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貨物運輸合同(精選20篇)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充分有效地發揮甲乙雙方各自優勢,提高貨運市場競爭能力,根據鐵道部有關文件精神和甲方與上海鐵路局運輸管理處簽訂的___次五定班列包車運輸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雙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次五定班列寧波北站點事宜,共同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承包式
甲方將次五寶班列寧波北站點每日的四節車皮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發站寧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廣東境內鐵路部門允許的到達站,車種為棚車和敞車,貨物品類為5號及其以上運價號的貨物(危險品除外),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條考核基數和費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每日考核基數為兩車(節)車皮。乙方必須于當日裝車后按考核基數向寧波北站繳交鐵路運費及裝卸費,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費每輛________元,每日________元,
如乙方當日裝車不足兩輛的按考核基數兩輛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和管理費。如乙方當日裝車超過兩輛的(以四輛為限),按實際裝車數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和管理費。乙方多裝車的管理費,在承包期屆滿時,可以沖抵少裝車的管理費。
第三條保證金
為保證協議的履行,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計人民幣叁拾萬元。在承包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責任時,甲方在____日內如數退還保證金。
第四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保證乙方為次班列寧波站點的獨家合作承包人,如將寧波北站點車輛再發包給他人經營的,承擔支付雙倍保證金的違約責任。
2、協調上海鐵路局、寧波北店及廣州各列站的關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繼續承包經營的,按本協議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賠償乙方損失________元。
3、發生班列晚點、甩車及貨損時,甲方有義務代乙方向鐵路部門進行索賠。
乙方責任:
1、嚴格按裝運規定組貨裝車,不得裝運危險品和禁運品,不得隱瞞重量及匿報貨物品名,違者依鐵路規定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及時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及管理費,連續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按本協議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賠償甲方損失________元。
3、自覺遵守鐵路貨場規定,協調好寧波北站及廣州各列站的關系。發生貨損時,及時提供相應材料。
4、如乙方擅自終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權不退還保證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運費、裝卸費及管理費。
第五條其他約定
1、如遇鐵道部、上海鐵路局調整班列運費價格時,則本協議運費價格相應調整。
2、乙方與甲方考核時間與鐵路部門同甲方的考核時間同步進行,并享受鐵路部門與甲方同等的優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屆滿后,如甲方繼續取得________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權,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權。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全僅代表和乙方各執一份,送交甲方董事會和寧波北站各一份。
本協議經甲方全權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甲方的 產品(含促銷品、推廣用品等)能安全、快捷、準確地通過鐵路運輸發至全國各地。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鐵路運輸業務委托乙方辦理,并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以互聯網(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包括:產品品種、數量、體積、重量、提貨時間、到貨時間要求以及收貨人地址、電話等相關資料;
2.甲方負責發貨地點、交貨地點的裝卸;
3.甲方提供貨物運輸途中需要的相關證明文件,如《產品送貨單》、《貨物調撥單》等;
4.甲方委派專人負責相關業務協調,便于與乙方聯系、溝通,解決日常往來業務問題。
二、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發貨倉庫提貨,并及時的送貨到指定的收貨地址、及收貨單位;
2.乙方須滿足甲方提出的要車計劃,并按甲方的時間要求準時把貨物送抵目的地;
3.乙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后,必須將《產品送貨單》交收貨方進行簽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導致鐵路出現停裝、限裝等情況,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鐵路部門的證明材料;
5.甲方的貨物在發貨倉庫交付給乙方驗貨、簽收后,貨物的安全風險責任由乙方負責,直至終點交付貨物為止;
6.乙方須書面委托一至二名業務代表負責甲方業務的協調,保證日常的聯系、溝通,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三、具體操作方式
1.甲方在貨物發運前以互聯網(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須;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據指令要求安排車輛到甲方指定的倉庫提貨、中轉,并安排和辦理車皮發貨等一切相關手續;
3.乙方持《產品送貨單》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辦理貨物簽收手續;
4.乙方整理簽收后的《產品送貨單》到甲方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四、鐵路貨運事故的處理及保險
1.甲方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負責,保險索賠具體事宜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一切貨損由乙方承擔并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2.鐵路運輸保價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運費結算時乙方必須對運輸途中造成的短少、貨損等一切在途損失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4.對于重大事故(如整車丟失、損壞等)造成的損失,乙方必須在定損后 周內以現金的方式進行賠付。
五、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憑收貨方簽收的《產品送貨單》,按合同的鐵路運輸價格表向甲方申報結算運費;
2.乙方按甲方核實后的費用開具正式發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據發票及驗貨記錄原件及時支付向乙方支付運費;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費用;
4.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甲方有權對運價進行調整。
六、違約保證金的收取及違約責任
1.在合同簽訂后的 天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 元保證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將不予返還保證金;
3.雙方將《運輸管理考核辦法》作為本協議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3.如合同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3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甲方承運乙方煤炭的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包括:
一、煤炭礦別:
二、運輸數量:______________噸/車:(總量:噸)
三、運輸費用:______________元/噸(從貨物裝車到達目的地途中的運輸費用,包括過路費過橋費及各類收費,由甲方承擔)
四、運輸起始點:從______________到終點
五、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需對所承運的貨物加蓋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拋灑。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保質保量安全運達目的地,按時向收貨人告知到達通知,保證貨物非人為變質,如有以上問題,現場扣留運輸該批煤的.車輛,搜集證據,作為處罰依據,甲方核實清楚確屬人為因素的將具實按照煤價的5倍予以賠償。若事后發現質量問題與甲方無關屬于路耗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運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甲方負責處理,由此造成損失雙方協商解決。
4、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要求及時結算,如因乙方資金原因未能及時結算,導致甲方無法組織車輛按時運輸,甲方不承擔責任。
5、貨物到達過磅時,甲方司機應將運輸票據(礦方過磅單、計量票、入境票)如數交予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對到達貨物進行驗收,驗收無誤加蓋驗收章并出具驗收過磅單。
2、貨物到達后,甲方車輛必須服從乙方煤庫人員指揮,不得插隊、無理取鬧等,否則,乙方對甲方車輛進行相應處罰;同時乙方人員必須及時接受甲方貨物,不得刁難、克扣及索要錢財,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八、雙方在運行中發生的具體和無盡事宜,應及時了解、溝通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生效,雙方應遵守執行上述協議不得無故違約。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4
甲方:
全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充分有效地發揮甲乙雙方各自優勢,提高貨運市場競爭能力,根據鐵道部有關文件精神和甲方與上海鐵路局運輸管理處簽訂的 次五定班列包車運輸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雙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次五定班列寧波北站點事宜,共同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承包式
甲方將次五寶班列寧波北站點每日的四節車皮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發站寧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廣東境內鐵路部門允許的到達站,車種為棚車和敞車,貨物品類為5號及其以上運價號的貨物(危險品除外),承包期限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考核基數和費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每日考核基數為兩車(節)車皮。乙方必須于當日裝車后按考核基數向寧波北站繳交鐵路運費及裝卸費,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費每輛 元,每日 元,
