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精選18篇)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
甲方(業主):
乙方(建設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及《XX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
類型: 【住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 區(縣)路(街)。
規劃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第三條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于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項目檔案資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地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層單元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
第四條乙方指定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聯系電話:。乙方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當于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衛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負責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
第六條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業服務:
1.《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2.選擇《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不同等級的具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標準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范圍以外的具體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六。
第七條經乙方委托的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評估測算,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住宅】元/平方米月;【辦公樓】:元/平方米月;【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會所】:元/平方米月;物業: 元/平方米月。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詳見附件七。
第八條交付房屋前,乙方應當向甲方發放該套房屋的“業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雙方與&a
銀行簽訂前期物業服務費托收協議,甲方按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標準在“業主一卡通”內預存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在完成物業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但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繳納物業服務費:
1.籌備組成立滿3個月未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
2.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未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且未確定物業管理方式的;
3.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結束后,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查驗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開始查驗的;
4.物業共用部分經查驗符合相關標準,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條發生第九條約定情形之一的,自該情形出現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業服務費托收協議的約定,通過銀行從“業主一卡通”中劃轉相應的物業服務費。但除非發生第九條約定的情形,否則任何一方均不得從該賬戶中劃轉任何款項。
第十一條乙方對甲方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甲方或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按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十三條物業裝飾裝修前,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甲方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甲方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管理費】元、【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 】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7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甲方。
第十四條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甲方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并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出租情況告知乙方。甲方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權利與義務第十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4.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5.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6.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7.對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務給予必要配合;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可自行或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并承擔物業服務責任;
2.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信息用于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經營活動。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7.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制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托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章合同終止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成立并確定物業管理方式后,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的,自完成查驗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
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見附件八。
第五章違約責任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對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托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就乙方的物業服務質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評估;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當承擔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同時乙方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第3款的約定,擅自將甲方信息用于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乙方應當補足。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第十一條的約定,或在“業主一卡通”中預存的費用不足以支付物業服務費,經乙方書面催繳后甲方仍未續繳的,甲方應當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具體情況對違約責任進行補充,見附件九。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六章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章附 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條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2
物業產權所有人:
國 籍:
身 份 證: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聯 系 電 話:
物業服務提供人:
法人代表:
住所地:
郵編: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乙雙方對“長融?人和春天” ______區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富民路;南至坭興街;西至揚帆大道;北至子材大街。
第二條 甲方所購“長融·人和春天”商品房,房屋銷售合同編號____________,商品房位于: 區第_______棟__________號房,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層高_________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_平方米。(最終以產權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四條 物業服務質量標準為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一級標準執行。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第五條 甲方可委托乙方對其產權范圍內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甲方與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方式;
物業服務費用以甲方擁有的產權物業的建筑面積為基礎,并按如下收費標準計算: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格,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1、住宅:
高層(8層及以上) 1.5元/月·平方米,洋房(8層以下)1.8元/月·平方米;
2、商業物業: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醫保和按國家規定應提取的福利費等其他費用;
(2)物業共用部位(含物業管理用房)、公共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設備小型維護(如:樓道、公共區域照明燈泡、開關修理更換、二次供水、電梯以及其它公共設施維修一次性在壹仟元以下的維護)、日常維護費用;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0)其他物業服務費用開支。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繳納起始日按以下約定:a、甲方在開發商(廣西長融置業有限公司)公告的期限內接房的,物業服務費自接房之日起全額計收;b、甲方未在開發商公告的期限內接房的,物業服務費從公告中規定的接房最后期限的次日起全額計收。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商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開發商全額交納。因甲方本身原因導致物業未能按時完成交付使用的,其物業服務費應從《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接房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使用之日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全額交納。
甲方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甲方應將其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約定,書面告知乙方。但是甲方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約定,不能免除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的責任,在物業使用人違約的情況下,乙方追索物業服務費的第一對象仍為甲方。
物業服務費用按季度交納。甲方或物業使用人首次應一次性預繳六個月物業服務費,以后自首次交費期滿之日起按季度收取,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季度物業服務費到期之日前5天繳納下期物業服務費用。逾期不交的應視為甲方違約。
第八條 本合同約定物業服務收費為包干制,并每年一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本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用中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險費用以及乙方對甲方人身安全和家庭財產負責保護和保管的費用。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協商或仲裁。同時,在本合同約定采取其他物業服務費收取方式時,乙方不受本條款約束。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小區停車收費包括車位租賃費和車輛停放服務費。
車輛停放服務費用于車位(車庫)的設施設備運行及維護、保潔、秩序維護等。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非機動車停車場停車停放服務費的標準:
本期物業管理范圍內不允許在未經規劃批準的非機動車停車位(地下室)停放非機動車及摩托車。
(二)、機動車停車場停車停放服務費標準:
(三)、小區規劃停車位產權、收益權、處分權屬于開發商所有,并委托乙方進行管理。
(四)、商業配套停車場所有權、收益權、處分權屬于開發商所有,其停車收費另行規定。
4、對本物業區域內交通秩序及車輛停放、行駛方向等乙方有指引管理與提供有償使用停泊場地的義務,但不承擔甲方及物業使用人的車輛(含隨車物品保管)保險、責任。
第十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館屬開發商所有。
開發商委托乙方對會館全部(或部分)經營管理,乙方在委托范圍內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甲方或其授權的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當時掛牌收費標準;
2、開發商承諾優惠的收費標準。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一條 甲方承接物業時,乙方應配合甲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公共綠化、配電、安防系統、機動車智能管理系統、康樂設施、公共路面及排水系統等;若甲方對查驗結果無書面提出異議,甲方認可乙方的查驗結果,應予以同意接收。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問題的,開發商應及時解決處理。
第六章 物業的裝飾裝修管理
第十三條 甲方(或授權使用人)對物業裝飾裝修的,應與乙方就裝飾裝修施工時限、廢棄建筑物清運費用、裝修管理服務費用、裝修施工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等進行約定。但甲方與乙方就裝修施工的有關約定,并不免除甲方因其過失行為或蓄意行為對另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或授權使用人)因在裝飾裝修中產生的廢棄建筑垃圾(甲方袋裝密封,按規定時間運至本物業指定清運點),應按約定的收費標準向乙方交納裝飾裝修垃圾清運費。
第七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五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甲方應配合執行乙方制定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的配合,并按乙方通知予以糾正,否則應視為甲方違約。
第十六條 乙方可采取規勸、警告、按合同約定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上訴法院等措施,制止甲方或其授權的物業使用人違反《人和春天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以便保障多數業主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的投訴,并接受其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通道、場地的,應事先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大多數業主未向乙方提交書面異議的,公示期間結束后,乙方可按公示方案開挖,并在約定期限內予以恢復。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八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按欽州市政府主管部門的相關要求執行。在尚未繳存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下,小區公共設施設備(消防、電梯、變壓器、門禁監控系統、二次供水)等年檢費由業主繳納,中、大型維修費(一次性維修費用在壹仟元以上(含壹仟元))由相關利益的業主共同承擔,物業公司在進行維修前告知相關利益業主維修費用并收取維修費用。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十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乙方乃至第三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其授權的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除應如實補繳所欠服務費,從欠款之日起,還將按欠款總額每日3‰的標準向乙方交納違約金。情節惡劣者,乙方有權請求有關部門采取停水、停電的措施進行催交,逾期3個月仍不交納的,乙方可向人民法院對甲方提起訴訟。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有權就超額部分拒絕交納。
