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精選17篇)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_________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了解并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_________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并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于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戶的設置:1.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匯入甲方賬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_________%,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
交易平倉后,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
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傭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_________‰,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傭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后,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_________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關系,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準并結算帳目后,立即中止協議。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系,并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一、乙方的印鑒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2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__________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1、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2、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3、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4、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5、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6、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7、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1、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2、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1、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1、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2、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3、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4、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3、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4、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5、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3
甲方:_____乙方: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因涉嫌請乙方擔任 階段的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方簽訂本合同,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的律師,委托期限至 終結止。
2、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元,交通費元。
3、乙方為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必要的全部辦案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通訊、復印、打字等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甲方義務:
(1)客觀、真實、全面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證據、文件及其他事實材料,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事實,隱瞞、偽造證據的,導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2)按期、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
(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從事非法活動。
5、乙方義務:
(1)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根據法律規定及辦案機關的安排,積極履行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如案件未進入某階段即已終結,甲方不能以乙方未提供該階段服務為由要求降低律師費及其他費用)。
(2)乙方應對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3)乙方律師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委托法律事務的辦理情況。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更換已指派的律師。
6、如甲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本合同的,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不予退還;如果乙方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的,律師代理費及其他費用全額退還乙方。
7、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說明并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不存在異議。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乙方律師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變更,雙方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甲方: _____乙方:_____
電話:_____ 電話:_____
時間:_____ 時間:_____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4
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于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北京市京融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咨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元。
四、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5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委托中國建設銀行住房信貸部(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保險業務,具體協議如下:
一、代理業務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個人抵押貸款商品住房保險》業務。
二、雙方義務
甲方:(一)向乙方提供代理險種的條款、費率、單證等實務手續,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輔導。
(二)按合同規定的險種及承保質量付給乙方勞務費。
(三)乙方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保險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甲方對乙方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乙方:(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為他人代理同類保險業務。
(二)乙方須接受甲方的業務指導、培訓和監督檢查,并按甲方的具體要求,收集保存好有關單據和資料,建立好各項規章制度。
(三)乙方及時上劃保費,不得拖延挪用。
(四)乙方須保質保量地辦理好業務手續,并及時收取保險費,遇到問題時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迅速協調解決。
(五)乙方超越代理權限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
三、保險代理手續費
甲方按實際到帳保費的 %直接支付給乙方。
四、代理期限
保險代理期限為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或乙方違反代理合同規定或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乙方有權解除代理合同,并要求甲方按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六、保險代理合同的終止
1、甲方或乙方不再續簽合同時,應在代理期滿兩個月前,經書面通知對方,則代理合同期滿時終止;
2、甲方和乙方達成解除合同協議,則保險代理終止;
3、代理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代理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_債權債務糾紛一案,委托乙方代理,雙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因經濟困難,本案訴訟費、差旅費、協調費等相關費用,全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本案追回款額,甲、乙雙方按比例提成。甲方為_________%,乙方為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積極及時提供本案全部證據,如實介紹情況,不得提供假證、偽證。
第四條 乙方負責本案一、二審訴訟直至執行完畢全部代理。乙方為全權代理,即代為承認、變更、和解、上訴、執行。
第五條 本合同的變更和修改,必須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終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應承擔按比例提成罰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絕支付任何費用。
