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精選20篇)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
合同編號:
發包方(甲方):鐵通 中心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范圍和內容: 。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任務;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 負責主材的供應,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4、 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協調和監督檢查;
5、 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后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
6、 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必須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通信行業施工資質,并經鐵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準的施工入圍資格,并向甲方提供企業(或公司)施工資質證書、企業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
2、 應編制《工程施工概、預算》,經甲方書面認可后作為簽訂本合同暫定工程款的依據;
3、 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6、 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備案;
7、 嚴格按設計文件及《gb/t50312-20__》、《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范yd5051-97》等規范要求施工;
8、 做好施工材料的檢驗、清點和保管,乙方采購的材料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的質量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后方能使用,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應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并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9、 服從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監督,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10、 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時承擔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任務。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要求進行該項目范圍內的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工作。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11、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 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條 竣工驗收
1、 工程竣工后,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同時乙方應在一周內按鐵通網建[20__]32號關于《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后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驗收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3、 驗收合格后,雙方簽署竣工驗收通過的文件,并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修改再進行驗收。竣工日期以驗收通過的日期為準。
第六條 質量保證
1、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十二個月;
2、 保修責任:乙方對交付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
第七條 工程考核
1、乙方采購的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乙方自行承擔整改所需的工料費,同時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情節惡劣的,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3、不服從甲方指揮,拒絕或延誤電話機及數據終端安裝,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并同時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4、未按期按鐵通網建[20__]32號關于《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據乙方編制的施工預算,合同價暫定為 。
2、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按照郵電部(1995)626號文件《通信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的規定據實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經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審計費的支付按浙江省物價局浙價服[20__]262號文件執行。
3、工程最終結算款的確定:工程最終結算款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審計審定價款中乙方采購的材料款和其他費用不作調整,按審計的價款確定;(2)審計審定價款中的建筑安裝工程費部分(扣除材料費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浙鐵通計建[20__]303號文的規定調整相關費率后下浮 %。
3、乙方向甲方開具建安和材料統一發票后,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90%(甲方有權在該款項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待十二個月保修期滿后,若無工程質量遺留問題,甲方付清剩余工程價款。
第九條 合同解除
1、 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 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 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1、 乙方確認其完全了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鐵通公司的相關文件內容;
2、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2
發包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________省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以下簡稱原合同)甲乙雙方就其中未盡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形成本補充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期限
計劃開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以甲方下發的書面通知的時間為準);
計劃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天。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三、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暫估合同價款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暫估合同價款=綜合單價×暫估工程量(綜合單價和暫估工程量見工程量附件)
2、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相關條款執行。
四、補充協議的最終結算
補充協議所列工程量為暫估工程量,工程量計算規則以經甲方確認的實際工程量為準,按原合同計量條款執行。
五、質量標準及驗收
嚴格按照原施工合同執行。因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完全負責。
乙方對承包范圍工程質量負有完全責任,并嚴格依照施工圖設計、設計變更、圖紙會審等設計文件要求施工。甲方將按此及現場情況進行施工監督管理。
六、爭議解決
1、對本協議的訂立、履行、解釋、效力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是原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原合同相抵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3、凡因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而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八、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承包人執____份。
發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簽字)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3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計劃批準單位及文號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總工期為___天(日歷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開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發包方在合同規定開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用水,或電源未按規定接通,影響承包方進場施工者。
(2)明確由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雙方認定的時間進場,或進場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驗時發現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換而耽誤施工進度者。
(3)不屬包干系數范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進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電連續影響8小時以上者。
(5)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無故拖延辦理簽證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的施工者。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施工進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者。
第三條 工程合同總價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況,合同總價作相應調整:
(1)合同總價內經雙方確認的暫估價變化;
(2)在合同工期內的政策性調整所發生的材料差價、工資、費率及其它費用的變化;
(3)重大設計發生變更;
(4)基礎超過設計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項目;
(6)其它。
第四條 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構配件、設備等物資的供應方法,經雙方協商按附件第__辦理。
2.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和檢驗:
(1)進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屬統配、部管物資和二、三類電機產品,由發包方組織供應到現場或指定地點。如在規定交貨地點之外交貨,其發生的超運距運費和其他費用由發包方負責。
(2)成套設備和專用設備,由發包方負責招標、定貨、供應和商品檢驗后交付給承包方。對提前到貨的設備應由發包方設庫保存,安裝時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丟失或損壞。
(3)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除在“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明確由發包方供應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組織供應。
(4)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應附有合格證,都要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發包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5)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6)具有合格證書的建筑材料、設備,任何一方如有異議要求檢驗時,可以重新檢驗,檢驗后如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由要求檢驗的一方承擔;如屬不合格產品,檢驗費用由供料一方負擔。
(7)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構配件等,雙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屬材料人員失職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一方負責。
(8)任何一方強迫對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設備和構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簽證記錄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強迫一方負責。
3.材料價差及實物價格的結算。
(1)發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標,由承包方采購供貨的,應根據指標的性質、發生的政策性調價等,以建筑安裝材料預算價格為依據,逐項計算出原價價差或預算價差,均由發包方負責補差。此價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價之內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費。
(2)發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實物,按發包方提供實物時的建筑安裝材料價格結算價款。
(3)除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外,發包方指定廠家、品種讓承包方購買和供應其所指定的材料、設備的,其價款按實結算。
(4)發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購的材料、設備,按雙方商定的價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購款包干使用,發包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一天內一次付清。
(5)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的指標或實物,必須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設備,規格品種與實際需要不相符時,由承包方協助進行調劑串換使用,由發包方給付承包方勞務費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勞務費)。
(6)發包方供應的木材、成材指標或實物、硬雜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其量差、價差由發包方承擔。
第五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1.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范、規程進行施工,并接受發包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監督檢查。
2.發包方聘用的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必須以書面通知承包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擔的任務。
3.承包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專門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
4.承包方應按工程進度,及時提供關于工程質量的`技術資料,如材料、設備合格證、試驗、試壓、測試、報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須經過設計單位和發包方同意并簽證后,方可使用。
5.隱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檢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檢查驗收,監理工程師接到通知后__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監理工程師未接的檢查驗收,承包方經質量檢查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發包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發包方負責;不合格者,由承包方負責,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6.電氣照明、通風、水暖、衛生工程和機電安裝工程竣工后,必須按照
(1)______;(2)______;(3)______等有關規定進行技術檢驗。屬于單體試車,由承包方負責進行。無論由誰負責試車,雙方均應相互配合,共同進行。
試車中需要的動力、燃料、油料、材料、儀器、專用工具、技術勞務費用等,由發包方提供。其費用包括定額內的,由承包方負擔;定額中未包括的,由發包方負擔。
7.設備安裝工程,由承包方會同發包方將已完工程(設備基礎)向安裝單位辦理中間交工手續,并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
8.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9.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規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術檔案資料,并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之后,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并將工程移交給發包方管理,如發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費用和造成的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交工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應分清責任。屬施工原因造成的,按雙方驗收時商定的時間,由承包方負責修好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后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10.已竣工未驗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發包方不得動用,若發包方已經使用,即視同交驗。由于承包方的原因,應交工驗收而不交不驗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條款處理外,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
11.工程交工驗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為1年,采暖工程為一個采暖期,水電保修期為半年。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后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并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保修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預留保修款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六條 施工設計變更
1.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發包方、承包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原批準、設計單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天辦理設計修改議定單。設計修改議定單經發包方簽證后,承包方才予實施。議定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并作為合同的補充文件。
3.當修改圖紙屬于設計錯誤、設備變更、建筑面積(容積)增加、結構改變、標準過高、工藝變化、地質條件與設計不符實際時,其增加的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構配件積壓的實際損失)由責任方負責并調整合同造價。
4.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后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有關規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各項事實之一時,承包方必須立即以書面通知發包方,要求確認:
(1)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如地質、地下水情況等,設計文件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實際不符;
(2)設計圖紙和設計文件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書不符;
(3)設計圖紙和說明文件中未標明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確認的事實必須在限期內解決。不能如期解決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損失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發包方
