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辦理房屋交接事宜合同(精選3篇)
委托辦理房屋交接事宜合同 篇1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事項及權限:
在本委托人對房產所擁有的權利范圍內,受托人有權代表本委托人行使以下權限:
一、全權辦理房屋交接的全部事宜(包括面積補差、延期交房等)。
二、辦理和領取產權證書(包括遺失補證等)。
三、有權管理、出租并收取租金等與之相關事項。
四、代為還清銀行按揭貸款,解除抵押登記等事宜(包括辦理銀行按揭賬戶的掛 失、補辦等所有事項)。
五、有權以上述房產作為抵押擔保物為本委托人或受托人或其他第三方向銀行或其他機構、個人辦理借款提供擔保(具體貸款銀行、機構等、貸款種類、擔保對象、范圍、期限等由受托人選擇確定),有權代為簽署借款合同、抵押擔保合同及相關合同協議、法律文件,代為辦理與抵押貸款相關的房屋評估、保險事宜,代為前往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并代繳相關稅費。受托人有權到擔保公司辦理擔保手續(簽訂擔保合同、開具保函等事宜),以及其他與房屋抵押貸款相關的事宜。代為開立銀行賬戶及銀行卡,并領取該款項。有權代查委托人在銀行個人資信、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及報告等。
六、代為清償銀行的貸款,辦理貸款結清手續,辦理抵押登記注銷及退保手續,代為辦理、領取并保管產權證。
七、有權出售該房屋,包括:
1、代為與買方商定房產交易價格、簽訂相關買賣合同及協議;
2、,有權協助買受人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或抵押貸款),辦理相應手續并代為簽署相關法律文件等,有權開立銀行賬戶,有權收取售房款;
3、代為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及繳交相應稅費;
4、辦理交房,及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等過戶手續;
5、其他與售房相關的一切事項。
八、如上述房屋的相關事項與其他第三人發生糾紛,特別授權代理:作為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各階段的代理人,有權提起訴訟,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申請再審、申請強制執行,領取訴訟標的等一切與訴訟相關的事宜。并有權代為聘請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
九、有權與第三人簽訂與上述房產相關的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并辦理相關公證等事宜。
十、其他可代理的與上述房產相關的一切事項。
本委托書為全權委托,其委托代理事項應涵蓋與上述房產相關的一切事項。本委托書未能窮盡且為辦理委托事項所必需之其他代理權限,應本著促成委托事項之目的,視為已得到委托人的充分授權。
受托人在行使抵押、出售的權利時應與房屋所有權證明同時使用方為有效。 受托人在辦理委托事項時所為的一切行為,簽署的相關文件,及支付的相應稅費,委托人均予以承認。
受托人有轉委托權。
本委托書自本委托人簽字之日起即生效。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委托辦理房屋交接事宜合同 篇2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周六、周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離婚資料:
1、戶口簿;2、身份證 3、結婚證2本;4、離婚協議一式三份(A4紙打印);
5、二寸(132.5px*87.5px 單人同版)近期彩照半身免冠照片;
辦理地點:雙方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
注意事項:
1、集體戶口的需要提供首頁和本人頁;
2、戶口簿(甘井子、沙河口區)沒換過的,未婚不需要變更已婚,換過的是未婚的需要變更為已婚;中山、西崗區戶口簿未婚不需要變更為已婚;
3、現役軍人需要本人身份證、軍人證件和所在部隊政治部門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4、結婚證兩本證件均丟失的需現場補辦,一本可正常辦理;4、結婚證兩本證件均丟失的需現場補辦,一本可正常辦理;
5、中山區2寸照片要求紅底,甘井子、沙河口、西崗區紅底 藍底均可以;
6、離婚協議需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協議書日期及雙方簽字必須在離婚窗口當面簽字;
7、離婚協議模板:沙河口、旅順必須按模板;甘井子、西崗區、中山不要求,只要按模板內容寫清楚就可以;
8、中山區婚姻處辦理婚姻登記的超過三年到中山區檔案局,地址電話:金城街10號中山廣場萬達大廈后身 82659744
委托辦理房屋交接事宜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原則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勞務事宜,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遵守。
一、承包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承包內容和工作時間:
承包期間,執行非全日制工作制,承包內容為:
三、承包費及支付時間和方式:
承包費為每月 元,甲方于次月 日前以現金方式支付乙方當月承包費。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對乙方 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2、為作業人員提供工作期間必要的工作條件。
3、協調在工作中與相關部門的關系。
4、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務費用。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進場作業須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確保安全。
2、愛護建筑物及室內外設施,注意節水節電。
3、如因乙方失誤造成甲方物品壞的, 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它:
1、在承包期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的工作轉包他人或擅自聘請他人,如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2、在承包期內,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即可,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因受國家政策、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免責。
3、乙方按照不低于10萬元標準辦理相應的人身意外商業保險,保費由乙方自付(若出意外,超出保險公司理賠范圍外的一切責任、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甲方對乙方在作業中出現的質量問題及違章作業,有權進行教育。第一次口頭警告,如不見效,發警告通知書,如仍不見效,甲方可解除承包合同。
5、一方給對方送達的書面通知,對方應予簽收,如對方拒絕簽收的,發送通知的一方按對方寫在本合同落款處的地址郵寄送達,視為送達成功。
6、 承包期滿時是否續約或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均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
7、 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將由雙方協商處理。
8、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人: 身份證號:
地址: 地址: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