第六條 追回的.款項,匯入由乙方指定的帳號,乙方按比例及時支付給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終結終止。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東莞市寮步來運家具配件廠加工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師進行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指派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參加訴訟活動,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甲方必須如實地向承辦律師敘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和資料。如甲方故意向承辦律師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不予退還。
四、參照國家《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繳納律師費(選其一):
1、按本案標的額之比例收取律師費:甲方在扣除26154美金后,甲方按剩余的總款項的30%支付給乙方作為律師費。
2、按收取辦案費后再采取風險收費方式收取律師費。
3、按雙方約定之其他方式(按時、按件等)收取律師費。
五、乙方律師為甲方辦案所需之證據收集、調查、交通、食宿及津貼等費用,由甲方負擔。該費用之承付,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深圳范圍內辦案費(包干)無元。市外另行商定。
六、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依授權委托書確定之。
七、如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后,非因乙方過錯而提出撤訴和庭外和解,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甲方,未收部分應補交乙方。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委托階段終止(判決、裁定、調解、案外和解或撤銷訴訟)。本案終結后,如甲方繼續委托乙方代理上訴、申訴、或執行,雙方應另行訂立委托合同,費用另計。
九、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如乙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經雙方協商確定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承辦律師。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8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民法典》、《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 (注:此處應列律師執業證號)(下稱代理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注:以上各項大多是代理律師的法定義務,應當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注:同前)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注:本條應當成為委托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
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
㈡或和第
㈢或和
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紹興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甲方與__________糾紛一案,甲方委托乙方進行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在訴訟(包括仲裁、非訴訟調解等)中的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甲方應向受委托的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寫明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并及時辦理、按時出庭,不得延誤或推諉。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相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托書。
六、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內支付案件代理費,若甲方不按時支付上述費用,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后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甲方涉案性質屬__________,爭議標的為__________元。
八、根據國家司法部、財政部、物價局聯合頒發的《律師業務收費標準》規定,結合本案的難易程度,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納代理費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函電、通訊、交通、資料、調查等項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決、調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簽訂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依原合同執行。任何一方違約,按應收代理費的____%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的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以立案為準),甲方提出終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費一律不予退還。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師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0
委托人:___________
中介人:___________
雙方經反復協商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委托事項:
委托人委托中介人幫助推銷 產品,介紹客戶,協助簽訂合同。
二、中介服務的內容和要求:
三、有關保密事項、信用事項:
四、履行期限、地點、方式:
五、中介報酬、活動經費、支付方式:
六、違約責任:
七、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__
受托人(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1
委托方(甲方):國家開發銀行
代理方(乙方):交通銀行
一、總則
(一)為了規范國家開發銀行(下稱甲方)和交通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商或聯合發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務范圍
(一)監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議)的執行。
(二)監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務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代理業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四)協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務手續費。
五、貸款發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統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的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甲方的書面委托協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計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關數據要銜接一致,并按規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于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行。
九、代理業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2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在指定區域獨家代理甲方產品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權限
1、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范圍內代理甲方現有系列產品,包括戶外折疊椅、行軍床、戶外野營帳篷。甲方其他產品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納入代理范圍。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2、乙方只能在指定區域內銷售,不得有任何向區域外銷售的行為。
3、本合同生效后一年內,乙方成為甲方臨時代理商。臨時代理商除區域獨家代理權外,享受同正式代理商一樣的權利。甲、乙雙方合作期滿一年后,由甲方簽發獨家代理證書,自此乙方在指定區域內享受獨家代理權。
4、乙方成為正式代理商后,在指定區域內為甲方唯一代理,甲方不得有其他代理商參與乙方競爭。
5、除非和甲方有事前協議,否則乙方不得向指定區域以外或雖屬指定區域以內,但有理由認為其最終銷售目的地在指定區域以外的客戶銷售其代理的甲方產品。
6、除非和乙方有事前協議,否則甲方不得向指定區域以內、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公司或個人出售由乙方代理的產品,也不得向那些雖屬指定區域以外,但有理由認為其最終銷售目的地在指定區域以內的任何公司或個人出售其由乙方代理的產品。
7、指定區域內,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產品設計,或委托其他廠商仿制甲方產品進行非法牟利,一經發現,甲方將無限期取消與乙方合作,并追訴乙方法律責任。
8、乙方作為甲方在指定區域內的獨家代理,無論為何目的,乙方及其雇員均非甲方的代理人,無權代表甲方。
二、質量技術保證
甲方銷售給乙方的產品為符合生產質量技術規范的合格產品。如甲方銷售給乙方的產品達不到以上承諾,甲方負責賠償乙方所訂產品。同時,因保管不善導致的貨物發霉、生銹不在甲方質量技術保證范圍內。
三、產品價格
1、代理產品的價格為甲方給代理商的最優惠的統一代理價格。甲方承諾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其價格具有市場競爭力,即與其他同類產品比較具有較高的性價比。由于甲方產品的最終銷售由乙方實現,甲方將根據乙方及乙方用戶的要求,針對每一類產品的具體要求,及時提供給乙方指導或參考性價格。乙方所指定的最終售價,原則上不應低于甲方報出的最低價格線(甲方同意的除外)。
2、在本協議簽字之日,甲方須提交乙方壹份詳細的產品價格清單,該清單包括甲方與乙方結算的最低價格及市場用戶參考價格。
四、代理折扣及結算
1、如果是甲方與乙方用戶直接簽署供貨及服務合同的,甲方根據合同價格、付款進度確定乙方的代理費用。在保證正常付款前提下代理費用計算方法為:
a、合同額等于公司最低價:
代理費用=合同額×A
b、合同額高于公司最低價50%以內(含50%)
代理費用=最低價×A+(合同額-最低價)×B
c、合同額高于公司最低價50%以上部分
代理費用=最低價×A+(合同額-最低價)×C
(1)根據乙方用戶付款進度,甲方返還乙方相應的代理費用,返還進度如下:
a、用戶付款進度達到合同額的30%以上,開始第一次返還代理費用:
第一次返還:返還代理費總額的20%.