第二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在乙方事先履行告知義務情況下(事先告知方式為公告),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臨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對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甲方或其授權物業使用人無故拒交物業服務費,造成中斷正常物業服務的;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開發商公告接房期限結束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二十七條 甲方與其授權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約定,不能違反本合同;甲方授權的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時,甲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的附件《人和春天業主臨時公約》、《廣西壯族自治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如甲方不在所購買的物業居住生活時,以
作為接收乙方所發各項通知的指定地址;指定地址發生變更的應在變更后3日內書面告知乙方,否則相關通知等一經郵寄該地址即視為送達。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選擇以下方式處理: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由違約方承擔訴訟費、財產保全保險費、律師代理費等相關費用。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其余送相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3
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采取規勸、 、 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于 (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 。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 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4
合同編號:
北京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
乙方(建設單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__年十月
使用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建設單位與業主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是指建設單位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按合同的約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中的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劃“×”,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簽訂本合同時應當認真核對合同內容,合同一經簽署,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北京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業主):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國籍:
【身份證】【護照】: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乙方(建設單位):
營業執照注冊號: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物業管理條例》及《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項目基本情況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
類型:【住宅】【辦公】【商業】。
坐落位置:區(縣)路(街)。
規劃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規劃平面圖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分別見附件一、二。
第三條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于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項目檔案資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地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號樓】【幢】【座】層單元號;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層單元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第四條乙方指定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聯系電話:。乙方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當于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衛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負責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
第六條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供住宅的前期物業服務:
1.《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的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2.選擇《住宅物業服務標準》中不同等級的具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非住宅的物業服務標準以及甲、乙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服務標準》范圍以外的具體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六。
第七條經乙方委托的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評估測算,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住宅】元/平方米月;【辦公樓】:元/平方米月;【商業物業】:元/平方米月;【會所】:元/平方米月;物業:元/平方米月。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詳見附件七。
第八條交付房屋前,乙方應當向甲方發放該套房屋的“業主一卡通”。甲方入住前,甲、乙雙方與----------銀行簽訂前期物業服務費托收協議,甲方按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標準在“業主一卡通”內預存----------個月(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在完成物業共用部分交接前,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但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繳納物業服務費:
1.籌備組成立滿3個月未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
2.首次業主大會會議未決定解除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且未確定物業管理方式的;
3.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結束后,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查驗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開始查驗的;
4.物業共用部分經查驗符合相關標準,乙方向全體業主發出書面交接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完成交接的。
第十條發生第九條約定情形之一的,自該情形出現之次日起,乙方可按前期物業服務費托收協議的約定,通過銀行從“業主一卡通”中劃轉相應的物業服務費。但除非發生第九條約定的情形,否則任何一方均不得從該賬戶中劃轉任何款項。
第十一條乙方對甲方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甲方或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按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甲方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十三條物業裝飾裝修前,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甲方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甲方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管理費】元、【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元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7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甲方。
第十四條在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甲方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承租人,并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出租情況告知乙方。甲方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權利與義務第十五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4.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5.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
6.根據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7.對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的管理服務給予必要配合;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可自行或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并承擔物業服務責任;
2.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信息用于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分用于經營活動。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7.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制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托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章合同終止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成立并確定物業管理方式后,與乙方完成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的,自完成查驗交接之日起,本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本合同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見附件八。
第五章違約責任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對物業服務質量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共同委托物業服務評估監理機構就乙方的物業服務質量是否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標準進行評估;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當承擔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同時乙方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第3款的約定,擅自將甲方信息用于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損失的,乙方應當補足。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第十一條的約定,或在“業主一卡通”中預存的費用不足以支付物業服務費,經乙方書面催繳后甲方仍未續繳的,甲方應當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具體情況對違約責任進行補充,見附件九。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六章爭議解決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或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按以下方式解決:
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章附則第二十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九條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
六、其他服務事項和標準
七、物業服務費用評估報告摘要
八、移交資料清單
九、違約責任約定
附件一: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二:
物業構成明細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5
合同當事人
甲方(建設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系電話: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實施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中!きZ悅
物業類型:住宅、商業
座落位置:
東至:現狀道路 西至:規劃道路
南至: 盤西五支路 北至:現狀道路
占地面積:__平方米
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20198.12平方米,非住宅14121.67平方米);
第二條 規劃平面圖、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有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一)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管理。
(二)物業共有部位和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化糞池清理,引導業主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對業主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收集清理。
(三)共有綠地、景觀、花草樹木的養護管理。同時對非法破壞、占用配套綠地(公共綠地區域)的行為及時勸阻、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
(四)物業管理區域內交通秩序維護以及車輛停放管理。
(五)采取合理措施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范工作。
(六)負責編制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共有綠地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七)制定本物業區域內服務應急事件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八)物業檔案資料的保管。
(九)承接查驗。
(十)依法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對物業管理區域共有部位、共有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十一)裝修管理。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事項。
提供特約服務,具體服務標準、服務內容和服務價格應當在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由供水、供電、供暖、供氣、有線、寬帶等由專業經營單位維護的除外。
第三章 物業服務等級及費用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服務為重慶市住宅物業服務_超四___ 級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四)。非住宅物業服務標準可參照執行或另行約定。
第五條本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用選擇以下第一種方式:
(一)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住宅
(1)有電梯住宅:高層/小高層3.6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2)無電梯住宅:/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2.非住宅:
(1)寫 字 樓: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2)商業物業:___10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3)其他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3.住宅改為經營性用房: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4.水表、電表、氣表均未啟用和使用的住宅物業按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酬金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支出
(1)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2)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5)辦公費用。
