔,同時辦妥業務經營活動所需的委托書、證明等全部手續。
3、乙方應派出專職人員與甲方辦理日常配送業務,同時出具委托書以證明其合法性;若專職人員不能來辦理,乙方必須出具相應的委托證明,以證明提貨人員的合法性,以便保證與滿足甲方的正常業務聯系和服務要求。
4、 本合同簽訂后的十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貳萬元的貨物押金,若乙方無違反本合同且本合同不再續簽的,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結清所有業務帳款后,乙方出具收據給甲方,甲方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配送指令后必須在1小時內回復甲方,在2小時內將車輛開到甲方指定的裝貨地點,乙方應按甲方配送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保證甲方的用車。如出現不能滿足甲方用車時,乙方應在接到配送指令后2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
6、 乙方調配的車輛及駕駛車輛人員的證件必須齊全、合法,否則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有權向甲方獲知配送貨物的規格型號、數量、裝卸要求、放置要求、到貨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信息;貨物裝車完畢乙方應對甲方所提供的全部手續進行審查,雙方當場辦理好交接手續,貨物自離開甲方倉庫至到達收貨人所在地所發生的雨淋、污染、破損等一切損失無論是否獲得保險賠償均由乙方負責賠償(遇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情況除外)。
8、 乙方應保證資源專用,為甲方配送貨物的車輛不得擅自倒貨、調換貨物、拆改包裝等。
9、乙方自行購買貨物保險。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時間將貨物安全送到甲方(包括甲方客戶)指定的地點并且辦妥貨物交接簽收手續,配送回單必須有有效收貨人的簽字及加蓋收貨單位的有效印章(如果沒有印章的則要寫明收貨人的身份證號碼);如果有貨物短少或損壞的(含貨物包裝),收貨人在運輸回單上寫明貨物短少或損壞的情況后,乙方司機必須簽字確認,如果不簽字則默認以收貨人的簽收情況為準;若遇到甲方客戶拒收的情況,乙方不得離開貨物及客戶現場,應即刻如實向甲方反饋,由甲方與客戶協調,乙方按甲方最終協調解決的辦法處理(如果貨物損壞的則由甲方人員出具鑒定報告),屬于誰的責任造成貨物拒收,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則由誰承擔;貨物卸完后,乙方必須馬上向甲方報告貨物的驗收情況。
10、 乙方應負責裝、卸車過程中貨物的監控工作,確保裝卸貨物完好(含貨物包裝)、數量準確無誤,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1、 在運輸服務過程中若遇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事件等,乙方應于事件發生后20分鐘內告知甲方,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
四、配送價格、配送時間及配送費用的結算
1、 配送費用以客戶或者用戶簽收的實際貨物數量為準進行結算。
2、甲方客戶發生退貨的,由乙方負責承運。隨當次送貨車帶回的:單次承運量在5標準套(含)以內的由乙方免費為甲方承運,超過5標準套的按合同單套的價格計算配送費用。
3、 隨貨發送小件物品,如物料、宣傳促銷品等,乙方應免費發送,需要計算運費的按《配送價格及配送時間表》執行。
4、空調實體機及空殼樣機的配送價格包括貨物運費、貨物保險費、過橋過路費、發票稅費等,具體的配送價格及配送時間詳見《配送價格及配送時間表》(附表一),此表的配送價格都是指門對門的服務價格,即乙方負責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裝貨,并負責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卸貨地點。
5、配送費用的結算周期為月結。乙方將上月的配送費用按時間順序填寫好《配送費用結算表》,并附上配送回單原件統一按表格順序整理好與甲方于當月3日前對帳,雙方人員核對無誤后簽字、蓋章確認。乙方按雙方人員確認后的配送費用開具國家統一的運輸發票,甲方收到發票后40天內將配送費用電匯至乙方指定帳戶(乙方戶名:賬號: 開戶行: )。
五、其它
1、在本合同期內,如果甲方臨時有其它異地配送業務委托乙方辦理,則配送價格及運輸時間由雙方臨時協商,并且以書面函的方式簽字、蓋章確認,其它條款按本合同執行。
2、乙方必須出具委托書傳真給甲方(原件必須在20天內送交或郵寄給甲方),以證明其派去辦理配送業務人員的合法性。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如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期限內支付配送費用給乙方,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金額的1‰支付滯納金給乙方,但由于乙方違約造成的除外;逾期三個月未支付配送費用,乙方有權暫時中止配送甲方的貨物,但甲方仍有義務將應付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違約責任
1、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第3款及第4款的任何1款,甲方均有權終止本合同,并將運輸業務委托給其它公司負責,乙方不得有異議。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5款,未能按時將車輛調配到位,每延遲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扣罰100元人民幣;無法按甲方要求調配車輛,并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告知甲方調車情況,第一次扣罰200元人民幣,第二次扣罰500元人民幣,第三次扣罰1000元人民幣,若累計四次,甲方將無條件解除合同。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8款,每次扣罰300元人民幣。