b、用戶付款進度達到合同額的60%以上,開始第二次返還代理費用:
第二次返還:返還代理費用總額的50%.
c、用戶付款進度達到合同額的90%以上,開始第三次返還代理費用:
第三次返還:返還至代理費總額的80%.
d、第四次返還代理費用與用戶合同余款同步結清。
(2)乙方結算代理費用時需提供相應增值稅發票。
2、如果是乙方直接與用戶簽署供貨及服務合同的,甲乙雙方簽定正式內貿合同,屆時各項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執行。如用戶需要甲方出面簽字擔保時,甲方同意配合。
3、由于投標等造成與用戶的成交價格低于最低價(投標價獲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按合同中專用產品總價的10%做為乙方利潤。
五、費用支出
乙方簽定合同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價格以雙方最終協議定價。甲方提供發票,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產生的投標、產品展覽、商務運作、產品測試等費用成本和支出,甲方不予承擔。
甲方簽定合同時,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產品價格以雙方最終協議定價,乙方提供發票,向甲方提取折扣。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時產生的投標、產品展覽、商務運作、產品測試費用和成本支出,甲方不予承擔。
六、甲方提供的支持與服務
為支持乙方拓展所在區域市場,甲方承諾在廣告技術住處等方面對乙方提供以下支持:
1、向乙方提供代理證書或其他證明乙方為其代理區域甲方產品唯一獨家代理的證明材料。
2、甲方將在其產品廣告等公開資料中注明乙方及其代理區域(根據乙方需要)。
3、甲方將根據乙方需要,對產品材質、設計和特點作有關培訓,并針對乙方大客戶,提供修改設計(ODM)服務。
4、甲方對所有乙方銷售的產品因甲方生產質量導致的問題負責退還或免費保修,對因其他原因導致產品損壞提供有償維修服務。
七、銷售業績
1、考慮到代理區域的廣闊性,同時考慮市場周期長及存在較多政策不穩定因素,乙方在臨時代理期內的銷售業績優不可預測性,因此甲方有權根據乙方臨時代理期內的業績,決定是否發放正式代理證書。發放代理證書同時,甲方與乙方卻定每年乙方應完成的銷售業績。
2、若乙方未完成以上最低要求,甲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獨家代理權;
(2)縮小其銷售區域;
(3)終止本合同。
注:乙方在銷售業績不理想的情況下,應書面表述影響業績因素,以利甲方在適當的時候做出市場決策。
八、銷售報告、市場信息
1、乙方應在季度初時向甲方提供未來一個季度的預測,并在每年初提供本年度銷售業績規劃。
2、在代理區域內,乙方應保持甲方產品市場占有率的持續提高,包括用戶認知(內容不受此限):
(1)競爭對手的資料,其產品和價格。
(2)實際用戶和潛在用戶對產品的意見。
(3)用戶需求信息。
(4)未來市場發展機會。
(5)投標信息(包括報價的和未報價的)。
(6)市場調研。
(7)新產品或改進型新產品能否令用戶滿意。
(8)有助于甲方對銷售區域市場動態進行評估的市場情報。
九、知識產權
1、乙方應在甲方品牌的前提下銷售產品。
2、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銷售非甲方設計和制造的產品。
3、一旦乙方發覺他方有侵害甲方品牌或其他知識產權等行為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若甲方有意追究他方的法律責任,乙方應提供有效的幫助。
4、甲方應提供代理產品的設計和生產有關說明。
十、協議期限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正式生效,有效期為協議簽字之日起12個月。12個月后,乙方憑甲方傳真的正式代理證書,獲得甲方正式代理權限,直至雙方解除代理合作關系。
2、甲方在乙方暫時代理期限內,有權對乙方的業務合同進行考核,如乙方無任何銷售行為,甲方有權修改本協議,并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3、如有下列情況發生,任何一方均可立即終止協議:
(1)另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在得到警告后,30天內未能采取補救方法的;
(2)另一方即將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3)另一方具有不誠實或欺詐行為。
4、關于協議終止
(1)本協議終止并不能消除各方在協議期內對另一方欠款的支付
(2)協議期滿后,甲方應繼續向乙方現有用戶提供售后服務,包括產品的非質量問題有償維修,維修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客戶承擔。
(3)解除代理關系后,除非有必要完成額外的訂單,乙方應立即停止代理甲方產品銷售、廣告或使用任何甲方的知識產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3
甲方(著作權人):______地址:______
乙方(出版者):______地址:______
作品名稱:______
作品署名:______
甲乙雙方就上述作品的出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在(中國大陸、中國香港、中國臺灣、或其他國家和地區、全世界)※以圖書形式出版發行上述作品(漢文、×文)※文本的專有使用權。
第二條 根據本合同出版發行的作品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
(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四)煽動民族分裂,侵害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破壞民族團結;
(五)泄露國家機密;
(六)宣揚淫穢、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會公德和民族優秀文化傳統;
(七)侮辱或者誹謗他人;
(八)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三條 甲方保證擁有第一條授予乙方的權利。因上述權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四條 甲方的上述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等人身權內容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五條 上述作品的內容、篇幅、體例、圖表、附錄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第六條 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上述作品的謄清稿交付乙方。甲方不能按時交稿的,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 日通知乙方,雙方另行約定交稿日期。甲方到期仍不能交稿的,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可以終止合同。 甲方交付的稿件應有作者的簽章。