如乙方當日裝車不足兩輛的按考核基數兩輛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和管理費。如乙方當日裝車超過兩輛的(以四輛為限),按實際裝車數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和管理費。乙方多裝車的管理費,在承包期屆滿時,可以沖抵少裝車的管理費。
第三條保證金
為保證協議的履行,乙方在本協議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計人民幣叁拾萬元。在承包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責任時,甲方在 日內如數退還保證金。
第四條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保證乙方為次班列寧波站點的獨家合作承包人,如將寧波北站點車輛再發包給他人經營的,承擔支付雙倍保證金的違約責任。
2.協調上海鐵路局、寧波北店及廣州各列站的關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繼續承包經營的.,按本協議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賠償乙方損失 元。
3.發生班列晚點、甩車及貨損時,甲方有義務代乙方向鐵路部門進行索賠。
乙方責任:
1.嚴格按裝運規定組貨裝車,不得裝運危險品和禁運品,不得隱瞞重量及匿報貨物品名,違者依鐵路規定承擔一切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及時支付鐵路運費、裝卸費及管理費,連續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按本協議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賠償甲方損失 元。
3.自覺遵守鐵路貨場規定,協調好寧波北站及廣州各列站的關系。發生貨損時,及時提供相應材料。
4.如乙方擅自終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權不退還保證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運費、裝卸費及管理費。
第五條其他約定
1.如遇鐵道部、上海鐵路局調整班列運費價格時,則本協議運費價格相應調整。
2.乙方與甲方考核時間與鐵路部門同甲方的考核時間同步進行,并享受鐵路部門與甲方同等的優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屆滿后,如甲方繼續取得 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權,則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權。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全僅代表和乙方各執一份,送交甲方董事會和寧波北站各一份。
本協議經甲方全權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機動車駕駛員,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合同,具體協議如下:
一、甲方車輛必須手續齊全,根據國家規定購買車輛保險。
二、乙方入職時,甲方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每年保險費用為人民幣500元,由甲乙雙方各負擔50%。
三、乙方必須擁有駕駛員必備的合法證件并提供真實有效的身份證明。乙方上崗試用期一個月,經甲方考核認為乙方合格者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若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可以提前解聘乙方。
四、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如果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擔違法活動的任何責任。
五、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如有違反,根據甲方制度處理。
六、乙方必須嚴守甲方的商業機密,不得泄露甲方有關貨源等一切商業信息,如有違反,輕者支付違約金壹千元以上,給甲方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七、自交車之日起,乙方對車輛和車輛配置的各種工具。證件及車輛維修負責,工具和證件遺失由乙方照價賠償,具體維修費用根據公司制度報銷。
八、運輸過程中,乙方要對運載貨物的安全負責,如發生遺失、短斤、損壞及淋濕貨物等損失由乙方負責,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九、乙方聯系的運輸業務必須經過甲方批準,私自運輸或虛報運輸費用者除上繳運費外,另支付違約金壹萬元并解除勞動合同。
十、乙方必須對甲方的'每單業務負責執行,承擔甲方和委托方運輸協議的各項責任,無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務的,乙方承擔甲方的違約責任。
十一、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如果我方車輛負全責或主要負責,除保險公司負責賠款外的賠款由甲、乙雙方各負責50%。交警部門追究的刑事責任及賠償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二、車輛正常運營的費用由乙方根據規定執行,并提供票據到甲方報銷,包括油費。路橋費。維修費。住宿費。乙方虛報費用或賣油賣配件造成甲方損失為偷盜行為,經查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違約金壹萬元,情節嚴重者報公安機關處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運輸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1、依據甲方提出的發貨申請,乙方應根據甲方所指定的時間、地點做好貨物的接收工作;
2、在短途汽車到廠裝貨時,請務必確認貨物的完好性,如若發現有包裝破損、貨物自然變形或者呈現明顯傷痕的情況,當場要求停止裝貨,經甲方與廠家確認后再做繼續裝載或者進行換貨處理;
3、乙方在運輸貨物時,必須將貨物固定扎實,并不得與其它貨物混裝,運輸過程中應保證安全,如發生貨物丟失、損壞、淋雨等,所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在7天內予以賠償甲方;
4、鑒于鐵路運輸的多樣性,乙方需將裝貨要求(件數、噸位要求)以及對應的價格以函的方式加蓋公章后傳真至甲方,經甲方確認后蓋章回傳,此函方可生效;若在執行期間有調整,請提前一周告知甲方;
5、甲方所委托運輸的貨物彩涂鋼板、鍍鋅帶鋼、熱軋帶鋼、鍍鋅卷均需做好防水措施,在由廠運至貨場,未能及時裝火車時,倉儲期間做好一切致使貨物受潮的防水工作;車皮運輸途中亦需要蓋好帆布;
6、火車離站后,乙方需將車皮號、箱號、以及所對應的貨物卷號明細、離站時間、預計到達時間以電子檔或者傳真的方式告知甲方;
7、自提貨起,貨發生損壞或者交通阻塞等原因,造成貨物無法按預定時間送抵的`務必第一時間知會甲方;
8、貨物到站后,乙方需聯系甲方當地分公司,協商后按要求安排送貨;
9、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所發貨的廠家、發貨量等走貨信息;
10、甲方委托乙方為其托運的貨物購買運輸保險,如由乙方不投保貨物險,一旦出險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1、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進行運輸費用的確認:
鐵路費用:雙方以經雙方蓋章確認后的報價函為基準結算;
其他費用:在業務發生過程中發生的額外費用,雙方按照逐一確認的方式進行。
12、費用結算:
乙方承諾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運費:
①費用按車次結算,只有在乙方送貨至指定地點且收貨方確認無貨損后結付運費;
②運費按月結算,每月5日前雙方核對并確認上月的運輸費,并在當月的15日前一次支付上月應付給乙方的運費。
13、因本協議項下委托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得采取單方延期送貨或拒不支付運費費用等方式。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1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
第2條 本細則所指鐵路貨物運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公布的營業鐵路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于鐵路運輸部門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
個體經營戶、個人與鐵路運輸部門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軍事運輸、國際聯運,鐵路與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3條 托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應按照優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計劃、鐵路運輸計劃和鐵路運輸能力簽訂。在簽訂國家指令產品運輸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逐級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貨物運輸,由托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4條 大宗物資的運輸,有條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也可以簽訂更長期限的運輸合同;其他整車貨物運輸,應按月簽訂運輸合同。按月度簽訂的運輸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車計劃表代替。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第5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簽認后,合同即告成立。托運人在交運貨物時,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的運輸合同,以承運人在托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條 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
一、托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二、發站和到站;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重量;
五、車種和車數;
六、違約責任;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 貨物運單應載明下列內容:
一、托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二、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包裝、標志;
五、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
六、承運日期;
七、運到期限;
八、運輸費用;
九、貨車類型和車號;
十、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8條 托運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運人交付托運的貨物;
二、需要包裝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專業包裝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要根據貨物性質,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并按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笨重貨物還應在每件貨物包裝上標明貨物重量;
三、按規定需要憑證運輸的貨物,應出示有關證件;
四、對整車貨物,提供裝載貨物所需的貨車裝備物品和貨物加固材料;
五、托運人組織裝車的貨物,裝車前應對車廂完整和清潔狀態進行檢查,并按規定的裝載技術要求進行裝載,在規定的裝車時間內將貨物裝載完畢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六、在運輸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
七、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
八、將領取貨物憑證及時交給收貨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領取貨物;
九、貨物按保價運輸辦理時,須提出貨物聲明價格清單,支付貨物保價費;