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9款,未能按規定時間將貨物送達目的地,每延誤1小時(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算),扣罰100元人民幣;造成貨物短少的,由乙方按甲方出廠價進行全額賠償;造成貨物損壞(含貨物包裝)的,則由乙方按甲方“鑒定報告”列明的配件明細和維修費用進行賠償,價格按甲方當年度制定的標準計算;對客戶拒收的貨物,乙方不向甲方反饋,或者不按甲方的要求處理,每次扣罰500元人民幣;將貨物送錯地點的,乙方應無條件將貨物重新送到正確地點,如果因此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未辦理好交接簽收手續的,不予結算配送費用。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1款,每次扣罰300元人民幣;配送服務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或意外事件,均由乙方解決與承擔責任,若乙方未按時告知甲方且沒有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6、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每次扣罰100元人民幣。
7、 乙方拒絕接受甲方監督與檢查或者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與信息的,每次扣罰500元人民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全額賠償。
8、 乙方對其工作人員(常駐代表、承運司機等)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
9、凡是乙方賠償的費用,甲方可以從其配送費用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在接到甲方賠償通知后的6個工作日內必須用現金補齊,否則視為默認從其貨物押金中扣除。
七、合同生效及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終止。本合同期滿后,如甲乙雙方愿意繼續合作并且無異議的,則本合同動順延一年。
2、如一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經過雙方協商后簽字、蓋章確認才可以終止。合同終止后對于在合同期間發生的業務仍然適用于本合同,雙方必須履行及承擔本合同條款的責任和費用。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合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實用物品配送委托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嚴格執行國家藥監部門相關規定,嚴格規范GSP管理,確保藥品物流安全。在乙方已經通過甲方質量管理部門前期資格審計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藥品冷鏈物流運作規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28842-20__)及國家有關運輸的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冷藏藥品冷鏈儲存配送的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 配送區域及業務范圍
1、 業務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甲方產品的冷鏈儲存、配送業務。
2、 儲存地址:
乙方倉庫地址:南寧市國凱大道東18號倉儲中心
3、 配送區域:
乙方負責【 廣西壯族自治區】區域各地級市和區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冷藏藥品冷鏈配送。
二、 資質證明及配送商審計
1、 甲方應于本協議簽署前,向乙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及藥品生產許可證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 乙方應于本協議簽署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需包含冷藏運輸項目)、運輸車輛相關資料(包括驗證報告)等經營資質材料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 乙方需通過甲方質量管理部門的審計;
4、 甲乙雙方均應保證在該協議存續期間上述資質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否則,守約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按【人民幣叁萬元】支付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補足賠償。
三、 結算方式及付款
1、 結算方式與價格:【附件1】
2、 付款:每月1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乙方公章的上月費用的結算清單、與清單對應的物流簽收單復印件、儲存及運輸期間全程溫度記錄的電子檔或紙質版(蓋章)、正規發票(要求配送服務費開具運輸普通發票,藥品存儲的開具倉儲服務發票)。甲方在收到上述資料15個工作日內對結算清單及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即將儲運費用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3、 乙方指定賬戶:收款單位:國藥控股廣西物流有限公司開戶行:收款賬號:
四、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保證托運冷藏藥品的合法性及安全性;
2、甲方托運的冷藏藥品,在乙方承運、儲存過程中,所有權始終歸屬甲方,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滯留和處理甲方的冷藏藥品;
3、有權要求乙方在約定時限內,將托運冷藏藥品送達甲方指定地址,交付指定人員;
4、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提出改進意見或方案,隨時獲知所有托運冷藏藥品的在途動態、簽收等情況,乙方應積極配合回應;
5、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實際執行情況,定期對乙方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應充分尊重并執行;
