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機械設備裝卸與運行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塔吊機械設備裝卸與運行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強化安全施工管理,落實安全責任,確保塔吊機械設備安全裝卸與運行,確保設備操作和施工人員安全,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依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共同協商,對塔吊垂直運輸設備制定以下現場安全管理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安全責任
1、在簽訂合同前要審查乙方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資料。
2、應根據乙方提供的設備安裝方案中的基礎圖及相關的技術要求進行塔吊基礎施工,不得擅自調整乙方提供的設備安裝方案,如需調整須經雙方協調解決。塔吊基礎施工完畢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后填寫“路基檢驗記錄”并經甲方負責人簽字,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進行詳細交底后,乙方才能立塔。
3、按照有關塔式起重機安裝驗收表中驗收項目及標準要求及時向乙方索取真實、可靠的設備資料與數據。
4、塔吊裝卸過程中,工地配備一名現場安全員,主要負責安裝過程中的安全監督;委派一名管理人員負責協調安裝過程中的有關事項。
5、在塔吊的安裝、接高、運行、拆除作業時,現場設置明顯標志,安裝作業范圍內不允許施工,無關人員不準進入作業范圍內。
6、負責編制“塔吊(群塔)作業方案”,并經甲方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與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對現場使用多臺塔吊時,應有預防相互碰撞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交底。
7、塔吊安裝完畢后由安裝單位提供“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并經安裝單位(法人單位)蓋章,在投入使用前監督乙方進行試運行,并組織由總包單位、安裝單位、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有關人員聯合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參加驗收人員簽字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8、負責對塔司、信號工、掛鉤工上崗前的培訓教育與“應知應會”考核,并根據“塔吊(群塔)作業方案”向塔司、信號工、掛鉤工等進行書面安全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員要履行簽字手續。
9、甲方對乙方的設備有檢查和監督權,對設備的不合格項目和安全隱患有權下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并限期整改。對于乙方人員的違章作業行為,施工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都有權予以制止。
10、負責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測定記錄,每月至少兩次定期檢查,遇有5級以上(含5級)大風及大雨后不定期檢查測定記錄,發現隱患及時通知乙方檢修。
二、乙方安全責任
1、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提供安裝前的申報資料,取得批準后方可安裝。
2、乙方應符合國家及新疆有關塔吊安裝、拆除資質以及安全檢查,安全操作等規定,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和要求。安裝前需和甲方有關人員共同檢查塔機完好,各安裝部件齊全后方可作業。
3、負責將設備運送作業點,承擔安裝任務所需人員的組織工作,并確保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安裝方案施工,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本次安、拆、頂升與附著安裝任務。若因乙方原因在安裝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4、塔吊安裝前必須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特種設備登記備案及檢測資料,安裝人員花名冊及安裝操作證,施工方案報送甲方安全部門審核、備案,資料不齊不得進行安裝作業。塔式起重機安裝就位后,必須及時將塔式起重機驗收表及驗收檢測資料簽字蓋章后送項目部備案。
5、現場塔吊安裝、頂升、錨固、拆除作業時,操作人員必須持證操作,設置專人負責,現場監督、統一協調指揮,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照廠家說明書進行安裝、頂升、錨固、拆除作業,并負責整個過程中的安全工作及日常的塔吊使用、維修、頂升、錨固、拆除的協調工作。
6、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下述資料
(1)出租單位的相關資料:①出租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②塔吊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書(原件);③起重機械設備統一編號、出廠合格證(復印件蓋公章);④塔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復印件蓋公章);⑤塔式起重機安全檢驗合格證(復印件蓋公章);⑥塔吊操作人員操作證(復印件蓋公章);⑦塔吊維修保養制度(原件);⑧塔吊出租單位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塔吊使用后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裝單位的相關資料:①拆裝單位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蓋公章);②拆裝單位的“拆裝合同”(副本原件);③塔吊拆裝安全管理協議書(復印件);④拆裝單位的“塔吊安(拆)裝施工方案”,要有編制人、審核人、審批人(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并蓋公章(原件);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原件;⑥拆裝人員操作證(復印件蓋公章);⑦對拆裝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及簽字手續;⑧塔吊應急預案(蓋公章)。