第七條 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出版上述作品,最低印數為 冊。乙方不能按時出版的,應在出版期限屆滿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另行約定出版日期。乙方在另行約定期限內仍不出版的,除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乙方應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和歸還作品原件,并按該報酬的 %向甲方支付賠償金,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八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第一條約定的權利許可第三方使用。如有違反,另一方有權要求經濟賠償并終止合同。一方經對方同意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權利,應將所得報酬的 %交付對方。
第九條 乙方尊重甲方確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如需更動上述作品的名稱,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增加圖表及前言、后記,應征得甲方同意,并經甲方書面認可。第十條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乙方審校。 (上述作品的校樣由甲方審樣。甲方應在 日內簽字后退還乙方。甲方未按期審校,乙方可自行審校,并按計劃付螢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動超過 %或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擔改版費用或推遲出版的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采用下列方式及標準之一向甲方支付報酬:
(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 元/每千字×千字+印數(以千冊為單位)×基本稿酬 %。
(二)一次性付酬: 元。
(三)版稅: 元(圖書定價)× %(版稅率)×印數。
第十二條 以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方式付酬的,乙方應在上述作品出版后 日內向甲方支付報酬,但最長不得超過半年。或以一次性支付方式付酬的,乙方在甲方交稿后 日內向甲方付清。或以版稅方式付酬的,乙方在出版后 日內向甲方付清。乙方在合同簽字后 日內,向甲方預付上述報酬的 ______%( 元)。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報酬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繼續履行付酬的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交付的稿件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修改,如甲方拒絕按照合同的約定修改,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返還本合同第十二條約定的預付報酬。如甲方同意修改,且反復修改仍未達到合同第五條的要求,預付報酬不返還乙方;如未支付預付報酬,乙方按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報酬的 %向甲方支付酬金,并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 年內,乙方可以自行決定重螢首次出版 年后,乙方重印應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對作品進行修改,應于收到通知后 日內答復乙方,否則乙方可按原版重螢
第十五條 乙方重螢再版,應將印數通知甲方,并在重螢再版 日內按第十一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報酬。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核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報酬的賬目。如甲方指定第三方進行核查,需提供書面授權書。如乙方故意少付甲方應得的報酬,除向甲方補齊應付報酬外,還應支付全部報酬 %的賠償金并承擔核查費用。如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應付報酬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如圖書脫銷,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螢再版。如甲方收到乙方拒絕重螢再版的書面答復,或乙方收到甲方重螢再版的書面要求后 月內未重螢再版,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第十八條 上述作品出版后 日內乙方應將作品原稿退還甲方。如有損壞,應賠償甲方 元;如有遺失,賠償 元。
第十九條 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 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 冊,并以 折價售予甲方圖書 冊。每次再版后 日內,乙方向甲方贈樣書 冊。
第二十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條(一)基本稿酬加印數稿酬方式,或者按本合同第十一條(二)一次性付酬方式向甲方支付報酬的,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訂本、縮編本的付酬的方式和標準應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二十一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取得乙方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包含上述作品的選集、文集、全集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包含上述作品選集、文集、全集的情況通知甲方,并將所得報酬的 %交付甲方。
第二十二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的電子版的,須取得乙方的許可。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或者許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須另行取得甲方書面授權。乙方取得甲方授權的,應及時將出版上述作品電子版的情況通知甲方,并將所得報酬的 %交付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的權利。
(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行使(本合同第一條授權范圍以外)※使用上述作品的權利,其使用所得報酬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