6、甲方可以在乙方倉庫設置兩個月庫存,冷藏藥品庫存超過兩個月每月收取超期庫存產品價值總額的0.50%作為存儲費用,存儲費用一年一結,當甲方在委托乙方公司配送的區域內年銷售額大于5000萬元時免收當年倉儲費用。
7、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時間支付乙方結算費用;
8、甲方承諾嚴格按照GMP規范操作,生產經營合法合格的冷藏藥品,完全承擔甲方冷藏藥品進入乙方倉庫前的質量責任以及乙方物流服務過程中的監管、指導責任;
9、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流服務的冷藏藥品應符合法定的質量標準和有關質量要求,及時配合乙方處理各環節出現的質量問題,并提供相應質量證明材料;
10、甲方確保交付乙方的冷藏藥品外箱標識清楚,箱體整潔,外包裝完好,無變形、污染、破損等異常情況;品種和數量與銷售單據相符,貨單同行;零貨商品應裝箱并使用專用封口膠封箱,并在外箱貼有顯著的拼箱或零貨標識;
11、甲方將冷藏藥品送達乙方處時,需向乙方提供該批次冷藏藥品的配送客戶名稱、收貨地址、聯系人、聯系電話、件數等發運信息。
12、甲方需按乙方制定的固定配送線路配送冷藏藥品,如不按固定線路配送則按專車配送價格收取費用,費用價格見附件1。
五、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具備冷鏈儲存、運輸資質及條件;
2、乙方在接到甲方發貨指令后,乙方應根據指令準時發貨,保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操作規范和配送時限及時、安全、準確、合理合法的將甲方托運冷藏藥品送達甲方指定地址,交付指定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對配送區域進行選擇;
3、乙方在運輸或儲存承運冷藏藥品時,應按照藥品GSP的要求,確保溫濕度自動監測系統采集冷鏈儲存、運輸數據真實、原始、完整、準確,確保冷藏藥品在臨時儲存、運輸環節全程不脫離冷鏈控制;
4、乙方制定《冷藏藥品配送線路安排表》(詳見附件3),具體配送客戶以該表為基礎新增部分未涵蓋的客戶,配送時間依據該月雙休日、節假日略微調整,但需保證每月到達甲方下游客戶收貨地址一次。如甲方不按固定線路配送則按專車配送價格收取費用,費用價格見附件1;
對未按《冷藏藥品配送線路安排表》配送的藥品乙方按專車服務收取費用,具體費用見附件1,乙方須在接到甲方客戶訂單后72小時內送達藥品;
5、冷藏藥品由乙方儲存、運輸期間,乙方負責從乙方收貨人在托運書簽字交割為起始點到客戶簽收(或返運后甲方/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簽收)全程的貨物安全。在整個過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冷藏藥品滅失、短少、污染、毀損的,乙方應按甲方銷售清單上的貨物金額賠償甲方經濟損失,但不包含外包裝無明顯拆封、破損、污染、變形而產生的貨箱內貨物短少、破損、污染的情況;
6、對甲方運輸信息查詢,乙方應在甲方通知后的1小時內給予明確答復;
7、乙方運輸工具在運輸途中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形成的處罰及乙方車輛發生任何故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冷藏藥品滅失、短少、污染、毀損等產生的經濟損失,亦由乙方承擔;
8、在收貨方簽收前發生的任何異常情況,乙方有責任在第一時間內通知甲方;
9、需在收貨方簽收前,現場提供冷鏈運輸記錄;收貨方簽收后,需將客戶簽收記錄、冷鏈數據等及時反饋給甲方。
10、如出現收貨方拒收情況,乙方應首先妥善保管冷藏藥品,并根據甲方的要求配合處理。如為乙方原因遭到拒收,則由乙方承擔往返運費;無論拒收原因是否歸屬于乙方,如因乙方未能妥善保管冷藏藥品導致冷藏藥品滅失、短少、污染、毀損等產生的經濟損失,亦由乙方承擔;
11、乙方應嚴格按照藥品GSP的要求及貯藏條件儲存及運輸,如因乙方儲存及運輸冷鏈溫度超溫或斷鏈,導致收貨方拒收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甲方銷售清單上的貨物金額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12、當甲方在委托乙方公司配送的區域內年銷售額大于5000萬元時,乙方為甲方減免一定金額的退貨運輸費用,減免退回的貨物的總價值不超過甲方總體銷售總額1.00%,超出部分乙方按退貨額收取3.00%的費用,針對免費的退貨乙方不安排專車退貨,只能按固定線路配送時間表安排退貨
13、乙方在配送中除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外,還需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冷藏藥品配送服務的要求;
14、乙方應當采取運輸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藥品盜搶、遺失、調換等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緊急發貨、途中車輛故障、壓縮機故障的在途維修、調車換車、交通事故、盜搶、惡劣天氣等內容;
15、乙方在本協議期間及協議解除/終止后應保存所有與甲方及甲方客戶相關的工作文件、單據等記錄,時限為:以業務發生日當日開始后的5年;
16、在符合法律和本協議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或貨物交割后收貨方過錯造成的冷藏藥品滅失、短少、污染、毀損的,乙方免責;
17、如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貨損或滅失,乙方需及時、全面地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據,并提供一切必要配合協助甲方進行索賠。
六、違約及賠償責任
1、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未按約定工作要求提供儲存配送等相關服務的,甲方有權拒付或暫緩支付費用;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因乙方原因導致冷藏藥品延誤、差錯、錯達、拒收或藥品發生滅失、毀損或導致行政部門對甲方進行處罰及任何第三方向甲方索賠,由乙方按甲方銷售清單上的貨物金額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如甲方無故逾期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則每逾期一日按應付款的0.0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托寄物屬于或含有禁止或限制寄遞物品而被查沒、扣留或變更配送路線,導致其他托寄物失效延誤或價值喪失,給乙方或第三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協議解除
