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外出管理制度 篇1
1、患者住院期間未經醫生許可不得私自外出,如擅自外出,按自動出院處理。外出期間如發生病情變化或其他意外一律由患者本人負責。
2、外出須經醫生批準,填寫住院患者外出請假條,寫明姓名、外出事由、離院時間、回院時間等,要有醫生簽字、患者或家屬簽字。
3、外出之前護士將所需繼續服用的藥物交給患者,外出期間服藥不得間斷。囑咐患者注意休息及飲食。
4、外出期間不得將機密文件、貴重物品及現金留在病房。否則后果一律由患者本人負責。
5、外出期間,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返回醫院住院治療。
6、外出應按時返院,返院后將外出請假登記單存放在病歷中存檔,妥善保管。
附:住院患者規范請假文書
住院患者規范請假文書
(第次)
患者x,因(說明具體請假原因)需請假外出,保證x年x月x日x時準時回歸病房。并同意:
1、外出期間病情加重或發生其它意外傷害事件(故)責任自負;
2、外出期間不做影響疾病恢復和有損身體健康的其他行為,如飲酒、吸毒等;
3、外出期間不做違法亂紀之事;
4、超時未歸,或發生2、3條的.行為,科室有權開除出院;
5、外出期間影響疾病診療,責任自負;
6、請假必須征得主管醫師或值班醫師的同意;
7、凡病情危重者一律不得請假。
同意上述約定,請簽字:x有效聯系電話:
請假時間x年x月x日
外出管理制度 篇2
1、為了便于管理及有效控制辦公成本,提高日常辦公效率,公司不配備辦公專用車輛,采取私車公用補貼及公司員工因公外出交通費報銷相結合的管理辦法。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或崗位的私車公用及公司員工因公外出交通費報銷管理。
3、本辦法所稱私車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條件的人員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將其私有車輛用于公務活動。(不包括已實行工資本身含費用包干人員)
4、對于有私車公用的部門或崗位,根據公司各部門或崗位工作性質,外出辦公事頻繁程度,核定一定額度的交通費用補貼限額(詳見附錄一)。每月隨車輛所有人工資一并發放,公司不再對其辦公交通費用予以報銷。
5、車輛所有人在領取車輛私車公用補貼后,應按時保證本部門日常辦公用車需求及公司特殊情況下的車輛調配使用,如未能保證應說明理由,以便于公司另行安排。如未及時說明導致公事延誤造成損失則本月補貼扣除,如有多次則停止其私車公用活動及補貼。車輛使用原則定車定人。
6、對于未有私車公用的`部門或崗位,員工因公外出辦事,原則上應乘坐公共交通車不鼓勵乘坐出租車,但因特殊情況確要坐出租車的,經本部門領導批準后可乘坐出租車,費用報銷時需在費用報銷單上注明起止地點,時間及因何外出等情況說明,實報實銷。
7、屬私車公用車輛,必須按時向車輛管理部門交納相關規費,車輛一切規費由車輛所有人自行承擔。
8、私車公用車輛在因公外出情況下,違反交通法規,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發生交通事故,除應先急救傷者及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應立即聯絡單位主管或處理,并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及確認肇事責任。
9、對因公須至外地出差,必須駕駛私有車輛時,應先向部門主管或相關負責人提出申請,經核準后本次外出費用經核對后予以實報實銷。未經批準異地出差所產生費用自行承擔。
10、公司對私車公用的辦公使用管理及調派歸口公司行政部。
外出管理制度 篇3
為保障員工外出安全,防止人員外出時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特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所有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外出安全教育,并通過安全教育考試,簽訂員工外出安全管理協議。
2、公休、事假外出時必須持請假條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在請假條上注明外出事由、請假時間、歸隊時間、具體去向、緊急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安全保證書。
3、外出人員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如引發交通安全意外事故責任自負。
4、外出時不準酗酒,說話注意方式方法,做文明守法公民,否則后果自負。
5、外出時如有緊急事故發生,第一時間通知主管負責人,并保持24小時開機,便于事故處理。
6、未經領導批準私自外出,而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擔。
7、因公差勤務外出,必須遵守交通管理規定、遵守社會治安秩序及公司安全操作,因個人原因違反規定而引發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8、外出期間亂丟亂扔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9、在外參與打架斗毆,而造成別人或自己受傷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10、在外參加非法X、賭博、吸毒等違反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的行為,保安部將進行辭退處理,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責任的權利。
11、員工因特殊情況超假,必須提前兩小時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繼續休假,在此期間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擔。
外出管理制度 篇4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長辦公會論證通過,校長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組織人員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外出管理制度 篇5
(一)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二)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行之。
(三)出差員工應于出發前,依式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組登記,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盡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四)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其最高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五)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向總務組銷差后應于三日內呈報核銷,如三日后,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先予扣回,俟報支時,再行核付。