第二十四條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續簽及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得商定。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章)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4
認購方(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分行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經過對______市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其中附屬面積_____㎡,以確權面積為準)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并全權委托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_____元㎡,總價(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傭金為成交金額的______%,即: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第三條、該房地產轉讓稅費按政府標準計征,繳納方式為:
1、買方全包
2、賣方全包
3、按政策和法律規定雙方各付
第四條、付款方式選擇
1、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_____元,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戶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_____%,即_____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傭金給乙方。
2、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_____元,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戶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購房款人民幣_____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________年即人民幣_____元按揭貸款,所需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額的差額。
第五條、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_____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戶、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為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
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第七條、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產的原產權人協助甲方辦理房地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后,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關單據原件。
若在辦理房地產權更名過戶手續期間,因第三方及原產權人原因導致該房地產權無法轉讓,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_____天內退還所交的款項。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后即時生效。
第九條、其他補充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代理人:____ 乙方(簽章):____代理人:____ 經辦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搞好產品的市場銷售管理工作,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產品代理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地區成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獨家經銷商,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相關政策和規定。
風險告知:訂立合同之前要盡可能多地了解對方資格、信用狀況。確認對方的身份和資格以及相關的書面證明,如核實對方的工作證、身份證。
二、產品信息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 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價: 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價: __________________
首次貨量: 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以及銷售產品的合法手續。
2。 合同期內甲方確保乙方的獨家經銷權,有義務協助乙方查處外區域向乙方區域內的沖貨問題。
3。 甲方承擔產品運輸至乙方經銷地的運輸費用。
4。 合同簽訂后,乙方如在三天內不提貨,或三個月內沒有二次提貨者,乙方在約定區域內的代理權自然取消。
5。 為嚴格規范市場,保護代理商利益,甲方實行市場保證金收取制度。市場保證金_______元,合同期滿或雙方同意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產品營銷手續及委托手續,甲方返還乙方保證金。
四、乙方的責任
1。乙方負責產品在約定區域的市場開發與銷售,并承擔銷售過程中的一切費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區域銷售,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并責成乙方補償被沖貨方的所有損失(沖貨量零售價的三倍)。
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必須遵紀守法,一切觸犯法律及違規行為等,責任由乙方自負。
4。乙方擁有甲方其它產品在約定區域內優先代理權。
五、結算方式:產品一律執行款到發貨。
六、獎勵政策:根據甲乙雙方協商結果,首批提貨量為_____件;年任務量_____件;能完成年任務量者,再獎勵人民幣_____元。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三個工作日內發貨,如乙方需貨量較大 (一次性提貨_____件以上),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書面要貨計劃。
八、招商政策作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風險告知:關于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選擇申請仲裁,一裁終局,若選擇訴訟,兩審終審。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6