(1)辦理土地征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拆遷、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并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在開工前做好建筑紅線以外的“三通”和紅線以內的場地平整;按審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紅線圖以內距建筑物不大于___米的水、電源聯結點,并裝好水、電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計費;負責紅線以外進場道路的維修;
(3)根據施工地區供水、供電、水壓、電壓情況,采取措施滿足施工用水、用電的需要;
(4)按規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積___%的施工用地,辦理紅線外的臨時用地及臨時占用道路、爆破及臨時鐵道專用線接岔許可證,并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5)合同簽訂后__天內(以收簽最后一張圖紙為準)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裝施工技術資料__套;
(6)確定建筑物(或構筑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標樁、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
(7)組織承發包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圖紙交底,并做好三方簽署的交底紀要,并在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8)審核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及時向承包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9)按《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明細表》確定的供應時間及時組織供應,應由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以滿足工程進度的需要;
(10)派駐施工現場的監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11)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并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承包方辦好決算工作,及時了結工程財務和工程尾款。
2.承包方
(1)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以內的用水、用電、道路和臨時設施的施工;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用水、用電計劃、開竣工通知書、隱蔽工程驗收單等,并及時送發包方及有關單位;
(3)按雙方商定的分工范圍,做好材料和設備的采購、供應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__天向發包方報送月度施工計劃,屬發包方供應的材料、設備供應計劃和當月工程進度月報(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進度等);
(5)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構筑物和安裝的設備,在交工前應負責保管,并清理好場地;
(7)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8)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于承包方負責的工作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本合同簽訂后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總價的(或當年投資的)__%的預付款,計人民幣___萬元。
2.發包方收到承包方工程進度月報后,必須在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總合同總價的__%時,逐步按比例開始扣回預付款(或抵作工程進度款)。
3.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工驗收后__天內支付__%的價款,留__%的價款存入建設銀行,待保修期滿后連本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4.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或“工程價款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5.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6.本工程造價結算方式按下列情況辦理:
(1)以審查后的施工圖預算加變更簽證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內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3)按標準施工圖單位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和機械費及相應的管理費結算;
(5)招標工程按中標價款結算,中標范圍以外的工程費用,另按__等有關規定結算。
7.承包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__天內,將竣工結算文件送交發包方和經辦銀行審查,發包方在接到結算文件__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即由經辦銀行審定后撥款給承包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與獎勵規定
1.承包方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2.承包方的責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于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停工,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4)超過合同規定日期驗收,按合同總價的__%償付逾期違約金。
3.發包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實行提前竣工獎,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發包方按合同總價的__%獎給承包方。
優良工程每平方米獎__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如雙方屬于同一部門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于同一個部門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特殊條款。
第十二條 附則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合同附件:(1)工程項目一覽表(附表一);(2)全部施工圖紙;(3)施工圖預算;(4)發包方負責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附表二):(5)國家(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準投資計劃、計劃任務書等__份文件。上述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__份,其中發包方執__份,承包方執__份,副本__份,分別報送業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設銀行備案。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鑒(公)證意見
地址: 地址: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鑒(公)證機關(章)
委托代理人(簽名): 委托代理人(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_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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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和法規,甲方就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內容與乙方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
二、 承包工程內容:
三、 承包及付款方式:包工包料,暫估價為 萬元,每月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支付進度款。
四、 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五、 工程質量
1、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建筑、市政工程施工規范、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
2、 隱蔽工程必須接受業主單位派駐工地代表檢查驗收和質量監督簽證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3、 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驗,發現不合格工程部位,必須無條件返工,直到合格為止。
六、 工程造價
1、 工程承包預算造價執行(20)《____省市政設施養護維修工程定額》;材料價格按施工當期的《____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____省建設維修工程造價信息》計取;工程量按實計取;人工費按相應規定調整。
2、 工程竣工后,按實際工作量由乙方編制竣工決算,甲方報審價部門審核后,結算工程承包款項。
七、 工程款撥付
工程竣工決算審核后,其余工程款付清。
八、 施工安全 工程施工期間,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職務:總經理
根據關于路網管理中心、營運公司與通力公司的授權職責,鑒于高速公路養護工作必須具備維護的及時性以確保道路暢通,而乙方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及能力,且高速公路養護工程屬于自有資金、自有項目,養護工程以年度預算的形式下達項目及相應資金,現甲方因工作需要,將搶險二期工程承包給乙方實施,甲方作為統籌管理主體,由甲方履行該工程的監管職責。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三方責任,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部及重慶市交通委員會相關養護工程作業安全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乙、丙三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基礎上,經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1.4承包范圍:本合同約定的所有工程內容
1.5承包方式:單價方式
1.6預計工期總天數:142天(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預定于20______年07月25日開工;
交工日期:本合同工程暫定于20____20__年12月15日交工。
第2條工程質量要求
2.1工程質量要求:嚴格按照及本合同約定和甲、丙方的合理要求進行施工,各項指標應達到規范所規定的標準和要求。
2.2乙方只對所承擔的工作內容負責,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丙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3三方對工程質量若有爭議,由三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3條三方的責任和義務
3.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3.1.1履行甲方職責,牽頭成立業主項目管理部,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資金動態的監管以及協調各方關系。
3.1.2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等有關設計文件,并組織設計單位向乙方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
3.1.3按有關規定組織交(竣)工驗收工作。
3.1.4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督促丙方參照本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辦理結算。
3.1.5在工程實施期間,負責項目管理部費用的落實以及管理。
3.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3.2.1乙方指派為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配合甲、丙方處理好各種關系,并對本項目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等工作。
3.2.2嚴格按照行業標準《DZ0240-20______年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及《綦萬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搶險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等要求進行施工,接受甲、丙方和監理工程師對程序及質量的監督,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并按合同約定工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3.2.3乙方對承包項目范圍內工作實行自行運行、全權管理、責任自負。接受甲、丙方或監理工程師的監督管理及質量檢查評定。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返工損失由乙方負責。
3.2.4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高速集團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實施中維護甲、丙方的信譽。
3.2.5負責施工作業區域安全生產和按相關單位審批的施工作業區影響的路段交通安全設施維護,并協助做好交通疏導工作。
3.2.6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器材堆放整齊,及時清理建筑垃圾,保持現場清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2.7負責提供施工過程中的自檢資料,項目完工后完善所有交(竣)工資料。
3.2.8缺陷責任期內,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乙方應負責維修,并承擔鑒定及維修費用。如乙方不維修也不承擔費用,甲方可按合同約定扣除保證金,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維修并承擔相應費用后,不免除對工程的`一般損失賠償責任。
3.2.9按有關規定參加交(竣)工驗收及交接工作。
3.2.10向甲、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交(竣)工并在質量缺陷責任期內承擔工程質量缺陷責任。
3.3丙方的責任和義務
3.3.1丙方委派工作人員作為項目代表,由項目代表負責協調各方關系,協助辦理相關的工程簽證等手續;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
3.3.2履行丙方職責,協助甲方成立業主項目管理部,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監督與管理。
3.3.3負責與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系并完善有關文件資料。
3.3.4按有關規定參加交(竣)工驗收及交接工作。
3.3.5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會同甲方審核完成工程量,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辦理結算。
3.3.6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3.3.7負責項目的檔案管理,檔案資料接受審計。
第4條隱蔽工程驗收
4.1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的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并在進行隱蔽驗收24小時前通知監理工程師,通知內容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應符合規范要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4.2監理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36小時。
第5條暫停施工
5.1監理工程師認為在確有必要時,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3日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
5.2乙方按監理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
5.3乙方在接到監理工程師要求復工的書面通知后,應及時復工。
5.4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停工,相應順延工期;
5.5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6條工期延誤
6.1對以下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6.1.1工程量增加和設計變更;
6.1.2不可抗力;
6.1.3國家法定節假日;
6.1.4非乙方原因;
6.1.5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第7條質量缺陷責任
7.1質量缺陷責任內容:由乙方施工的全部范圍。
7.2質量缺陷責任期限:自通過交工驗收之日起2年。
7.3質量缺陷保證金費用:工程質量缺陷責任保證金按照工程完工結算價的5%計留。在乙方履行了質量缺陷責任的前提下,當質量缺陷責任期到1年,由丙方向乙方無息支付工程完工結算價的2.5%,質量缺陷責任期滿,由丙方向乙方無息支付工程完工結算價的2.5%。
7.4質量保修期:自通過交工驗收之日起5年。
第8條交(竣)工驗收及竣工資料的完善
8.1驗收時間
8.1.1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在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初驗材料及交(竣)工驗收申請,提請甲方盡快組織外業驗收并移交場地。
8.1.2甲方接到驗收申請后,甲方應及時會同相關單位和部門組織外業驗收并接收場地;若在接到乙方驗收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未到場驗收,視為甲、丙方已認可驗收并接收場地,交付使用。
8.2驗收標準
8.2.1按照技術規范和行業標準及項目設計圖紙進行驗收,各項指標應達到規范所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并確保達到合格標準。
8.3交(竣)工資料
8.3.1工程完工后,乙方應按照檔案管理的要求,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善所有交(竣)工資料。
8.3.2資料保證金:按合同(暫定)總額的1%暫扣,在乙方完善所有交(竣)工資料,經業主項目部通過資料驗收確認并履行簽字流程后,丙方再予支付。
第9條合同費用
9.1本合同為暫定單價合同。暫定單價詳見后附工程量清單,合同(暫定)總金額:貳仟零叁萬貳仟捌佰壹拾肆元整(¥:20______年281400元整);最終工程結算金額=按工程完工后確認的實際完成工程量×甲方最終審定的單價。
9.2合同費用組成:
9.2.1合同價均已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質檢(自檢)、安裝、缺陷修復、管理、稅金、利潤等各項費用。
9.2.2安全文明施工費用是指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或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等(詳見《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______年〕16號),單列在工程量清單中;其費用在最終結算時按工程實際總造價的1.5%計取,并由乙方包干使用。
9.2.3工程量清單中交通組織費是乙方在施工期間為保證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而設置的臨時安全設施和標志、標牌等費用;在工程量清單中單列,由乙方包干使用。
第10條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0.1預付款的支付:
10.1.1動員預付款: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并經業主項目部履行簽字流程后,丙方在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暫定)總金額的10%,作為乙方前期進行組織施工管理的動員準備費用;當期中支付的累計金額達到合同價格的30%后開始扣回。月扣回動員預付款按每月完成合同價格的1%,扣回開工預付款的2%,直到所有預付款項全部還清,但必須是在80%的合同價格被核付之前全部還清。
10.1.2材料備料款:
a、材料預付款支付條件
乙方有權得到永久性工程材料預付款的條件是:
(1)乙方已出具材料費用憑證和支付單據;
(2)材料經監理工程師按規范要求檢驗合格同意進場,并已到達工地,乙方已妥善存儲;
(3)材料的品種、數量應在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的主要材料清單范圍內。
b、支付材料預付款所付資料:
(1)材料進場報驗匯總及清單;
(2)發票或憑證;
(3)材料出廠合格證及自檢試驗報告或質量保證書(進場材料報審單);
c、獲得材料預付款的材料及支付比例
根據甲、乙、丙三方約定,乙方有權得到材料預付款必須是按施工計劃購進的限制在材料清單所列鋼材(含鋼筋、型鋼、預應力鋼絲、鋼絞線、鋼板)、商品砼等主要材料的70%。
d、材料預付款的扣回
當材料已用于本工程施工之中時,材料預付款應從工程進度支付月報中逐次扣回。材料預付款從支付的下一期支付開始,分兩次等額扣回,即從材料預付款支付后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和支付中等額扣回。
10.2進度款的支付:按月進度支付,即乙方每月按照完成的工程量報送業主項目部及監理審核,經業主項目部和監理審核確認當月已完成的工程量并履行簽字流程后,支付前乙方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丙方在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月估算價值的85%;材料預付款從支付的下一期支付開始分月等額扣回。
10.3工程結算款的支付:工程完工經甲方現場外業交(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于15個工作日內向業主項目部遞交經項目代表、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的工程計量結算資料,經業主項目部確認并履行簽字流程后,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至結算總額的95%;