(六)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七)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之旅費,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給付,又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宿費。
(八)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支,便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九)凡因公拍發之郵電及特別公務,臨時雇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別費用內得按實憑證推薦閱讀:
報支。
(十)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后經總經理特準者,得追認之。
(十一)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二)員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另定。
員工出國辦法
(一)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準出國者,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國人員,于出國前需先立承諾書(如附件一),言明按期歸國并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三年內自動辭職者,愿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除以三年平均數額之差額,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三)出國人員于返國后,應于二星期之內書面提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并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計劃方針。
(四)國外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仍準照領,并得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六)出國人員應照規定期限歸國,并于返國后10日內檢具有關憑證向會計部報銷,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準報銷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七)出國人員在國外之旅行,應予規定之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準者,準予報銷。
(八)出國接受技術訓練或愛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給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供給之費用較本辦法所訂之費用為低時,其差額得由公司補助之。
(九)本辦法經經理級會議通過呈總經理核定公布實施,其修改或補充亦同。
附件一
承諾書
____年___月___日
立承諾書人因公經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國,謹保證:
(一)按期歸國返回公司工作。
(二)返國后三年內決不自動離職,如有違背愿依貴公司所訂之辦法負責賠償,連帶保證人愿負擔一切連帶賠償責任,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股份有限公司
立承諾書人:
連帶保證人:
地址:
身份證編號:
說明:
(一)因公出國者,其手續由總務部代為辦理。
(二)在同一地區內停留三十日以上者,自第三十一日起,膳宿雜費以八折計算。
(三)低職人員隨同高職出國者,其費用得酌實情比照高職人員報支。
(四)美金幣值如有變動,得視各該地區匯率調整之。
外出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為了保證外出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工程順利進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特制定本程序。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外出施工單位及其人員。
3職責
3.1生產管理部門負責外出施工全過程的組織協調,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準備會。
3.1外出施工單位負責外出施工全過程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告知。
3.2安全環境部門負責外出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3.3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外出作業人員的安排和二級單位外出人員備案。
4程序
4.1外出人員的安排與安全告知
4.1.1外出作業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統一安排,外出人員確定后,通知所在單位和安全環境部門。
4.1.2外出作業人員少于5人時,由所屬單位對其進行安全告知,并填寫《外出作業人員告知表》(見附表);當等于或大于5人時,應由生產管理部門組織召開安全生產準備會,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技術交底、人員生產組織調配等,并填寫好相應的安全告知表,若作業規模較大時,可由公司同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4.2外出人員安全管理
4.2.1外出人員由所屬單位或相關部門指定現場負責人兼管安全生產工作。
4.2.2負責人在作業前應對現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識別危險因素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制訂應急響應措施。
4.2.3外出作業負責人應對外出人員進行全面管理,作業時應督促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不服從指揮的人員,由施工單位或人力資源部門按公司的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4.2.4作業人員外出作業期間應服從負責人指揮,作業過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好自我防護。