十、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托運人應在托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對于每件價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貨物或每噸價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托運人可在托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9條 承運人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量、車種,撥調狀態良好、清掃干凈的貨車;
二、在車站公共裝卸場所裝卸的貨物,除特定者外,負責組織裝卸;
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無損地交給收貨人;
四、對托運人或收貨人組織裝車或卸車的貨物,將貨車調到裝、卸地點或商定的交接地點;
五、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向收貨人發出到貨催領通知;
六、發現多收運輸費用,及時退還托運人或收貨人。
第10條 收貨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繳清托運人在發站未交或少交以及運送期間發生的運輸費用和托運人責任發生的墊款;
二、及時領取貨物,并在規定的免費暫存期限內,將貨物搬出車站;
三、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應當在規定的卸車時間內將貨物卸完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四、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卸車完畢后,應將貨車清掃干凈并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為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進行洗刷消毒,
第11條 托運人托運個人搬家貨物、行李每十千克價值三十元以上者,可聲明價格,要求保價運輸。承運人按保價運輸辦理時,按規定核收貨物保價費。
第12條 托運人向承運人托運貨物和承運人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時候,都應進行交接驗收。如果發現貨物(托運人組織裝車的為封印、貨物裝載狀態、篷布苫蓋狀態或規定標記)有異狀或與貨物運單記載不符,在承運時,應由托運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時,收貨人應即向承運人提出異議。收貨人在驗收貨物的時候,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為運輸合同履行完畢。
由承運人組織裝車并在專用線、專用鐵道內裝車的貨物,按承運人同收貨人商定的辦法,辦理交接驗收。
第13條 承運人在查找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除不宜于長期保管的貨物外,從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內或從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起三日內通知托運人。托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內提出處理辦法答復承運人。超過期限,運輸合同仍無法履行時,承運人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的時候,應當出具書面說明。
第14條 因自然災害,貨物運輸發生阻礙,承運人應當采取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措施。因貨物性質特殊,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會造成貨物損失時,承運人應聯系托運人或收貨人在要求的時間內提出處理辦法。超過期限未答復時,承運人可比照本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四章 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15條 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經雙方同意,并在規定的變更范圍內辦理變更。
第16條 托運人或收貨人由于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后的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于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一、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二、變更后的貨物運輸期限,大于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三、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變更到站。
第17條 貨物運輸合同在貨物發送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 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18條 承運人的責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托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間日歷裝車計劃及商定的車種、車型配夠車輛,但當月補足或改變車種、車型經托運人同意裝運者除外;
(二)對托運人自裝的貨車,未按約定的時間送到裝車地點,致使不能在當月裝完;
(三)撥調車輛的完整和清掃狀態,不適合所運貨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運人的責任停止裝車或使托運人無法按計劃將貨物搬入車站裝車地點。
二、從承運貨物起,至貨物交付收貨人或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完畢時止,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已投保貨物運輸險的貨物,由承運人和保險公司按規定賠償;
(二)保價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按聲明價格賠償,但貨物實際損失低于聲明價格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三)除上述一、二兩項外,均由承運人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鐵道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貨物本身性質引起的碎裂、生銹、減量、變質或自燃等;
(三)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貨物合理損耗;
(四)托運人、收貨人或所派押運人的過錯。
四、由于承運人的過錯將貨物誤運到站或誤交收貨人,應免費運至合同規定的到站,并交給收貨人。
五、未按規定的運到期限,將貨物運至到站,向收貨人償付該批貨物所收運費5%至20%的違約金。
六、如果托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至50%的罰款。
第19條 托運人的責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承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旬間日歷裝車計劃,致使承運人未撥貨車(當月補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間日歷裝車計劃的安排,提出日要車計劃;
(二)收貨人組織卸車的,由于收貨人的責任卸車遲延,線路被占用,影響向裝車地點配送空車或對指定使用本單位自卸的空車裝貨,而未完成裝車計劃;
(三)承運前取消運輸;
(四)臨時計劃外運輸致使承運人違約造成其他運輸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運輸工具或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壞,按實際損失賠償:
(一)匿報或錯報貨物品名或貨物重量的;
(二)貨物包裝有缺陷,無法從外部發現,或未按國家規定在貨物包裝上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志的;
(三)托運人組織裝車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或違反裝載規定,在交接時無法發現的;
(四)由于押運人過錯的。
第20條 由于托運人原因招致運輸工具、設備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失,由收貨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21條 貨物運輸合同遇有下列情況,承運人或托運人免除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鐵路發生重大事故影響排空送車,企業發生重大事故以及停電影響裝車,超過二十四小時時;
二、根據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管行政機關的書面要求停止裝車時;
三、由于組織輕重配裝或已完成貨物噸數而未完成車數時;
四、由于海運港口、國境口岸站車輛積壓堵塞,不能按計劃接車而少裝時。
第22條 承運人同托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要求賠償或退補費用的時效期限為一百八十日(要求鐵路支付運到期限違約金為六十日)。
托運人或收貨人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或退還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為車站交給貨運記錄的次日;
二、貨物全部滅失未編有貨運記錄,為運到期限滿期的第十六日,但鮮活貨物為運到期限滿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貨物運到期限違約金,為交付貨物的次日;
四、多收運輸費用,為核收該項費用的次日。
承運人向托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賠償或補收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發生該項損失或少收運輸費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條 承運人與托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提出的賠償要求,應自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內(跨及兩個鐵路局以上運輸的貨物為六十日內)進行處理,答復賠償要求人。
索賠的一方收到對方的答復后,如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答復的次日起六十日內提出。
第24條 對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承運人和托運人或收貨人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 附 則
第25條 本細則由鐵道部負責解釋。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8
(20___年1月1日修訂)
一、責任范圍
本保險分為航空運輸險和航空運輸一切險二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負賠償責任。
(一)航空運輸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雷電、火災、爆炸或由于飛機遭受惡劣氣候或其它危難事故而被拋棄,或由于飛機遭受碰撞、傾覆、墜落或失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采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二)航空運輸一切險
除包括上列航空運輸險的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于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二)屬于發貨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三)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四)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五)本公司航空運輸貨物戰爭險條款和貨物及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二)由于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到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保險責任按下述規定終止:
1.被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被保險的貨物在卸載地離飛機后滿三十天為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而影響本公司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一)當被保險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目的地以后,被保險人應及時提貨,當發現被保險貨物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貨物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承運人、受托人或有關當局索取貨損貨差證明,如果貨損貨差是由于承運人、受托人或其它有關方面的責任所造成,并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二)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應迅速采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三)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提單、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它必要單證或文件。
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地卸離飛機后起計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9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友好協商,供方同意以火車運輸方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為需方發運工業燃料油,具體條款如下:
一、產品名稱及數量
工業燃料油_________噸(以鐵路實際發貨結算單為準)
二、產品價格及運輸費用
雙方商定火車裝車價格為_________元噸(不含運雜費),運雜費由需方承擔。
三、結算方式
銀行匯票或匯兌(__、信匯)方式付款,先款后貨。
需方應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全額貨款劃入供方銀行帳戶;款到后供方開始辦理請車事宜。如果因為鐵路部門原因造成火車不能發運,供方于____月____日到銀行辦理貨款退回業務,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四、貨物到站
按需方向供方提供的《_________鐵路運輸服務定單》的要求發送至到站。
五、交貨地點
供方火車裝車場;需方現場驗收。
六、計量
采用鐵路槽車檢尺計量。在計量誤差千分之三點五范圍內時,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出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商解決。
七、產品質量
產品執行供方企業標準0013-(合格品)
八、其它約定事項:
1.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檢修(一周以上時間的)等原因,而不能按時履行合同時,應提前半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后,方可暫停提供貨。
2.需方在卸車前應檢驗經供方認可的鉛封,如果有破損應及時通知供方,雙方協商解決。
3.需方對質量有異議,應于卸車前當場提出并及時通知供方;對接卸后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4.根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需方只能用于電廠助燃用油、____市燒火用油和船舶用油,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負責。
九、違約責任
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十、合同未盡事宜以《民法典》為準。
十
一、合同有效期限
貨款到帳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傳真有效)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簽章) 代表:_________(簽章)
經辦人:_________(簽章) 經辦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保險物在水路、鐵路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能夠得到經濟補償,并加強貨物運輸的安全防防損工作,以利商品生產和商品流通,特舉辦本保險。
第二章 保險責任
第二條 本保險分為基本險和綜合險兩種。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保險人按承保險別的責任范圍負賠償責任。
(一)基本險:
1.因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地震、 海嘯、地陷、崖崩 、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損失;
2.由于運輸工具發生碰撞、擱淺、觸礁、傾覆、沉沒、出軌或隧道、碼頭坍塌所造成的損失;
3.在裝貨、卸貨或轉載時,因遭受不屬于包裝質量不善或裝卸人員違反操作規程所造成的損失;
4.按國家規定或一般慣例應分攤的共同海損的費用;
5.在發生上述災害、事故時,因紛亂而造成貨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
(二)綜合險:本保險除包括基本險責任外,保險人還負責賠償:
1.因受震動、碰撞、擠壓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或包裝破裂使貨物的散失的損失;
2.液體貨物因受震動、碰撞或擠壓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損失壞而滲漏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造成保藏貨物腐爛變質的損失;
3.遭受盜竊或整件提貨不著的損失;
4.符合安全運輸規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損失。
第三條 保險責任的起訖期是,自簽發保險憑證和保險貨物運離起運地發貨人的最后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至該保險憑證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后的15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準)。
第三章 除外責任
第四條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1.戰爭或軍事行動;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保險貨物本身的缺陷或自然損耗,以及由于包裝不善;
4.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
5.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第四章 保險金額
第五條 保險金額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計算。
第五章 被保險人的義務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人簽發保險憑證的同時,應按照保險費率,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七條 被保險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于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并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 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獲悉后,應立即通知當地保險機構并應迅速采取施救和保護措施,防止或減少貨物損失。
第九條 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上述各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責任或拒絕賠償一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章 貨物檢驗及賠償處理
第十條 貨物運抵保險憑證所載明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起,收貨人應在10天內向當地保險機構申請并會同檢驗受損的貨物,否則保險人不予受。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1.保險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貨票;
2.承運部門簽發的貨運記錄、普通記錄、交接驗收記錄、鑒定書;
3.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費用的單據。
保險人在接到上述索賠單證報告后,應當根據保險責任范圍,迅速核定應否賠償。賠償金額一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后,應在10天內賠。
第十二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按貨價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計算賠償;按貨價加運雜費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根據實際損失按起運地貨價加運雜費計算。但最高賠償金額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三條 如果被保險人投保不足,保險金額低于貨價時,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按保險金額與貨價的比例計算賠償。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別計算,并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四條 貨物發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有關約定,應當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負責賠償一部或全部的,被保險人應首先向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賠,如被保險人提出要求,保險人也可以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應簽發權益轉讓書給保險人,并協助保險人向責任方追償。
第十五條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后的殘值,應充分利用,經雙方協商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六條 被保險人從獲悉或應當獲悉貨物遭受損失的次日起,如果經過180天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出必要的單證,或者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則視為自愿放棄權益。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時,應當實事求是,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11
托運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運雙方的安全責任,保障設備運輸的安全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簽訂運輸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運輸項目
1.設備名稱:粗過濾器3臺。
2.運輸起止地點:
3.運輸設備尺寸:長17米,直徑4米加法蘭盤90公分,合計寬為4.8米,高4.5米,重40噸。
4.運輸方式:分兩次拉運,第一次運輸兩臺,第二次運輸一臺。
5.運輸期限:自 20________年____月 14____日到 20g___年 08____月____日。
二、運輸費用及付款方式
1.運輸總費用為(含稅)大寫: )
2.付款方式:分兩次付。兩臺罐到達并通過驗收后,付清承運方 元;第3臺到達并通過驗收后付清剩余所有費用。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運輸期間,甲方指派運輸項目的安全的具體聯系溝通。