10.4質保金的支付:余5%作為質保金,在乙方履行了質量缺陷責任的前提下,當質量缺陷期到1年后,由丙方向乙方無息支付工程完工結算價的2.5%,質量缺陷期滿,由丙方向乙方無息支付工程完工結算價的2.5%。
第11條工程變更
本暫定單價合同簽訂后,工程量在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量以內時,最終單價以審定單價為準;工程量若有變更或新增,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1.1合同清單中已有的項目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變更項目按最終審定的價格變更相應價款;
11.2合同清單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變更項目可以參照類似最終審定的價格變更相應價款;
11.3合同清單中沒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重慶市公路養護工程預算定額》及《重慶工程造價信息》取費,如無雙方認可的價格,則以最終審定的價格執行。
第12條違約、索賠和爭議
12.1違約
12.1.1甲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價的5%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1.3.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且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外業驗收,導致工程無法完成交(竣)工驗收工作;
12.1.3.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且無正當理由不督促丙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結算價款;
12.1.3.3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2.1.2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價的5%賠償因其違約給甲、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1.2.1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經整改仍不達標的;
12.1.2.2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12.1.2.3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2.3.3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價的5%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3.1.1丙方不按合同約定且無正當理由不組織外業驗收并接收場地;
12.3.1.2丙方不按合同約定且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結算價款;
12.3.1.3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2.2索賠
12.2.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2.2.2甲、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甲、丙方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乙方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甲、丙方索賠:
12.2.2.1索賠事件發生后10天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12.2.2.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10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12.2.2.3監理工程師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10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12.2.2.4監理工程師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10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乙方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2.2.2.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乙方應當階段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12.2.2.3)、(12.2.2.4)規定相同。
12.2.3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甲、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丙方可按第(________)條確定的時限向乙方提出索賠。
12.3爭議
12.3.1甲、乙、丙三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三方同意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2.3.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三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2.3.2.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三方協議停止施工;
12.3.2.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三方接受;
12.3.2.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12.3.2.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13條其他約定或補充條款
13.1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三方可協商補充,需要有文字根據的,要有三方簽字的備忘錄。
13.2三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14條合同訂立地點、份數及時效
14.1合同訂立地點:重慶市渝北區銀杉路66號
14.2本合同一式拾貳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肆份,丙方執肆份;各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
部門負責人:______________部門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部門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由于工程建設需要,甲方委托乙方承包室外綠化管道建設工程。為確保工程質量、進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規定,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有限責任公司室外綠化管道建設工程。
2.工程地點:工業園區(南苑)熱電廠北側。
3.工程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4.工程承包方式:綜合單價承包,乙方包工包料。
5.結算原則:根據合同約定單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結算。
6.開工:乙方在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后七個工作日內進場開工。
7.本項目所用的所有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及其他設備等(以下統稱工程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購使用,工程材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第二條 合同價款(工程款)及支付
1.合同總價(大寫):x元整;(小寫):x元。
本合同為綜合單價承包合同,單價標準見附件工程量清單。
2.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0%的預付工程款。
2)施工完,畢驗收合格后3日內付清剩余工程款。
3)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
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要求及時支付工程款。
2)提供本項目施工圖
3)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乙方施工現場施工用水、用電。
4)按合同約定及時組織工程驗收和辦理工程結算。
5)協助有關部門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現場交叉施工等協調工作。
6)在工程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勘察資料,以及施工現
7)甲方負責開挖管溝及回填管溝,包括管道上下覆蓋300mm沙土的施工。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收到工程預付款,并在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后七個工作日內組織進場施工。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規范及有關技術要求進行施工,施工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施工標準,并需通過驗收合格。
3)負責工程的安全生產及施工人員的施工安全。
第四條 工期的約定
1. 工期:自開工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在工期未順延的情況下,乙方應在前述工期內竣工,并在竣工后通知甲方驗收。
2.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必須征得乙方同意。
3.因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如天氣因素影響等)導致停工的,工期順延。
4.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應采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停工、窩工、返工、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 質量、驗收及結算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為施工依據;以《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20xx)為施工管理及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3.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須在收到驗收通知之日起七日內組織驗收,并在驗收開始后五日內完成驗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因客觀原因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若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之日起超過十五日無故不組織驗收的,視為驗收合格,甲方應及時辦理工程結算及支付工程款。
4.驗收完成后乙方提交結算資料,甲方須在收到結算資料后四十日內完成結算審核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部分工程結算款。如果甲方收到乙方的結算資料后三個工作日內未作回復(或未提出意見),視為甲方已經核實并同意確認乙方的結算資料,甲方應按要求剩余部分工程結算款。
第六條 免責條款
施工期間,由于惡劣天氣(如:雨季天)等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誤和其它損失等,工期相應順延,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爭議: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的簽訂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7
發包方(全稱):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包人(全稱):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電焊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范圍與承包方式
1、承包范圍:
2、承包方式:
三、安全要求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做好安全工作,如出現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定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工期要求:預計工期______個月。
五、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標準:按規范要求施工,并服從甲方的要求。
2、因乙方施工原因產生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做好施工安全預案,該預案必須經甲方認可。
六、合同價款
每維修一個單井罐價格為3700元,計______個,共計______元。
七、付款方式:
每完成5個單井罐(經甲方驗收合格)結一次款。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商定條款與本合同同時有效。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需建占地面積㎡。乙方負責泥工、木工、小工、模板、機械、腳手架等施工工具,由甲方提供建房材料,每平方米造價元,計總價元,現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范圍、原則
1、甲方將按建筑材料提供到建房地基,需要建材乙方必須提前向甲方告知。
2、乙方必須按圖紙施工,如有變動必須通知甲方協商,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質量不合格,產生返工的一切工料費用由乙方負責。
3、從放樣落基日起乙方應在月內全部完工。
第二條:付款方式、結算方法
1、基礎完工付款 元;
2、第一層結頂付款 元;
3、第二層結頂付款 元;
4、第三層結頂付款 元;
5、結頂付款 元;
6、內墻粉刷完工付款 元;
7、外墻粉刷完工付款 元;
8、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沒有質量問題,留質保金 元,質保金月內付清。
第三條:施工安全及管理
乙方在施工期內要做好安全施工,如有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在施工期內水泥配比、攔料乙方負責交代手下做到攔料、水泥配比完好。
第四條:其他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商議解決。
第五條:此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共同守信,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戶主):
乙方(承包人):
年 月 日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9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貴州省消防管理處罰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室內消火栓系統、防排煙系統的設備采購及安裝。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根據甲方提供的消防自動報警設計施工圖、噴淋設計施工圖、暖通設計施圖所示內容:
1、所有室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設備采購及安裝;
2、所有室內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設備采購及安裝(含噴淋水泵控制箱);
3、所有室內消火栓系統的設備采購及安裝(含消防水泵控制箱);
4、所有室內防排煙系統的設備采購及安裝(含風機控制箱);
5、消防泵、噴淋泵、風機的電源進線安裝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風機控制箱到風機和水泵控制箱到水泵的到電源配管、配線及調試。
6、地下消防水池的進水部分的設備采購及安裝。
7、應急照明系統、防火門、氣體滅火系統的設備采購及安裝。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材料須甲方認可)的總承包方式;本合同范圍外的施工內容另行簽證計算。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總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根據設計及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達到合格。
五、結算方式
工程款采用預結算方式結算。
六、合同價款支付
1、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雙方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另行約定,并嚴格按照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付款方式執行。
2、付款方式:乙方進場施工后,每月25日向甲方申報當月的工程進度,甲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80%的進度款給乙方。在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進度款須達到工程承包總款90%,本工程的消防合格證取得并交給甲方后,一周內付足工程承包總款的97%,預留3%的工程款作為質保金,質保期壹年,到期后如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星期內付清余款。逾期不付,按違約處理。
七、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①甲方應向乙方明確本工程施工的內容、注意細節和工程要求。
②甲方必須提供詳細消防設計圖紙給乙方,乙方確認無誤按圖紙施工。
③協調施工中各種施工隊伍的關系及安裝工程中所用器材的堆放場所。
④提供施工所必須的水,電,照明等。
⑤因甲方原因延誤工程驗收或導致驗收不合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乙方款項。
2、乙方責任:
①嚴格按照甲方、消防部門和國家相關規范的要求進行安裝和調試。本消防工程總體驗收由乙方負責組織。
②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進行工人的安全教育,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生產管理條理,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期間服從甲方管理,不損壞現場生產設備。
③確保所用材料,設備等符合消防質量標準,并具備生產許可證,檢驗報告,生產合格證等相關證件,所用材料經甲方和監理方的認可方可施工。
八、施工組織進度、暫停施工及工期延誤責任
1、乙方必須按甲方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理。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乙方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2、乙方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乙主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按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3、因甲方原因 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甲方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推遲開工日期。甲方賠償乙方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4、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實施工程師做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乙方可自行復工。
5、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①甲方未能按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②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③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④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⑤一周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⑥不可抗力;
⑦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九、工程竣工及驗收
1、乙方必須按照協議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乙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等內容。
4、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5、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6、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乙方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
7、甲方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職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8、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9、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10、工程驗收由乙方全權負責相關事宜,并負責提供消防部門驗收許可證。
十、質量保修
1、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并在最后一次付款時扣除總價款的3%質保金。質保期為取得消防許可證之日起壹年。
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甲方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乙方進場后,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失誤而延誤工期,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①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②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約定的質量標準。
