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通用20篇)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受讓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報:電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2
第一章總則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____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____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________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3
出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規范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民法典》等____省、市相關法規、規章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__001_則,經__001_過協__001_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礦產資源、無主埋藏物____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租賃范圍。
第二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于省市街道村,面積為畝。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圖》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圖》已經__001_雙方確認。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宗地,土地用途為用地,乙方利用該地塊。
第四條該幅土地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__001_存在的建筑物、構造物及建筑附著物的所有權歸乙方使用。
第五條租賃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年限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條續租
6.1租賃期限屆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6.2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應當至遲于租賃年限屆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
6.3除根據國家因社會公共利益建設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甲方不能中止合同。
6.4經__001_批準準予續期的,雙方應當在獲得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乙方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6.5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未做出是否續期的決定,則本合同自動續租,租賃期限不變。本合同各項約定之條款如有與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相沖突,則在雙方達成協__001_議之前自動適用最近的法律、法規的條文。
6.6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準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應將土地權屬恢復至簽訂本合同之時的土地權屬狀況。甲方按的規定予以補償。乙方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交還土地使用證書。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租金標準及支付
7.1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和其他有關的土地費。
7.2本合同出租宗地經__001_依法成立的土地評估機構評定,土地使用權租金每畝為元每年,
7.3租金支付方式為:
第九條甲方提前收回與補償
9.1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有以下事項之一,甲方應當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
9.
1.1因國家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需要征用該幅土地的
9.
1.2因國家國防建設需要征用該幅土地的
9.
1.3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需要征用該幅土地的
9.
1.4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需要占用該幅土地的
9.
1.5為實施____市規劃進行舊____區改建或因興建經__001_省政府批準的____區的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
9.
1.6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需要占用該幅土地的
9.2補償
9.
2.1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
9.
2.3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未占用的土地部分繼續有效
9.
2.3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對乙方給予合理補償。補償金額先由雙方協__001_商確定。協__001_商不一致,則甲方應按的規定和乙方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予以相應的補償。
9.
2.4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征用土地方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筑物、構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程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回6個月前,將租賃地塊的坐落、四至范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承租人。
第十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幅土地的開發、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1.3甲方有義務協__001_助乙方辦理相關登記、審批手續
1.4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1.5如乙方有違約或違法行為,則甲方有權責令限期糾正,并可視情節的嚴重程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1.6甲方保證該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不設立任何抵押權。
第十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1乙方有義務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2.2乙方有義務按批準的用途使用土地
2.3乙方出于生產經__001_營的需要,依法定程序可以在該幅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賃期滿未能獲得續租情況下,由乙方自行處置
2.4乙方可以將租賃土地使用權作為與他人合作、聯營的條件
2.5乙方有自由處分該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筑物、構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權利。
第十三條乙方在租賃用地報經__001_政府批準之日起15天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4.1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4.
1.1雙方協__001_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4.
1.2因不可抗力,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已經__001_沒有意義的
4.
1.3非任何一方原__001_因,該幅土地滅失的
4.
1.4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4.2甲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4.
2.1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國家立法的變動,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2.2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2.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4.
2.4本合同另有約定的。
4.3乙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4.