7、進入施工現場塔吊裝拆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并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乙方管理和機組人員進駐現場后,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
8、對塔吊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維修,要求塔吊機組人員,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后的安全運行檢查與交接班記錄、如發現問題及時檢修,禁止帶故障運行與違章操作,將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存檔。
9、因塔吊自身設備問題、維修保養不及時、塔司違章操作等,由于乙方的過失,在拆裝與進出場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給甲方造成安全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10、對甲方的違章指揮,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對乙方操作人員的違章作業,甲方有權制止。
三、安全管理措施
(一)塔吊司機管理
1、必須經建設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還必須經進行三級教育、操作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2、必須聽從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管理,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在室外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3、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堅決執行《操作規程》、《十不吊規定》、《項目部各種管理制度》。
4、嚴禁酒后作業,嚴禁疲勞作業、嚴禁違章操作、嚴禁塔吊“帶病”吊運。
5、做到上機前對金屬結構,小車軌道,鋼絲繩,滑輪部件,卷筒部件,制動器,限位裝置,安全保護裝置,電氣部分,附著螺栓,索具,吊具等進行檢查后,方可上機操作。
6、做好防碰撞措施,防停電,刮大風等意外情況,造成塔吊與物體相鄰碰撞的機械事故。
7、按規定每日保養、潤滑、緊固、調整,做好交接班記錄。堅持每月30日把《日維修、保養記錄》、《日交接班運轉記錄》、《周檢查記錄》、《月檢查記錄》上報甲方專職安全員。
(二)塔吊定期檢查
1、每日對塔吊金屬結構、傳動系統、電氣線路、安全保護裝置的安全性,靈敏性等進行二次全面檢查。
2、檢查司機填寫的周、日維修、保養運轉記錄是否齊全,真實。
3、檢查出不合格項及安全隱患應責成專人限時制定措施進行整改,發現帶病作業的塔吊,責令停機修理,對違章指揮和違章吊運應立即制止,必要時令其停止作業。
4、若遇特殊情況(雨、雪、大風天氣)要派專人隨時檢查,確保塔吊正常運轉和人員的安全。
(三)塔吊維修、保養
1、司機要按照日維修、保養制度進行檢查,并填寫記錄。
2、定期進行以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為重點的“十字作業法”,填寫記錄。
3、塔吊實行三級保養制,即每班保養、二級保養、三級保養。(每班保養內容:重點檢查、清潔和潤滑、衛生;二級保養以潤滑、緊固為中心;三級保養以檢查調整為中心)。
(四)塔吊作業防碰撞措施
按照《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__)的規定與要求:
1、當多臺塔塔式起重機在同一施工現場交叉作業時,必須編制專項方案,制定防碰撞安全措施;
2、低位塔式起重機的起重臂端部與另一臺塔式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
3、高位塔式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件(或吊鉤升至最高點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與低位塔式起重機中處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
4、多臺塔式起重機必須安防碰撞裝置,30m以上必須裝置障礙燈,設置限位裝置縮短臂桿、升高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因操作面造成的超越規定的作業范圍,發生碰撞事故。
5、對塔吊作業設專人進行監督執行;下班或上廁所暫時離開剎好車方可離開,剎車靈敏可靠;遇大風應做好吊鉤與地錨拴牢固定。
(五)起重機吊運管理措施
按照《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__)的規定與要求:
1、起吊重物嚴禁從辦公樓宿舍、食堂、庫房、鋼筋棚上方通過。
2、塔吊司機嚴禁違反“十不吊”規定。
3、塔吊吊物離地5公分應停下檢查是否牢固,起落吊時響鈴,僻開人群。
4、塔吊司機在室外登高檢修必須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5、塔吊上禁止存放任何未固定的物件。
6、塔吊電纜線必須固定在絕緣瓷瓶上。
7、嚴禁在塔式起重機身上附加廣告牌或其他標語牌。
(六)塔吊安全操作規程
1、作業前,應重點檢查以下事項:
(1)機構外觀與傳動機構應正常;
(2)潤滑部位正常;
(3)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符合規定;
(4)電源及控制部位正常;
(5)各種安全裝置正常。
2、操作用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變換運動方向時,應先將控制器轉至零位,嚴禁急開急停。
3、指揮和操作必須遵循嚴格的工作秩序,先指揮后操作,同時指揮人員必須到位指揮。
4、吊裝前,指揮人員必須先確認所吊物件捆綁安全可靠后,才能下達操作指令。