4.2.5外出施工發生安全事故后,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采取傷員救護和事故控制措施,并通知公司派人前往處理。
4.3二級單位承包工程外派施工人員時應報人力資源部門備案。按4.1.2條進行安全告知。對外出人員的`安全管理按4.2條執行,由單位對安全生產負責。
4.4監督檢查
4.4.1外出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定期派人到施工現場布置和檢查工作,包括安全生產工作。
4.4.2當外出施工時間超過一個月以上,工程量大且復雜時,安全環境部門可視情況派人到現場檢查安全生產工作。
4.4.3責任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的排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責任單位應及時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隱患。
4.4.4安全環境部門在檢查時發現的問題,除通知責任單位(人)進行整改外,對發生的重要問題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4.4.5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不執行本規定、忽視安全、違章指揮、無安全保障、冒險蠻干而造成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的,安全環境部門進行調查分析后,要追究部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并進行處理。
5相關文件和記錄
《X公司外出作業人員安全生產告知表》一式兩份,外出施工單位和安全環境部門各留存一份,保存期3年。
外出管理制度 篇7
護衛員是管理處日常工作的骨干力量。管理處隨時保有一定數量的護衛員,是應對突發事件的基本條件。為此,公司對護衛員的外出作出如下規定:
1.0外出的定義:凡離開管理處管理區域即為外出。
2.0護衛員外出處理個人事務。
2.1護衛員外出處理個人事務,除特殊情況外,應當是在其休息時間內安排外出,且必須堅持外出告知制度。告知時,外出人應當在請假條上寫明請假事由、需要時間、到達地點、聯系人與聯系方式等。
2.2正常情況下,護衛員同時在外的人數,應當控制在管理處護衛員總數的三分之一以內。即在一般情況下,管理處管理區域保有的護衛員,不得少于護衛員總數的66%。
2.3批準權限。護衛員個人利用休息時間外出處理個人事務,原則上必須在22:00前返回管理處。一般情況下,外出2小時以內的,可由班長批準;外出2小時至4小時的',可由護衛主管(或管理處管理人員中的值班員)批準;外出超過4小時或確實需要在外過夜的,必須經管理處領導或(受權)護衛主管批準。
2.4護衛員外出經過道口(大門)時,必須主動將經過批準的外出告知條交給道口當班護衛員,由道口(大門)當班護衛員在告知條上如實記錄外出人外出的具體時間。當外出人返回時,須找道口(大門)當班護衛員銷假。道口當班護衛員根據外出人返回的時間,在告知條上作好記錄,同時簽上自己的姓名。外出告知條由道口當班護衛員交給本班班長,再由班長轉交給管理處。
2.5道口當班護衛員虛假填寫外出人外出及返回時間的,按違紀處理。
外出管理制度 篇8
ⅰ國內部分
第一條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表16.4.1的標準發給交通費:
(一)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二)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a主管級:每日1,20元
b一般級:每日1,00元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二)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三)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四)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五)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準后,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按照規定格式逐項填寫)。
第六條員工出差銷差后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單',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后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后,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員工出差前,得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八條市內及短程(一日內)出差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
(一)下午一時以后銷差者準報午餐。
(二)下午八時以后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三)不得再報支加班費。
第九條奉令調遣的'人員,可以比照以上有關條文報支交通費、膳食費(一天)及行李運費。
第十條調遣人員若在公司用膳,則不得報支誤餐費。
第十一條調遣人員若超過一天以上但不能視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補貼。
ⅱ國外部分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津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一)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二)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國稅局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八折支給。
第十三條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派遣)出國考察或實習的本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五條如因公務上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定者可以呈請總經理核發特別津貼。
第十六條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辦理。
ⅲ附則