2)按約定落實施工現場起重機等裝卸機械和人員,以及相關起重方案和安全措施,相應特種設備的捆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確保安全可靠。
3)雙方應相互協作,并按照各自的責任處理運輸過程中有關安全工作,對產生的安全問題、事件應認真組織原因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5)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采取應急措施: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6)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和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拉運的車輛進行檢查
2)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
3)負責落實廠區內的現場道路通行條件和接卸條件(夜間卸貨需要充分的照明條件),對可能影響他方通行或現場設施的部位,設置安全警告標志、標識并采取措施。
4)必要時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督促乙方落實運輸方案的安全措施。
3.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遵守現場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施工的管理。
2)負責運輸路線的勘察,確定沿途有關彎道、橋梁、架空線路、隧道等可能影響運輸的相關措施,選擇安全運輸路線。
3)負責雙方隨車人員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交底;落實各項針對性的運輸安全、環境工作的具體措施。
4)隨車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現場規章制度,配備安全帽等勞動防護用品,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工作,服從甲方管理。
5)運輸車輛具有相關證照,性能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適合本大件運輸條件。駕駛人員應持有與駕駛車輛相對應的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等有效證件。
6)按照甲方提供大件設備的起止地點、物理參數(重量、長、寬、高)以及防水、防震、防傾斜、防雨、防凍等具體要求,制定并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
7)負責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物件運輸相關公路通行許可的申請;運輸途中因貨物超長、超寬、超高、超重等造成的罰款所造成的損失由承運方承擔;落實引路車輛和相關安全警示標志。
8)負責運輸貨物的綁扎,確保綁扎牢固和貨物安全,懸掛安全標志、并確保特殊設備在運輸過程中相關測量儀器的完好和正常運轉;運輸途中因車輛原因及駕駛員自身原因造成的罰款、停車費、過渡費、過橋費均由承運方承擔。
9)指派專人隨車,負責沿途落實運輸方案安全措施以及對運輸貨物、道路情況的檢查,確保運輸安全。
10)途中引路車輛應指定專人負責對道路情況的觀察,確保車輛的安全通行。
11)對途中跨越道路的架空電力線路等管線構架,應保持安全距離。
12)對沿途可能影響車輛通行的道路設施、樹木綠化和其他設施,負責與相關部門聯系處理,確保車輛能夠安全通過。
13)負責設置夜間運輸的發光安全標志等。
14)運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交通事故、貨物損壞等事故,必須立即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并做好善后處理工作。按照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獨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雙方設備損壞,人員上亡,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3、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4、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3份,乙雙執1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帳號: 開戶行:中國___縣支行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12
協議編號: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傳真:
地址:
經甲方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快件服務一般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承運同城、國內、國際特快專遞及貨物運輸服務。
2.乙方根據《特快專遞郵政處理規則》及《nqs運輸條款》,為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門到門的取件及派送服務,免費的快件跟蹤查詢服務等。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快遞服務過程中,嚴格遵守甲方有關操作規范。
4.在甲方有特急快件時,可與乙方取得聯系,乙方須迅速上門取件。
二、責任
1.甲方同意乙方提供的運單背面所印標準運輸條款適用于所有甲方交運給乙方的貨物。標準運輸條款對乙方就甲方交運貨物的丟失、損壞和延誤所應承擔的義務有所限制。
2.雙方應按乙方提供的運單背面所印標準運輸條款的約定承擔相應的權利和義務。但是,標準運輸條款中關于保險的內容暫不適用本協議。
3.甲方應完成所有運單,形式發票和其它相關所需文件的填寫,若授權乙方完成,則甲方有義務保證其提供給乙方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4.對于未承擔保險(即在運單保險費一欄中未填寫保險費)的業務,本公司的賠償一律遵守郵政法規定,即賠償金額為應繳費用的150%,文件類最高賠償100元人民幣。
三、價格
1.本協議所適用的價格表見附件。乙方在提前7日通知甲方的情況下,有權修改該價格表。甲方關于價格的任何異議應在收到乙方通知后5日提出,否則,視為默認乙方提出的條件。
2.甲乙雙方一般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協商制定新的價格表如雙方并未達成新的價格,則原價格表繼續適用。
3.乙方保留征收緊急附加費的權利。當出現在訂立本協議之初不能預見的短期市場環境變化或全行業情勢變動時,如由于戰爭或禁運引起油價上漲,乙方在提前7日通知的情況下,有權征收附加費。此種附加費均是臨時性的',并單獨列出。
4.運費計算依從貨件實際重量和體積重量兩者之中較高者計算。計算體積重量,需將包裹的長、寬、高(單位:厘米)相乘,再除以6000。
四、付款方式
1.乙方按[日/周/月]以帳單形式通知甲方應付款項的數額,甲方依帳單付款。甲方如對發生的運費有異議,應在收到帳單后3日內提出。經雙方核對后,甲方依雙方最終核定的數額付款。
2.甲方應在帳單出具日起十日內以約定貨幣付清相應款項,付款方式可以為現金、支票、托收或電匯。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服務中,因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標準運輸條款中的約定給予賠償。
2.甲方如未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相應款項,乙方有權單方面中止合同。此外,對于拖欠款項甲方要按銀行同期貸款率支付相應的款項的利息,同時還應按日千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3.若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雖然雙方可以免責,不過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受影響一方應盡早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影響停止后在能力許可范圍內繼續履行未盡的義務。
六、有效期
1.本協議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有效期[_________]年,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按上述日期開始生效。
2.任何一方如欲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則本協議終止。
3.本協議終止或期滿時,任何自然延伸的責任和義務繼續有效,不受本協議期滿或終止的影響。
4.本協議期滿后若雙方無異議自動延長至下一年度,協議條款內容全部有效。
七、爭議的解決
對于在合作中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通過仲裁解決;也可由任何一方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它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簽字)代表人: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作者:不詳來源:網絡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客服熱線電話:華北區:_________;華xx區:_________;華南區:
客戶賬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及相關費用結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同意由乙方為其提供國內快遞運輸服務,和按本協議規定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甲方在使用乙方服務時,須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屬快遞賬號,對其負保密責任,對該帳號下發生的全部費用向乙方承擔付款責任。
2.甲方在使用乙方快遞服務時,須正確、認真、如實填寫大田快遞運單,在必要時,應向乙方提供與貨物運送有關的資料和文件。
3.甲方應遵守國家對于禁運品的有關規定,并保證所交付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夾帶的物件不屬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禁止或限制運輸物及其他危害運輸安全的物品,如實申報貨物品名等。如因甲方違反本規定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甲方承擔。
4.發件人采用由收件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承擔因收件人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乙雙方必須互為對方保守商業秘密。
6.雙方之權利義務適用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背面所載條款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乙方責任而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需按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規定負賠償責任。
二、費用與結算
1.運價按照_________《快遞服務價格表》之規定執行。在本協議書有效期內,_________保留因特殊情況(如航空運費調整等)而調整價格的權利,并通知甲方。
2.為了規避運輸途中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和意外事件可能帶來的風險,乙方聯合_________保險公司推出聯合貨物運輸保險增值服務。乙方建議甲方購買,保險費率為_________‰。
如甲方要為所發貨物投保時,需同時在乙方提供運單中的“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并注明保險金額,即甲方貨物的據實聲明價值。若在保險責任范圍內出險,則按聯合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執行。如甲方未在“保險事項”一欄中勾選“保險”項并注明保險金額,則視為甲方不為此票貨物投保。如此票貨物出險,則按運單背書條款執行。
◇甲方保險費=保險金額(甲方物品的據實聲明價值)×保險費率
3.甲方可以自愿選擇購買乙方提供的簽單返還有償增值服務,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票。如甲方選擇簽單返還服務時,應同時在乙方提供的運單中勾選“簽單返還”項。
乙方不承諾簽單返還時限,且返還單據不作為甲乙雙方費用結算依據。(簽單返還,即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將運單簽收聯等單據返還給甲方的服務)