5、提起的重物平移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0.5m以上。
6、附著裝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須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動。
7、當風力達到六級及其以上時,應停止作業;并采取相應措施避免受損。
8、作業后,應將控制開關撥至零位,然后關掉電源總開關,鎖好電閘箱。
(七)起重吊裝“十不吊”規定
1.歪拉、斜掛重物吊不吊;
2.超起重機額定負荷不吊;
3.埋在地下或粘連在地面、設備上不知重量的物件不吊;
4.無指揮、亂指揮、多人指揮、違章指揮和指揮信號不明不吊;
5.小件物品未用吊籠(籃)裝或未裝平整、超過吊籠(籃)邊緣不吊;
6.起吊物上站人或上有活動物品不吊;
7.起吊物和附件捆綁不牢或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8.吊物邊緣鋒利、帶棱角,棱型物體無防護措施不吊;
9.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10.大雨、大雪、大霧、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不吊。
以上各條望認真執行,杜絕違章指揮作業、違章操作,如有違反,后果自負,如有違反有關法規,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四、協議書說明
1、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設備拆除運出現場之日自行失效。
2、本協議書中未明確的相關責任,以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與行業部門的相關規定為準。
3、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交甲方上級備案一份。
4、在協議生效期間,若國家、地方政府對建設施工行業或企業提出新要求時,將按照新要求,對已簽訂協議進行補充簽訂。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授權代表:
塔司(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機械設備裝卸與運行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依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建筑行業管理規范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本工程的起重機械供應及現場安裝、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和責任
(一)甲乙雙方權力和責任甲乙雙方共同的責任
堅持以人為本的安全生產理念,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實施國家和行業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范,落實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規定和辦法,確保封閉管理、確保員工安全、確保安全生產。
(二)甲方的責任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甲方作為工程總承包單位,對整個施工現場行使安全管理權。制定并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甲方管理人員對乙方供應起重機械交驗(裝、卸)過程、操作行為、機械設備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單,并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項,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按甲方規定進行安全獎罰。
3.負責對自首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告知,及時向乙方通報現場危險作業環境和危險情況。
4.負責指定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路線,作業區域、卸料地點和作業時間,乙方人員和施工車輛嚴禁進入施工現場其他區域。
5.有權對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檢查和驗收,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項目管理規定的設施和防護用品有權要求更換。
6.對乙方違章、違紀人員有制止權、下達整改通知權、罰款權、停工權和直至清退出現場權。
(三)乙方的責任
1.杜絕死亡事故和重傷事故、無火災事故、無重大機械事故、無食物中毒事故、無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無一般事故和輕傷事故的發生, 對本單位的施工作業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__)進行管理。
2.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必須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以防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層層簽訂按權生產責任書,責任到人。
3.對所供應的易燃易爆、有毒物資的裝卸、使用、存放等安全性方面,書面告知甲方。
4.進場作業的施工人員要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負責組織對施工人人員進行進場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能進入甲方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和未滿16周歲的童工。
5.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私自使用施工現場的一切設備、臨電設施等物資。不得私自雇傭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作業,違者罰款1000元/人。