第十七條下級職員與上級職員一起出差時,下級職員得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十八條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九條膳、宿什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二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外出管理制度 篇9
1.所有假條只能由各班班主任開具,且全部內容必須由班主任本人填寫。
2.班主任開具的一次性的`假條要與學生校卡同時使用,門衛核對后,將假條回收統一交學生科存檔。
3.需多次進出校門(最長有效期不超過一周)的假條,需加蓋學生科的印章才能生效。
4.以下情況的假條視為無效假條,需重新開具:
(1)有效期超過一周的假條。
(2)沒有蓋學生科印章的長期假條(一次性假條不需要蓋章)。
(3)部分內容是由學生填寫的假條。
(4)離校時間不明確的假條。
(5)假條內容懷疑有添加的假條。
5、以上規定從20xx年XX月XX日開始實施。
外出管理制度 篇10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確保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安全,根據相關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本規定。
一、活動對象
學生集體外出活動(以下簡稱外出活動)是指:學校根據教學計劃和學生活動計劃,組織學生參加在校外進行的社會實踐、實習實訓、考察參觀、德育教育、班會、郊游等活動。
二、基本原則
(一)“安全第一”原則
精心組織和周密部署,加強各個環節的工作,確保活動的安全。
(二)“誰組織、誰負責”原則
校長是外出活動的第一安全責任人,學校分管領導是第二責任人,外出活動班主任或領隊教師是直接責任人。
(三)“安全、就近、就地”原則
出行路線、目的地要提前弄清情況,有所安排,做到心中有數。不安全、不了解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嚴禁組織學生前往。外出活動范圍原則上不得超出珠三角范圍。學生班級郊游活動時間原則上安排星期六、星期日或節假日,嚴禁動用學習時間或調課外出郊游。
(四)宜少不宜多原則
原則上以班級(或部門)為單位組織學生活動,不得在校外住宿。組織一次活動原則上一次不超過500人。
(五)適宜性原則
應當遵循教育規律,次數適宜,符合學生的心理、生理特點和身體健康狀況。
三、工作要求
(一)實行備案管理,嚴格申報程序
1.外出活動,組織者,應向學校提出申請,經校長批準后,報教育指導中心批準備案。
在申報時,組織者要提前5個工作日,并提供以下材料報批:
1.填寫《學校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審批表》(一式兩份);
2.外出活動安全方案(含活動安全管理人員的安排及職責,應急預案);
3.參加活動人員名單;
4.所用車船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5.若由旅游公司組團活動,提供所簽訂的“合同書”。
學校審核部門要在接到申報表后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組織者必須在審核通過后方可通知并組織外出活動。
(二)加強活動管理,落實“六定”措施
每次外出活動必須做到有班主任或領隊教師帶隊,并配備足夠數量的組織能力強、有責任心、富有安全管理經驗的協管教師。要落實“定組織、定人數、定路線、定范圍、定責任、定費用”六項措施。
(三)做好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六嚴禁”“四必須”
外出活動前,學校要對參加活動的人員開展安全教育,講清注意事項,做好各項準備,落實各項措施。
嚴禁乘坐無牌無證和超載的車、船等交通工具;嚴禁借用、租用關系單位、共建單位和私人等無營運資質的車輛;嚴禁學生爬樹、爬巖;嚴禁路過森林或有易燃物的`地區使用明火;嚴禁追逐打鬧;嚴禁到池塘、水庫、海灘等安全不明區域洗澡、游玩。
必須注意飲食衛生;必須遵守集體活動的作息時間;必須嚴格遵守公共場所的基本行為準則;必須尊重當地的風俗人情。
四、應急處置
1.在學校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過程中,如不慎發生意外事故,要樹立“救人救急第一”的思想,及時組織搶救傷員,將事故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
2.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內按規定、按程序迅速上報,不得瞞報、誤報。學校主要領導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親自組織指揮,處理事故。
3.積極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包括家長安撫工作)。
五、責任追究
對不申報或申報未獲得批準而擅自組織外出活動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組織者的責任。對忽視安全、玩忽職守、管理不善造成嚴重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導處負責解釋。
附件: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審批表
外出管理制度 篇11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員工外出流程及報銷,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的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三、外出定義
1、員工外出分為外勤和出差二種。
2、因公出差,于本市或本地區范圍內,當天往返的,視為外勤。
3、因公出差,不能當天往返,且發生住宿的,視為出差。
四、審批程序、權限和流程
1、員工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并交由廠長審批,總工批準。
2、研發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由總工審批,并報請總經理批準。
3、項目組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填寫《出差申請單》,報請總經理批準。
4、公司總部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差時,須填寫《出差申請單》,由人事部審批,報總經理批準。
5、員工出差國外一律由總經理批準。
6、各部門將填寫好《出差申請單》交由前臺處,前臺確定簽批完整后,掃描電郵至相關人員,并在第一時間通知到出納及人事行政部。
7、出納收到《出差申請單》,根據出差日期及出差人員級別購買火車票或飛機票。若火車售票系統內車票不足或無票情況下,需要更換出差日期,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到相關部門負責人。
8、員工外出時,必須嚴格按照上述流程操作。因特殊情況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或相關人員代為填寫或出差后補辦。否則,視為曠工。