4.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身份付費(可多選):
□寄件人付費□收件人付費□第三方付費
◇如甲方選擇第三方付費,則須滿足以下條件:
1)須有月結協議賬號;
2)需付款信用良好。
5.甲方可以選擇以下費用結算方式(可多選):
□單票現金結算
□甲方按月與乙方結算(向月用量大于500元的客戶提供該項服務)
(若甲方月用量連續三個月低于500元,經雙方確認后改為單票現金結算)
6.甲乙雙方以乙方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做為每月雙方對賬依據,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每次服務時提供的運單聯作為對帳依據。
7.甲方費用結算截止日期(請在□中單選):
□每月25日□每月30日□其它
(乙方會在結算截止日期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對賬單據傳達到甲方)
8.甲方月結付款日:結算月次_________日
◇付款流程:
1)甲方在收到乙方費用月結對賬單后,應于3個工作日內核對并確認,如無異議,甲方應根據賬單付款;如有異議,請于收到賬單3個工作日內提出。
2)雙方對帳完畢后,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應付清款項。
9.甲方同意采取以下支付方式:(可多選)
□現金□支票□銀行電匯
10.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為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爭議的部分,經雙方核對并達成一致意見后,甲方需于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11.如因甲方原因未按合同付款期付款,乙方有權按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收取日滯納金;并有權取消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的費用月結待遇而改為單票現金結算;乙方也有權選擇單方終止本協議,不再為甲方提供大田快遞服務。
三、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本協議到期,雙方均無提出異議,則協議有效期自動順延,以一年內為期。
四、除按本協議第二條第10款之規定乙方單方終止協議外,在協議執行期間,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或終止本協議,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于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五、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快遞服務價格表》、《_________快遞國內運單》及其他與運送有關的規定均被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系方式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協議執行的變更時,均應于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3.本協議下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六、備注: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開戶銀行及賬號:
負責人:_______(簽字)負責人:_______(簽字)
作者:不詳來源:網絡
就造紙廠結欠物流有限公司運輸費,償還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確認至年月日前造紙廠共結欠物流有限公司運輸費共計元人民幣。
2.對于上述欠款,造紙廠承諾分三期償還給物流有限公司。
具體支付方式及日期為:
(1 )于年月日之前償還元人民幣。
(2 )于年月日之前償還元人民幣。
(3 )于年月日之前還清余款。
3.若造紙廠違反上述約定,逾期支付。物流有限公司將有權提起訴訟追索全額欠款。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13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依據《合同法》及《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關系,甲方委托乙方運輸鋼卷板事宜,達成以下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乙方在承運過程中對貨物丟失,短缺,損壞,雨淋,生銹等原因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賠償。
2: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開始運輸如下地區的貨物(每次以實際交貨地點為準)
始發地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數量(噸)________運價(噸/元)________說明________
3:運費結算方式:按月現金結算,如需開具發票雙方協商決定。
4:乙方作為甲方指定的汽運物流公司,須具備國家認可運輸資格,并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5:為保證發出貨物的安全,乙方須在本協議生效后7日內將5萬元保證金交給甲方,乙方在承運貨物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損失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和客戶。若乙方未按規定賠償,甲方有權扣乙方保證金賠償損失,不足部份甲方有權追索。
6:乙方必須按甲方約定的時間路線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由于自然災害,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須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協商解決,若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損
失由乙方陪償,過期到達貨物每過期一天按20元/噸對乙方處罰。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貨物運到非指定地點,造成卸錯貨的一經核實,對其按200元/噸處罰。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9: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履約地人民法院訴訟。
10:合同生效后,承運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托的一個工作日內必須向甲方出具運輸車輛的車牌號,車型,司機姓名,駕駛證號及聯系方式等。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委托方代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代表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14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有限公司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以下貨物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運輸內容:
1、貨物名稱:____重量:____
2、到達地___:
3、運輸總價(含運輸貨物保險費):_______大寫:
二、付款方式:
1、按照運輸貨物的1%進行支付。
2、運完付3%為質保金,視收貨單位設備款支付情況按比例同步支付。
三、運輸要求:
1、每批貨物發運前,乙方至甲方開具產品發運單(一式五聯),后至甲方倉庫提貨,提貨完畢后在產品發運單第三聯(成品庫)簽收。
2、乙方隨車帶產品發運單前二聯,其中收貨單位聯交收貨單位驗收用,回單聯經收貨單位簽收后返回。本合同貨物全部運完后憑回單結算運費。
3、乙方接到甲方運輸通知后,須在半個工作日內到甲方開具產品發運單并最遲在兩天內到甲方指定的倉庫裝車發運,并及時通知收貨單位做好接貨卸車準備工作。若乙方逾期裝車發運,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否則需支付500元/天違約金給甲方,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延遲裝車發運,則乙方必須于次日裝車發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批貨物的發運單,自行組織該批貨物的發運,所產生的運輸費用在乙方運輸總價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時發運而引起收貨單位投訴,造成甲方信譽損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可追究乙方的責任,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甲方有權中止雙方的運輸合同。
4、運輸過程中的貨物滅失、損壞均有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在運輸前針對本合同承運設備向保險公司投保設備價格__萬元的100%的運輸一切險,保險區段為甲方倉庫到合同指定到達地交貨后10天止。
6、在運輸裝卸過程中,乙方發生的環安事故均有乙方自負。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存二份,乙方存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_年_月_日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15
托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甲方貨物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運輸貨物
貨物名稱:_________,件數:___________,重量:___________,體積:___________。
包裝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有/無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港運至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三條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所承運貨物于天內集中于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______天內派船裝運。
第四條裝船時間
甲方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送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貨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_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五條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_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地。
第六條起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起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_______方承擔。
第七條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目的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納金每噸時______元。
第八條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于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基本義務為:
(1)辦理相關運輸手續;
(2)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貨物;
(3)妥善包裝貨物;
(4)支付運費和其他費用;
(5)必要時,提供押運人員;
(6)托運特殊貨物時,應承擔相應的特殊義務,具體根據實際情形由雙方在托運單中詳細列舉。
2.乙方的基本義務
(1)提供適航船舶;
(2)及時接受貨物和妥善保管貨物;
(3)乙方應當按照約定的或習慣上的或地理上的航線將貨物運送到約定的到達港,但承運人為救助或企圖救助人命或財產而發生的繞航或其他合理繞航除外;
(4)乙方應當在約定期間內將貨物及時安全送達約定地點;
