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辦經營許可證合同(精選3篇)
委托代辦經營許可證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授權甲方代為其辦理_________經營許可證。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代辦咨詢服務范圍如下:
1.為乙方代辦_________經營許可證。
2.為乙方提供相關的咨詢服務。
四、乙方的責任范圍:
1.積極協助甲方提供本公司相關信息。
2.不得將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信息泄露給第三方,否則按照本協議金額的10倍對甲方做出賠償。
3.不得為甲方提供虛假,不實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信息。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人民幣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為_________元。此金額為代理咨詢費用,不包括向其他部門應該交納的費用。
3.本協議生效后3日內,乙方交納本協議總金額的60%,甲方為乙方開具相應收據。
4.通信管理部門批準乙方_________許可證的申請后3日內,乙方交納本協議總金額的40%,甲方為乙方開具本協議總金額的發票。
六、甲方發生的通訊,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發生的通訊,交通以及向有關部門交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若由于乙方在材料提供方面因時間拖拉,或提供不真實的材料導致_________許可證申請失敗,甲方將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本協議總金額的60%,但不再收取剩余40%的協議總金額,并退還乙方全部資料。
九、若由于甲方原因(除上一條所述后的其他原因)造成_________許可證申請失敗,甲方向乙方退還乙方交納的本協議總金額的60%,并不再收取剩余40%的協議總金額,并退還乙方全部資料。
十、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一、如在3個月內,甲方未辦理成功,甲方向乙方退還乙方交納的本協議總金額的60%,并不再收取剩余40%的協議總金額,并退還乙方全部資料。
十二、本協議書經雙方蓋章和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有效期為一年,協議執行期間或者期滿后,乙方辦理_________年檢業務,甲方有優先代理權,除非雙方另有明確規定,本協議傳真件有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辦經營許可證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山西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因糾紛一案,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全權處理此案,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特達成如下代理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辦案件的全部強制執行事宜。
二、甲方必須及時為乙方出具代為辦理執行所需的所有相關手續,并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實陳述本案的基本事實。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須勤勉盡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隱私。
四、本合同生效后,除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終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代為執行并收取執行款;代為談判、簽訂執行和解協議或還款協議、收取執行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與被執行人協商處理所委托事宜,或擅自委托其他代理人辦理本合同所約定委托事宜。如甲方違反本條約定,視為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托事項,乙方有權按執行標的額的____%向甲方收取代理費。
七、代理費支付方式:
1、甲方簽訂合同時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乙方為完成本代理事項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差旅費、保全費及其他訴訟、非訴訟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2、乙方代甲方收回執行款物后,甲方應在收到每一筆欠款后三日內按所收回欠款金額的____%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托事宜終結止。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辦經營許可證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聯通河北分公司與河北省郵政局合作協議書》的精神,甲乙雙方在該協議各項條款的基礎上,結合本地業務發展實際情況,本著互惠互利、優勢互補、長期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合同標的
甲方授權委托乙方代理以下聯通電信業務,并保證委托乙方代理的聯通電信業務與聯通公司營業范圍、資質、職權相吻合,無超范圍委托。
㈠、委托乙方代理聯通電信業務方面
①、卡類業務:聯通ip卡、193長途電話卡、165上網卡、gsm業務中的預付費卡;
②、開戶受理類業務:尋呼業務的購機開戶、gsm業務的開戶登記業務。
㈡、業務合作方面
①、乙方同意作為集團用戶使用聯通電信業務,并享受甲方最優惠價格;
②、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特快專遞、商業信函、郵遞廣告、戶外廣告、廣告明信片、寄遞賬單等郵政業務,并享受乙方按國家郵政局規定的優惠集團大客戶的最優惠價格;