(6)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7)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8)________/_______其他費用。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六條 商業物業收費或成本中未包含能源消耗的,應獨立計量核算,據實向相關業主分攤計收。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物業交付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物業交付后,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自甲方物業交付通知書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計收。
業主專有部分存在質量瑕疵需要整改的,由業主、乙方確認登記,并通知甲方進行整改,整改期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承擔。整改完成后,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收到整改完成通知書約定的交付之日起計收,若業主(使用人)對整改質量仍存異議未接房的,可通過協商或訴訟方式解決。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相關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應承擔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當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按月收取,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月10日前履行交納義務,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結清物業服務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業主(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小區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地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應當書面催交,業主逾期仍未交納的,乙方可以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半年1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業主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從物業管理費用中列支,若審計發現乙方收支存在問題的,審計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 小區室內規劃停車位的物業服務費: 80元/位·月。
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利用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開展多種經營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和規定,并按照下列規定開展。
(一)本物業可以開展多種經營的場地范圍是全體共有部分、部分共有部分的公共場地;上述范圍內各類型、區域的場地有償利用的最低收費標準是市場價格。
(二)電梯、電梯外大堂等部位設置廣告要符合相關的規定。
(三)公共收益屬全體業主共有,應獨立核算、專戶存儲,定期公示。
(四)乙方按所得收入提取管理服務費,提取比例是_30%_。(不得超過所得收入的30%)
(五)乙方要對所有與公共收益相關的合同、會計憑證進行建檔保管。乙方每半年在本物業管理區域顯著位置公布公共收益收支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六)本物業管理區域20%以上業主書面對公共收益收支提出異議的,可以根據本合同或者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約定或者經業主大會決定后,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進行查詢,或委托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財務審計,也可以申請物業管理聯席會議協調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物業禁止開展可能影響業主公共利益的經營性活動,具體包括含有影響業主權益、具有安全隱患、無正規許可的經營內容等活動。
第十一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委托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四章 裝修管理及承接查驗
第十二條 本物業區域業主(使用人)裝修由乙方統一管理。
(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提前3天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遵守乙方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項,并交納裝修保證金(其金額由雙方約定)。自裝修完畢之日,業主自行查驗并向乙方報備,3個月后經乙方二次復驗合格后,乙方應在七個工作日內退還裝修保證金。
(二)裝修期間產生的建筑垃圾棄土應由業主或使用人自行負責清運至市政垃圾處置場所。委托乙方清運的,清運費用_10__。
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裝飾裝修規定的行為,應當履行發現、勸阻、報告職責,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三條 甲方在物業竣工驗收后交付使用前,應當組織業主開展物業開放日或者參觀日活動,并在交付使用十五日前,與乙方完成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的承接查驗工作。物業承接查驗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應當簽訂物業承接查驗協議,對物業承接查驗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其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明確約定。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應當作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補充協議。
甲方交付的物業或設施設備存在特殊設計或特殊使用要求的,應告知乙方;因甲方未盡到告知義務導致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物業承接查驗協議、查驗記錄、交接記錄及備案證明。
(五)物業管理所必需的業主清冊。
(六)其他資料。
未能全部移交前款所列資料的,甲方應當列出未移交資料的詳細清單并書面承諾補交的具體時限。
第十五條物業交接后,甲方未能按照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的約定,及時解決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存在的問題,導致第三人或乙方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對于分期開發建設的物業項目,可以根據開發進度,對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物業分期承接查驗。甲乙雙方應當在承接最后一期物業時,辦理物業整體交接手續。未移交乙方的,其維護管理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甲方和乙方應當將物業承接查驗情況通過在小區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的方式告知業主。乙方應當將承接查驗有關的文件、資料和記錄建立檔案并妥善保管。
第十八條甲方應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規劃、設計、施工驗收標準,按照不低于國家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履行保修責任。
如甲方委托乙方代為履行保修責任的,雙方應當另行訂立委托協議。
第五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應于乙方入駐提供服務時,按照不低于物業建筑總面積的3‰的比例且不少于50平方米的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向乙方無償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為 109.95平方米。(物業服務用房平面圖及說明見附件)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乙方應按照不低于20平方米,不高于70平方米的要求從物業管理用房中為業主委員會配置辦公用房。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并監督乙方組織實施。
2.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3.實行酬金制的,與乙方委托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甲方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時,制定《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并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依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配合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4.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公共利益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配合做好相關業主工作,并協助乙方在約定或合理期限內恢復原狀。
5.配合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開展公益宣傳教育活動。
6.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問題。
法律法規、本合同及管理規約等規定甲方享有和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的權利:
1.按照合同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2.根據業主或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并按約定收取報酬。
3.按照合同約定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并按約定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
4.對業主違反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行為或違反《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制止無效的可依法上報相關部門。
乙方的義務:
1.履行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以合理方式公示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及向業主提供的特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
4.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并組織實施。
5.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安全、環境、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
6.依法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范工作,根據物業服務項目實際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發生安全事故時,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協助處理。
7.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秩序時,不得違法違規限制業主進出、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8.實行酬金制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并每半年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用收支賬目,與甲方共同委托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當與其訂立裝飾裝修協議,明確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監督落實。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規定的,及時發現、勸阻、報告。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并配合依法處理。
10.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全部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移交給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法律法規、本合同及管理規約等規定乙方享有和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三條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一)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協助并遵守履行。
(二)因維修物業或者為公益事宜,甲、乙任一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三)乙方發現共有設施設備存在性能故障或者其他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采取措施。保修期內,通知甲方和相關單位及時維修;保修期外,乙方應當立即組織應急維修。
(四)對需要進入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執行公務和救援等公共事務的公務車輛,甲乙雙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不得收費。
(五)對確需進入業主專有部位對小區公共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維護的,應當協調業主予以配合。
第七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自_20____年_03__月_01__日起至__20____年__03__月__01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業主大會決定提前解聘乙方的,應當提前60日書面通知乙方,因提前解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除不可歸責于業主的事由外,業主應當賠償損失。
合同到期后,業主大會未作出選聘決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續聘決定為止。物業服務合同自動延續期間,乙方決定不再提供服務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甲方、物業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員會,并向業主公示。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依照法律規定履行以下義務,并辦理交接手續:
1.向業主委員會移交物業檔案、有關物業及設施設備改造、維修、運行、保養等物業服務相關資料,以及物業服務用房和其他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無業主委員會的,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移交。
2.撤出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人員。
3.結算物業服務費用和預收、代收的物業管理區域公共收益等費用。
4.結算委托專業性服務企業對設施設備、清潔衛生、園林綠化等開展專項服務的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由于甲方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事項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管理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擅自擴大收費范圍、提高物業服務費等收費標準或者重復收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違規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條的規定,擅自利用共有部位、共有設施盈利,或者存在將公共收益全部據為己有、挪用等侵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為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返還收益等民事責任,若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或者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乙方或者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追究并配合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追究違法違規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責任,并要求其據實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和業主對物業服務是否達到服務標準存在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支付物業管理服務等相關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業主限期交納,逾期不交納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并要求其按每日萬分之3承擔相應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下列情形所致的損害,可以作為乙方減輕或免除責任的事由: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二)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三) 因維修、養護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有設施設備的使用等造成損失的(公共事務部門未通知的除外)。