五、外出人員管理原則
1、出差人員必須采用高效、經濟、安全、便捷的交通工具、路線和時間出行,反對浪費行為,提倡節約。
2、外出人員公干時,應隨時保持熱情、禮貌、友好,自覺維護公司形象。
六、差旅費構成
1、長途交通費:飛機、火車、輪船、高鐵、長途大巴產生的費用。
2、市內交通費:公交、地鐵、出租車產生的費用。
3、住宿費:異地出差因過夜住宿產生的費用。
4、餐費補貼:按地區標準和職務,限額計發補貼。
5、通訊費用:因工作需要電話溝通產生的費用。
6、其它費用:傳真、復印、郵寄等公共費用。
七、具體規定如下:
1、外勤人員外出時,須在《外勤人員登記表》上登記簽字即可。外勤人員報銷:公司這邊只報車費,工廠除了報車費,另外報銷餐費和住宿費。但是沒有出差補貼。外勤寫外出單,出差寫出差單。餐費按15元/餐補貼中/晚餐。
2、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一般以火車/長途大巴為主,火車行駛6小時以內,乘坐硬座;6小時以上為硬臥。管理級人員或研發部人員可乘坐高鐵/飛機出行。特殊情況下,出差人員選擇飛機出行,必須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出納也可綜合市場票價,擇優選擇交通工具。
3、普通員工一線城市餐費補貼5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40元/天;主管級以上人員一線城市餐費補貼70元/天,二三線城市餐費補貼60元/天。
4、部門負責人可根據出差具體情況(如工作量、工作環境等),為外出人員申請出差補貼,補貼標準為15-20元/天。
5、因工作需要產生的通訊費,出差負責人每月可享受100元/月補貼,特殊情況,可酌情增加報銷費用。出差人員出差時間不足一個月情況下,也可按此標準執行。
6、普通員工住宿費用報銷一般不超過120元/晚,管理人員不超過150元/晚。超出部分自理。
7、因特殊情況需要乘坐出租車的人員,須事前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不予報銷。
8、因公務出差,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因特殊情況,確實需要辦理私事時,應提前向廠長/總工申請,同意后方可辦理。否則按曠工處理。
9、出差人員中途改變路線時,應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同意后方可執行。
10、員工出差必須每天以郵件/電話形式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工作,不能以郵件形式匯報的,應每天記錄當天工作內容,并于返回后以郵件形式發放至相關人員。重要人員出差返回5天內應向總工和相關人員提交出差報告。
11、出差人員需要借款時,填寫《借款單》,并經相關負責人簽字后方可領取。
12、管理人員因個人原因需要參加會議、學習、培訓期間,公司提供有薪假,但每月不超過二次,每次不超過一天。公司不承擔任何食宿和交通費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13、員工因病、因事需要在當地請假,可由出差負責人批準,并知會相關人員。出現無出差負責人或請假超過二天以上者,須報請廠長或總工批準。
14、因生病(需要住院)可按標準支付出差補貼,不報住宿費、餐費和市內交通費。住院期間出差補貼不超過10天。
15、出差中公休:出差過程中,若遇公休日,應以公務為重,繼續執行出差任務;若遇到出差單位公休無法辦公,可安排休息。
16、超期停留:出差過程中,因生病(未住院)交通中斷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超過預定期限停留的,在核清事實基礎上,按實際差旅費報銷。
17、出差結束后回公司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出差地請事假/病假,不直接回公司的,按出差地到公司的交通費用(火車硬座/硬臥)報銷;出差時遇法定節假日放假,不直接回公司的,不予報銷。
18、員工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加班按國家規定加班費計算。出差在途遇周六日可計作加班或安排調休。
19、外出時借道探親訪友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方可,相關費用不予報銷,探親訪友期間公司不予發放任何補貼。
八、出差費用報銷審核
1、出差人員按相關標準范圍內實報實銷,超支自理。
2、出差住宿費用的審核以實際過夜天數和限額標準確定,并附有出差時間、出差地點一致的有效住宿憑證發票,超過限額標準部分,個人自理。住宿一般由出納負責預訂,相關出差人員離開入住酒店后,領取并保管好發票。待出差返回公司后上交至出納處即可。
3、同性人員一起出差的,應以標準間為主,且報銷費用只允許一人報銷。嚴禁重復報銷。
4、外勤人員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報銷住宿費用;外勤人員外出范圍包括公司所在地及周邊城市和地區。因特殊情況需要住宿的人員必須經總工批準。
5、乘坐火車以硬座或硬臥為原則;高鐵以二等票為原則;輪船以三等倉為原則;乘坐飛機以經濟倉為原則,總經理級以上可乘坐商務倉。
6、外出人員返回后應于一周內辦理報銷手續,并交到財務部。報銷人員應填寫《出差報銷單》按財務要求粘貼好票據,否則財務部可以不予辦理。出差報銷單應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由總經理批準。
7、財務應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原則辦理報銷手續。
8、外出報銷盡可能提供正規發票。住宿費用100元以上或乘坐長途大巴時,必須提供正規發票,否則不予報銷。
9、出差人員負責保管好各項票據,若有遺失,財務不予報銷。嚴禁借、買其他日期相關票據代替。
10、由接待單位免費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的,公司一律不予報銷任何費用和發放餐費補貼。
11、搭乘公司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再報銷交通費用。
12、出差人員在外有酗酒導致斗毆,或其它與公司無關事件發生意外傷害的,公司不承擔任何費用。
13、外出人員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如發現從事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一經發現,立即按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并不予經濟補償。
九、差旅費報銷違規追究
1、出差人員應實事求是原則,嚴禁虛報情況。一經查出,責令退回虛報金額,并以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處以罰款。虛報金額,一次超出500元,或年終累計超20xx元以上者,公司根據相關規定,解除勞動關系,并不予經濟補償,并向其追究公司損失。