委托人:_________(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與_________糾紛提出上訴一案,委托乙方參與相關法律事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師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參與本案的第二審訴訟活動。
第二條 乙方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提起上訴、代為出庭;
2.接受調解,進行和解;
3.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
4.調查、收集與本案有關的證據;
5.代為簽署有關文書;
6.代收有關法律文書。
第三條 律師費用
1.律師費數額:參照上海市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繳納律師費_________元及律師辦案費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于某同簽定之日付清律師費及律師辦案費。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按時如數支付律師費用及辦案費用;
2.及時向承辦律師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不得提供偽證;
3.如實向承辦律師陳某案件有關的事實材料;
4.尊重承辦律師提出的法律意見及訴訟策略。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執業紀律,依法辦案;
2.及時向辦案機關提交有關案件的證據材料和法律文書;
3.按時出庭應訴,并有充分的準備;
4.非經甲方特別授權,不得變更或放棄本案的訴訟請求;
5.及時向甲方通報案件的進展情況;
6.甲方依本合同規定支付律師費用及辦案費用后,承辦律師應積極投入本案工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履行甲方之義務,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及辦案費用不予退還;乙方不履行乙方之義務,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及辦案費用應予以退還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因本合同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合同 篇17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組織機構代碼: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與一案,委托乙方作為案件代理人,經雙方自愿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根據甲方案件具體情況指派乙方律師作為甲方上述案件代理人。
二、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以下第種,
1.一般代理:即代為立案、出庭,代為調查取證,代為受領法律文書、參加庭審、辯論,參加調解,代為申請財產保全;
2.全權代理,包括:代為起訴、上訴;代為申請仲裁;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和解、調解;代為撤訴;代為受領法律文書;代為領取執行款項;代為辦理投訴事宜;代為辦理其他與訴訟相關的事宜。
三、甲方應接受受案法院以及涉案相關部門的規定和乙方要求及時履行各項配合、協助義務,逾期風險自擔。
四、乙方律師須認真履行代理職責,按時出庭,全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參照律師業務收費相關規定,結合本案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須按照如下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1.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元(大寫:圓整)。
2.支付時間:在本合同簽訂日內支付。
六、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無錫市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預付給乙方差旅費元,由乙方律師分階段持有效憑證由甲方據實報銷、多退少補。
七、合同的終止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法律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服務費。
2.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或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或未如約支付各項費用,或未如約履行各項配合協助義務,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終止代理。
3.甲方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代理費及上述第六條中各項費用的,乙方律師有權中止服務、拒絕出庭直至終止本合同。
4.本合同簽署后,非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的,乙方已經收取的律師費不再退還。
八、采用風險或者半風險方式收取律師費的,甲方應在合同約定事項(收到判決書或執行款等)完成后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承擔律師費金額20%的違約金,以及乙方因此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交通費、公告費等。
九、乙方已如實告知了本案可能出現的訴訟風險及本合同各條款的具體含義,甲方理解本合同含義并清楚本案風險但不限于乙方已告知的。同時,甲乙雙方一致認為,無論此前此后、無論口頭還是書面的,乙方對本案所作的分析、判斷、意見、建議、看法等,均不視為是對本案代理結果所作的保證或承諾,乙方不承擔辦案風險,不承諾辦案結果。
十、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聯系電話和地址送達,一方聯系方式和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微信方式的,在發出微信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的第三日即視為送達。若甲方聯系方式或地址發生變更而導致乙方或司法機關無法通知到甲方,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時起至,如涉及其它程序另行協商收費。
十二、雙方其他應約定的事項:
十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進行約定,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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