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承包租賃合同(通用5篇)
水庫承包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將強對 水庫的管理,充分發揮水利在農業生產中重要位置和作用,大力發展水產養殖業,為壯大村集體經濟發揮效益,根據村“兩委”研究和村民代表討論意見,特與中標者簽訂 水庫管理承包合同,總面積約400畝。
一、承包方式:采取競爭招標承包辦法,中標為乙方。
二、承包期限為十五年(即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如遇政策性調整,雙方應服從政策變化而變化,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但上繳款額應按已過時間計算。
三、上繳金額與交款方式:
1、十五年時間乙方上繳甲方總金額萬元。
2、繳款方式: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合同立即生效,乙方將承包費萬元一次性繳清給甲方。
四、原承包者如參加公開競標同等價格,原承包者優先中標。
五、中標者確保水庫的水不能污染,不能影響群眾生活用水。
六、 水庫的所有水面均屬乙方使用,所有養殖收入和水方收入均屬乙方所得,用水范圍由甲方安排,其中 村后 組約300畝農田用水不收費(淹沒區),乙方必須服從,各用水單位的水費均按國家規定標準征收,也可參照 水庫收費標準,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七、乙方必須保證水位以小閘門放不到水為止,以保庫埂和魚苗,如遇大旱之年發生魚糧爭水時,甲方出面調處,因提水保苗而造成養殖損失,由用水單位適當賠償損失。
八、在承包期內一切生產費用由乙方自理,不準搞掠奪式經營,每年乙方須向水庫投放大片魚種公斤,品種需合理配搭,特別是最后一年須受甲方監督驗證,不準放水捕撈,嚴禁使用妨礙魚類生長的方式捕魚(如藥物、電捕等),在承包期最后一年,不準捕撈一市斤以下的幼苗以防期滿后,將空庫荒水交給甲方。
九、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開展各項經營活動。乙方應承擔一切稅務和各種合理的社會負擔。
十、在承包期內,乙方必須注意安全生產,不得疏忽大意,如出現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及其它意外事故,一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負擔和遺留問題。
十一、乙方負責看管好 水庫機站、庫埂、涵閘及所有水庫的工程設施,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村報告,水庫的配套工程及維修經費由甲方負責安排解決。
十二、水庫原有固定資產由甲方造冊登記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滿后,如數交還甲方,如有損毀,乙方應根據損毀程度予以賠償。
十三、違約責任:本合同雙方不得違反,如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元。
十四、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到 年 月 日期滿自動終止無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見證機關各執一份,以作備查依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庫承包租賃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保護和管理______水系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______水庫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經營范圍只限于淡水養魚,養魚用飼料、肥料等飼養。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共計______年。承包費每年______元,每年______月底前交清當年承包費。
三、承包期間乙方集鎮飲用水供給量和質量安全,旱情期間人蓄飲水供給量。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水庫的防洪防汛安全責任,汛期的洪水調度服從四面山管理委員會指揮調度。
五、承包期間,經營的稅費和直接連帶關系的稅費一律由乙方承擔。
六、承包期間,乙方在防汛期間(______月___日至______月___日______小時值班,若甲方抽查未值班,每次罰款______元。
七、不允許經營期間及《合同書》作其它擔保或抵押。
八、乙方在承包期間
九、在捕魚之前,書面報告水系工程管理委員會同意后,方能捕魚,且放干水打魚。
十、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一方違約,支付另一方經營損失及違約______元(幣______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庫承包租賃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地保護和管理水系工程,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水庫承包給乙方進行經營管理,經營范圍只限于淡水養魚,養魚不能用飼料、肥料等飼養。
二、承包期限:從20__年10月1日到2036年10月1日止,共計叁拾年。承包費每年6000元,每年10月底前交清當年承包費。
三、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集鎮飲用水供給量和質量安全,保證旱情期間人蓄飲水供給量。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負責水庫的防洪防汛安全責任,汛期的洪水調度服從四面山管理委員會負責指揮調度。
五、承包期間,經營發生的稅費和直接連帶關系發生的稅費一律由乙方承擔。
六、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在防汛期間(5月1日至10月30日)堅持24小時值班,若甲方抽查未值班,每次罰款100元。
七、不允許經營期間及《合同書》作其它擔保或抵押。
八、乙方在承包期間
九、在捕魚之前,必須書面報告水系工程管理委員會同意后,方能捕魚,且不能放干水打魚。
十、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一方違約,支付另一方經營損失及違約金伍萬正(人民幣50000元)。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庫承包租賃合同 篇4
發包人:
承包人:
為了更好地利用自然資源,發展水產養殖,按照國家有關政策,經村民大會討論通過,決定由甲方將本村西湖水庫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經雙方商議,訂立下列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西湖水庫全部交乙方承包經營。在承包期間乙方對承包水面享有管理權和使用權以及收益權,不得出賣、出租和轉讓。
承包水面沿岸的陸地和陸地上的產物乙方均無權利用和收益。但乙方因照看方便可在沿岸自行搭建簡易房一間(10平方米),位置應征得甲方同意。
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喪失勞動力,可由其家庭成員繼續承包至期滿為止。如家屬無意承包,可在一個承包年度終解除其合同。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3年。自xx年1月20日至xx年2月20日止。
第三條在承包期內乙方向甲方提供鮮魚壹仟伍佰公斤。第一年500公斤;第二年500公斤;第三年500公斤。交付日期每年春節前5至10天的范圍內。
乙方提供的鮮魚每條不得小于300克。其中草魚30%鯉魚50%,鮮魚10%,雜魚10%交魚在捕魚現場進行。由甲方自備磅秤、容器和運輸工具。甲方收魚后即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甲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執行合同和了解其執行情況。
2.甲方向乙方提供小木船一只、下水工作服一件。
3.甲方應與乙方共同防止偷魚、毒魚和炸魚等不法活動。對查獲的具有上述行為的不法分子甲方應及時處理。
4.因農業灌溉需要抽取西湖水庫的水時,甲方應保證80%面積的水深不低于1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供水時,甲方應及時無償提供抽水設備,其耗用的電費應由乙方按實支付。
第五條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自主經營、管理權,甲方不得加以干涉。乙方在完成承包任務以后,其余的產品歸乙方所有,有權自行處理。
2.承包期滿后,甲方再度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3.承包期滿后,乙方如不再繼續承包,對其所建簡易房有權自行拆走,也可出售給新承包戶,但不得保留作其它之用。
4.乙方對于所抓獲的偷魚或破壞漁業的不法分子有權要求甲方作出處理,乙方也可以請求鄉人民政府作出處理。處理中,不法分子繳納的罰款或賠償金應歸乙方所有。
5.承包期滿后,乙方應將小船和下水工作服交還甲方。如有損壞或遺失,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在合同生效后1個月內提供小船和下水工作服,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貳佰元
2.甲方如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設備,每延誤 1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伍拾元。
3.農灌用水過量,水深不足1米,如出現死魚現象,應按死魚總重量的2倍計算,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種類和質量向甲方提供魚貨,每逾期1天,應按所欠魚貨的市場批發價格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承包期滿時,乙方不得捕撈水庫的魚苗,如捕撈應向甲方支付壹仟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不可抗拒的災害和水源污染:
1.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水災、旱災。致使魚類流失或死,甲方應按實際損失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2.如遇水源污染造成魚類死亡或不合食用衛生要求報廢時,應由雙方聯合向造成污染的單位進行交涉,直至提起索賠訴訟。如不能得到賠償,損失應由雙方平均分攤。
第九條本合同經縣公證處公證后,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以修改補充,并寫成書面協議,報縣公證處備案。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萬各執1份;副本一式2份。鄉人民政府、縣公證處各1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庫承包租賃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為集體和個人經濟發展的需要,甲方將集體所有權的水庫承包給乙方做養殖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水庫名: ,面積 畝,四至界線: ;
二、承包期限為 年(大寫: ),起止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約定事項
1、乙方對該承包水庫有自主經營權,但不得改變該承包水庫的用途;
2、在承包經營期內,如遇承包范圍內的土地被國家征用或村集體規劃使用,乙方必須服從。
3、承包水庫經營期滿后,地面附著物由乙方自行處理;
4、承包水庫經營期滿后,如甲方同意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5、乙方承包土地經營期內保證周邊的水源、道路暢通;
6、乙方在承包水庫經營期內,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及時配合乙方解決周邊環境矛盾及相關問題。
7、乙方在承包期內如造成水土流失或人為因素造成水庫設施功能破壞的,后果由乙方負責(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8、甲方及甲方村民組應維護乙方合法經營、合法利益,支持協助乙方各項工作。
9、由甲方備案后,乙方不可對該承包水庫進行轉包、出租。
五、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字生效后,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條款,不得因雙方法人代表的變動而變動。如一方違約,承擔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合同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村民委員會各一份。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