2、各級審簽人員把關不嚴而失職,使弄虛作假的票據得以報銷,后經查實收回的,審簽人員罰款50元,當月考核扣5分,年終考核扣1分。情節嚴重的,罰款100元,當月考核扣10分,年終考核扣5分。經查實無法收回的,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各級審簽人員承擔相應連帶責任,并由各級審簽人員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3、部門負責人或直接分管領導,如有故意包庇、縱容員工弄虛作假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實,按虛報額三至五倍金額罰款,并取消年終獎金。情節嚴重者,公司將根據相關規定以降職或解除勞動關系。
十、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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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管理機構:公司業務人員由公司銷售部負責管理和調配,在銷售部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對其負責。
第二條、業務人員崗位職責要求
積極宣傳、維護公司的品牌和產品、服務形象;進行市場業務拓展,按計劃拜訪客戶,開發、建立并維持穩定的客戶關系;確保公司利潤率,達到客戶需求和公司利益的平衡;按照公司制定的指標積極完成、超額完成銷售任務。
第二節、基本要求
第三條、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嚴于律己,團結互助,互相學習,積極進取,不進行拉幫結派,不酗酒、不賭博。
第四條、為人正直、坦誠、成熟、豁達、精明、友善、自信,思維敏捷,勤奮敬業,積極上進;工作認真負責;具有較強的進取精神,吃苦耐勞精神,能夠在較強的壓力下工作,擁有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和服務意識。
第五條、觀察能力和應變能力強;接受能力強;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強,良好的溝通表達(包括闡述,講解,基本商務寫作,傾聽和理解能力)技巧;擁有良好的團隊協作能力,一定的團隊建設及管理能力。
第六條、具有敏銳的商業意識、市場洞察力;具有良好的市場預測、統籌規劃、分析及應變能力;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風險預控能力、談判能力、公關能力、執行力。
第七條、有開拓、維護客戶經驗;客戶導向,能夠傾聽、理解、和準確把握客戶的真實需求,并客觀地影響客戶的購買行為與決策。
第八條、業務人員應認真學習營銷理論,不斷提高營銷技巧和電話營銷技巧。以目標為導向,理解團隊目標并不斷提升個人目標以及執行力。
第九條、熟悉企業全面運作,企業運營管理,各部門工作流程;熟記產品知識、功能、作用機理,了解公司基本情況;掌握基本功能及延伸功能,熟知口碑宣傳資料以及產品優勢,并能形成一套有見解的說服客戶的理論。
第十條、實踐與理論相結合,勇于探索和創新,善于將自己的工作經驗加以歸納和提升,提高銷售能力,并向上級提供建設性意見。
第十一條、服從部門經理的安排,增強團隊合作精神,協助部門銷售計劃的完成。
第三節、業務人員工作職責
第十二條、收集市場信息
采集、整理市場及行業信息,追蹤同行競爭對手及整個行業的發展動態,特別是競爭品牌動向,提交市場分析報告,相關業務的記錄和分析,定期撰寫行業發展情況及重點客戶情況簡報,為企業戰略調整提供情報,為重大營銷決策提供建議和信息支持;從而實現“市場引導制造”的經營理念;為做好產品、市場定位、市場、研發決策提供依據;及時提供市場反饋意見,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十三條、收集、整理客戶信息
1、根據公司產品特點,實用性以及市場定位策略,通過多種渠道收集潛在客戶,建立、維護潛在客戶檔案。從網上或從公司及其它渠道獲得的詳細的客戶需求應及時備案,誰先備案算誰的,以免業務員之間的業務沖突。
2、通過電話,拜訪等不同途徑了解潛在客戶的需求,客戶前期的需求分析、方案、演示與商務溝通。
3、建立新客戶開發履歷表,負責收集、整理客戶信息建立資料檔案,完善現實客戶履歷,為企業長足發展提供資源保障。
4、與客戶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戶目前的狀況,和采購渠道,建立各級客戶資料檔案,保持雙向溝通。
第十四條、客戶征信調查
1、驗證對方當事人有效證件,驗明主體資格,經營權限,了解其資信狀況、履約能力,審查對方經辦人代理權限,審查對方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并復印對方當事人的法人營業執照及專業資格證書留存。
2、關注出現在主要經營者、企業管理制度、生產、經營、財務、市場表現、宏觀環境等方面的信用異常征兆,并取得相應證據。
第十五條、推廣介紹
1、拓展市場開發渠道,負責向潛在客戶推介,闡述公司的產品以及服務;處理客戶詢價;努力拓展新客戶。
2、聯合公司內部產品、技術支持等不同人員向客戶闡述公司產品與服務,獲得銷售機會。
3、完成客戶聯系,定期拜訪客戶,了解客戶需求、市場動態,挖掘行業客戶潛在銷售機會,向用戶提供最佳的解決方案,獲取客戶訂單以促進產品銷售,擴大市場份額,確保公司利潤。
4、做好分管區域終端拜訪工作。至少保持每月拜訪頻率:轄內a類店為3次以上、b類店為2次以上、c類店為1次以上。
第十六條、談判與訂約
1、業務人員聯系客戶時,嚴格按公司公布的價格向客戶報價,并記錄備案(含報價時間、客戶名稱、所報價格等)。
2、業務人員負責向本轄區的客戶報價,若接到其他區域用戶詢價,須轉達給主管。
3、簽訂合同前,了解客戶、商家資信,做好資信調查,有效防范資金風險。
4、簽訂合同時,業務人員對合同文本所規定的條款填寫內容進行認真推敲,逐項填寫完善,不得涂改,嚴格按《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執行,并簽章認可,對違規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5、合同文本采用公司規定的標準合同。
第十七條、履約
1、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資源,負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信息溝通協調,工作機制協調,做好客戶與公司其他支持部門的溝通橋梁;使公司內部各有關部門為完成客戶開發或完成客戶定制產品而形成合力;以期保證客戶的滿意度。
2、貨款、貨運等事宜的跟蹤,保證合同完全履行和合同款的按期收回。
3、業務人員在合同或訂單簽好后,應嚴格按約定支付款項,不得為難客戶、故意拖欠貨款。
4、嚴格執行公司促銷政策,所有促銷產品除質量問題外,一律不得退貨。
第十八條、售后服務
1、協助客戶服務部完成客戶投訴的處理,包括原因分析、緊急處理對策及永久改善對策等。
2、公關、促銷活動的總體、現場指揮。協助客戶服務部維護客情關系。
3、持續改善客戶關系,客戶檔案的管理、客戶拜訪及關系維護。
第十九條、回款
1、業務人員未妥善地履行客戶征信調查義務造成壞賬的,依公司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2、業務人員因重大過失而未妥善地履行客戶征信調查義務造成壞賬的,承擔公司損失的一半。
3、業務人員因重大過失造成款項丟失或被騙,承擔全額損失。對配合客戶詐騙公司貨款的,挪用公司貨款等行為,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反饋