3.1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國家立法的變動,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3.2由于本合同生效后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3.3因乙方撤銷、遷移、破產等原__001_因,停止使用該幅土地的。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5.1如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項,從延遲付款之日起,每天按應繳納款項的繳納滯納金。
5.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應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總額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支付不影響乙方就其生產經__001_營經__001_濟損失向甲方索取賠償損失的權利。
5.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任一自己應履行的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守約方賠償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和可預見的損失。如雙方都有過錯,則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約方直接經__001_濟損失、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司法鑒定費和取證費等費用。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__001_商解決,協__001_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期間無爭議部分的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條附則
7.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__001_雙方協__001_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本合同的兩個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定頒布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規章。
7.3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發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7.4本合同經__001_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并報政府批準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時間:時間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項目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準的容積率為:_______
4、已批準的建筑面積:_______(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______
8、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
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
10、地號:_________
第二條土地項目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_________市政府批準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并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托了設計并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第三條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四條文件的提供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第五條轉讓期限
1、本合同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3、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準的可建筑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乙方在受讓后獲準增加或減少建筑面積,與甲方無關,不作為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七條支付方式
1、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交付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項目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項目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準開工后_________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余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2、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3、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八條資料的交付及手續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準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后_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項目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九條稅費的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項目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其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十條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準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項目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5
出讓方(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讓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讓土地的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有關規定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的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并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 ,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 年,自頒發該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 項目。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甲方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七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八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以及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費稅。
第九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 元(大寫)(小寫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總額為 元(大寫)(小寫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 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 %共計 元(大寫)(小寫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 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 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請求乙方賠償。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 日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 乙方用意從 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 月 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 元(大寫)(小寫 元)人民幣(美元或港元等)。
第十三條 乙方同意以美元(港元等)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其他費用。(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美元(港元等)與人民幣的比價,以合同簽訂當天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買入價和賣出價的中間值計算。
第十四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賬號內。銀行名稱: ,銀行 分行,賬戶號 。
甲方銀行賬戶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出讓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該地塊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由甲方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前 天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與甲方簽訂續期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 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發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七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 %繳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或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十九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權,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期限應相應推延。同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二十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二十一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項辦法解決:
(1)提請 仲裁機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起生效。
