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設計安全生產協議(精選3篇)
通信工程設計安全生產協議 篇1
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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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銀行帳號:
鑒于乙方具有健全的法律地位和良好的聲譽,并取得了從事通信工程設計所必需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因此作為長期合作或合同伙伴,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甲方通信工程的設計工作。為了加強通信工程設計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工程施工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通信建設工程設計的安全生產事項達成本協議。
第1條 概述
1.1 本協議適用的范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凡是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的工程設計工作均適用本協議,乙方承包的工程設計的安全生產應當貫穿該工程的設計等全部區域范圍的全過程。工程設計質量應當符合按照國家規定制定的建設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
1.2 本協議使用的法律法規及相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原郵電部門、信息產業部及地方相關條例規定。
1.3 本協議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于中國廣東省珠海市簽訂;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2條 甲方責任
2.1 甲方有權督促、檢查乙方落實各種安全防護措施,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確保勞動者和設備安全。
2.2 乙方在工程設計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但可協助乙方進行事故處理。
第3條 乙方責任
3.1 乙方作為工程設計單位,在承接甲方委托的工程設計任務的過程中,將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勞動安全生產條例》和相關規章制度,保證設計文件能安全規范的指導施工。
3.2 乙方應當制定工程設計安全的目標和措施,改善設計人員的作業環境和條件。
3.3 乙方的工程設計應當符合按照國家規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規程和技術規范,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3.4 乙方應負責為工程設計人員購買必要的保險;在設計過程中若造成任何工程、財產的損失和人身傷害的賠償,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并處理善后。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3.5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
3.6 乙方因設計工作需要進入甲方機房,未經甲方現場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觸碰或移動機房內任何設備,如由此發生通信安全事故,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4條 違約責任
4.1 若在執行工程設計任務過程中發生的由乙方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法律后果,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2 若甲方發現乙方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定或本協議約定履行安全義務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之間的工程設計合同。
第5條 其它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兩份,一經簽署即產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簽約代表:
簽署日期: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簽約代表:
簽署日期:
通信工程設計安全生產協議 篇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發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 計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委托設計方承擔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1條 本合同依據下列文件簽訂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
(2)國家及地方有關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建設工程批準文件。
設計費支付進度建設工程設計合同范本說明:
1.提交各階段設計文件的同時支付各階段設計費;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圖的同時結清全部設計費,不留尾款;
3.實際設計費按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概算)核定,多退少補,實際設計費與估算設計費出現差額時,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設計費。
第2條 雙方責任
(1)發包方責任
①發包方按本合同第3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間內向設計方提交資料及文件,并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效性負責,發包方不得要求設計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發包方提交上述資料及文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設計方按合同第4條規定將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時,設計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②發包方變更委托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將所提交資料做較大修改,以致設計方需返工時,雙方除需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另訂合同)、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發包方應按設計方所耗工作量向設計方增付設計費。
③在未簽合同前發包方已同意,設計方為發包方所做的各項設計工作,應按收費標準,相應支付的設計費。
④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比合同規定時間提前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時,如果設計方能夠做到,發包方應根據設計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設計方支付趕工費。
⑤發包方應為派赴現場處理有關設計問題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條件。
⑥發包方應保護設計方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未經設計方同意,發包方對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復制或向第三方轉讓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設計方有權向發包方提出索賠。
(2)設計方責任
①設計方應按國家技術規范、標準、規程及發包方提出的設計要求,進行工程設計,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提交質量合格的設計資料,并對其負責。
②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年。
③設計方按本合同第2條和第4條規定的內容、進度及份數向發包方交付資料及文件。
④設計方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后,要按規定參加有關的設計審查,并根據審查結論負責對不超出原定范圍的內容做必要的調整補充。設計方按合同規定時限交付設計資料及文件,本年內項目開始施工的,負責向發包方及施工單位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和參加竣工驗收。一年內項目尚未開始施工的,設計方仍負責上述工作,但應按所需工作量向發包方適當收取咨詢服務費,具體金額由雙方商定。
