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運輸工程承包合同(通用3篇)
土方運輸工程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負責人: 身份證號: 承包方(乙方 ):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土石方工程運輸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的土石方運輸工程位于薩拉齊北部大山里,主要是由甲方指定工作地點,由乙方負責運輸土石方。
二、甲方以乙方應完成的工程土方量為結算工程款依據,具體為每車17至18立方(虛方),折合噸位為26至28噸,折合現金110元。在施工期間甲方隨時檢查指導,如出現一切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乙方的工程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后,如因機械導致的人員傷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四、付款方式:運輸工程款按月結算,每月底結賬,先結90%,其余10%三個月后一次性結清,具體付款為每月結清帳務后的第二個月10號前必須以現金付清,否則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以乙方給甲方所打的收款收據為準。
六、特別約定:
1、乙方在甲方的指定地點負責運輸,運輸距離從運輸始發地到目的地不得超過1.5公里,否則超過距離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到達工作地點后由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住宿,水電等生活必須條件。
3、乙方到達工作地點后,可向甲方提前預支部分工程款作為乙方所有人員的生活費用,該部分預支款將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應扣除。
4、乙方工作期間車輛所需燃油由甲方提供,待工程款結算后由甲方從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應扣除。
5、乙方所挖土石塊標準暫定為40-70厘米(誤差10-15厘米),超過標準的由甲方負責破碎,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甲方若到期拖欠不給工程款,由乙方憑借此合同要求甲方雙倍支付未付款,還需每日承擔按工程未付總價款3%計息的違約金。
八、雙方未盡事宜協商解決,若發生爭議,任何一方都可向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捺印后生效。
甲方:(蓋章)
負責人:
乙方: 年 月 日
土方運輸工程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負責人(甲方):
身份證號:
承包方負責人(乙方):
身份證號:
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道路運輸條例》以及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協議的原則和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齒輪廠土石方工程承包合作事宜,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作內容 :
1、工程位置:三八東路以東齒輪廠新廠區內。
2、工程內容:土石方購買、運輸。
3、工程量: 10000m³左右。
5、單價: m³/元。
6、工作內容:機械挖、運土石方,場地平整、修正臨時道路、運輸制定位置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施工區道路的暢通及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2、協調各方關系,督促乙方保證運輸進度和安全文明運輸。
3、甲方根據總包方和業主的要求制定統一的運輸方針和管理目標。
4、.甲方負責國土資源、環保、村委、國土林業局、交警、城管等有關部門的一切相關手續和費用。
三、乙方的責任
1、乙方提供運輸自卸汽車須是合法有效的,否則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含進場途中)發生違章的處罰及安全事故賠償由乙方全部承擔;
3、在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并遵守業主、總包方的管理制度;乙方須按照甲方的施工進度按時按量完成土石方的運輸工作(不可抗拒的因素和天氣原因以及總包方的原因除外)。
四、合同的變更、終止
1、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國家政策、法規出現變化,影響合同的執行時,經確認后可終止或順延;合同期滿后自動終止。
2、如有以下情況,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拒絕支付剩余運輸款
乙方違反甲方和業主、總包方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和業主、總包方的管理;
3、如有以下情況,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結清剩余運輸款 如甲方無故拖欠運輸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結清運輸款。
五、付款方式
采用現金支付形式,土石方運至二分之一時甲方支付總價款百分之七十, 土石方運輸完成雙方共同確認工程量后第2天支付清工程款。
六、違約責任:甲方若到期拖欠不給工程款,由乙方憑借此合同要求甲方支付未付款。
七、雙方未盡事宜協商解決,若發生爭議,任何一方都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八、本合同是內部承包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捺印后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字 :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土方運輸工程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土石方工程運輸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承包的土石方運輸工程位于薩拉齊北部大山里,主要是由甲方指定工作地點,由乙方負責運輸土石方。
二、甲方以乙方應完成的工程土方量為結算工程款依據,具體為每車17至18立方(虛方),折合噸位為26至28噸,折合現金110元。在施工期間甲方隨時檢查指導,如出現一切問題,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乙方的工程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后,如因機械導致的人員傷害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四、付款方式:運輸工程款按月結算,每月底結賬,先結90%,其余10%三個月后一次性結清,具體付款為每月結清帳務后的第二個月10號前必須以現金付清,否則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結算方式以現金結算,以乙方給甲方所打的收款收據為準。
六、特別約定:
1、乙方在甲方的指定地點負責運輸,運輸距離從運輸始發地到目的地不得超過1.5公里,否則超過距離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到達工作地點后由甲方為乙方無償提供住宿,水電等生活必須條件。
3、乙方到達工作地點后,可向甲方提前預支部分工程款作為乙方所有人員的生活費用,該部分預支款將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應扣除。
4、乙方工作期間車輛所需燃油由甲方提供,待工程款結算后由甲方從乙方的工程款中作相應扣除。
5、乙方所挖土石塊標準暫定為40-70厘米(誤差10-15厘米),超過標準的由甲方負責破碎,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甲方若到期拖欠不給工程款,由乙方憑借此合同要求甲方雙倍支付未付款,還需每日承擔按工程未付總價款3%計息的違約金。
八、雙方未盡事宜協商解決,若發生爭議,任何一方都可向鄂爾多斯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捺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