(四)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有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五)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身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六)屬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共有資金列支范圍,乙方已盡充分的說明告知義務,因業主未能就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達成一致意見導致未能及時維修、更新、改造物業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造成相關后果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約定及時組織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導致損失或擴大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七)乙方向甲方或業主提出書面建議要求修繕、改造專有或共有部位、設施設備或糾正不當行為,而甲方或業主未采納(包括但不限于違章裝飾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改造等)造成損失的。但乙方未依法或依約定及時采取措施導致損失擴大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三條 為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五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六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簽訂補充協議的,乙方應當告知業主,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且補充協議也應按規定與本合同一并備案。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1. 向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招投標方式(或協議選聘方式),甲方將_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托乙方實行物業管理,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戶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墻面、承重墻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 其他委托事項
1. 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要求
第十五條 服務質量要求: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 ________________;
4.急修:________________;
5.小修:________________;
6.綠化維護:________________;
7.環境衛生:________________;
8.公共秩序維護:________________;
9.停車管理:________________;
10.消防管理:________________;
11.電梯運行維護:________________;
12.裝飾裝修管理:________________;
13.其他: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期限
第十六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七條 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成立后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 物業服務費價格
1.物業服務費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費用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按年/季向業主收;
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________________調整。
2.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
第六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2.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所有權屬于: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項方式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3.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清單(包括業主姓名、聯系方式等);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4.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催交。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7
甲方:
乙方(業主):
單元房號:
身份證號碼:
商鋪編號:
建筑面積:
本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位 置: 南寧市五象新區東風南路西側 ;
建筑面積: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甲乙雙方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衛生、安全防范、交通、消防等項目進行維護、服務和管理。
2、根據相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并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5、甲方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甲方可聘請專業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公司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7、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8、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行為書面告知乙方,并與乙方訂立《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9、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使用功能。
10、向乙方提供房屋專有部位、專有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1、負責共用物業設施、設備的管理和消防安全責任。
1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車輛實行交通管理。
13、為本物業區域內的商業網點提供服務和管理。
14、本協議終止時,與建設單位或業主委員會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建議和意見。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
4、依據本協議按約定時間和收費標準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國家相關法規和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
6、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造成損壞、損失,負責賠償。
7、乙方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或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8、轉讓房屋時,事先書面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9、乙方如將其房屋以某種方式給他人使用,則應約定物業使用人須遵守《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規定,乙方對其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責任;乙方在出租物業時,應書面通知甲方登記備案,向甲方遞交產權證和租賃合同復印件備案,告知承租方遵守本協議,并對承租方違反本協議及《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消防、環保、裝修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11、承擔使用或租用物業的設施、設備的消防安全責任。
12、如因業主或使用人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致他人損害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業主或使用人所受傷害為他人所致,則應直接向致害人要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3、委托并協助甲方按政府部門公布的有償收費標準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道路或其他非規劃停車場地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二章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第三條 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墻體、柱、梁、樓板、屋頂等)、
戶外墻面、樓梯間、公共走廊通道、園建、園林、水景池、共用設施設備房等。
第四條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養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電梯、公共供電線路、照明、
消防設施、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綠地、道路、溝渠、池、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備設施使用
的房屋等。
第五條 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
1、 每日對公共區域進行環境衛生的保潔;
2、 每日收集、清運公共區域的垃圾;
3、 共用水景池定期清洗;
4、 定期進行除四害工作。
第六條 公共區域的安全防范:
1、 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的公共秩序;
2、 實行24小時值班、巡查。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
1、 保持共用道路暢通;
2、 制止小區內違章停車。
第八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詳見收樓時的《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九條 物業環境和共用房屋外觀:
1、 保持整潔、定期清洗外墻;
2、 主出入口設有小區平面示意圖;
3、 主要路口設路標,各項物業公共配套設施、場地有明顯標志;
4、 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有關主管部門處理。
第十條 設備運行:
1、 定期保養各類共用設備,確保正常運行;
2、 水電設備每日巡查,保障設備正常運行;
第十一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查、維修、保養等記錄齊全;
3、設施設備標志齊全、規范,責任人明確;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第十二條 公共區域環境衛生:
1、物業區域內道路、廣場、停車場、綠地等每日清掃、定期清洗;
2、每日收集、清運垃圾(不包括處理);
3、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半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檢查1次;
4、共用生活水池每季度清洗1次,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5、每月進行三次滅蟲除四害。
第十三條 公共區域綠化養護:
1、有專業人員實施綠化養護管理;
2、定期施肥、修剪、澆灌和松土,做好防澇、防凍;
3、保持綠化植物生長良好;
4、定期噴灑藥物,預防病蟲害。
第十四條 公共區域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主要道路、街道交通標志齊全、規范,有明顯的車輛行走、停放標志;
2、對進出物業區域的車輛實施證、卡管理,引導車輛有序通行、停放,維護區內道路暢通;
3、勸喻違章違規停車。
第十五條 公共區域安全防范:
1、物業區域主出入口實行24小時站崗值勤;
2、重點部位和區域定時巡查,監控中心實施24小時監控;
3、定期進行消防培訓和演練,維護保障消防設施正常使用,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活動;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擬定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六條 房屋裝飾裝修:
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臨時管理規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每日不定時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制止并報告有關主管部門。
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屆滿之日或發展商《收樓通知書》通知的收樓之日(二者以日期較前者為準)起計收,收樓當天預收六個月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八條 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時間:物業服務費按月結算,交費時間為每月的5日前繳交當月物業服務費。
第十九條 本物業服務費計算面積按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建筑面積;由甲方按雙方約定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物業使用人)收取。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專有部分所有設施設備的維護,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更新、改造、有線電視等費用及樓宇內公共水電分攤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標準(按建筑面積計算):
1、 聯排別墅、高層住宅與商鋪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建設單位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簽字:
業主(物業買受人)簽字: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8
開發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以[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招標方式][協議方式]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甲乙雙方應當就業主入住前的服務事宜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服務的范圍、費用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業主入住前的服務范圍一般包括:
1.對已接收的物業進行維護。
2.做好公共區域的清潔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場地和料場的清潔由甲方負責)。
3.協助甲方做好業主入住時的交房、接待以及與物業服務相關的咨詢等工作。
以上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攤入業主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條業主入住后,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發現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公告欄等醒目位置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范(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前期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條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內容。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布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__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并按[季][半年]________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使用情況。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應當從甲方通知的收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計收。業主辦理入住手續時預付[季度][半年]的物業服務費。此后按[季度][半年][一年]____________交納,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后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托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并監督實施。
2.在辦理業主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
3.在辦理業主入住后[3個月]________月內,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竣工總平面圖;在辦理業主入住[日]________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業的其他相關資料。資料清單見附件六。
4.在雙方委派專業人員辦理完相關資料、圖紙的移交后[日]____________日內,負責與乙方一起對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逐項進行驗收,登記列表,并經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確認。
5.提供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工程驗收資料,并按照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6.按規劃設計要求,為業主戶內配置[電卡式計量表][燃氣的輸卡式計量表][遠程抄送式水表]__________;各個分區[獨立單獨計量]________,例如,[樓道照明][車庫][庭院照明][動力用電][電梯][水泵]__________等單獨計量的電表;使用臨水、臨電的,應當按物業的性質承擔相應的費用差價。
7.解決開發建設遺留問題。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時繳納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自有物業的服務費用。