任何一方可變更法定名稱、法定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電傳、傳真、電報掛號等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 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后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采用中 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國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簽訂。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附件:《土地使用條件》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_____村委會,住址: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職務:該村主任
乙方:____________ (農戶名),住____________
甲方為加強新農村建設,根據村兩委會和村民代表大會決定,收回____________集體土地使用權,進行村莊布點規劃建設,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議,訂立如下如下協議:
一、收回使用權土地的面積及位置:
被收回土地共 ____________畝,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省道南,東起____________ ,西到____________,南起____________ ,北到____________ 。詳見測量示意圖。
二、收回使用權補償費及安置:
1、根據省、市和____________政府相關政策及雙方當事人協商,甲方按照 ____________元/畝(含收回使用權補償費、人員安置費、青苗費),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 )。
2、甲方負責給予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兩位)按照____________ 元標準辦理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三、協議簽訂后,乙方土地使用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可隨時使用,乙方必須無條件讓出。
四、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原則共同遵守雙方約定,違約方按協議金額的____________%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另一方。
五、付款方式:協議補償款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商支付。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見證方和鎮農經站各執一份,每份具備同等效力。
甲 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見證方(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7
1.房屋出賣方:_________
2.房屋買入方:_________
3.房屋買賣標的:_________甲方同意將____大廈內第__________樓__________室公寓房屋__________套賣給乙方。本買賣契約所規定的房屋面積共計__________平方米。本買賣契約所涉之_____大廈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號,該地塊是經________市土地局批準,甲方以__________萬美元中標,獲得五十年有償使用權,因此乙方購入的公寓房屋連同相應的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一并購入。乙方擁有對本契約所規定的買賣范圍的房產權和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截止期限為公元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如甲方的土地有償使用權結束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4.房屋買賣價格:本契約所規定的公寓房買賣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已收妥由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買賣款項。
5.房屋的移交:
本房屋買賣契約簽訂后,乙方必須在一個月內按照甲方銷售說明書規定的有關建筑和設備標準及室內家具用品的清單,對甲方交付的房屋與設備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雙方交接房屋鑰匙,房屋鑰匙交接完畢,即作為甲乙雙方房屋移交手續辦妥。
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房屋在土地有償使用期限內的所有權即歸乙方。
不論乙方住進使用與否,均應從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承擔該房屋的使用、管理和維修責任。.管理、維修和其他費用:___v大廈管理維修等項工作,均由甲方負責管轄,并向各用戶進行分攤及收取相應費用。甲方暫定每月向乙方收取壹佰美元的大樓管理費。
大樓管理費包括公用水費、公用部位環境衛生費、公用部位綠化保養費、安全保衛費、機械保養人員及大樓房管人員費用等。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大樓公共設施、設備大修、小修儲存費,收費標準另議。
大樓大修小修儲存費的用途范圍如下:
屬甲方管轄內的公用的室內外綠化園地、道路、給排水系統、供電供氣系統、弱電系統、空調系統、照明系列和消防設備、給排水設備、供電供水設備、空調設備的公用場所的所有的非人為損壞的建筑和裝飾的修復。
乙方所應負擔的電費、冷暖氣空調費由甲方負責計算、分攤,甲方將總費按住戶、用戶面積平均分攤,另加__________%代辦手續費。
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停汽車的位置,乙方若需租用地下停車場車位,請與甲方商議,另簽訂停車場地租用合同。本買賣契約價格中不含室內清潔費,若需清掃室內衛生,乙方請與甲方聯系,由甲方統一安排人員清掃,費用另議。
上述各類費用由甲方按月開出收款單,乙方在接到付款通知單后天內一次付清,逾期按日計收應繳款額的千分之滯納金。
6.房屋維修:本契約簽訂經驗收后,房屋的維修即由乙方負擔。但驗收后一年內,因施工質量造成的房屋維修,由甲方責成施工單位負責解決因設備質量造成的維修由甲方責成設備供貨單位解決。但如屬人為損壞的房屋、設備,損壞人應承擔其修理費用及賠償損失。
7.房產權和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再轉讓:
乙方在購入本契約所規定范圍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是整個大廈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按上海市人民政府頒布的《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規定:"同一建筑物所占的土地使用權整體不可分割"。
乙方購入的房產權和相應的土地使用權若需要再轉讓,須按《上海市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辦法》和政府有關房產買賣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乙方再轉讓的合同簽約,必須將本契約中乙方應承擔的職責無條件地轉移到其買入者,并必須將本契約作為再轉讓合同的附件之一。若在再轉讓中發生經濟等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負擔。
8.《________市用戶手冊》是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乙方對其中有關房屋購置戶部分的職責條件理解并同意遵守。
1.過戶手續辦理:甲、乙方在簽訂本房屋買賣契約后,須經有關部門公證。乙方憑契約、公證書等有效的合法文件向上海市土地局、市房產管理局分別辦理過戶手續,繳納過戶費和領取房產權證書。
未經過戶的房產買賣無效。
9.爭議解決條款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請中國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10.本契約所涉各項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頒布的有關法規約束,若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新規定,則按新法規執行。
立房屋買賣契約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8
贈與人: 身份證號:
受贈人: 身份證號:
法 名: 戒牒號: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于秦皇島市撫寧縣撫寧鎮西桃園村椒園寺,面積以椒園寺為中心約300畝地,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坐標詳見附件(原土地承包合同)。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于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同到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并贈與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并轉移。
第四條:土地贈與受贈人的目的和用途是用于復建寺廟所用,如違背建廟意愿,贈與人有權撤銷贈與,如沒有違背建寺意愿,贈與人及其家屬無權行使撤銷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
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贈與人:
年 月 日 受贈人: 年 日 月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_________組_________畝土地(地塊名稱、等級、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_________(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甲方承包經營相關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_________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現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_________。
2、實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_________(具體內容見附件)。時間為_________。
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轉讓承包經營權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為_________或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必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變更土地經營權證書,簽訂新的土地承包經營合同,方能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
5、乙方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農業稅費和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奪性經營,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8、其他約定:_________。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_________。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_________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鑒證、備案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為了切實解決三農問題,迅速調優調高農業產業結構,發展高效農業項目,種植大棚草莓,逐步引導廣大農戶走上致富道路。為使土地有序流轉,進一步完善土地經營流轉機制,提高土地利用價值,在承包組、農戶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此土地流轉使用權承包合同。