1、向銷售經理提供例行性銷售報告以及制定銷售活動計劃。
2、負責處理價格、合同、談判、收款等銷售相關的客戶資料的整理與更新,并及時反饋到公司客戶管理系統中。
第二十一條、公共關系
1、依據市場發展需要,維護、開拓與政府、媒體、客戶及相關企業間的積極交流與良好合作。
2、開展公關營銷,負責轄區終端營業員生日禮物派送,與終端營業員建立良好關系。
3、參與培訓、指導和管理、考核促銷員。
4、組織、參與各項促銷活動。
第四節、勞動紀律
第二十二條、考勤
1、應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請假制度》等各項規章制度。
2、業務人員每天須打卡兩次,不出差需按正常工作時間每天打卡四次。
3、為了隨時保持良好的溝通與聯系,業務員的手機從7:00--22:00必須處于開機狀態,保證有充足的話費及電量,并不能隨意更改號碼。如影響到任務執行者,則記大過一次處分。
第二十三條、提交日常報表
認真按時完成工作日報、周報表及各類計劃和總結。日報表、周報表將各項事宜交代清楚,并于次日上午8:30前交辦公室,不能按時完成的按20元/次處罰;月總結下月2日前交辦公室,無正當理由遲交的,處罰50元/次;字跡潦草、敷衍了事的,按10元/次處罰并重新填寫,重新填寫后仍然達不到要求的按10元/次處罰。
第二十四條、參加業務會議,無故缺席除按公司相關規定處罰外,銷售部處罰20元/次。
1、每天早晨參加由主管或經理主持的晨、會,匯報昨天工作情況和今天的工作安排:包括昨天推銷地點,洽談成敗經驗,提出市場的技術和商務上反饋問題,以供大家討論解決;今天計劃推銷地點,預計成敗可能。
2、按時按要求參加公司組織召開的各項會議或活動。
第二十五條、必須履行對公司機密、業務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義務,不得將公司業務及營銷信息泄露給他人。不打聽,不傳播與本人無關的,不該打聽不該傳播的事項。
第二十六條、無操作資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關設備、器具等。
第五節、業務員日常行為規范
第二十七條、注重商務禮儀,形象氣質佳,儀表良好,員工著裝應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為原則。男職員著裝要清潔整齊,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徑褲。女職員穿著要大方得體,不濃妝艷抹,不準單穿吊帶衫、涼拖鞋。
第二十八條、公司員工間及對公司外的人員,必須禮貌待人,文明用語,不講粗話、臟話。語言表達能力強、有談判溝通技巧、不得啰嗦。
第二十九條、除在指定場所、時間外,不允許飲食、吸煙。與工作無關的私物不得隨意帶入公司,工作場地非經許可不得進行各類娛樂活動。
第三十條、工作期間應認真工作,不允許串崗聊天和在工作區內大聲喧嘩,不得妨礙其他人開展業務工作,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可閱讀與工作業務無關的書報雜志。
第三十一條、同事之間要和睦相處,互相團結、幫助。對同事的升遷要吃積極的態度,不議論同事的私事,關心同事,幫助同事。
第三十二條、工作時,不打非業務性電話,接非業務性電話時應盡量縮短時間。打接電話:態度和氣、熱情;內容簡短、不閑談;對有不合理要求的電話要委婉拒絕,語調適中不要過高。
第三十二條、客人來訪原則上應有預約,并在指定場所接待。非工作人員不經許可不得進入工作場所。
第三十三條、外出辦事應注意:
1、要遵守其他單位的門衛制度,主動出示證件。
2、進門時要輕聲敲門,說話和氣舉止大方得體。
3、不講影響公司形象的話和對公司不利的話。
4、禮貌道別。
5、做到據實報銷,不隱瞞行程,不瞞報費用。
第六節、出差管理
第三十四條、出差前做好出差準備,最好電話預約好,做到有的放矢。
第三十五條、出發前檢查儀表的整潔,并攜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銷售物品:
1、銷售證明文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行業監管機構批文》、《價格表》。
2、終端日報表、筆記本、筆。
3、名片、計算器。
4、產品樣品、傳單和招貼畫。
第三十六條、出差期間應注意:分區銷售不得越界;統一價格不得抬高或降低;有效地張貼和散發傳單。
第三十七條、出差期間應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要有工作計劃,每天填寫拜訪記錄表(客戶報備表),出差日記要有客戶詳細檔案及客戶庫存和當月產品消化情況,分析競爭對手信息,并按時交回公司。
第三十八條、業務員出差期間,每隔固定期限用當地固定電話向公司匯報,每月出差前、后到公司登記,以便考核工資。
第七節、駐點日常管理注意事項
第三十九條、業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勞動紀律,在公司人員執行公司作息時間;駐點人員可以根據區域特點制定本駐點的作息時間,但要報公司備案;每日工作服從主管安排。駐點人員晚上非因業務需要不得外出,如因業務需要外出必須經駐點主管批準。
第四十條、每天根據值日程表安排人員值班,由值日人員負責做好駐點的衛生打掃及伙食安排,始終保持清潔整齊的辦公環境。駐點的公共物品及個人物品擺放整齊,如人為損壞公物及租住房屋原有設施,照價賠償。
第四十一條、駐點人員外出時要有防范意識和安全意識,應做好自身的保護工作,以防止發生意外。
第四十二條、駐點電腦由內勤保管和使用,在使用電腦的同時做好保養、維護和管理工作。駐點電話及傳真只用于公事,不得因私使用電話,駐點內勤和主管負管理責任。
風險提示:
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
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第四十三條、客戶來訪時,禮貌接待,并將各種資料收藏好,以防止公司機密外泄。
第八節、薪酬制度
第四十四條、業務員工資=底薪+崗位津貼+業務提成。
第四十五條、底薪:業務員按工齡四個月以內、工齡四個月以上、工齡一年以上,分三個檔次確定底薪。因業務突出且具備一定管理能力的升為業務主管的,除底薪+崗位津貼+提成外,公司另行根據其貢獻進行實施物質獎勵。
第四十六條、業務提成計算方法:每季度完成銷售任務以內的,提成為5%、;超出銷售任務的部分提成為10%。每季度支付一次,提成結算時間為收回全部貨款之日。銷售任務另行分區域確定。
第四十七條、業務員未完成每月銷售任務的,按完成比例發放底薪和崗位津貼。銷售額以簽約為準。
第四十八條、當月銷售總額達到銷售任務的300%以上或連續三個月銷售總額累計達到銷售任務的300%以上,則次月可享受公司特別獎勵。
第四十九條、業務主管有責任幫助其它業務員提高業務能力及解決業務員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由于影響個人的業務量,公司另行給予業務主管崗位津貼;業務主管每三個月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業務主管資格。
第五十條、試用期薪資的特別規定
1、新業務員到崗后,由公司統一安排參加崗前培訓。每個業務員需通過基本培訓后方可上崗。培訓期間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薪資。
2、試用期內的薪資:無銷售定額;無崗位津貼和提成;只支付底薪;有突出表現的,公司給予獎勵。