10.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辦理業主入住手續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業的入住工作計劃。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3.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托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托事項及受托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托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并對受托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4.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并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5.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6.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采取告知、勸說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7.不得擅自將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于經營活動;將其用于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的,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并征得相關業主同意后,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每半年公布收益情況,接受業主監督;所得收益歸相關業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關業主共同約定。
8.不得擅自占用本物業區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盡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并及時恢復原狀。
9.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及相關業主協商解決。
10.屬于甲方保修的業主自有物業,業主提出修理申請的,乙方應當給予協助,并對施工現場提出管理要求。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業主(包括仍有未售出房屋的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2.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有權聘請專業機構對酬金制收費方式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收益及使用情況。
5.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6.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7.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
8.有關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部分合同終止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后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屆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八條服務期限未滿,但業主大會已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3個月前書面通知甲、乙雙方;新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當在本合同終止前移交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的相關資料及屬于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并按時撤出本物業區域。
第十九條本合同終止后尚未有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的,乙方應當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在此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仍由業主按本合同約定標準交納。
第二十條本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或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八部分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由于甲方開發建設遺留問題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服務剩余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或業主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甲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____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除本合同第七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或業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五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采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于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九部分爭議解決
第二十七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部分附則
第二十八條雙方約定自首戶業主入住前[日]________日,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辦理承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的內容相抵觸。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須在招投標備案時提交主管部門一份。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并作為《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商品房現房買賣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三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房人、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概述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第二條物業基本狀況
1.本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3.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1)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定義
1.所謂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門內承重墻體、梁、柱、樓板、屋頂等)、戶外墻面、廳門、樓梯間、抗震結構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甲方的物業管理職責
1.甲方應當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并書面告知乙方
2.甲方應當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企業可委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不得占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6.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第五條乙方的監督與保證
1.有權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有權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不得占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4.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5.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采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甲方對共用設備的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并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溫度應為18℃,不低于16℃。
第七條甲方對共用設施的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并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志明顯,有防范措施。
第八條甲方對綠化及養護的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布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筑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第九條甲方對環境衛生的管理
1.由甲方組織清潔隊伍對小區內公共環境衛生及樓層公共部位衛生進行保潔;
2.公共部位清潔設施擺放整潔,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垃圾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墻面和樓梯扶手、窗臺無灰塵,窗戶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雪后及時掃凈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后及時清理污水;
5.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6.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筑;
7.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8.定期消殺“四害”。
第十條甲方應采取的保安措施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治安和公共秩序,為小區業主(住戶)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環境;
2.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杜絕因管理責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員有明顯標志,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范,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4.甲方應禁止散發廣告、推銷產品和無身份證明等人員進入小區,對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應當負責。
第十一條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甲方應對車輛進出實行驗證、登記制度;
2.乙方的車輛需按規定線路行駛,進場后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邏協防隊員負責疏通和維護區內交通秩序;
4.甲方應禁止載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5.在小區內因亂停、亂放等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由車主自行負責。否則因故造成的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由肇事者負責。
第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甲乙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乙方在裝飾裝修房屋時應當遵守。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十三條甲方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保證
1.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范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佩戴標志,行為規范,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8小時服務電話。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記錄。
(7)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布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8)按合同約定規范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9)每年至少1次征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周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定期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至少兩次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并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各組團、棟、單元(門)、戶有明顯標志。
3.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臺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修等記錄齊全。
(3)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范;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于小修范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于大、中修范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于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志和防范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4.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3小時至少巡查1次。
(3)車輛停放有序。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5.保潔服務
(1)小區內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半年清潔1次。
(3)區內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并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度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水質符合衛生要求。
6.綠化養護管理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3)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第十四條費用標準
自乙方辦理入住手續當月起,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乙方按下述標準向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交納。
1.乙方交納費用時間:從開發公司通知的業主入住之日起,開始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2.管理費標準:
住宅:__________________元/㎡/月;
商場(商鋪):_________元/㎡/月;
辦
公寫字樓: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業的,需到甲方登記備案,否則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仍由乙方交納;
4.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照市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
6.交納費用時間: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用及其它有償服務費:按物價局審批標準或者雙方協商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收支的公布
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布_________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_________月份向業主公布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第十七條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于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八條保險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突發事件的處理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并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日內