6.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乙方須立即組織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甲方,由甲方安排有關部門報告。
二、事故處理
1.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等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偘头职黄鸾M織成立事故調查小組、現場整改小組和事故善后小組。事故調查組,要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F場整改小組,要立即對現場進行全面細致的檢查,組織人員對查出的所有隱患進行整改直至隱患消除,然后包當地安全主管部門前來驗收。善后小組負責對傷亡家屬的接待、商談有關賠償等事宜。
2.由于乙方或乙方作業人員個人責任造成的的傷、殘、亡事故,由乙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并由乙方負責作業人員個人及其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居事宜。
3.由于甲方責任造成乙方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的,除對其責任人進行處理外,并參照國家現行規定給與乙方一次性經濟補償,其善后具體事宜的處理由乙方協助甲方予以處理。
4.乙方雇傭的作業人員未經安全培訓、考核和登記進行現場發生工傷事故,其責任和費用由乙方負全責。
三、需要說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達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立即確認簽收,并立即執行且按時完成達到要求,不簽收或不執行或不按時完成,則每遲一天罰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除由乙方成全部經濟責任外,乙方還應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納罰金:
1)死亡事故罰款20~50萬元人民幣;
2)重大傷亡事故每人次罰款10萬元人民幣;
3)輕傷事故每人次罰款3千元人民幣;
3.上述罰款甲方可以從乙方任何所得的款項中扣除,若當乙方任何應得的款項不足罰款時,將視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債務,甲方保留隨時追討該到期債務的權利。對乙方違規的處罰只要事實存在不一定必須征得乙方確認,甲方處罰即可生效。
四、其他
1.獎罰按國家、行業管理部門和總包企業制定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由甲方安全人管理人員下達并簽字,由甲方財務負責收款并出具收款單;獎勵,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書面建議,甲方項目經理簽字同意后,由乙方據此到甲方財務取款。
2.獎勵的標準:按《中建八局安全生產和環境管理獎罰規定》中的有關規定辦理。
3.乙方對甲方的處罰有異議時,可書面向甲方項目經理提出復議;對項目經理的決定仍然有異議時,可向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書面申請復議。甲方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決定是最終決定。
4.本協議適應范圍
人員:甲乙雙方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
區域:工程地點圍墻以內,大門處門外邊3米以內;
時間:自本協議書簽字起至總包書面通知租賃單位現場起重機械退場的第三天止。
五:甲方現場安全負責人:
六:乙防現場安全負責人:
七: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執六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項目經理: 乙方負責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企業所在地: 企業所在地:
聯系電話:
甲方現場安全負責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塔吊機械設備裝卸與運行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為了發展環保能源事業,經過協商,雙方同意結為戰略合作伙伴,并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負責______________設備的設計、研發、生產,并承擔所有費用。
二、甲乙雙方共同成立銷售機構,負責______________的推廣及銷售。
三、乙方負責市場推廣、外交聯系,甲方負責技術培訓、售后服務。售后服務人員常駐各地,并盡量錄用當地人員,其工資和費用由銷售機構承擔。機器保修期為_______年,在半年內,機器配件及模具磨損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四、甲方以每臺套______________出廠價__________元的價格,向銷售組織供貨。銷售組織在大批量用貨前,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預付部分機器款供甲方備貨使用。
五、甲方完成生產任務后,應及時向銷售組織發貨,銷售組織收到機器后,應在兩天內將本批機器款按出廠價,扣除先前已經預付的金額后的余款,匯入甲方指定賬號。
六、銷售機構負責全力迅速銷售已到貨的機器。銷售價不能低于甲方同樣設備在市場上的統一價格。
七、銷售機構于每月底核算賬面利潤,除常備現金十萬元左右供日常開支使用外,其余銷售凈利潤,按雙方分成比例,在次月_______號銀行下班前,及時足額劃入雙方指定賬戶。
八、為_____銷售機構全力工作,特對年度銷售量制定階梯式分成辦法,以一個年度為一個計算周期。
九、銷售機構財務雙方派人共同管理,管理結算按會計法規定執行。
十、甲方是生產性企業,所以在合作期內,甲方仍繼續進行本廠的銷售工作,并可在各地與其它組織合作開展銷售工作,乙方無權制約甲方在其它地域開展的銷售工作。
十一、乙方不得另行指派廠家生產與甲方的______________同樣的產品,也不得再與其它廠家簽約成立銷售組織,銷售與甲方的______________同樣的產品,否則,甲方要權終止本合作協議,乙方應賠償甲方雙倍的損失。
十二、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系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