一、落實地點:
二、承包期限:
三、土地租金:每年每畝租金按每畝 斤稻谷標準計算,折算價格縣貿糧局前一年 月 日左右公布的糧食價格計算。 年 月 日長興縣貿糧局每百斤稻谷 元,即年每畝租金 元。其余年份的土地租金依次類推。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簽訂后租金每年在 月 日前支付給甲方(先付后用)。
五、如遇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及相關項目征用土地,權益損害(設施等)賠償歸乙方所有,但乙方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應該給農戶的常規地面作物青苗等補助費歸農戶所有。
六、其他事項:
1、土地復耕費:
2、承包期內允許種植 蔬菜,水電費由乙方承擔、收費標準與當地農戶一視同仁。
3、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按照甲方的統一規劃、統一種植、管理、包裝等要求的前提下,享受規定應享受的各項政府政策,乙方的鋼管大棚由甲方統一提供。
4、本合同未盡事宜,再行共同協商。
七、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辦法:在合同的有效期內,如單方違約不履行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責任,按經濟損失程度負責賠償,經調處不成的,可向縣農業合同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11
甲方(贈與人):
乙方(受讓人):
丙方(擔保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充分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無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無償贈送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地塊概況
甲方贈與給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畝(小寫______畝),其中贈與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畝(小寫___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贈與宗地界址圖》。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種植用地。
3、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土地手續及政策協調。
4、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5、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經正常程序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贈送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6、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
7、甲方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協議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8、在簽訂本協議之后的___日內,甲方必須與乙方一同到當地國土資源局辦理過戶相關手續。
9、在締結本協議時,甲方有義務解答乙方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10、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本合同的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12、本協議經簽訂生效后,未曾違約,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收回土地。
1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1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16、本協議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兩份,
17、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代表:
電話: 電話: 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12
個人住所買賣以及土地使用權合同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單元室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即人民幣小寫。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即小寫。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空調兩臺,熱水器,浴霸,飲水機,音響兩臺,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等讓與乙方。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13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出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乙方(受讓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自愿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買賣國有土地使用權情況
甲方將位于茂名市茂南區X小區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詳見《國有土地使用證》茂南國用( )第號復印件。
第二條買賣該地使用權整體價格
該土地使用權整體價格為人民幣伍拾肆(54)萬元。
第三條稅金及費用負擔
辦理該土地使用權登記過戶所需繳納的各項稅金和各項費用一律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四條登記過戶、付款及土地使用證交付辦法
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三天內乙方交付定金貳拾(20)萬元給甲方,甲方必須盡快向有關部門申請該土地登記過戶并在肆個月內辦妥登記過戶手續將新辦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交付給乙方。于甲方交付該《國有土地使用證》給乙方之日,乙方已交付的定金抵作該地產價款并將余下的應付地產價款叁拾肆(34)萬元足額交付給甲方,每當甲方收到乙方的款項時均如數出具收款收據給乙方。
第五條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沒有任何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已經存在的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而引起無法按期辦妥登記過戶發證的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的規定論處,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如數賠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決定不賣或因甲方的原因逾期15天未能辦妥登記過戶手續或仍未將新辦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交付給乙方的,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自悔約之日起三日內必須雙倍返還定金(即肆拾萬元)給乙方。
2、乙方中途決定不買或逾期15天未付清應付地產價款給甲方的,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七條重復合同的效力限制
辦理該地產登記過戶時,有關交易辦證部門要求甲、乙雙方按其統一印制的合同文本重復簽訂該地產買賣合同的,該重復合同只能作為辦理該地產登記過戶專用,不能對其他方面發生任何法律效力。重復合同之條款與本合同有抵觸的一律以本合同為準。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從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經表決,同意將甲方位于XX鎮的.一宗土地轉讓給乙方作用地,簽定本協議,以便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XX鎮,長 米,寬 米,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二、上述土地交易價格每平方米為 元,合計金額 元,付款方式為簽定本協議時一次性付清。
三、本協議從雙方簽定之日起待乙方付清購地款后該土地使用權可歸由乙方使用。
四、本宗用地只限于辦理用地。
五、乙方一切建設必須執行“XX鎮城市建設管理細則”。
六、乙方施工前,必須到鎮村建部門辦理相關的報建手續后才可施工。
七、本協議從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15
甲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就乙方認購甲方開發的“ __________ ”項目中的部分物業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通過出讓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規劃用途為。
甲方經相關行政部門批準,在上述地塊建設酒店,暫定名為。
第二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酒店中的部分商鋪,具體為:
1.第一、二層的西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具體見附圖1)
2.第一、二層的西南獨立尖角沿街商鋪(具體見附圖2)
3.酒店服務式公寓第三層(但不含酒店宴會廳及附屬物業)(具體見附圖3)。
第三條:商鋪面積的約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建筑面積暫定為平方米;
以上暫定建筑面積總計為平方米,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正式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以預測面積為準。乙方承諾在購買的以上商鋪中,將一層部分用于品牌女裝或女性用品,二層為特色餐飲中的無污染、無油煙快餐廳及比薩餅類型餐飲配套,第三層商鋪部分為特色鮑翅餐廳。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乙方支付的總價以本條確定的單價為唯一依據:
1.第一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2.第一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3.第二層西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4.第二層西南向的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5.第三層商鋪單價為元/平方米;
根據上述第三條暫定建筑面積計算,乙方應支付的總價暫定為元。
第五條:定金及其價款的支付。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萬元人民幣定金;
2.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萬元人民幣房價款。
3.乙方在雙方簽訂預售合同后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至一、二層商鋪總價的50%及第三層除按揭款以外的所有價款。
4.
