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出售合同(精選3篇)
塔吊出售合同 篇1
出售方: (簡稱甲方) 購買方: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簽訂地:
二、塔吊說明:
本塔吊由 機械廠生產,型號為 ,制造許可證編號: ,出廠編號 ,塔身高度為 米,標準節數12節及其他零配件。
三、出售價格:
甲乙雙方確認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四、產權說明:
甲乙雙方簽字確認本合同并在甲方收到全部價款后,塔吊產權歸乙方所有。
五、甲乙雙方責任:
甲方保證塔吊設備在出售前能正常使用,并提供塔吊出廠說明書及相關資料給乙方。塔吊裝運及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六、塔吊出售后的責任:
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塔吊在日后的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及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特此聲明!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年 月日
乙方:
年 月日
塔吊出售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工程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由乙方承包甲方塔吊安裝(拆除)任務,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第二條 建設單位:
第三條 工程地點:
第五條 安全要求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并接受甲方進行的安全教育或培訓。
2、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不穿拖鞋、高跟鞋及易滑的鞋。
3、使用機具,必須由工地的電工負責接電,由專門使用該機具的熟練工人進行操作。
4、凡違反以上三條的任何一條每次罰款伍拾元。
5、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操作,嚴禁違章冒險作業。
第六條 質量要求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保證質量,按照國家現行施工規范和省市政府部門的有關要求及技術方案進行操作。
2、塔吊在安裝過程中,必須控制好塔吊的垂直度,各標準節的螺栓必須安裝牢固。
3、各部分零件必須靈敏可靠,性能優良。
4、因違章造成的質量事故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有權在乙方的人工費中扣除,所使用的工具及機械不得損壞。
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派遣 作為駐工地代表,負責工程施工及協調各方的關系。
2、工程開工前,確保場地具備工程施工條件。
3、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進度等進行檢查監督和督促。如乙方施工不符合規范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或勒令乙方停工,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項目經理為 ,負責施工現場的施工及所屬人員的管理工作,做到科學、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持本人身份證或主管部門證明,并報甲方一份乙方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應嚴格按照施工規范、設計要求以及建設單位代表發出的指令進行精心施工,乙方對其所施工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擔全部責任,服從甲方和監理的檢查監督。乙方施工質量如不能滿足建設單位及甲方質量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施工,費用自理;如因乙方施工原因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無故干擾其他方施工人員的施工,如需乙方配合,乙方應積極配合。
5、乙方應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隊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隨時清理,保持工地衛生;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糾紛及各種罰款。
6、本工程乙方不得轉包或分包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本合同中關于質量、安全方面未盡事宜,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及省市有關要求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操作,同時甲方交給乙方的技術交底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在施工中一旦違犯上述規定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與乙方責任人所簽合同對于乙方承包組內所有人員均適用。
第九條 價格及付款方式:
第十條 補充條款:
第十一條 其它條款 :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2、違約責任未明確約定的,執行國家《合同法》。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出售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甲乙雙方就 塔吊指揮聘用相關事項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約定,共同遵守本約定所列條款。
一、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 中擔任塔吊指揮崗位工作,塔吊按24小時運作。乙方須協同施工隊完成現場施工時的材料吊送,合理安排起吊次序,保證施工的順利進行。
二、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2400元/月,由甲方提供中晚餐、施工現場住宿。
三、勞動紀律和約定:
1、乙方須提供真實身份證,崗位上崗證書。
2、乙方須自行購買保險,以保證自身安全。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遵守國家法律、法令、社會治安條例、地方法規,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生活區管理制度等相關規章制度。
3、乙方不得在身體疲勞、身體狀況不佳的情況下作業。
4、乙方工作要求:塔吊工作則必須在場進行指揮,每個起落點必須有塔吊指揮到位。
5、乙方人員自行安排輪班休息,如更換指揮應先請示甲方批準,未經批準者不得上崗指揮。
6、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甲方正確指揮,嚴格服從甲方合理安排的工作時間,確保工程正常運轉。保證不早退、不遲到,有事外出須經甲方有關管理人員同意。如沒有經甲方管理人員同意私自停工或外出,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按月平均每天工資的二倍工資罰款,依此類推。因病不上班者,必須做好請假手續。
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進行工作。上班必須戴好安全帽、穿工作鞋,如不戴安全帽、赤腳或穿拖鞋,每次罰款50元。
8、服從施工員及管理人員的正確指導、監督。如不聽從有關人員的正確指導,不聽勸告,不按塔吊相關操作規程操作,每次處罰100元-500元。
五、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雙方如發生爭議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本約定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 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如發現不符合安全起吊要求時,可以拒絕起吊要求,乙方應隨時觀察起吊范圍的安全情況,對過往工人及其他人員發出警示警告,發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匯報。
2、乙方在指揮塔吊起吊時應對鎖扣、鋼索予以檢查,確保安全。
3、若乙方違反“塔吊十不吊”或不服從甲方安全施工管理每次處罰200-1000元。
4、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的規章制度。
5、凡機具、模板、鋼筋等材料吊運時應注意運行安全與堆放安全,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嚴禁把吊運的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
6、 乙方不得攜帶家屬和小孩到工地或留宿無關人員,否則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7、乙方人員在非工作時間因病、猝死而傷亡事故,責任一概由乙方承擔。
8、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或違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包括傷害第三者)由乙方承擔責任。
9、工地內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而發生安全事故(含人員身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八、關于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不得亂涂亂改,以上規定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