③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④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修改圖紙,不按照圖紙進行施工的。
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違約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和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甲方和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甲 方:(公章)
甲 方:(公章)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為興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對本工程的投標,為明確雙方責任、權利及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章 合同協議書
1.本協議書中的名詞和用語均與下文提到的合同條款中規定的含義相同。
2.下列文件構成整個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若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為準。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為_________個月(天)或: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甲、乙雙方在此立約: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6.本協議書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合同總價款及保修金結清后合同終止。
7.本協議書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當副本與正本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第二章 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詞語定義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下列名詞和用語應具有本條所指定的含義:
1.甲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又稱發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約定的具有承包主體資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當事人。又稱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稱項目經理。
5.工程監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6.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又稱施工總監。
7.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8.設計單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9.工程:指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范圍內的永久工程和為永久工程服務的臨時工程以及保修期內對工程缺陷進行處理的修復工程。
10.技術標準:指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 1
1.設計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準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
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
3.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為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
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
5.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
6.保修金:指為本合同保修期內完成合同范圍內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復,按合同中約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額。 1
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中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嘯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
8.竣工驗收:乙方按合同約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為乙方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驗收。 1
9.天:指日歷天。年、月、日均以公歷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第二條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次序如下:
(1)雙方商定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合同協議書;
(3)雙方簽署的合同談判備忘錄;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和招標書;
(7)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2.設計文件:甲方應在合同簽署后14天內按照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份數向乙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
第三方。若合同中約定部分工程由乙方進行設計,乙方應將有關設計文件和圖紙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份數提交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
3.補充設計文件:為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甲方可在合同范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應接受并執行。
第三條 合同范圍 本合同所要實施的具體工作內容、范圍及工程界限等,可以另行約定。
第四條 技術標準
1.技術標準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技術標準的替代:若交通部頒發的技術標準中尚未有適合本工程特點的條文時,可使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技術標準,若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應由甲方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若工程結構或施工工藝特殊,沒有相應技術標準時,應由甲方提出技術標準,或由乙方根據設計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應技術標準,經甲方審查同意后執行。
第五條 語言、法規和聯系方式
1.語言:合同文件的書寫或解釋以及雙方來往的文件均使用漢語。若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作為輔助語言時,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但當兩種文本發生異議時,以漢語文本為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條例和法規,以及交通部頒布的有關規章和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法規。
3.聯系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系均以書面形式為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甲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提供場地條件:負責辦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樹木賠償,房屋拆遷,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礙物等工作。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位置、面積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
2.提供水電與交通條件:負責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地點開通公共通道與施工場地間的道路,提供供水、供電、通訊等線路接點及施工船舶臨時停泊水域,并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提供施工條件:辦理征地紅線、航行通告、拋泥區許可證和碼頭岸線審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種手續。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圍地形圖,辦理臨時用地的申報手續。協助解決對乙方施工有干擾的外部條件。
4.提供技術資料: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數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質報告以及水準點、坐標控制點等技術資料,并組織進行設計交底及現場交驗。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資料的真實性負責,乙方則對上述資料的理解和應用負責。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應在合同協議書簽署后7天內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甲方權力,負責履行合同約定的甲方義務,并將此任命書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換其代表時,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辦法向乙方支付工程價款。
7.發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發布工程指令,簽發圖紙、確認工程進度報表,檢查隱蔽工程并辦理各種驗收或簽認手續。
8.竣工驗收:按本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竣工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乙方應按本合同有關約定承擔下述責任。
1.施工準備:負責施工現場的布置和臨時設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及開工申請報告。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規格和數量及時到位施工船機和設備。
2.提交報告及報表:根據工程施工情況及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隱蔽工程驗收通知、工程質量自檢報告、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及工程事故報告等,并按時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業計劃、用款計劃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表。
3.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按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及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和材料檢驗,建立健全施工質量保證體系。
4.提供條件:按招標書或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為監理工程師的現場工作提供辦公、住宿、交通和通訊等條件。
5.負責工程的保護與保修:對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裝的設備,在交付甲方應前負責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由乙方無償予以修復。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損壞,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在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間,對屬于乙方責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應無償修復。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協議書簽署時任命代表(即項目經理),乙方代表應具有國家或交通部頒發的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常駐工程現場,負責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換其代表時,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監理工程師。
7.遵守政府法令和規章:施工過程中應遵守政府的各項法令和規章,特別是交通、衛生、安全、消防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令和規章。
8.接受工程監理:接受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合同對施工的監督和管理,執行監理工程師發布的工程指令,參加監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會議。
9.臨時停泊設施:自行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設施,并按有關部門批準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沒物品處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設備及材料的沉沒。若發生沉沒時,對妨礙交通和其他部門正常作業的均應立即向海監部門報告,并設置浮標或障礙指示燈,直至打撈工作完成為止,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 工程監理
1.工程監理:為確保工程質量與安全、控制施工進度和工程投資,甲方可委托監理單位對工程實施監理,乙方應接受監理。
2.監理工程師: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進駐現場前,將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依據本施工合同,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職權。
3.監理工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所發生的一切行為,均視為甲方行為。
4.監理工程師可以任命一定數量的人員協助其工作,并授權此類人員履行監理工程師的部分職責。監理工程師也可隨時撤回此類任命與授權,但此類任命、授權與撤回應提前7天報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條 施工期
1.開工: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并報甲方批準后,監理工程師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發布開工令。乙方應在開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內開工。
2.延期開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時,應在接到開工令后3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申請報告,監理工程師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后3天內作出答復。若監理工程師在3天內未予答復,則視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若監理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則竣工日期不予順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遲開工日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施工期延長:出現下列情況時,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并報甲方批準,施工期可以延長。
(1)設計變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誤;
(2)不可抗力或地質條件變化造成工程延誤;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誤;
(4)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它情況。
(5)凡發生上述情況之一時,乙方應在5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天數和因此發生的費用支出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報告,監理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5天內報甲方確認并予以答復,以確定施工期延長的天數和費用。若監理工程師逾期未予答復,則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暫停施工:在確有必要時,監理工程師可以通知乙方暫停放工,并在24小時內向乙方提出具體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暫停施工。乙方在落實了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后,并在接到監理工程提出復工通知后,才能繼續施工。停工責任在乙方時,停工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由于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錯誤或停工責任在甲方時,乙方停工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由此影響的施工期相應延長。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獎勵條件。如果在本合同執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應與乙方進行協商,并簽署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應按此協議修訂施工進度計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后實施。
6.階段工期:若有階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
1.施工組織設計的提交:乙方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內,將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審查。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材料供應與檢驗、施工場地平面布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施工進度計劃應按照網絡圖關鍵線路或主要工作橫道圖進行控制,并應包括每月預計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進度。
2.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批:監理工程師應在收到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后7天內提出審查意見并提請甲方審批,甲方應在接到審查意見后7天內予以審批。審批時,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應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修改和補充,并在接到審批意見后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修改和補充報告,監理工程師確認后,乙方應按確認后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施工。若監理工程師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修改意見或審批,可視為乙方施工組織設計已被甲方批準。
3.施工進度計劃的修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實際施工進度不符合經甲方批準的施工進度計劃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對施工進度計劃進行修訂,并提出保證工程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期內完成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并報甲方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 質量控制
1.材料與設備:
(1)工程所用材料、設備除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由甲方供應外,均由乙方按照設計和技術標準的要求自行采購、運輸、檢驗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應有產品合格證書,工程材料應具備由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材料檢驗單位出具的材質證書或試驗報告。
(3)材料和設備進場時,乙方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參加驗收,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復檢,對與設計和技術標準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設備,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驗收,并由乙方運離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和設備安裝過程中,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檢查和檢驗,乙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若檢驗發現材料或設備不合格時,該批材料或設備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應負責拆除、修復及重新采購,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若檢驗表明材料或設備符合要求,則由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施工期相應延長。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書副本應交給乙方,甲方應對其質量負責。