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0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_____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積:_______ 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墻體、梁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墻外墻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筑物、構筑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筑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托,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干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后,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筑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并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于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托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余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于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征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傭金后,剩余部分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托,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并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準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并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墻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筑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占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并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范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并委托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做好書面記錄和簽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后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采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并且每六個月應公布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托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并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收費;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 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采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布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于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后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建筑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并作善后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鑒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于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根據甲方委托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1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 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等級及證書號: 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前期物業服務中的權利和義務,依照《物業管理條例》、《四川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以□招投標□協議方式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并就前期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對業主的效力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將《臨時管理
規約》與本合同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物業交付前,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甲方,甲方享有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物業交付后,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業主(包括物業實際使用人,下同),業主享有本合同約定的相關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相關義務。
第二條 委托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委托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居住物業(□多層住宅□高層住宅□別墅□ )□公共物業(□辦公、寫字樓□商業□工業園區□ )
坐落位置: 市 縣(市、區) (路、街) ___________________
東至 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 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 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二。
第三條 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的內容
(一)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有關制度、物業服務方案、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技術資料、承接查驗資料并告知全體業主;
(二)負責建筑物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本物業共用部位細目見附件三;
(三)負責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和管理。本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細目見附件四;
(四)負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清運等;
(五)負責物業公共園林、景觀及設施的養護和管理;
(六)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維護、車輛停放、安全防范等事項;
(七)負責物業服務檔案的建立和管理;
(八) 裝飾裝修管理;
(九)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
乙方按照以下第 種物業服務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一) 《 物業服務標準》中的 級物業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五;
(二)約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五。
第五條 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為以下第 種:
(一)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自 年 月 日起至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續聘或重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止。
第六條 物業服務費
(一)計費方式
本物業前期服務費為以下第 種計費方式:
1、包干制。由甲方、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2、酬金制。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甲方、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 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 %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 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3)___________________ 。
實施酬金制計費方式,乙方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并接受 審計監督。
(二)收費標準
物業服務費按照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房屋建筑面積收取。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按房屋測繪機構實測的房屋建筑面積收取。
1、居住物業類: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 : 元/平方米·月
2、公共物業類:
□辦公、寫字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 元/平方米·月
□工業園區: 元/平方米·月
□ : 元/平方米·月
(三)交費人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甲方足額承擔;已交付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承擔。
(四)物業服務費構成
物業服務費包括物業服務成本(由人員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和維護費用、綠化養護費用、清潔衛生費用、秩序維護費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管理費分攤、固定資產折舊以及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組成)、法定稅費和乙方的合理利潤。
(五)物業服務費交納
甲方的物業服務費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月□季□半年交納。業主的物業服務費從物業交付次日起按□月□季□半年交納。
甲方、業主于每個繳費周期起始日起 日內交納物業服務費。逾期未交納的,乙方以通知書、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書面形式催告甲方、業主在合理期限內交納。經催告后無正當理由仍未交納的,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它
1、甲方、物業所有權人與物業實際使用人約定由物業實際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甲方、物業所有權人負連帶責任。甲方、物業所有權人與物業實際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甲方、物業所有權人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2、物業所有權發生轉移的,原業主結清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費結算至產權轉移之日止。
3、乙方對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同一物業類型、同一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按統一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
4、在本合同期內,業主依法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物業的物業服務費為 元/平方米·月。
第七條 車位使用及車輛停放服務費
(一)有產權車位、車庫的機動車輛停放服務費:車位使用人按地面車位(含架空層車位) 元/個·月、地下車位 元/個·月、封閉式車庫 元/個·月、 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
(二)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使用人按照 元/個·月的標準交納車輛停放服務費。所交納費用扣除管理成本的所得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三)其他車輛停放服務費:
摩托車 元/輛·月;
電瓶車 元/輛·月;
自行車 元/輛·月;
元/輛·月。
以上(一)至(三)項車輛停放服務費□包括□不包括車輛保管費用。
第八條 特約服務
特約服務是指除本合同第三條所約定服務內容之外的其他服務,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需乙方提供的,與乙方訂立特約服務合同。
第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代表業主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監督、建議的權利;
(二)代表業主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服務方案及公共管理制度,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三)監督并協助乙方物業服務工作的實施,臨時管理規約及公共管理制度的執行;
(四)在銷售物業時,將《臨時管理規約》和本合同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物業買賣合同的約定,移交權屬明確、資料完整、質量合格、功能完善、配套齊全的物業;
(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與乙方辦理物業承接查驗手續;
(七)催告物業買受人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接收物業;
(八)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物業保修責任;
(九)委托乙方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的公共部分進行經營管理;
(十)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二)將房屋裝飾裝修禁止行為以及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等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三)負責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并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對甲方、業主違反國家、本省有關物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勸阻無效的及時書面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五)依照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相應的物業服務,并承擔物業服務責任,接受甲方、業主的監督;
(六)依照國家、本省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訂物業服務方案和公共管理制度。負責編制本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不將本物業整體或主要義務委托給其他方管理,但可以將本合同中的專項服務事項委托給專業性服務企業;
(八)在本物業的顯著位置,將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進行公示;
(九)妥善保管和使用本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將業主信息用于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十)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一條 共有部分經營收益
屬于業主所有的共有部分經營收益,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定期向所有權益人公布并提供查閱:
(一)按照業主專有部分占物業管理區域內建筑物總面積的比例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二)補充物業服務費的不足;
(三)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用房和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
甲方在本物業承接查驗協議簽訂后 日內按有關規定向乙方無償提供并移交經過裝修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服務用房和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地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位于 □號樓□幢□座 單元 層 號。
物業服務用房、業主委員會議事活動用房屬全體業主共有,乙方和業主委員會無償使用并負責維修、養護,不進行買賣和抵押,不改變其用途。
第十三條 共有部分物業承接查驗
(一)甲方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后,交付業主使用15日前,與乙方辦理完成查驗工作,簽訂承接查驗協議。
(二)物業承接查驗,按下述第 種方式:
1、邀請業主代表以及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參加;
2、聘請相關專業機構協助進行。
(三)乙方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共有部分及相應的物業檔案查驗,現場查驗20日前,甲方向乙方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共用設施設備清單及其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物業承接查驗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四)乙方查驗發現共有部分與竣工圖及其規劃設計審批文件不符或者有質量安全問題的,書面告知甲方,甲方按照規定處理,二三 車庫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委托乙方管理服務,車位使用人按露甲方未能及時整改的遺留問題,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 。
(五)本物業承接查驗費用由□甲方□乙方按照□包干□按實結算、多退少補的方式承擔,承接查驗費用 元。
(六)物業承接查驗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專項維修資金
(一)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專項維修資金用于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專項維修資金存入銀行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按幢立賬、按戶核算。
(三)業主轉讓物業時,其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予退還,與房屋所有權同時轉讓。
(四)乙方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接受業主的監督。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主委員會公示。