(5)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在合同約定的到達港卸貨的除另有約定外,乙方可以將貨物在到達港臨近的安全港口或地點卸載,應盡力保護甲方利益,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減至最小;
(6)通知和及時交付貨物;
(7)接受甲方驗艙的要求;
(8)在艙面裝載貨物時應當符合約定或者規定,并妥善配載貨物;
(9)乙方運輸特殊貨物時,應承擔相應義務。
3.乙方的基本權利:
(1)對于甲方沒有按規定妥善包裝的貨物和違反規定托運的危險品,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
(2)當甲方托運危險品時,若甲方未按照規定通知乙方或通知有誤,乙方有權采取適當措施處理危險品;
(3)收取運輸費用;
(4)行使留置權;
(5)其他權利。
4.甲方指定的收貨方的'基本義務
(1)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后,應當及時收貨,不得因對貨物進行檢驗而滯留船舶;
(2)若甲方和收貨人約定在提貨時支付運費、滯期費和包裝整修、加固費用以及其他中途墊款的,收貨人應當于辦理提貨手續時付清有關費用;
(3)收貨人提取貨物時,應當驗收貨物,并簽發收據,發現貨物損壞、滅失的,交接雙方應當編制貨運記錄。
(4)其他義務。
第十條運輸費用
按_______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____%計_______元,全船運費為__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______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于到達港辦理。
第十一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費__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合同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集中貨物,造成乙方船舶不能按時起航,每延誤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甲方未能按時裝貨和卸貨,每延遲一小時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時付清運輸費用,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償付未付部分運輸費用________%的違約金。
4.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乙方________元違約金。
第十三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將貨物運達目的港碼頭,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甲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乙方船舶起航后未電報通知甲方準備卸船時間,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不履行合同或擅自變更合同,應償付甲方_________元違約金,并退還甲方的預付款。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在裝、卸貨物過程中,因氣候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乙雙方簽證,可按實際時間扣除。
2.因_____級以上風暴影響,不能按期履行合同,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可按下列第____項解決:
1.申請_________仲裁機關裁決;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16
托運方: 承運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責任劃分
貨單上所記載的貨物名稱、數量和價值是托運人提供的,托運人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承運人在接收貨物時只按件數接收并未檢查和清點每件貨物內裝數量是否有短損,所以承運人不承擔內裝貨物數量和貨物是否完好的經濟責任。如需確認請在發貨時雙方當面開箱驗收,并在運單上注明。
第二條 違法責任
托運人不準假報貨名,不準托運國家禁運物品,不準夾帶危險品,否則后果自負。
第三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
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燭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線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4.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托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3.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請至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六條 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貨物經收貨人簽收后則表明此合同已完結,承運人不承擔簽收后貨物短損等問題。 附屬:貨物運輸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托運方: 承運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海運出口貨運業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職責:
1. 作為甲方的貨運代理,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海運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關信息。
2. 甲方應根據出口貨運委托書的要求,填制內容正確、完善、真實的委托書并加蓋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裝船舶或船公司則應在委托書上注明。
3. 乙方應對甲方的'出口貨運資料進行認真的審核,根據甲方要求的裝箱,效期及備貨情況進行配船,并及時將配船艙回單交甲方以便安排有關事宜。
4. 甲方負責按時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資料及相應的配合(資料:收貨人全稱、地址、電話、貨物名稱、型號、數量、毛重、凈重、立方數、目的港、單價、總價、海關編碼、核銷單、報關委托書等,以便我司做單證用)甲方須提前7天提供給乙方,如提供資料等遲延原因而導致的后果,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5. 甲方如要求更改資料,須出具書面更改單,在船開航前 天通知乙方,如因變更資料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 中國臺灣基隆海運費:USD230/20’ 上海至工廠內陸運價為:RMB1870/20’。
二、費用與結算:
1. 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結算當月海運費及有關費用。
(1)付款放單 (2)備用金 (3)轉帳 (4)匯票
2. 甲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乙方海運費及有關費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責任,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貨物、提單和有關單據,由此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3. 乙方在船開航后第二天,直接將電放提單傳真給貴司。并在35天內,在甲方結清貨款的前提下,將核銷單退給乙方。
三、其它條款:
1. 出口貨運委托書是協議的組成部分,是本協議分期執行協議標的的要約與承諾。
2. 協議的海運費及國內段有關費用,如遇國家頒布價格和船公司運價調整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作好相應調整。
3. 本協議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4. 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到期雙方如無異議,協議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提出異議或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5.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18
(一)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概念、特點
公路貨物運輸是汽車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簽訂的明確相互權利關系的協議,公路貨物運輸合同除具有一般貨運合同的特點外,還有下列幾個特點。
第一,承運人必須是經過國務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持有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國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對運輸工具、司機進行管理,明確職責,以確保貨物運輸的安全。
第二,具有門到門的優勢和特點。公路汽車貨物運輸合同可以是全程運輸合同,即交由公路承運人通過不同的運輸工具一次完成運輸的全過程。
第三,承運人的許多義務是強制性的,如定期檢修車輛,確保車輛處于適運狀態;運費的計算和收取必須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不得亂收費等。
(二)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及違約金、賠償金的一般處理原則
承運方的主要違約責任
①承運方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定支付違約金。
②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承運方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負責,并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
第一,不可抗力;第二,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第三,包裝不符合規定(無法從外部發現)。第四,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缺、變質。第五,托運方的.過錯;第六,有押運人且不屬于承運方責任的;第七,其他經查證非承運方責任造成的損失。
③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由承運方無償運到規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按規定處理。
④貨物賠償價格,按實際損失價格賠償。如貨物部分損失,應按損壞貨物所減低的金額或按修理費用賠償。賠償費用應專賬支付,不得在運費內扣抵。
托運人的違約主要責任
①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貨物,應按合同規定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②由于托運人發生下列過錯造成事故,致使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或人身傷亡以及到第三者物質的損失,應由托運人負賠償責任:
T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
T錯報笨重貨物重量;
T貨物包裝不良或未按規定制作標志。
③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貨物短損、變質,收貨人拒收,或貨物運抵到達地找不到收貨人,以及由托運方負責裝卸的貨物,超過合同規定裝卸時間所造成的損失,均應由托運方負責賠償。
④由于托運方責任給承運部門造成損失,或因捏報而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失時,除由托運方負責賠償外,必要時應交有關部門處理。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19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此運輸協議,現就如下事項進行約定,由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貨物運輸,乙方須安全、準時、完整地將承運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并交給定收件人。
