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地暖車庫承租合同(通用3篇)
私人地暖車庫承租合同 篇1
本合同規范甲乙雙方在__市__小區__號樓地暖車庫租賃事件的雙方權利、責任等相關事宜。遇本合同無明確說明事項,則一切解釋權及其他權利歸車庫實際所有者所有。
1、甲方承擔車庫取暖費、物業費等定額費用。在車庫使用過程當中,如發生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糾紛,甲方負責予以處理。遇乙方存在違約行為,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收回車庫使用權。
2、乙方只享有車庫使用權。不允許將車庫出租、出兌他人。乙方承擔除車庫水電費。乙方應保證車庫全部組成部分的完整、良好、保持原樣。乙方在租賃期間對車庫造成任何損害,需負責修繕及承擔相關費用。在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出借車庫使用權等使用權轉移給第三方的情況,乙方和第三方均需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第三方存在任何違約行為,由乙方自行協商,負責賠償或承擔違約金。
3、車庫租賃期間為20__年月日--20__年月日止。
4、乙方付給甲方租金全額為元人民幣整,一次性付清。
5、乙方對車庫的使用權利僅包括存放車輛及其他生活物件。不允許使用該車庫存儲交易性商品。不允許乙方利用車庫從事經營性工作或其他非車庫原有用途的使用事項。乙方不得利用車庫進行違規、違法或涉及車庫違規、違法行為,否則后果自行承擔。
6、在車庫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均有乙方承擔,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均需賠償。由于自然因素造成的甲乙雙方的損失,由各自承擔。其他造成車庫損失、損壞的情況由乙方負責。
7、乙方應于租賃到期后3日內完成車庫清理及歸還車庫工作。
8、車庫到期前2個月,乙方應通知甲方是否有繼續承租意向,乙方享有同等租金條件下優先繼續租賃該車庫的權利。
9、本合同中未明確規定的違約事項應承擔的違約金,按實際造成的損失及其他相關合計賠償。
10、甲乙雙方在公開、平等、自愿的情況下簽訂本合同,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填寫完成后修改無效。
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身份證:
乙方:身份證:
年月日
私人地暖車庫承租合同 篇2
私人之間轉讓車庫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
承轉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已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車庫,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轉讓車庫位置
甲方轉讓車庫為:
第二條車庫的面積及轉讓價格
甲方所轉讓的車庫建筑總面積為:平方米。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轉讓總金額為:人民幣元.(大寫:)。
第三條付款及轉讓方式
一:由于目前本車庫無產權證。因此,在甲、乙雙方協商后,乙方需在
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元整;甲方需協助乙方在開發商處辦理車庫的合同變更等手續。(與開發商協商車庫變更手續由乙方負責,甲方有義務協助辦理)
二:截止至年月日前該車庫所有費用由甲方全部結清。(包含:物業費,水電費)
第四條違約責任
1、違約:無論任何情況,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終止本協議。
2、甲方違約責任:
(1)支付本協議車庫轉讓金額的違約金。
(2)支付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違約時,本房屋產生的一切費用。(含收回房屋時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及補償的費用)。
3、乙方違約責任:
(1)支付本協議車庫轉讓金額的違約金。
(2)支付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違約時,本房屋產生的一切費用。
(3)恢復本房屋原貌,或支付由于恢復本房屋原貌所需要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未盡事宜
本協議條款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八條本協議規定之條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而定,甲、乙雙方對本協議條款內容充分了解,并且自愿遵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私人地暖車庫承租合同 篇3
典當行(全稱):_典當有限公司
當 戶(全稱):
根據《典當管理辦法》、《合同法》、《擔保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關于典當
1、典當種類:
2、典當用途:
3、典當金額: 根據抵押(質押)物評估價值 的 %發放。
4、典當期限:
(1)典當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天。當期不足5天的,按5天計算。
(2)本合同記載的典當金額、發放日期、到期日期與當票不一致時,以當票記載為準。當票為本合同的主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月綜合服務費率
根據當戶所提供抵押物的地理位置、物品狀況、質量等實際情況,執行典當月綜合服務費為 ‰,在發放當金時一次性扣收。
第二條 關于抵押物
1、地理位置:
2、抵押物權屬證件號碼及面積:
3、訂立本合同的同時,當戶必須到 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費用自負。
第三條 典當行的權利和義務
1、典當行有權了解當戶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產品物資庫存和借款使用情況,有權要求當戶提供所需的證(照)件及相關資料。
2、當戶出現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四條第4、5、6、7項所列的足以影響典當行權益的行為或情形,典當行有權停止發放當金或提前收回典當本金。
3、典當期限或續當期限屆滿后,當戶應在5日內贖當,逾期不贖當也不續當即形成絕當,如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典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委托拍賣行進行公開拍賣或由典當行自行出售,所得款項用以償還拍賣費用、貸款本金、綜合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剩余部分退還當戶,不足部分向當戶追索。
4、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
第四條 當戶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當金。
2、按時歸還當金。如不能按時歸還當金時,須提前 天與典當行協商續當事宜,辦理續當手續的同時交納續當期的綜合服務費。
3、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當金,不得擠占、挪用當金。
4、當戶實施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兼并、分立、合資、資產轉讓、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申請破產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債權債務關系變化或影響典當行債權實現的行為,應提前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經典當行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實施上述行為。
5、當戶發生除前項所述行為之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情形,如停產、歇業、注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仲裁,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等,均應立即書面通知典當行,并落實典當行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6、當戶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可能影響其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能力的,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典當行并征得典當行同意。
7、當戶必須保證當期內抵押物狀況良好,若抵押物出現損毀、破壞等減值現象時,當戶必須采取措施恢復抵押物的價值,如不能及時恢復價值,則應提供典當行認可的其他抵押物或擔保措施。
8、當戶如出現變更營業執照及其所載事項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典當行。
9、當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有關法律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鑒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 提前還款
1、當戶提前還款,應提前通知典當行,協商還款方式。
2、當戶提前還款,典當行退還剩余天數綜合服務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典當行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當戶發放當金,視情況以適當方式補償當戶損失。
2、當戶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當金,逾期5日即形成絕當,典當行有權按照約定處理絕當物品。
3、當戶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典當行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宣布本合同立即到期或采取相應資產保全措施。
第八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訟。在訴訟期間內,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繼續有效。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數量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注意事項
典當行已提醒當戶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出全面、細致、準確的了解,并應當戶的要求做出相應說明。本合同一經簽訂,典當行即視合同雙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本頁剩余部分無正文)
(本頁簽字、蓋章專用)
當 戶: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典當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