一、二層商鋪總價50%的按揭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為中國銀行。
第三層商鋪余款的按揭由乙方自行尋找銀行辦理按揭或由甲方提供的按揭銀行辦理按揭,由甲方提供銀行辦理按揭的比例為第三層總價款的50%。
第六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十個工作日內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
雙方在洽談及簽訂預售合同時,就本合同未約定的內容(包括但并不限于合同價款及支付的期限、方式,商鋪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裝飾、設備標準,供水、電、熱、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設施和公共設備的交付承諾,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處理方式,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違約責任等)進行全面的磋商,雙方均不得以不合理的要求拒絕簽訂預售合同。
第七條:
鑒于乙方所認購的商鋪是應乙方的要求對原有建筑物進行修改,現該修改后商鋪已得到設計單位及甲、乙雙方的書面確認(見附件),并符合乙方獨家使用條件,故由乙方承擔由于設計修改而引起的建造成本增加。
(具體數額以實際發生額為準)。
第八條:
由于本合同項下標的物具有乙方獨家使用的特性,乙方不得以預售合同中的其它條款達不成協議為由,放棄購買本合同項下標的物,拒絕與甲方簽定預售合同。
否則,乙方除承擔工程造價增加部分的費用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萬元的賠償金,并不得向甲方主張收回定金,已支付的定金作為乙方的違約金。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至預售合同簽訂前雙方就有關本合同項下標的物達成的合同均作為預售合同中的內容,對此,雙方均不得違反。
甲、乙雙方簽訂的預售合同作為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依據。
第十條:
與乙方認購的商鋪有關衛生間、廚房的排污、排水煙系統、空調管線、間隔墻體和外墻面裝飾等事項由雙方另行協商,并達成補充合同。
第十一條:
鑒于第二層二處商鋪的特殊位置,與之相鄰的外露臺部分(附圖4)將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五年,但乙方得繳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及維護費。
乙方承諾,不得干擾其它業主和經營戶的經營;甲方如遇臨時需要而使用的,乙方應無條件撤除相應家具、用具,并將場地及時交付甲方使用。
乙方承諾按甲方統一開業時間準時開業,除非甲方許可,乙方推遲開業每天按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通過仲裁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并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____
(蓋章)
簽字: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16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互惠互利和平等自愿的原則,現就本協議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租賃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已茲共同遵守:
一、租賃土地及建筑物位置和面積
甲乙雙方同意并確認,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大概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該宗地的具體位置及四至見附件一。甲方租賃給乙方的該宗地的全部地上建筑物和構筑物清單見附件二。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擬租賃宗地及建筑物的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_____元,由乙方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及建筑物的使用權。甲方保證乙方使用的土地及建筑物不被第三人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有權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且甲方應賠償損失。
3、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及建筑物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并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支持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準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筑物、構筑物。
5、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及建筑物相鄰的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及建筑物行使正當權利。
6、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權。
7、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及建筑物。
2、在租賃期間內,甲方出讓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權的,應當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3、乙方租用期間,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及建筑物,接受甲方監督,按照約定的用途正常使用造成的損耗不承擔賠償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
5、租賃期間,乙方發現租賃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租賃期間內,乙方可以轉租。
7、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8、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及建筑物的使用權。
9、租賃期間,租賃土地及建筑物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影響正常經營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該損失。
10、乙方在土地及建筑物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及建筑物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設備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設備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甲方辦理,乙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12、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13、本合同約定的租賃年限屆滿后,合同條款不變,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土地及建筑物的使用權,至遲須在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如非城市規劃拆遷等特殊原因,甲方應同意乙方的續期要求,并與乙方協商確定新的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權租賃年限、租金標準及其他條件后,與乙方簽訂續租合同,乙方應按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14、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致使土地及建筑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乙方可以按其所占面積比例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土地及建筑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沒有如實告知乙方租賃土地規劃不符合乙方用途或對租賃土地沒有出租權,致使乙方不能承租土地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租賃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權已為第三人設定抵押權、地役權等用益物權的,乙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并要求承擔損失,若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租賃土地及建筑物的,每遲延一天按照年租金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遲履行違約金,超過______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4、乙方不能在約定的期限內足額支付租金的,每遲延一天,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存款貸款利率計算滯納金。