③、雙方不斷完善和新增有利于共同發展的其他方面的合作。
二、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㈠、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按合同規定享有乙方提供最優惠價格的權利;
②、享有取得電信業務收入的權利,有權追索因乙方人員操作失誤所造成的損失;
③、乙方負責代理合同規定的甲方業務,乙方因代辦甲方業務,所涉及業務本身引起的話費爭議等問題及相關的法律問題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④、甲方應優先向乙方提供ip卡、193長途電話卡、165上網卡、130gsm卡、尋呼機等相關的卡、號;
⑤、在辦理尋呼業務時,乙方可從取bp機之日起 ___個月內調換其它機型,但調換的尋呼機必須備件齊全、沒有磨損等其它情況。如遇價格變動,甲方退還乙方未售出的尋呼機差價款;
⑥、甲方負責向乙方提出業務需求及提供各種業務單式,承擔業務的主要宣傳(含與乙方合作方面)、咨詢及解釋工作,免費承擔代辦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
⑦、甲方負責為乙方各代理網點統一制作聯通經營業務規范標志牌;
⑧、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
㈡、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標準取得代辦費的權利,但需提供相應的取得代辦費的發票;
②、有代理甲方電信業務受理、收費及其它合作項目的優先權;
③、作為集團用戶享有使用聯通電信業務優惠條件的權利;
④、在代理甲方業務時,乙方需提供優質服務,并保證服務水平,遇有無法解答的問題,應及時與甲方客戶服務中心聯系,甲方客戶服務中心應及時進行答復,在代辦和代銷過程中乙方僅負責因乙方服務問題引起的`糾紛;
⑤、乙方應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價格、資費標準辦理相關業務,配合甲方進行業務宣傳、咨詢、查詢等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和業務檢查;
⑥、認真做好各種卡的請領、登記、保管工作。按甲方要求定期將各類業務單冊、收據存根、各類報表、用戶資料按規定的期限分別送交甲方指定的部門,辦理相關移交手續,雙方在相關移交手續上簽字區分責任段落,不簽字視同甲方認可。及時足額劃轉代收的話費和服務費用,且按月向甲方填報代辦業務情況報告表;
⑦、甲方允許乙方發展自己的分銷商,但乙方給分銷商的酬金必須與甲方同期標準保持一致,不得競相壓價和低價傾銷,否則甲方有權停止乙方代理該項業務;
⑧、甲方無故不支付乙方代理業務手續費時,乙方有權止付甲方的費用。
三、代理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㈠、乙方代理費標準
卡類業務: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全省同期最優惠酬金政策。
①、ip卡業務: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②、193長話卡: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③、165上網卡: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④、gsm業務中的預付費卡:乙方所有營業網點全年銷售,按卡面值___%提取酬金。
開戶受理類業務:
①、130業務:乙方享受甲方當地最優惠分銷商政策,并在甲方號源充足的條件下,優先向乙方提供整段號源:乙方按甲方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隨意升高或降低價格,甲方按照乙方所發展130移動用戶的實收話費總額(話費總額包括月租費、通話費、基本增值業務費)給乙方提取分成(隔月記提),每年按___%提,直至第___年,乙方對每年所發展的130用戶的話費實收提滿___年后將不再計提。
②、尋呼業務:銷售尋呼機代理費按照漢字機____元/部,數字機___元/部提取。
㈡、在甲方促銷期間以上各項業務的代理費標準如有變化時,由雙方另行協商。
㈢、結算方式
①、甲方開立收入專項賬戶,乙方按甲方規定時限將各項業務收入劃入甲方指定帳戶。
②、乙方收取的各項營業款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限及時劃撥,甲方也應及時向乙方劃轉代理費用,相互結算的費用每月結算一次,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和拒付。
四、業務監督與協商
㈠、甲、乙雙方成立業務聯絡小組,負責業務監督與協商事宜,并對雙方合作過程中的相關事宜進行聯絡和協調處理;
㈡、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或未盡事宜需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㈢、雙方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及合作中的有關情況,進行隨時磋商,對協商新增的合作項目等事宜,可補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爭議的解決
當事人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第_____種方式,作為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邯鄲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附則
㈠、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合同到期后,如雙方沒有異議,自動延期兩年。如一方提出終止或變更內容,需在合同到期前60日通知對方。
㈡、如果本合同條款在執行中變成不合法或不可強制執行時,該條款無效,其他條款不受其影響。
㈢、任何一方事先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均不得出讓或轉讓其在本協議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并對本合同賦有保密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