⑤設計方應保護發包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轉讓發包方提交的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如發生以上情況并給發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發包方有權向設計方索賠。
第3條 其他相關事宜
(1)發包方要求設計方派專人留駐施工現場進行配合與解決有關問題時,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技術咨詢服務合同。
(2) 設計方為本合同項目所采用的國家或地方標準圖,由發包方自費向有關出版部門購買。本合同第4條規定設計方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超過《工程設計收費標準》規定的份數,設計方另收工本費。
(3) 對于本工程設計資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性能等技術指標,設計方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發包方需要設計方配合加工定貨時,所需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4)發包方委托設計配合引進項目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個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設計方參加。出國費用,除制裝費外,其他費用由發包方支付。
(5) 發包方委托設計方承擔本合同內容之外的工作服務,另行支付費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7)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書面協議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8)本合同一式2份,發包方1份,設計方1份。
(9)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并在發包方向設計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規定到項目所在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雙方認為必要時,可到項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鑒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即行終止。
(1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電報、傳真、會議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約定事項。
發包方名稱:(蓋 章)____________ 設計方名稱:(蓋 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 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 字)___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案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信工程設計安全生產協議 篇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以及裝飾行業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以下工程設計任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設計收費及支付方法
(一)本工程設計收費按照國家和現行市場收費標準執行。經甲乙雙方商定設計收費為元/平方米(套內使用面積),估算總收費 元,金額大寫元。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采用以下付款方式(將不選定的方式劃去)
1、 雙方另定。
2、 按下列方式執行。
(1)上門測量,價格: 元
(2)定金: 元
(3)出平面方案圖,方案: 份,價格: 元/份
(4)出平立面圖及剖面圖,價格: 元
(5)出水電施工圖,價格: 元
(6)出效果圖,價格: 元/張
第三條 設計內容及完成日期的約定
(一) 乙方提供的設計圖中應有詳細的設計說明。
(二) 平立面圖
1、平面家具布置圖;
2、地面圖;
3、天花圖;
4、現場制作的家具立面圖;
5、門立面圖;
6、廚房、衛生間立面圖(定做的廚房除外);
7、電視背景墻立面圖;
8、其它現場需施工墻面的立面圖
(三) 剖面圖
1、應標明材質、用料、顏色等
2、門窗套剖面圖
3、 家具剖面圖
4、 玄關剖面圖
5、 廚房上下柜剖面圖
6、 天花剖面圖
7、 電視背景墻剖面圖
8、 其它需施工處剖面圖
(四) 水電施工圖
(五) 甲乙雙方約定,從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完成平面方案圖;平面方案通過后 天內完成全套施工圖。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如期向乙方提交設計所需的資料,并保證所提交資料質量達到工程設計要求。
2、按約定的日期和數量付給乙方定金和工程設計費。
3、本工程建筑材料、設備的加工定貨如需乙方設計人員配合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責任
1、如期向甲方將付本合同規定的設計文件,并保證設計文件的質量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規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2、負責本合同所列工程設計項目開工前的設計交底工作。負責該項目施工期間及時解決與設計有關的技術問題。按規定參加工程竣工的驗收。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而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設計文件時,乙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為該設計階段設計費的_______違約金。
(二)由于乙方設計錯誤給甲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時,乙方有責任在設計上繼續采取補救措施,并酌情賠償甲方因此而實際發生的部分經濟損失,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該部分工程的全部設計費。
(三)甲方不履行合同時,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實際完成工作量另付設計費。乙方不履行合同時,應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同時返還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設計費。
第六條 合同生效、中止與結束
(一)本合同需經甲方簽字、乙方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后有效,本合同生效日期以甲乙雙方中最后一方簽字(或蓋章)的日期為準。
(二)甲乙雙方因故需變更或終止本設計合同時,應提前一周書面通知對方,對本合同中的遺留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未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設計工作的,已付定金不退還。
(四)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規定的全部工程設計文件,甲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全部設計費之日起,結束本合同關系,本合同另有條款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協商不成時,采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4、其它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未盡事宜與附加條款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并形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執行。
(二)本合同附加條款如下:
第九條 合同文本
15.1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簽訂后工程不得轉包。
15.3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5.4 合同履行完后自動終止。
15.5 本合同實行當事人自愿鑒證原則,可將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區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進行合同鑒證,以保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