第十五條 物業保修
甲方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修責任。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修服務的,相關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免責條款
以下情形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不能繼續履行的,乙方及時通知甲方、業主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但乙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責任,乙方未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乙方不免除責任;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采用合理方式告知業主,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因非乙方責任而出現需要維修的項目,但相關業主或使用人不配合而造成的損失的;
(六)業主改善自用部分、使用共用部分時,乙方已提出合理的建議或已盡可能阻止業主的危險行為,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拋物、違章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提供維修便利,而業主未采納建議或未接受阻止,導致損害后果的;
(七)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一)合同履行期限內,經乙方與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協商一致,可訂立變更協議或補充協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調整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物業服務企業與甲方、業主協商,并經甲方、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1、公共服務產品能耗價格調整的;
2、業主要求物業服務內容和物業服務等級變動的;
3、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費用調整的;
4、其他政策性費用調整的。
(三)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未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可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同履行期限內,乙方的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標準,甲方、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給甲方、業主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業主可解除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本合同終止。業主大會仍未成立的,甲方與乙方可續訂合同。經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過半數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要求,續聘或重新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部分,甲方、業主有權拒絕交納;己經交納的,乙方予以返還,并向甲方、業主支付 %的違約金。
(二)甲方、業主未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經乙方書面催告限期交納仍未交納的,承擔違約期間未付金額 %的違約金。甲方、業主有正當理由的除外。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標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給業主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乙方先行賠付后向甲方追償。業主不以甲方違反合同約定為由拒絕或主張減免交納物業服務費。
業主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標準,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給甲方、其他業主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乙方先行賠付后向違約業主追償。
(四)乙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承擔賠償責任。
(六) 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履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有關部門或行業組織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縣(市、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售房現場、物業服務處各公示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 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范圍:東至 ,西至 ,
南至 ,北至 ,
以上范圍不包括
總建筑面積: 平方米;
其中:住宅面積 平方米;
商業面積 平方米,
其它物業類型面積 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若合同期限未滿,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期限屆滿后,全體業主沒有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企業決定,乙方按照本合同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中甲方、業主、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延續。在合同權利義務延續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個月書面告知對方。
第三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照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獨棟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其它物業類型 元/月·平方米
(五) ;
(六) 。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費用按規定在維修資金中列支,并按規定分攤。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物業服務費標準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按簽約年度調整:
1、自 年 月起,每 年按照 (遞增或減少)的調整,其中:
l 住宅調整標準如下:
高層 (%或元/平方米月 );多層 (%或元/平方米月 );獨棟別墅 (%或元/平方米月 );
l 辦公樓: (%或元/平方米月 )
l 商業用房: (%或元/平方米月 )
l 其它物業類型 (%或元/平方米月 )
2、其它調整方式:
第五條業主的物業服務費用應按 (年/季/月)交納。
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出售物業交付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出售物業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買受人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房屋銷售合同未約定的,由甲方承擔。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業主延期支付物業服務費用、停車費或者本合同約定的其它應繳費用的,按照每日千分之 計違約金。
業主拒繳物業服務費的,雙方約定按照以下第 、 、 種方法處理:
1、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依法采集欠費信息,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業主承擔;
2、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
第六條 本項目物業服務費用的結算方式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
(一)包干制:乙方按包干制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 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七條 本項目采用酬金制結算方式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甲乙雙方可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在物業服務資金中列支。
第八條 采用酬金制結算方式的,物業服務資金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度繼續使用;
2、 ;
3、 。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一次性補繳相關費用;
2、由業主公共收益補足;
3、 。
第九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十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 號 室 平方米建筑面積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十一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物業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十二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十三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向乙方交納停車位租賃費,乙方可提取停車位物業服務費,停車位物業服務費可在乙方收取的停車位租賃費中提取,具體標準如下:
1、停車位租賃費
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
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
2、停車位物業服務費:
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
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
停車位租賃費扣除停車位物業服務費后的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并按本合同第十八條第四款約定公布。
(二)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向甲方交納停車位租賃費:乙方應向甲方收取停車位物業服務費,具體標準如下:
1、停車位租賃費:
露天機動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位 元/個·月
2、停車位物業服務費:
露天機動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位 元/個·月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收取停車位租賃費的,應按照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支付租賃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位物業服務費。
停車位租賃費、停車位物業服務費、租賃管理服務費的支付時間同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
(二)棋牌室: ;
(三)網球場: ;
(四)游泳池: ;
(五)其他: 。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第 種方式約定分配:
1、 ;
2、 ;
3、 。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利用小區共有部分獲取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后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廣告收益、房屋租賃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在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移交,由小區業主大會進行支配。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賬務由 (乙方或代理記賬機構)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賬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應在其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在物業銷售前,向業主明示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和停車位租賃費等相關收費標準,督促業主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等相關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準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六) 。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布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賬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 。
第十九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
(六) 。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十一條及附件十物業服務方案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十一條及附件十物業服務方案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承擔下列第 種方式的違約責任:
(一)以違約事項涉及并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相應減少物業服務費;
(二) 。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合同到期后,若業主大會決定不再續聘或法定原因終止的,乙方應當收到不再續聘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移交,并退出小區管理,否則應當按照每日人民幣 元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違約方應當支付守約方人民幣 元作為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經全體業主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業主且占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業主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進行移交。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或業主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 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并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 、 、 等設備;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 、 、 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向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
四至范圍(規劃平面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托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并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采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筑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并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干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余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于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網球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余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第十六條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準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個月公布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并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_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并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表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墻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備;
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為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后____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_________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物業構成
附件二物業規劃平面圖
附件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保養和維修服務
項目
服務內容
運行、保養、維修服務標準
公共部位
房屋結構
門窗
樓內墻面、頂面、地面
管道、排水溝、屋頂
圍墻
道路、場地等
休閑椅、涼亭、雕塑、景觀小品
室外健身設施、兒童樂園等
安全標志等
供水系統
普通水泵
變頻水泵
排水系統
二次生化處理
公共照明
公燈
公共電氣柜
景觀燈、節日彩燈、大堂吊燈等
大堂空調
升降系統
電梯
消防系統
消防設施、設備
避雷系統
避雷設施