1、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如出現以下情況,甲方有權在書面通知后,立即解除協議:
(1)協議期間,乙方無法履行協議約定的條款,在甲方要求的整改期后仍不能達到要求的;
(2)協議期間,如乙方未能通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甲方質量管理部門對其執行藥品GSP檢查和審計的;
(3)乙方股權結構出現變更、分拆、兼并或其他重大實質變動的;
(4)乙方弄虛作假、偽造涂改單據,或對重大失誤隱瞞不報的;
(5)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的。
2、如甲方無故拖欠乙方運費30日以上的,乙方可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協議。如相關政府部門對冷藏藥品配送出臺新的政策法規,乙方不符合配送資質的,或超出乙方原有配送資質范圍的,乙方有權在書面通知后,立即解除本協議,并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甲方須在協議解除次月內結清運費。
八、保密義務
在協議期間及本協議解除/終止后1年內,甲乙雙方均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保密信息泄露給第三方(但經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的除外)。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雙方協議價格及內容、甲方冷藏藥品信息、客戶信息、冷藏藥品配送流向等。
九、爭議處理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雙方的通訊地址及其他聯系方式如下,如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
通訊地址:
郵編:
收件人:
電子郵箱:
傳真:
電話:
乙方:
通訊地址:
郵編:
收件人:
電子郵箱:
傳真:
電話:
3、本協議附件作為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如有變更或補充,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5、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蓋章簽字后生效。
6、本協議中未作規定的,雙方應按現行法律法規和內部的管理規程和標準操作流程進行操作。國家有新的規定的,從其規定。本協議附件如下: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物品配送委托合同 篇3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為了嚴格執行國家藥監部門相關規定,嚴格規范gps管理,確保藥品物流安全。經過對乙方運輸資質的認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客戶運送藥品事宜,雙方達成以下一致意見,簽署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甲方倉庫提取藥品,在一定期限內送至甲方指定客戶的所在地。每次承運藥品的數量、目的地等內容,以發運前甲方填寫的《托運明細》為準,甲方要求托運后,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拖延承運工作。
2、甲方填寫《托運明細》交乙方之后,乙方應在甲方委托當日后一日內,按《托運明細》赴甲方倉庫提貨,除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時提貨而為甲方帶來經濟損失的,甲方視情節嚴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應經濟索賠;如延時提貨5日以上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終止乙方承運資格。并扣除保證金。
3、提貨時,甲乙雙方應盡共同檢查藥品外觀的義務,確保甲方托運的藥品外觀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等問題。如客戶收貨后提出藥品外包裝受損等問題,視為乙方運輸途中產生的問題,由乙方最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以所托運貨品的貨值為限,具體計算以甲方提供的藥品價值票據為準。
4、提貨后,乙方應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箱上圖示方法進行存儲、運輸,確保藥品安全送達。其中要求陰涼的藥品應在整個存儲、運輸途中保持20攝氏度以下的溫度、運輸裝卸過程中均不得將藥品置于陽光下暴曬;要求冷藏存儲的藥品除了滿足上述要求之外,還應使用有資質的冷藏設施的運輸車輛,在整個存儲、運輸途中保持2-10攝氏度的溫度。如因運輸不當導致客戶拒收藥品,或藥品損壞、丟失等情況,乙方應按照該批藥品價值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如因運輸不當導致行政部門對甲方進行處罰,或甲方因此喪失各種經營資質、代理資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運資格,并向乙方追償所受到的損失。
5、提貨后,乙方應及時將貨物發往甲方指定地點,根據收貨地區路途差異,乙方應在附件約定天數(此天數以工作日計,國定假日不計)內送達貨物。
逾期送達貨物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說明情況,雙方積極尋求解決方案,避免擴大損失。送達貨物的日期以收貨人簽收日為準,除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力量外,每延期超過一天扣除1/5的運輸費用,以次類推。逾期5日以上仍無法送達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運資格。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征詢客戶關于運輸質量問題的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包括客戶投訴),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運資格。