二、甲方應提前六個小時向乙方提出用車計劃,乙方應在指定的時間將適合噸位或方位的車輛派發指定地點裝貨,乙方安排裝貨的車輛應符合裝載要求,貨箱應保持清潔,裝載后要求裝載牢固,遮蓋嚴密。
三、委托運輸貨物的品種、數量、價值、目的地、收貨單位(或個人),以甲方開出的產品出庫單及運輸協議為依據,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乙方在確認貨物包裝完好無損,件數準確無誤的前提下簽字。
四、運費支付方式:現付( )、貨到付款( )、月結、( )
五、違約責任:
a)甲方委托乙方購買貨物保險,保險率為3‰、在運輸途中如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災等),乙方應根據甲方實際的投保金額做出賠償,甲方僅協助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b)貨物到達目的地如出現丟失、淋濕、及其損壞等情況應在確認后由送貨駕駛員簽字認可,甲方將此確認貨運問題單傳真給乙方,乙方應賠償。
c)乙方承運貨物必須準時到達目的地,并送貨上門,如果貨運期延誤3天以上(從乙方收裝貨物時間算起),而導致甲方收貨方退貨及索賠,其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d)貨物到達目的地,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將甲方貨物送到收貨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暫扣所承運的貨物。若暫扣所承運的貨物,導致甲方收貨方延誤收貨而索賠,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
六、經雙方友好協議特定運費如下:
深圳至上海按元/件、深圳至蘇州按元/件。
七、乙方(深圳)至:上海、蘇州到達時間為天、特殊情況除外(按出庫單日期為準)。
八、甲方必須出具有效的出貨證明、送貨單等。給乙方(法律規范內)
九、甲、乙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中產生的糾紛,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后可直接向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電話:
簽約地: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mw01-05028
委托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柜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托運單》并注明裝柜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系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并對所提供托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柜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并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復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托運單》準時安排貨柜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后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后,提交給甲方財務部,于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柜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柜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柜時間表安排到柜,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柜,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柜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xx 年12 月31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20xx 年 5 月 28日 簽署日期:20xx 年 5月 28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方的____________產品(含促銷品、推廣用品等)能安全、快捷、準確地通過鐵路運輸發至全國各地。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精神,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鐵路運輸業務委托乙方辦理,并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負責發貨地點、交貨地點的裝卸;
2、甲方負責以互聯網(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包括:產品品種、數量、體積、重量、提貨時間、到貨時間要求以及收貨人地址、電話等相關資料;
3、甲方提供貨物運輸途中需要的相關證明文件,如《產品送貨單》、《貨物調撥單》等;
4、甲方委派專人負責相關業務協調,便于與乙方聯系、溝通,解決日常往來業務問題。
二、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滿足甲方提出的要車計劃,并按甲方的時間要求準時把貨物送抵目的`地;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指令要求到指定的發貨倉庫提貨,并及時的送貨到指定的收貨地址、及收貨單位;
3、乙方將貨物送達目的地后,必須將《產品送貨單》交收貨方進行簽收;
4、如因政策性原因導致鐵路出現停裝、限裝等情況,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鐵路部門的證明材料;
5、乙方須書面委托一至二名業務代表負責甲方業務的協調,保證日常的聯系、溝通,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6、甲方的貨物在發貨倉庫交付給乙方驗貨、簽收后,貨物的安全風險責任由乙方負責,直至終點交付貨物為止。
三、具體操作方式
1、甲方在貨物發運前以互聯網(電話或傳真)的方式將鐵路運輸計劃通知乙方須;
2、乙方收到指令后根據指令要求安排車輛到甲方指定的倉庫提貨、中轉,并安排和辦理車皮發貨等一切相關手續;
3、乙方持《產品送貨單》到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辦理貨物簽收手續;
4、乙方整理簽收后的《產品送貨單》到甲方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四、鐵路貨運事故的處理及保險
1、甲方貨物的運輸保險由乙方負責,保險索賠具體事宜由乙方負責;運輸途中一切貨損由乙方承擔并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2、鐵路運輸保價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在運費結算時乙方必須對運輸途中造成的短少、貨損等一切在途損失按照甲方出廠價進行賠償;
4、對于重大事故(如整車丟失、損壞等)造成的損失,乙方必須在定損后______周內以現金的方式進行賠付。
五、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憑收貨方簽收的《產品送貨單》,按合同的鐵路運輸價格表向甲方申報結算運費;
2、乙方按甲方核實后的費用開具正式發票送交甲方,甲方根據發票及驗貨記錄原件及時支付向乙方支付運費;
3、甲方用支票形式向乙方承付費用;
4、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甲方有權對運價進行調整。
六、違約保證金的收取及違約責任
1、在合同簽訂后的_________天內,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保證金;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單方面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將不予返還保證金;
3、雙方將《運輸管理考核辦法》作為本協議附件。
七、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3、如合同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鐵道貨物運輸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運輸、倉儲、代付海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表明甲方訂艙單位及收發貨人的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期、貨物中英文品名、運費、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因甲方在托運單上的漏填、錯添而導致的損失或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根據報關需要及時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并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費、內陸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辦費用。上述款項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如遇有關費用調整,須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經雙方重新商定后確認;
6.如甲方與船公司有協議價,甲方在委托乙方向船公司訂艙時,需在書面訂艙單上注明運價及合同號。
7.乙方在開航當日,根據協議收費標準,向甲方開具單船人民幣費用發票和海運費發票。
8.付款條款
經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種方式結算費用:
A.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乙方才可交付提單;
B.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每月以月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每月15日將上月應付款項匯付并到乙方帳戶;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按照條款A方式結算;
C.乙方可先交付提單,甲方以航次結帳的方式與乙方結算費用,即在開航后
日內將確認的應付款項匯付乙方帳戶;
如甲方不能按照協議規定結清費用,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進行強制催收甲方所欠費用:
a.延緩交付提單;
b.延緩返退核銷單、退稅單;
c.目的港延緩放貨;
d.停止接受訂艙。
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9.托運貨物為特種貨物或者危險貨物時,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作詳細說明,未作說
明或者說明不清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10.若船期更改,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船期預報以及船公司截止接單日期。上述船
期預報不構成雙方對船舶駛離裝貨港和抵達卸貨港的具體時間約定,僅作為甲乙雙方辦理海運訂艙事宜的參考;
11.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截關前壹天
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12.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
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3.甲、乙雙方應分別對各自的過失引起的損失負責。由于第三方責任引起的貨損、貨
差等的損失,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共同作好善后處理工作,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提交寧波海事法院審理;本合同的訂立、效
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雙方如無
異議,則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
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