弱電系統
電子防盜門
監控系統
周界報警
樓宇對講(可視)
住戶報警
電子巡更
水景
水景(動力)
其它
附件四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
項目
服務內容
養護標準
草坪
修剪
清雜草
施肥
灌、排水
病蟲害防治
其它
樹木
修剪
中耕除草、松土
施肥
病蟲害防治
扶正加固
其它
花壇花景
布置
灌、排水
補種
修剪、施肥
病蟲害防治
其它
附件五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項目
服務內容
服務標準
樓內公共區域
地面和墻面
樓梯扶手、欄桿、窗臺
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設施
天花板、公共燈具
天臺、屋頂
門窗等玻璃
垃圾收集
電梯轎廂
樓外公共區域
道路地面、綠地、明溝
公共燈具、宣傳欄小品等
水景
垃圾廂(房)
果皮箱、垃圾桶
消毒滅害
其它
附件六公共區域秩序的維護服務
服務內容
服務標準
人員要求
門崗
巡邏崗
技防設施和救助(監控崗)
車輛管理
其它
附件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附件八綜合管理服務
服務內容
服務要求
管理處設置
管理人員要求
服務時間
日常管理與服務
其它
附件九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________(物業名稱)(座落位置: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_______路______弄______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辦理物業驗收手續等事宜,共同確認如下:
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內容
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乙方對物業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了查驗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查驗結論(查驗結論在下屬□中選擇)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驗收。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存在的問題確定解決辦法如下:
三、物業資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業資料(具體清單另附):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說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開發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前期物業服務,是指開發建設單位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并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開發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甲方以[公開招標方式][邀請招標方式][協議方式]選聘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地名核準名稱][暫定名] 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 [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 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托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甲乙雙方應當就業主入住前的服務事宜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服務的范圍、費用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業主入住前的服務范圍一般包括:
1.對已接收的物業進行維護。
2.做好公共區域的清潔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場地和料場的清潔由甲方負責)。
3.協助甲方做好業主入住時的交房、接待以及與物業服務相關的咨詢等工作。
以上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攤入業主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條 業主入住后,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采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發現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并在物業區域公告欄等醒目位置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于《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范(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前期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條 包干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__________物業: 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5
附件二: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戶外墻面;
8、屋面;
9、傳達室;
10、 ;
11、 。
附件三: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1、綠地 平方米;
2、道路 平方米;
3、化糞池 個;
4、污水井 個;
5、雨水井 個;
6、垃圾中轉站 個;
7、水泵 個;
8、水箱 個;
9、電梯 部;
10、信報箱 個;
11、消防設施 ;
12、公共照明設施 ;
13、監控設施 ;
14、避雷設施 ;
15、共用天線 ;
16、機動車庫 個 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 個 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 個 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設備用房 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 平方米;
21、 ;
22、 。
附件四: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一、 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二、 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1、 ;
2、 ;
3、 。
三、 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1、 ;
2、 ;
3、 。
四、 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6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郵編: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郵編: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
建筑面積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
南至________;
西至________;
北至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種方式:
1、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物業: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
乙方采取以下第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于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___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
2、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 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________(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
2、________。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
2、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十五條 對于本合同簽訂后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并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筑、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4、________。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 乙方可采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方應于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________。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前__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7
甲方: 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
郵編: _______________ 。
乙方: _______________ ;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
郵編:_______________ ;
資質等級: _______________ ;
證書編號: _______________ 。
根據《安徽省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
對 _______________ (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_______________ ;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 ;
座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 ;
建筑面積 _______________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_______________ ;
南至 _______________ ;
西至 _______________ ;
北至 _______________ 。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范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 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乙方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標準按照《銅陵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分等定級標準》 級提供服務。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托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1、包干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1) _______________ 。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并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余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_______________ 。
乙方采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 (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于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結余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后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業主應于 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
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 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 。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服務
第九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采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
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
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 (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托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 。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托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 。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照銅陵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新建物業承接查驗工作的通知》(建政〔20__〕190號)規定,開展承接查驗。
第十四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五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六條 乙方可采取規勸、 、 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業主臨時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征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占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十九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并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甲方應于 (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服務用房。
物業服務用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辦公用
房 平方米,位于 ;住宿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用房 平方米,位于 。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三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四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五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______ 。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七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 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 _______________ 。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五條 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六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沖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 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 ____ 份。
甲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書 篇18
甲方:開發公司
乙方:
丙方:
經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補充協議,本協議
就甲、乙方同意丙方承包XX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并明確三方有關法律責任。協議如下:
1、乙方與開發公司所簽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是應丙方要求簽訂,乙方實際不參與該項目物業管理, 而是由丙方承包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因此,丙方對該項目物業服務管理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吉房物業公司與開發公司簽訂的物業管理委托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丙方承擔。物業服務小區的人員、財
產出現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都與甲、乙方無關。
2、該項目物業管理服務期間,丙方應主動維護甲、乙方信譽和形象,自覺加強安全生產和管理,聘請專業技術人員,遵守工作手則與操作規程,接受甲、乙方的指導和監督。如丙方違反此規定,且不改正,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或終止與甲方簽訂的物業服務委托合同,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后果全部由丙方承擔。
3、丙方承包XX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每年需向乙方支
付5萬元的承包費。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執行中遇到問題,三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協商解決。
5、協議如需提前終止,須在終止日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6、本協議是三方真實意思的表達,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經辦人簽字:
乙方:
經辦人簽字:
丙方: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