6、藥品送達客戶后,乙方應取得有客戶真實有效簽章的《送貨回單》,并在送達貨物日起30日內將上述回單的第一聯交回甲方。如回單未取得客戶真實有效簽章,或無法在30日內將回單交回甲方,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該批藥品發票含稅金額的違約金,且由此產生的甲方與客戶之間的爭議對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擔。
7、甲方托運的貨物僅限于附件所列地區,超出上述區域的,乙方可拒絕承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發往其他地域。運輸價格(包括提貨市內運輸費、保險費及其他各種費用)詳見附件。
8、由于運輸原因而造成收貨單位拒收的貨物,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將收貨單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藥品及時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本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乙方完成每次運輸業務后應將運輸費發票與送貨回單(出庫跟蹤記錄復核表,第一聯)交予甲方,在甲方核對客戶簽章并確認有效后,甲方應在該業務發生當月后的第二個自然月內付款(例:1月1日-31日發生之業務于2月30日前付款)。
10、為確保運輸質量,自本協議簽訂起1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萬元保證金,此保證金甲方應在雙方終止合作后三個月內退還乙方。
甲方承諾,向乙方以電匯或支票形式支付運輸發票的對應費用。甲方逾期付款,應按所逾期金額萬分之三的標準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30日以上,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上述違約金。
11、本合同自 20_ 年06月01日至 20_ 年12月31日有效,到期后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續簽本合同,本協議相關附件應并加蓋雙方騎縫章。
12、本合同一式兩份,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實用物品配送委托合同 篇4
(以下簡稱甲方),委托 (以下簡稱乙方)唯一的藥品配送企業,并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在《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理局關于《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許可驗收實施標準》的前提下,確定供需(配送)關系,并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二、甲方所屬藥店藥品全部由乙方按其計劃進行直配,配送單由甲方門店驗收簽字后轉其總部輸入系統管理,以確保所配送藥品驗收的準確無誤。
三、甲方各門店將所需計劃匯總上傳公司總部,公司總部分管領導和質量管理部審核批準后傳至配送公司相關部門執行配送指令。
四、甲方各門店應按公司總部的要求執行藥品零售企業的相關制度、程序、職責和相關規定;甲方各門店所經營藥品必須為乙方配送,不得外采;否則責任自負,乙方有權扣取相應數額的協議保證金。
五、所配送藥品價格,甲乙雙方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定期或即時協商確定。
六、乙方應嚴格按照GSP標準、程序、職責做好藥品采購、驗收入庫、在庫養護、出庫復核、售后服務工作,并提供相關資料。對其所配送藥品的質量負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七、乙方在接到甲方配送計劃后,應在24小時內將貨配齊并送到各門店。若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八、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傳遞相關的藥品質量、藥品價格、藥品市場供求變化等方面的信息;并對公司各門店庫存進行適時調整。
九、甲方應將收集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藥品售后服務信息及時反饋給乙方;乙方有義務為甲方各門店進行售后服務指導。
十、甲方應按財務結算約定及時給乙方結算所配送藥品款項。
十一、甲乙雙方若出現藥品質量責任爭議,由甲乙雙方質量管理部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依法裁定。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約定。十二、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三、本協議有限期三年,自月日起至年日止。到期后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續簽,若有政策調整或不可抗拒事件發生,雙方不能履行協議可協商終止執行,并報所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一.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報市、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各一份;存檔一份。
甲 方: (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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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 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