5、租賃期屆滿后,乙方不能及時交回土地及建筑物使用權的,甲方以約定租金標準按日計算租金。
6、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繼續履行合同、賠償乙方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17
土地使用權流轉合同書
甲方: 村民委員會
乙方: 有限公司
為加快 鎮新農村建設步伐,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共贏、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流轉土地招引乙方在 鎮投資建設生態葡萄園觀光休閑項目一事進行了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地址:四川省 鎮村 組(小地名)。(具體所涉村民小組及農戶同意流轉的相關文件詳見附件)
二、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面積:甲、乙雙方確認的一期項目用地約畝;其中田: 畝,地: 畝,共計: 畝。(具體土地面積、四至等明細見附件及圖紙,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協助乙方在土地周圍埋設界樁)。根據項目建設和發展的情況,如乙方需要增加土地流轉面積,可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承諾比照本協議的約定予以優先滿足。
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期限: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期滿后如國家土地政策無重大變化乙方承包期按本合同條款可順延至年月號。
四、土地使用權流轉的用途:一期項目用地用于生態葡萄休閑觀光園區建設。
五、土地使用權流轉的費用及計算辦法:田按市斤黃谷/畝/年,地按市斤黃谷/畝/年,實物計價,黃谷均以本地每年市價的中等普通黃谷價折合現金(以每年10月25日至31日本地市場平均價格作為參考)。
六、其它約定:1、基地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因建設生態葡萄園觀光休閑項目國家扶持的各類優惠政策歸乙方所有。2、合同執行過程中,涉及國家對土地的各類優惠政策歸甲方所有;如國家需要征用土地,乙方須積極配合,土地補償費、社保指標等歸甲方,乙方因建設生態葡萄園觀光休閑項目的所建物業及附屬物、附著物等所有賠償、補償歸乙方。3、合同執行結束后,乙方須將土地恢復原狀后交付于甲方。4、為保證還耕,乙方需在簽訂土地流轉合同時向甲方交付壹拾萬整元的還耕保證金,還耕保證金由鎮政府代管。
七、土地使用權流轉費用支付方式:先付費后使用。從協議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付清一年流轉費用,下年起的流轉費以簽訂日期提前一個月付給甲方。乙方只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流轉費用,甲方內部村民小組及所涉農戶的土地使用權流轉費用的分配及領取等事宜由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除本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流轉費用外,甲方及 鎮政府不再收取乙方的任何費用。
八、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按相關規定辦妥乙方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手續及到 人民政府備案登記。乙方使用土地只對甲方負責,土地流轉所涉及的農民繳納權益由甲方全面負責處置。甲方保證所涉及的農民不得影響乙方經營,如影響甲方應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2、甲方承諾乙方在 鎮投資享受市及鎮招商引資相關的優惠政策。甲方負責提供當地的基本情況、投資環境、優惠政策等相關資料給乙方,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
3、為推進項目建設進度,甲方指派專人協助乙方辦理項目前期立項、申報、選址、土地使用許可的手續,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公司注冊登記等手續,協助辦理消防、環保等基建前期手續,協調與相關單位對接工作。
4、甲方協助乙方將水、電(動力電)、路端口接抵乙方項目現場建設場地紅線,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保證項目建設施工和完工后的正常用水、用電。
5、乙方在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期間,甲方對乙方實施重點招商引資保護計劃,政府下屬各有關職能部門進入檢查工作時,須經甲方同意,方可前往,否則可以不予支持。
6、在整個流轉期限內,如因政府開發建設的需要,對項目實施搬遷,甲方承諾:搬遷補償標準按政府文件執行,涉及房屋和地面附屬物、附著物搬遷、補償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
九、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須按本協議約定使用流轉土地的用途,項目建設規劃設計需服從 鎮建設規劃,建設方案須報 發改局備案。
2、乙方須按本協議的約定支付流轉費用,項目建設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設施“三同時”原則建設,確保企業“三廢”達標排放,做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3、乙方保證資金按時到位,在備案成功后三十日內開工建設,并在約定時間內一年內完成打圍、種植;第二年完成觀光休閑、展示區全部功能設施建設,具備投產開業的全部條件。
4、乙方承諾在生產經營期間,守法經營,安全生產,照章納稅,接受相關部門檢查。
5、服從甲方管理,并按甲方要求按時報送各類報表,支持甲方統計工作。
6、合同期滿,如乙方需繼續流轉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合同期滿前兩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十、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能按相關規定辦妥乙方土地使用權流轉和使用的合法、合規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投資和損失(包括逾期利潤)負全部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甲方有權予以糾正,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應按約定的期限付清土地流轉費用,遲延時間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并加收每月2%滯納金。
十一、其他
1、簽訂合同時,對甲方留在流轉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進行補償的約定: 。
2、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但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鎮人民政府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協議一式六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送 市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 市發展和改革局、 市農發局備案各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農戶土地使用權流轉委托書
本戶自愿將位于四川省市鎮 村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流轉土地明細表)的承包經營權委托鎮 村村民委員會全權進行流轉,本戶接受鎮村村民委員會與流轉受讓方議定的流轉費用標準及簽署的相關文件。
委托流轉土地明細表