2.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后向監理工程師提交自檢報告并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3.分項工程質量檢查:
(1)主要分項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將材料、設備和人員進場情況及施工工藝向監理工程師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后才能開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簽認后,乙方才能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隨時接受監理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材料、工藝流程的操作的檢查,并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進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誤,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因監理工程師的不正確指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施工期延誤,則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施工期相應延長。
4.隱蔽工程驗收:
(1)乙方在自檢合格并簽署隱蔽工程自檢記錄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申請單,在覆蓋前48小時,通知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時內進行驗收,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并在驗收記錄上簽認后,乙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若驗收不合格,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請驗收。
(2)若乙方未經驗收而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有權要求剝開或開孔檢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和驗收通知48小時未能進行驗收,而乙方已自檢合格,則可自行覆蓋。監理工程師事后應予確認并補辦簽認手續。
(3)若監理工程師認為確需對已簽字驗收并覆蓋的隱蔽工程進行復查,乙方應協助復查。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影響的施工期予以延長;若復查結果表明質量不合格,乙方應進行返工,并按上述規定重新申請驗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施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5.試驗與檢驗:試驗、試件應按技術標準的要求送到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檢驗單位進行試驗或檢驗,并及時將試驗或檢驗結果提交監理工程師審查。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時,有權指定取樣送檢驗單位復檢。
6.質量等級:工程施工質量應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技術標準的要求以及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質量等級。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施工期不予延長。若返工后仍達不到約定等級時,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等級,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進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擔返工與修整費用,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7.質量監督:本工程的質量監督,由質量監督站負責,甲乙雙方均應接受其對工程質量的監督與檢查。
第十二條 合同價款與支付
1.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價款的計算與支付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執行。
2.合同價款的調整: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價款可作調整:
(1)經監理工程師確認甲方批準的工程量增減和設計變更;
(2)國家或地方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分布價格和費率調整;
(3)一周內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電、停氣累積超過8小時,使乙方受到損失時;
(4)合同約定的其他增減或調整。
(5)乙方應在上述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的原因和金額通知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內予以確認并報經甲方批準答復,甲方應在監理工程師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內予以答復,逾期未予答復,可視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準。
3.工程預付款支付:甲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期限和數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并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預付款時,乙方可在約定預付款到達日10天后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從應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應付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4.工程量確認: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報表。監理工程師收到報表后3天內審核簽認。若監理工程師接到報表后3天內未提出異議,乙方所報工程量視為已被監理工程師確認。若監理工程師對乙方所報工程量有異議,乙方應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并重新核報。若乙方拒絕協助監理工程師對已完工程量進行核實或不重新核報,則以監理工程師核實的工程量為準。
5.進度款支付:甲方根據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和辦法,依據監理工程師確認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約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內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發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發出通知10天后暫停施工,甲方承擔延期支付的利息和違約責任及乙方的停工損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經乙方同意并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價款。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
1.甲方提出的變更:甲方對工程提出設計變更時,應將變更方案送交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由監理工程師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根據變更圖紙落實施工方案并組織施工。若變更涉及設計規模和設計標準的改變,則應事先與乙方協商。
2.乙方提出的變更:乙方提出的設計變更應征得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并經設計單位審查,設計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甲方批準后方可實施。若由此導致工程費用增減或施工變化,甲乙雙方應協商處理。但乙方為便于組織施工或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擾等原因而提出的變更,增加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設計造成的變更:在施工中若出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地質條件與設計出入較大或其他嚴重不合理設計時,監理工程師應在3天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取得修改圖紙后按監理工程師指令組織施工,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予以延長。
4.確定變更價款:發生上述變更后,按下述方法計算其變更工程單價和價款:
(1)合同中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單價,按合同已有的單價計算;
(2)合同中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單價,以此單價作為基礎確定變更單價;
(3)合同中沒有適用和類似的單價時,由甲乙雙方商定變更單價;
(4)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計算方法。
(5)屬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乙方應在雙方商定的時間內,按上述方法提出變更價款,報監理工程師審查,經甲方同意后調整合同價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變更價款,應在乙方提出后14天內與乙方協商,若協商不成,雙方可提請工程造價管理部門裁定。
第十四條 轉讓與分包
1.轉讓:本合同一經簽署不得轉讓。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體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項工程確需分包時,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應將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備案。
(3)乙方對本合同所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不受分包的影響。監理工程師有權對分包的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與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與疏忽。
第十五條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責任:乙方應按國家和有關部門的規定,加強施工現場人員與船機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臺、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并承擔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2.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時,施工前應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監理工程師審查,甲方同意后實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防護措施費用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由乙方承擔;施工過程中,由于外部條件變化所發生的安全措施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條 保險
1.工程保險: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險和
第三者責任險的投保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2.人員、船機設備保險:本工程的施工人員、船機設備的保險,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不可抗力
1.自然災害: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等級以上的自然災害也屬不可抗力。
2.損失報告: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通報損害情況,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損失情況、清理和修復費用以及施工期延誤的報告。
3.費用分擔:因不可抗力發生而產生的下列費用,由甲乙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
(3)乙方設備、船舶和機械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4.損失補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壞時,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后由甲方給予合理補償,但此類補償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當而造成的損失和由本條第3款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清理與修復工作的責任和所需費用,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或共同簽署備忘錄約定。
第十八條 竣工驗收與結算
1.驗收申請:乙方應在工程完工且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7天內向甲方及監理工程師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工程竣工資料。監理工程師接到驗收申請和竣工資料后7天內予以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并報甲方審批。若工程及竣工資料符合要求,甲方應在接到申請報告14天內組織驗收;若工程或竣工資料達不到要求,乙方應按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對工程或竣工資料予以整修或補充,并重新申請驗收,由此而產生的費用和施工期的延誤由乙方負責。若監理工程師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工程及竣工資料進行審查和組織驗收,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并相應延長施工期。
2.驗收程序:
(1)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資料,確定驗收時間并通知有關各方;
(2)甲方組織有關單位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對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進行審查,聽取有關單位對工程管理、設計、施工和監理情況的匯報;審閱工程竣工資料,查驗現場,并對工程遺留或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
(3)質量監督站對工程質量等級進行評定;
(4)經驗收合格,甲乙雙方辦理工程交接手續;
(5)工程驗收合格,竣工日期為乙方送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達到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應為修改后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
3.現場清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離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應按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有關費用。
4.竣工資料: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資料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竣工資料提交的份數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竣工圖紙和資料;
(2)工程質量自評報告;
(3)階段驗收和隱蔽工程驗收資料;
(4)工程材料及設備試驗與檢驗資料;
(5)沉降及位移觀測資料;
(6)竣工工程整體尺度測量報告;
(7)施工報告;
(8)竣工結算報告(辦理完竣工結算后提交)。
5.竣工結算:
(1)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交結算報告,辦理竣工結算。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審核確認,并在確認后7天內將應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給乙方;若甲方接到結算報告后14天內未予審核確認,乙方提交的結算報告則視為已被甲方確認。
(2)甲方在確認結算報告后7天內未將工程款支付給乙方,從確認結算報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業向銀行計劃外貸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項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從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為________年整。疏浚工程不設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階段驗收工程的保修期從階段驗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責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內有責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損壞,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因甲方使用不當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乙方應協助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3.返修:保修期內,對應由乙方負責的返修內容,乙方應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內開始實施返修,并在甲乙雙方商定的時間內修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修理,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數額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甲方應在保修期滿后7天內,將保修金和按合同專用條款約定利率計算的利息一起返還乙方。
第二十條 爭議、違約、索賠與賠償
1.爭議: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或提請主管部門調解,或協商及調解無效,可選用以下方式之一處理:
(1)向有管轄權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違約: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責任和義務,均為違約。違約方應對方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時,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應提前14天通知違約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3.索賠:因甲方違約或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以及其他索賠事件發生時,乙方可按以下規定向甲方索賠:
(1)在要求索賠的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申請。
(2)在提出索賠申請后14天內,向甲方提交索賠報告,詳細說明索賠理由,提供同期記錄副本或其他可靠證據,并列明索賠款額、延長施工期及其計算依據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賠報告后14天內,及時進行調查并對索賠資料進行審核,并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補充資料后28天內,甲方應給予乙方明確答復。并將確認的索賠款額列入甲方付款計劃。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規定按時提出索賠申請、索賠報告或補充資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進行審核或確認,視為乙方索賠要求已被甲方確認。
(5)若乙方對甲方的答復有異議,可按本條第1款執行。
(6)若甲方授權監理工程師對索賠事件進行審核,應在合同專用條款中說明,但上述規定的索賠時限不變。
4.賠償:發生下述情形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辦法和標準要求乙方賠償。
(1)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等級;
(2)因乙方原因延誤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損失。
第二十一條 獎勵
1.獎勵:除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符合下述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按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標準和方法,給予乙方獎勵。
(1)工程施工質量高于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等級;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中斷與終止