3、試用期內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條計算的薪資高于業務員底薪的,其薪資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計算。
4、業務員入職的第三個月份按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七條計算的薪資低于業務員底薪的,視為不能勝任業務員工作崗位,將依據勞動合同法進行處理。
第九節、費用核銷
第五十一條、業務員出差如需預借差旅費的,到財務處填寫預借差旅費單,經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核同意并簽字后方可領取預借差旅費。預借差旅費最多不可超過1000元。
第五十二條、經批準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外的,長途車費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住宿費、出差伙食補助費實行分區域包干,包干費用另行規定。
第五十三條、未經批準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外的,簽單金額達萬元以上的,按前條規定核銷費用;簽單金額達萬元以下的,按前條規定的50%核銷費用;未簽單,費用自理;無可查證確實具有出差情形的'證據的,按曠工處理。
第五十四條、經批準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內的,公司不予住宿補助。長途車費憑據報銷;市內交通費、出差伙食補助費實行分區域包干,包干費用另行規定。有特殊情況經許可的,在經許可的范圍內報銷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未經批準的出差車程時間在3小時以內的,簽單金額達三千元以上的,按前條規定核銷費用;簽單金額達三千元以下的,按前條規定的50%核銷費用;未簽單,費用自理;無可查證確實具有出差情形的證據的,按曠工處理。
第五十六條、單筆訂單金額超過五萬元需請客戶吃飯的,成交則公司據實報銷;不成交則不報銷。
第五十七條、每趟出差去外地見同一客戶,最多不可超過兩次。兩次之后的費用,自行處理。如果同一客戶,第一次出差見面沒有成交,第二次見面才成交的,則按交通費,住宿費的報銷標準,給予報銷。
第五十八條、每趟拜訪同一客戶,最多不可超過兩天,超過兩天之后的費用自行處理,超過4天,按曠工處理。
第五十九條、盡量做到自己的客戶自己見,減少出差人員。如果邀同事一起去見客戶,那么受邀人員出差過程中所產生的任何費用,公司均不予報銷。特批除外。
第六十條、出差人員出差回來后,必須在一周內,拿著有關報銷票據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每趟出差回公司后,應積極核對費用,以免長時間不對帳,發生混亂現象。
第十節、獎懲
第六十一條、貨款按合同約定日期全部收回的,公司另行給予貨款的1%的獎勵。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30天內全部收回的,公司另行給予貨款的0、5%的獎勵。
第六十二條、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60天才全部收回的,公司進行業務員每筆200元的處罰。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180天才全部收回的,業務員提成減半。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一年才全部收回的,取消業務員提成。
第六十三條、貨款超過合同約定日期的一年未全部收回的,取消業務員提成,公司進行業務員每筆200元的處罰。造成壞賬的,依據公司合同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第六十四條、銷售中收回票據未能如期兌現時,經辦業務員應負責賠償損失的30%。
第六十五條、公司將貨款回收、清欠工作納入業務員的績效考核范圍,并作為今后提拔任免和獎懲的依據。
第六十六條、因應收賬款賬齡分析出錯或不及時而導致貨款不能及時回收的,公司對財務人員每筆處罰30元。
第六十七條、發現竄貨的,每次罰款300元,并承擔因竄貨發生的一切損失。
第十一節、離職審計
第六十八條、業務員離職,需接受離職審計。
第六十九條、離職審計流程
1、業務員在離職時應向公司人事行政部呈送離職審計申請。
2、離職審計流程如下:
①離職人員向人事行政部遞交離職申請。
②人事行政部通知業務員原所在部門和財務部開始審計。
③業務員原所在部門、財務部、人事行政部各自履行審計職責。
④業務員原在部門、財務部向人事行政部遞交審計報告。
⑤人事行政部決定時間并通知相關人員召開審計會議。
⑥召開審計會議并做出審計結論。
⑦通知被審計人到公司辦理清結手續。
⑧有關部門辦理清結手續并提交相關資料至人事行政部備案。
第七十條、審計小組是負責離職審計的組織。離職審計小組由公司行政部、離職者原所在部門、公司財務部等部門人員組成,小組推舉一人為小組長,對審計工作全面負責。離職審計小組在業務員離職時即成立,開始相關審計事務。
第七十一條、離職審計注意事項
1、離職審計工作應重事實,擺證據,合法理,不能模棱二可。
2、調查過程應有記錄,并由相關人員或單位在調查資料上簽名或蓋章。
3、離職審計期限為一個月。除特殊情況外,相關部門一般應在兩個月內完成審計工作并做出結論。
4、離職審計結果即《離職審計報告》由人事行政報匯報總經理并存檔。
5、業務員離職后一周內,業務部門應完成與公司客戶的接洽,以文件或函件或通知的形式對客戶單位做出說明,表明離職業務員的工作繼任者、今后的業務往來注意事項等內容,并盡量取得對方簽章(名)或復函。
第七十二條、離職審計主要內容
1、在離職前是否有“炒單”行為或損害公司利益的企圖。
2、離職前后是否有轉移公司客戶的侵權預備或實質行為;私自帶走或毀損公司客戶資料的行為;以公司名義或假冒公司名義私自從事與公司業務相同或類似業務的行為;詆毀公司形象的行為。
3、離職后的審計期內,是否與自己聯系過的公司原有客戶有過實質性接洽;與自己開發或跟蹤的原有客戶繼續保持往來;是否與公司競業的口頭合同或書面合同行為。
第七十三條、離職審計的處理
1、在離職前有炒單或詆毀公司形象行為的,不予支付暫押工資。
2、擅自帶走或毀損公司客戶資料的,在離職審計結束時扣除其在公司暫押工資、500、元以上;離職前后實施轉移公司客戶的預備行為或實質行為的,扣除其在公司暫押工資的、1000、元以上;如果轉移公司客戶成功的,不予支付其未結算的工資。公司所做的審計結論及相關證據將用來支持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假冒公司名義從事業務的,不予支付暫押工資,并依法提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第十二節、附則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實施以前,公司制定的有關業務員管理制度及規定,自本制度實施后即行廢止,公司有關業務員管理工作自本制度實施后一律按本制度執行。
第七十五條、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七十六條、本管理制度自公示之日起開始生效執行。
風險提示:
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