市 鎮 村村民委員會
序號委托方(承包農戶)簽名家庭人口數地塊
名稱四 至 界 限面積
(畝)是否基本農田委托方(承包農戶)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編號
東南西北
附件二、
流轉土地基本情況表
市鎮 村村民委員會
序號地塊名稱四 至 界 限面積
(畝)是否
基本
農田土地承包
經營權證編號
東南西北
合計(小寫) 畝 (大寫) 畝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民小組法定代表人簽字(公章)
附件三、
流轉土地基本情況附圖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村民小組法定代表人簽字(公章)
附件四、
鎮 村村民委員會會議記錄
市 鎮村第 村民小組會議記錄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18
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根據公司章程之規定,現全體董事就公司就土地轉讓一事,經討論一致形成決議如下:
1、同意土地轉讓
2,授權________代表公司就上述變更事宜簽署相關變更手續。以上決議。
董事會成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19
甲方(出租房):
乙方(承包方):
為開發利用土地資源,發展良種按短周期工業原料林,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在___的荒山,發包給乙方經營,四界是:東至濕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積由甲乙雙方用__自治區測繪局繪制的1:10000地形圖現場勾繪計算為準。雙方都要在圖上簽名蓋章確認。
第二條: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須是甲方合法擁有使用權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間,是人民政府原發給甲方的山界林權證中的使用權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荒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權證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經營使用權。
第三條:承包期限為叁拾年。即從___年_月__日至__年____月__日止。
第四條:承包荒地共計__畝,承包金每畝每年____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計__元。
第五條: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地必須權屬明確,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內因荒地權屬、界限出現糾紛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甲方要加強對當地群眾進行法律教育,共同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如發現有害乙方的合法權益者,甲方要協助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如不協助處理,對甲方處損失的50%罰款。
第七條: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有權實行獨立自主合法經營和建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證甲方轉讓費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將荒山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合作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將有關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備案。
第八條: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的變更而變更,合同期限內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條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經調查核實后,可據實際情況減、免乙方當年的承包金或在條件允許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
第九條:甲方若在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須按乙方已支付給甲方承包金總額和乙方投入資金總額的五倍罰金賠償給乙方。
第十條:乙方若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接收或處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資產,并收回荒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違約金。逾期半年,除如數追回欠款及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產設施,或者重新發包。
第十二條: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內某荒地,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該荒地的各項補償手續。以盡快取得征用補償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設施,林木補償費及該荒地承包期內的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該片土地發展生產的支家物資,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條:荒山承包合同期滿,荒山如數交還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屬物由乙方半年內自行處理,逾期不處理則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處長承包期,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繼續轉讓,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四條: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提交轉讓使用權之荒地的山界林權證書附圖復印件及地形圖。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打手摸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所補充的秣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鎮林管站和鎮司法所各執壹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代表人: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長期出讓協議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贈與標的為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甲方自愿將其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以下兩塊土地的使用權無償贈與乙方;涉及使用權贈與的土地四至分別為:
地塊1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塊2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贈與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到期為止;
三、權利義務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贈與并交付乙方;
2.在贈與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在贈與期內,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產生處分收益或孳息,該收益或孳息應歸甲方享有。
四、土地附著物
1.上述土地內的林木也贈與乙方使用;
2.乙方應維護上述土地及其附著物的合理生態狀態;
五、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決定,或依法處理。
六、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則依法處置。
甲方: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