1.合同中斷:由于政策的變化和其它甲乙雙方之外的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視為合同中斷。合同中斷后,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將施工船機和人員撤離現場。甲方應為乙方撤離現場提供必要的條件,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因合同中斷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2.合同終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結算完畢后,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終止。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保修金后,保修條款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返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1
甲方:xx縣___鎮中心學校
乙方:xx縣___花木園藝場
甲方為美化、綠化校園環境,經甲方公開招標,經多家投標,由乙方中標。根據《民法典》,為明確雙方的權力、義務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xx縣___鎮運動場花池。
二、工程內容及范圍:在運動場四周及主席臺兩側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達到100%,按實際收方標準數量結算。
三、工程造價: 元/㎡× ㎡= 元。
四、付款方式:于20 年 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雙方的權力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指定專人監督工程質量,及時提出乙方不足的問題,乙方應立即改正,并負責對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2、甲方負責提供種植面,乙方有義務對甲方不合適的地方提出建議,使工程順利進行。甲方應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須按設計的植物品種,雙方約定的事項、合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植物成活率必須達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規校紀,在施工中乙方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具有國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縣___鎮中心學校 乙方:xx縣___花木園藝場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經辦人:經辦人:
年月日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____________________批準,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開招標、邀請投標、協商議標確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修正〉》,國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設部頒發的(gf—91—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結合____市有關規定以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內容:道路________
2、人行道________
2、排水管邊:規格________、橋梁:部位_______________
2.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期
(1)按定標(或議標、或約定)規定工期 (日歷)天。(
2)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3質量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定標價(或協商價)含____________費用,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幣)_________元。全部工程等價按下列規定計算:
第二條 甲方工程
2.1開工前_______天辦妥建設許可證,開工證和施工臨時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續;
2.2開工前_______天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現場交驗;
2.3開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資料、保證數據真實準確;
2.4合同簽訂后_______天內組織乙方和設計、監視等單位進行圖紙會審、設計交底,做好會審、交底紀要,并按圖紙的份數發給乙方。
2.5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及周圍地下管線和臨近建筑物的保護,并承擔有關費用。
第三條 甲方駐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駐工地現場總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須由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擔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須全面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須經其本人簽署并以書面形式遞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姓名,收到時間后生效。
3.3甲方駐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員名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委托____________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為監理工程師,其職責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并將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條 乙方工作
4.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或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總進度計劃,并送交甲方代表;
4.2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4.3作好施工記錄、隱蔽工程記錄、匯集施工技術資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作好施工組織管理、維持現場整治,做到工完場清、道路暢通,達到創建衛生____市標準;
4.5工程竣工未交給甲方之前,乙方負責保護、乙方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出資修復,甲方提前使用后發生的修理費由甲方承擔。
4.6竣工后規定的保修期內,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內無條件保修。屬設計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問題,乙方可給予返修,但返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4.7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員自身責任外,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立即報告甲方和建設主管部門。
第五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駐工地的總負責人或總代表,應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須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須全面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簽字后遞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簽署 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第六條 工期提前
6.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準。甲方在三天內給予批準,并為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內容包括:提前的時間、乙方采取的趕工措施費用的承擔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6.2乙方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_元。
6.3無正當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給甲方罰金________元,罰金不超過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
第七條 工期順延
7.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 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
(2) 不可抗力:是指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水災,以及六級以上臺風、大雨、暴雨、地震等;
(3) 甲方代表借故不簽證,影響下一工序的進度;
(4) 甲方資金不足,導致停工、窩工;
(5) 甲方不按合同規定預付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而影響施工進度;
(6)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進度。
7.2上述情況發生后兩天內,乙方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兩天內予以確認,答復。
7.3非7.1列出各種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工程質量等級
8.1工程質量要求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的_________標準。
8.2工程質量經驗收評定為優良標準,并按合同工期竣工,甲方給乙方獎金________元。
8.3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8.4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____市質量檢驗監督總站進行裁決,裁決費用及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拖延,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9.1合同價款為有條件之可調價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作調整:
(1) 甲方代表確認的設計變更、修改和施工現場簽證;
(2) 甲方代表簽認的工程量增減;
(3) 建設主管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9.2上述情況發生后,由乙方編制調整預(結)算書送甲方審核后,報送工程造價審查部門審定,確定合同價款的增減。
第十條 工程預付款及竣工結算
10.1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付給預算價的_____%為工程預付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10.2乙方在向甲方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向甲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強算資料,甲方自簽收之日起十五天內將結算審核完畢,并報送造價管理部門審定,審定后的結算書作為雙方結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據。
10.3甲、乙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辦理完畢工程結算手續。
10.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將結算審核完畢并報送造價管理部門審定,或在簽收審定書后十五天內不支付工程結算款,則從甲方簽收審定書后第____日起,按施工企業向__計劃外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額的利息,并承擔每日按拖欠總額的萬分之三的罰金。
第十一條 竣工驗收
1.1乙方認為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后,應于竣工驗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一式______份)和竣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收到報告后十五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并在驗收后五天內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修改意見修改,并承擔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1.2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驗收報告后十五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五天內不予批準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則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批準,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1.3竣工日期的認定:竣工日期為乙方遞交竣工驗收報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達到竣工要求的,應為修改后乙方重新遞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
1.4甲方未按約定日期組織驗收,應從約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工程保管費、每天按承包工程造價的萬分之八計醛
1.5經驗收符合國家質量標準,自驗收完畢起五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若甲方未按時接管而導致已驗收工程損壞,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驗收完畢若乙方在五天內未向甲方移交完畢(特殊情況除外)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1.6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擅自動用或提前使用,則自甲方動用(或使用)之日即為工程竣工日期,由此而發生的安全、質量責任問題及經濟支出或損失,概由甲方承擔。
1.7工程竣工驗收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乙方不得因經濟糾紛而拒絕交付。
第十二條 保 修
2.1保修期限:分別以每個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后格及甲方在驗收證書簽字之日起計算,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條款執行,瀝青砼路面及人行邊為________年,水泥砼路面為________年。
2.2保修責任范圍:除甲方使用過程人為損壞,自然災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損壞外,凡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及驗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圍各部位損壞、脫落、開裂等,均屬乙方保修責任范圍。
2.3保修內容包括:合同價款(含補充合同價款)所包含的工程項目、設計變更、現場簽證或文字約定,雙方或多方會議紀要約定的全部內容。
2.4保修費用:從工程結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總價款計算為3%,若發生的累計保修費超過保修費總額,超過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2.5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七天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托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在保修費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持。
2.6保修期滿后二十天內,甲方將剩余保修費和按保修期內__存款得率計算的利息一次付給乙方。
第十三條 爭 議
3.1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經雙方同意可選擇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1、 向市各級建設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造價管理部門申請調解;
2、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 向人民法院起訴。
3.2選擇上述
第一種方式解決爭議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結果作出后七天內執行,若對調解結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執行調解結果等原因使調解結果無法執行,任何一方可在調解結果作出七天后請當地有管轄權的經濟合同仲裁機關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違 約
4.1違約的處理:合同雙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違約方承擔賠償、違約造成工期延誤責任分擔:甲方違約、工期相應順延;乙方違約,工期不得順延。
4.2違約金的標準: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而單方提出終止合同,均屬單方毀約,毀約方除承擔賠償因此造成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必須向對方支付合同價款_______%的違約金。
4.3賠償經濟損失的范圍
(1) 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約定發出必要通知、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而導致乙方經濟損失。
(2) 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的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導致甲方經濟損失。
4.4損失的計算方法:實際直接損失加實際間接損失,再加上以經__計劃外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
4.5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承擔前述違約責任后仍必須繼續履行合同。
4.6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須提前十天通知違約方并簽訂中止或解除原合同的協議書,報原合同審查(或簽證)部門審查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4.7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接受與本工程有關屬乙方在現場一切設施、材料、設備和器件的權利。
第十五條 安全施工
5.1乙方應按安全施工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科學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和
第三者的安全,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發生的費用。
5.2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建設主管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3乙方在動力設備、高壓線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應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護措施,經甲方代表批準后實施。其防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認定標準:
(1) 六度以上的地震;
(2) 六級以上的持續一天臺風;
(3) 30以上的持續24小時的大雨、暴雨;
(4) ________年以上未發生過,接近或達到人體體溫持續二天的高溫天氣;
(5) 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
(6)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等)。
6.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現,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費用,若災害呈間歇形式發生,乙方應每隔三天向甲方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情處理提供必須條件。
6.3因
6.1所列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 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 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 造成施工現場乙方臨時設施損壞和修復費用,由甲方承擔;
(4) 乙方設備、機械、車輛等現場施工用具及人員停、窩工、機械、設備停置損失,由乙方承擔;
(5) 清理、修理工作的責任與費用承擔,雙方另簽補充協議。
第十七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法人印章,送____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或____市____市管理辦公室審查后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后,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后,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八條 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建設主管部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__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發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
開戶:
帳號:
帳號: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發包方擬實施流域水電站開發工程總承包,發包方與承包方于 年 月 日在友好協商,達成施工協議,接收承包方的合同價約 人民幣(以實際結算工程量為準)作為工程施工、完成和修補缺陷等的投標價,達成如下施工協議:
1、計價方式;工程項目單價采用《四川省水利水電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__》為計算依據(二級一類取費計算),材料費、人工費采用工程價所在地每季度公布的價格調差計算,工程完工驗收標準按07標準執行驗收。
2、由承包方向發包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萬元。
支付方式和期限:
(1)、在簽訂本協議書當日支付 萬元,本合同自發包方收到該履約保證金生效,逾期未支付該筆款項本協議不生效;
(2)、自承包方接到進場通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萬元;
(3)、余款 萬元在承包方收到開工令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萬元。
發包人不接收銀行履約保證金保函。
承包人支付的履約保證金擔保合同履行的期限在發包人頒發保修責任終止證書前一直有效。
發包人應在保修責任終止證書頒發后 天內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給承包人。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另計,取費率為工程總價的 %,臨時工程費用為工程總價的8%,據實結算。
4、本合同自發包方收到第一筆履約保證金生效。
5、每月的工程進度款承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報送的價款結算申請書及相關資料后七日內完成審核。
承包方每月 號申報當月工程量,次月 號內發包方審核完畢并支付工程量的 %工程進度款。
雙方按此方式結算至工程完工。
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扣除工程款總價的 %作為工程質保金,工程尾款在工程完工一個月之內支付給承包方,質保金在工程竣工一年后(驗收合格)支付給承包方。
6、發包方必須保證承包人中標,如果承包人未能中標,則由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費 萬元人民幣。
7、如果承包方入場施工后,沒有墊資 萬元工程款的,則承包方向發包方賠償 萬人民幣損失。
8、如果發包方不能按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不得以此為由停工,但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支付資金占用損失。
發包方如果未支付進度款超過 個月,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按欠付工程進度款承擔利息(銀行貸款利息的3倍)并以水電站的產權作抵押。
9、炸材購買、管理由發包方統一購買保管,承包方在發包方庫房領用,價格按市場價計算(在工程款中扣除)。
10、承包方保證按照合同規定全面完成各項承包工作,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承包方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11、施工期間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含法律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未經發包方認可承包方不得私自停工,不得轉包、分包。
民工保證金由承包方繳納和承擔。
本工程總工期為 個月。
在30個月完不成每月罰款 萬,提前完工一個月獎勵200萬,以此類推。
12、本協議為自愿協議,招投標程序完善后雙方補充協議或其他文書對合同進行完善,如有異議以本合同為準。
13、本合同書一式六份(其中正本兩份,副本四份),發包方執叁
份(包括正本一份),承包方執叁份(包括正本一份)。
發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年月日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4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________天
第四條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條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第八條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第九條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第十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賬 號: 賬 號: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 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 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 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 工程師: 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 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 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 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 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 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 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 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 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 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 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關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關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 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準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有關費用;
(9)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以將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或與工程配套的設計,經工程師確認后使用,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3)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產負責安全保衛;
(4)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數量和要求,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7)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8)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9)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 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 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 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 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 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 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 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 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 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 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 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 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 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 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 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 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 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 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 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貸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發包人承擔有關責任。發包人應承擔責任的具體內容,雙方根據下列情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價差;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貸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貸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貸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 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 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 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 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八、工程變更
9.工程設計變更
29.1 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 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 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 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 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 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 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 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 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 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 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3.5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 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 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 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 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約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可計算方法。
35.3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給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 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 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 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 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 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產大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 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2 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 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 承包人必須為人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 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 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就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 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 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了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 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 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 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 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 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 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 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解釋順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____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 適用標準、規范
適用標準、規范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時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圖紙
4.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準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的職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項目經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8.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場清潔衛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誤
13.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試車
19.5 試車費用的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 本合同價款采用_______________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調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和酬金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時間、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確認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
27.4 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承擔責任如下:
(1)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應數量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貨時間與一覽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 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變更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 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 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本合同中關于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33.3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 本合同中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的承包人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爭議
37.1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時,有雙發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 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 雙方關于不可抗力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險
40.6 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1)發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擔保
41.3 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合同份數
46.1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單位工程
名 稱建 設
規 模建筑面積
(平方米)結
構層
數跨
度
(米)設備安裝
內 容工程
造價
(元)開工
日期竣工
日期
附件2: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序
號材料設備
品 種規 格
型 號單
位數
量單
價質量
等級供 應
時 間送 達
地 點備注
附件3:
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稱)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第一條 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⒈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______年;
⒊ 裝修工程為____________年;
⒋ 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⒌ 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__________個采暖期、供冷期;
⒍ 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⒎ 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質量保修責任
⒈ 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 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⒊ 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⒋ 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第四條 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5
業主(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施工工程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
3、預定開工日期:_年_月_日
第二條:施工范圍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式
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進行施工。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后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范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請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范。
3、苗木成活率達到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款為人民幣元(大寫元)。
2、結算方式:
(1)甲方應在預定開工日期前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2)甲方應在乙方材料、工人進場以及提交開工報告后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后的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90%。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后個工作日內會同乙方現場復檢并辦理保養終結手續,甲方按合同約定扣除保養期間應由乙方支付的各類款項和違約金后向乙方結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為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方承擔)。
(3)提供本項目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后,應在兩周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并于竣工驗收后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并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兩周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并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后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由于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于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后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并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合同終止后,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有______村水渠建設工程一宗,經討論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為了明確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施工任務,經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
____鄉______村水渠改擴建工程
二、工程規模
改擴建水渠全長約__米。施工時需在被沙石填埋或損壞的原水渠基礎上,進一步清淤、深挖、拓寬及改擴建。在施工時用適合水渠配比標準的鋼筋混凝土對水渠兩壁、底部及水渠渠坎進行混凝土澆筑加固。
三、質量要求
1、工程須嚴格按照合同預算開工,不得因乙方建設施工錯誤或質量不合格返工等原因導致預算超標,因乙方過錯原因超出標準由乙方負責。
2、工程所需的砂子、石子、水泥、鋼筋等由乙方負責購買,需達到工程建設質量標準,保證合同項目下的工程沒有施工、材料和工藝方面的缺陷,鋼筋混凝土須達到硬度要求。
3、嚴格執行材料配合比,混凝土、特殊地段水渠引水管道需達到質量標準,因任何質量問題導致驗收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建設,甲方不負相關責任,返工價款甲方不負責。
4、本合同的質量保證期為整個工程完工,并通過竣工驗收后12個月。
5、甲方有權在質量保證期滿之前任何時間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要求對工程進行檢查。如果甲方所進行的檢查和實驗證明部分工程或全部工程的質量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要求,則甲方有權拒絕該部分或整個工程,且乙方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更換、修改、修補該部分或整個工程,直到甲方認為滿意為止,乙方應承擔由此而引發的一切費用。
四、工程造價
本工程合同造價:__元
五、工程結算
1、預付款: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隊自籌資金進行前期施工,稅款由甲方負責。
2、工程進度付款:工程完工驗收后,由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工程款5萬元。
六、建設工期
工程建設工期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七、雙方責任
甲方:
1、負責解決工程建設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甲方負責工程建設款的落實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良好的.條件,并按工程施工進度付款。
2、派出工程監理人員負責工程材料、設備、質量檢驗、工程質量、進度的監督。
3、負責工程竣工后驗收、結算等工作。
乙方:
1、負責按標準采購工程所需砂子、石子、水泥等材料設備及工具,并嚴格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完成和交付使用;
2、負責組織工人按工程建設要求進行施工。
3、負責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采用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保障施工人員按章操作。凡因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造成的工傷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簽章日期: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工程質量圓完成施工任務,明確雙方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定制本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結構:磚混結構,______樓層,______樣式
2、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最后按建筑實際面積為準,樓頂出檐為:_____屋面處理方式為:_____層高為:_____門窗材料:_____尺寸:_____。
第二條:承包方式
1、承包形式:_____工料,乙方負責施工,并負責所有施工用具設備。
2、施工費用:按建筑面積甲方每平方米付乙方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____。
3、乙方在施工時出現工程增減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后增減工價,待完工后一并納入結算。
4、乙方單方負責工程施工過程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和相關的保險措施;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第三條:工程工期
1、甲方規定動工時間為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不得提前和推后。
2、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建筑材料短缺原因交房日期可順延,若因乙方人為原因工期延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施工費。
第四條:工程質量及付款方式
1、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施工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費及材料費由乙方負責。
2、工程付款方式:工程裝飾完工并交付甲方使用后雙方結算,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質量保證金除外)。
3、乙方自房屋竣工驗收交付甲方使用時起,乙方保修為___年,無質量問題,到期一次性付清質量保證金,保修期內如有房屋漏水,沙灰墻體裂縫,瓷磚脫落等施工問題,乙方接到甲方房屋質量問題,乙方應迅速及時地進行處理,直到甲方滿意,否則甲方請人處理,工時及材料從保證金中扣除。
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以上約定,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附補充。
甲方(字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日期: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8
學校工程施工在全國范圍內都已經落實了,因此簽訂學校工程施工合同書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工程施工合同書范X,歡迎參考閱讀。
學校工程施工合同書范X1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承包單位(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工程名稱:
質量要求: 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預算造價為人民幣 : 元 工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乙雙方的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解決施工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組織設計交底;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施工。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參與設計交底;做好施工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三、乙方在組織施工中必須堅持質量
第一的方針,要根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求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在組織施工中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機械二次進場等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乙方要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主動配合甲方完成驗收工作后方可進行下一個施工環節。
五、在組織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對施工現場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做好設施安全防護,如果乙方因疏于防范、操作不規范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乙方負全責。
六、在組織施工過程中應科學規范、統籌安排。如因技術原因或操作不規范導致原材料浪費,乙方應承擔責任如數償還相關費用。
合同份數及相關說明:
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條款如對特別情況尚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與本合同抵觸。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工程施工合同書范X2
建設單位: (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____市商貿學校運動場及三期圍墻工程
2、 工程地點:____市商貿學校
3、 工程內容:____市商貿學校運動場及三期圍墻工程。
4、 承包范圍:根據甲方提供的設計文件(包括設計圖紙、會議紀要及更改通知等)的建筑安裝工程。
第二條 承包形式與工程造價
1、本工程的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2、工程造價:
⑴、____市商貿學校運動場工程計人民幣
⑵、____市商貿學校三期圍墻工程計人民幣
⑶、以上兩項工程合計人民幣
第三條 工程結算和付款方法
1、工程增加項目結算形式: 根據甲方提供更改通知、甲方簽證等設計文件進行按實結算,材料按________年____月份信息價調整,費率及勞保按有關規定計取。
2、付款方式:三期圍墻工程項目按當月完成的工程量的90%拔付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后付至總計的9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半個月內付清全部款項;運動場工程項目待竣工驗收合格后半個月內付清全部款項。
3、資金開戶銀行:
甲方開戶銀行: 帳號:
乙方開戶銀行: 帳號:
第四條 工程施工期限及竣工驗收。
1、三期圍墻工程項目總工期為 45 天,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運動場工程項目總工期為60 天,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若由于不可抗拒力或雨天及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甲方現場代表簽證后順延。
2、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有關部門進行圖紙會審,乙方應提供本工程的負責人及現場施工員名單。
3、工程竣工后,乙方應提前五天通知甲方,甲方應在五天內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
4、乙方應切實做好各項施工的安全措施,確保工程施工安全,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在施工中如屬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 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工程質量
1、在施工中乙方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圖紙及說明進行施工,嚴格執行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評定標準,根據雙方協定工程質量評定等級達到(合格)。乙方必須切實建立有效的工程保證機構和采取有效的保證質量措施。
2、乙方施工時定期進行質量檢查,精心施工嚴把質量關,工程中不得使用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材料,否則應返工,費用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甲、乙雙方分工協作
1、甲方應負責:
(1)甲方派 為住工地代表,依照施工圖紙和施工驗收規范對施工質量、配合乙方進行檢查或抽檢,對不合格的項目或未按圖紙施工的項目,有權拒絕驗收簽證。
(2)甲方負責設計單位解決在施工中出現的圖紙中存在的問題。
(3)施工前應做施工現場的三平一通,提供設計標高。
(4)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及時辦好紀要,按規定提供乙方設計圖紙四份。
(5)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隱蔽工程驗收簽證。
(6)及時審定工程進度,按時拔付工程款,確保工程進度。
2、乙方應負責:
(1)乙方派 為本工程的負責人。
(2)組織工地進行質量檢查評定,負責技術簽證,按時向甲方報送每月質量檢查評定表。
(3)確保施工有計劃進行。
(4)確保工程進度按簽訂工期內完成,每月底應將下月施工進度計劃表報送甲方。
(5)認真做好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施工單位應具備原材料的產品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合格證。隱蔽工程在隱蔽前一天,乙方應通知甲方及質檢部門進行檢查,必須簽證后方可隱蔽,乙方不得私自隱蔽。若甲方接到通知后二天之內未到現場檢驗,乙方可自行復檢,并做好記錄,方可隱蔽,并及時辦理補簽證手續。
第七條 其他事項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經雙方法人代表簽章后生效,至竣工交付使用款項結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學校工程施工合同書范X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我方對多個施工隊伍認真考察、對比、研究選定了施工隊伍。
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甲方委托制作安裝一批店外門頭裝修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工程名稱:店外鋁塑板門頭制作安裝
二、安裝地點及范圍:黃河路鐵路橋以東至岳城辦事處辛集行政村東兩側,佃戶屯辦事處佃戶兩側。
三、門頭安裝位置 :根據甲方提供的店家地點,乙方實際測量經甲方及店主確認為準,高度:
1.2米,長度: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詳見圖紙)。
四、材質:要求用55C鍍鋅角鋼, 7644厚
1.2的鋁方管,外貼4紅色鋁塑板黃色芙蓉板字2厚(黃色鋁塑板為紅色芙蓉板字),四周壓7625鋁方管外貼白或黃色鋁塑板。
五、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工程造價:約
2.制作安裝費約定:制作角鋼架,安裝鋁合金框架、外貼鋁塑板并包邊及字安裝完成費用,每平方展開面積計算。
3.支付方式:簽訂合同乙方機械人員進場甲方預付款,工程進行一半時付 元進度款。竣工驗收合格留 % 質保金,余款15內一次性付清。
六、 施工期限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家名單之日起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級以上大風)工期順延。
七、雙方權利、義務
甲方:
1、向乙方提供門頭安裝位置并確保此位置無管道線路、可以施工。
3、負責施工現場的樹木、花、草可以移動。
4、甲方負責拆除原有門頭,提供良好作業面。
5、提供水電并承擔相關費用,社會干擾甲方負責解決。
乙方:
1、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按合同約定日期及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制作施工并安裝完畢。
2、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制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施工中出現所有的人身安全問題均有乙方自行負責。
八、關于驗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裝完成一批門頭后即向甲方提交驗收單,甲方應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內不組織驗收,乙方可視同甲方驗收工程質量合格。驗收合格,進入保修期。
2.工程質量驗收以國家有關裝飾裝修標準為依據,結構制作安裝應當牢固,抗風力應達到8級。
九、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
第五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____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并將合同工期順延。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按時制作、安裝完成門頭廣告牌,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標準。如未達標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如屬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負責。并有權就實際施工情況要求甲方繼續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費。
十、保修期限: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制作的工程項目整體質保________年。牢固性保證________年,________年內,若因牢固性未達標準造成門頭脫落傷人或物,由乙方負全責。
2、保修期滿后,雙方另簽維修協議進行維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19
協議雙方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指揮部《交叉作業管理規定》,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避免雙方作業人員遭到人身傷害,經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1、作業區域:
施 工 內 容
2、 甲方:設備吊裝、鋼結構吊裝、工藝管道安裝、電氣儀表安裝
乙方:球罐噴淋制作安裝
暫估作業時間
3、 甲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可能發生的傷害:地下管網、設備管道安裝、臨時施工用電、建筑設備基礎、鋼結構安裝、
腳手架搭設等引起的: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起重傷害、觸電等人身傷害 。
5、采取的措施
1)雙方可通過施工調度、工程部或HSE部協調盡可能避免交叉作業。
2)一方先進入本區域作業,通過施工調度、工程部的協調工作由后進入方負責,協調成功后雙方形成書面協議。
3)盡量避開作業時間的交叉。
4)垂直交叉作業、垂直分層作業中間必須有隔離措施,隔離措施必須滿足交叉作業人員安全需求。
5)交叉作業時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和警戒區,以作為對雙方作業人員的提示。
6)雙方作業人員進入施工區域前進行工作危險性分析(JHA),并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雙方配備專職HSE員或設置現場監護人進行現場監督和防范措施協調。
甲方現場HSE人員(現場監護人)姓名 聯系電話
乙方現場HSE人員(現場監護人)姓名 聯系電話
8)雙方HSE管理人員(現場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工作協調,如因特殊原因需暫時離開崗位,需先告知對方HSE管理人員(現場監護人),加強監督。
6、相互的安全承諾
1)教育交叉作業區域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作業。
2)教育并提醒作業人員作業時精力集中,注意環境識別,如一方有特殊危險作業時,另一方施工人員盡可能離開和注意避讓。
3)高處作業方必須保證作業物正確擺放并使之穩固,認真做好防止物體墜落工作。
4)作業區域搭設的腳手架必須符合腳手架搭設規范;未安裝的設備必須放置穩固,防止傾倒傷人。
5)雙方如存在立體交叉作業,經協調無果,而另一方必須進入施工時,后進入方必須保證在采取了有效的安全防護硬隔離措施后方可進入,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后進入方承擔。
6)雙方保證做好員工道德、素質教育工作,要求員工作業時要保護好雙方的成品,更不得故意損壞。如發現成品被損壞,由責任方按價賠償,故意損壞加價賠償,并作罰款處理。
7、本協議經雙方項目經理、施工隊長、專業工程師簽字確認后生效,。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HSE部備案一份。有效期為暫估作業時間,如需延續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的原則,商定暫估作業時間的延續和未盡事宜的完善工作,并由雙方施工經理(施工隊長)簽字確認后即可繼續生效。
甲方施工經理簽名: 乙方施工經理簽名:
甲方區域施工隊長: 乙方區域施工隊長:
年 月 日
通信工程施工合同書 篇20
甲方(業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民法典》和《____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裝飾工程交易規則及本工程具體狀況,雙方在友善、友好的狀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主要資料:
打井工程以形式交給乙方施工。
2、工程總造價(大寫)
3、工程資料:
①甲方約定乙方打井深度暫定為米,根據鉆水取樣若取水樣本達不到飲用水標準,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增加打井深度。
②暫定每米按500元標準計取打井費用。
③根據甲方確定的打井位置,如乙方遇到石礫性地層造成乙方鉆頭損毀的,由甲方承擔鉆頭購置費用。
4、工程付款方式:簽合同當天首付65%元,元。
5、工期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
7、工程結束后____日內結清余款。
8、根據甲方要求,乙方為甲方帶給取水設備一套,其中深水井泵元,井房一套,金額元,計入工程合同總額計算。
甲方交自己位于市路工程過半中期款30%元,工程完工付余款5%一臺,金額元,無塔供水裝置一套,金額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